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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小狐仙 (金不焕)


那抹倩影,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窈窕的身段,玲珑有致,光是背影,便让人魂牵梦萦。
而当人们有幸看到她的脸颊之后,都是呼吸屏住了。
一张绝美的脸颊,仿佛从画中走出来的人儿一般,精致的眉眼,让人怦然心动。
而那是一双紫眸,乍一看,空灵透彻,美丽无比。
再一看,摄人心魂,动人心魄,让人沉沦。
如果说,非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儿,那便是,风华绝代。
无数修道者,在这一刻为之静止。
紧接着,所有修道者都渐渐从睡梦中,或是出神中清醒了过来。
“你,你是谁!你敢阻挡我们办事?”
有人发问道。
紫眸的人儿低了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白慕。
她的声音清脆动听,却又充满了让人不容置疑的杀气。
“我叫阿紫,你们要杀的这个人,他叫白慕,他是我哥,文韬武略,天下第一的哥哥。”
无数人一滞。
“今天没有人能杀我哥哥,今后也一样。”
“给你们一个选择的余地,现在就回头,离开这里,我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既往不咎,不杀你们。”
无数人脸色大变。
“我话讲完了。”
“谁赞成?”
“谁敢反对?”
说完这句话,她紧接着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冰冷。
最是那一抬头的冷眸,美到风华绝代,冷到骨子血脉。

第497章 她是白慕的阿紫(必看超长章)

我叫白慕。
我出生在新世纪的华夏国,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从小上学,工作,生活。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这个物质年代。
为了让家里人活得更好,而努力赚钱。
为了让自己可以享受更高的精神满足而想办法提升物质基础。
我活了三十二年了,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到了三十而立,渐渐的走向了人生的巅峰。
当然,离四十不惑还有那么几年。
我这辈子,从小到大,看过很多书,经历过一点事,阅历,相对于其他人,要丰富一点。
到了今天,很多人都听说过我,因为我到达了一个点。
有人叫我白总,自然也有人叫我白老板,因为我很聪明,我很懂生意,很懂怎么赚取财富。
更多的则是叫我白爷,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这个称呼,总感觉回到了旧时代一样,也太过招摇,不符合我的风格,没办法啦,因为我掌控着目前华夏国两个省的灰黑世界。
以后也许会掌控更多,三个省,四个省,甚至华夏国半壁江山,甚至全世界,也许不会。
在这方面,我是很不喜欢的,我讨厌那些灰黑色的东西,因为负能量太多,人如果天天接触的都是负能量,会很不开心的。
所以我一直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我所掌控着的灰黑力量,整合起来,渐渐的让这些灰黑的,变白起来,也许有人觉得我痴人说梦,但我觉得,只要想办法,还是可以的。
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知道的,那些东西,真的很麻烦,你可以管得住一个人,但是你管不住无数人。
你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但是你管不住人心。
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白先生,那些手下一直认为我让他们这样叫我,是因为我比较低调。
其实不然,我只是觉得白先生这个称呼,虽然少了一点人情味,但是多了一分尊重,是的,我想要说的,就是公平,公正,建立在相互尊重上的尊严。
可惜,他们依旧觉得我让他们叫我白先生是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为了装逼。
还有人叫我白部长,因为我创建了搏击俱乐部,搏击俱乐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我创建的目的,有的人认为我创建这个俱乐部,是为了以另一种形式,来组建自己的人脉圈子,甚至开辟自己的军队。
我不否认,的确有这个目的,但是搏击俱乐部的未来,绝对没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仅仅是聚集人手资源罢了。
搏击俱乐部,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发展,十年,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全球之上。
将会是一个全新截然不同的帝国,并且搏击俱乐部有一个最可怕的地方,那就是,永远不会被年代淘汰,国家也许会灭亡,政府也许会换届,但是搏击俱乐部,将会永远的进行下去。
在未来,搏击俱乐部,将会成为任何一个阵营都不能比拟的存在,你不信,那就等着瞧吧,看我是用什么办法,什么形式,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紧接着,活到现在,除了以上称呼,还有很多人尊称我为白王侯。
白王侯这三个字,是我自己折腾出来的,写了一首不伦不类的诗,从那以后,青云直上,杀遍修真界,如果你听说过壮凌云的话,唔,我大概走上了他的路。
是的,我叫白慕,活了三十二年,以上的内容,简单的来说,是在别人眼里的我。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已经拥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依旧是个人,是一个普通人,其实和大家没什么两样。
个人情感生活方面,我和很多人相比起来,甚至要更加匮乏。
我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我人生中非常大的痛楚。
照顾我多年陪伴我很久的一个老人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因为我,被人从几十层高的楼上扔下去了,这段往事,我真的不敢回想,因为会让我失去理智,根本无法平静下来。
算了,不说这些了,先说说别的吧。
在别人眼里,我做事很聪明,很成熟稳当,很霸气。
在他人的眼里,我是泰山崩于面而不色变的,其实我告诉你,我都是装的。
就比如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叫凌战的家伙,要当着我和我同学的面杀人。
其实我当时真的慌了,那个叫做凌战的男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没办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势了,我就输了,我就玩完了,还有那两个跪在地上的家伙,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
然后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于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让他杀人。
我成功的镇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当时应该算是成功的装了一逼吧。
不仅如此,我还教育了他,告诉他,什么叫做王者风范,宽恕,就是王者风范。
其实凌战当时不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颤抖,结束之后那晚,我开车回去基本连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晕头转向的乱冲,回到家之后,差点都吐了。
我真的很讨厌杀人,觉得太血腥,太恶心,但是我终究杀了人,还杀了太多太多人。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时道上有名的老九,一个挺有名的家伙。
上天发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个生意人,只因为救了一个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枪指着要两千万,去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抢银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依旧是装的,装出一幅泰山不崩于面的表情,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内心一直都在畏惧,在徘徊,在思索挣扎,只是没有人看见,我的手臂,在西装里轻抖。
我不能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我强装着淡定对大家说:“你们先走,不用担心我。”
没有人知道,当时我开枪杀他们的时候,真的是闭着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来。
第一次杀人之后,我躺在椅子上。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说,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韵无可匹敌。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鲜血淋淋的画面,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上天作证,如果当时我睁开眼睛,一定会吐出来。
包括后来,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睁开眼睛强忍着内心的翻腾,开始处理。
哈哈哈,是不是让你们大吃一惊。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装出来的,因为我是男人啊,我要赢啊,我不能输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撑着装出来啊。
我必须要让别人怕我。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只好让大多数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选择了更简单有效的后者。
这些事情就不多说了,来说说我真正想说的吧,大家看不到的我吧。
也就是个人情感生活。
我暗恋过,天啊,暗恋绝对是一个人诸多痛苦的事情之一,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自导自演。
那个叫李沐兰的女人,直到今天,好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希望她幸福。
这段感情让我差点走火入魔了。
我把她从她的订婚婚礼上带走,是我做过最畅快的事情之一。
但是后来她说她要出国了,说真的,当时我杀人的心都有了。
她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哪里差了?我哪里比不上别人了?我对她不够好吗?不够爱她吗?
那一刻我真的要疯了,感觉自己要发狂了。
******,为什么?凭什么?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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