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抹倩影,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窈窕的身段,玲珑有致,光是背影,便让人魂牵梦萦。
而当人们有幸看到她的脸颊之后,都是呼吸屏住了。
一张绝美的脸颊,仿佛从画中走出来的人儿一般,精致的眉眼,让人怦然心动。
而那是一双紫眸,乍一看,空灵透彻,美丽无比。
再一看,摄人心魂,动人心魄,让人沉沦。
如果说,非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儿,那便是,风华绝代。
无数修道者,在这一刻为之静止。
紧接着,所有修道者都渐渐从睡梦中,或是出神中清醒了过来。
“你,你是谁!你敢阻挡我们办事?”
有人发问道。
紫眸的人儿低了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白慕。
她的声音清脆动听,却又充满了让人不容置疑的杀气。
“我叫阿紫,你们要杀的这个人,他叫白慕,他是我哥,文韬武略,天下第一的哥哥。”
无数人一滞。
“今天没有人能杀我哥哥,今后也一样。”
“给你们一个选择的余地,现在就回头,离开这里,我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既往不咎,不杀你们。”
无数人脸色大变。
“我话讲完了。”
“谁赞成?”
“谁敢反对?”
说完这句话,她紧接着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冰冷。
最是那一抬头的冷眸,美到风华绝代,冷到骨子血脉。
第497章 她是白慕的阿紫(必看超长章)
我叫白慕。
我出生在新世纪的华夏国,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从小上学,工作,生活。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这个物质年代。
为了让家里人活得更好,而努力赚钱。
为了让自己可以享受更高的精神满足而想办法提升物质基础。
我活了三十二年了,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到了三十而立,渐渐的走向了人生的巅峰。
当然,离四十不惑还有那么几年。
我这辈子,从小到大,看过很多书,经历过一点事,阅历,相对于其他人,要丰富一点。
到了今天,很多人都听说过我,因为我到达了一个点。
有人叫我白总,自然也有人叫我白老板,因为我很聪明,我很懂生意,很懂怎么赚取财富。
更多的则是叫我白爷,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这个称呼,总感觉回到了旧时代一样,也太过招摇,不符合我的风格,没办法啦,因为我掌控着目前华夏国两个省的灰黑世界。
以后也许会掌控更多,三个省,四个省,甚至华夏国半壁江山,甚至全世界,也许不会。
在这方面,我是很不喜欢的,我讨厌那些灰黑色的东西,因为负能量太多,人如果天天接触的都是负能量,会很不开心的。
所以我一直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我所掌控着的灰黑力量,整合起来,渐渐的让这些灰黑的,变白起来,也许有人觉得我痴人说梦,但我觉得,只要想办法,还是可以的。
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知道的,那些东西,真的很麻烦,你可以管得住一个人,但是你管不住无数人。
你可以管住自己的心,但是你管不住人心。
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白先生,那些手下一直认为我让他们这样叫我,是因为我比较低调。
其实不然,我只是觉得白先生这个称呼,虽然少了一点人情味,但是多了一分尊重,是的,我想要说的,就是公平,公正,建立在相互尊重上的尊严。
可惜,他们依旧觉得我让他们叫我白先生是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为了装逼。
还有人叫我白部长,因为我创建了搏击俱乐部,搏击俱乐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我创建的目的,有的人认为我创建这个俱乐部,是为了以另一种形式,来组建自己的人脉圈子,甚至开辟自己的军队。
我不否认,的确有这个目的,但是搏击俱乐部的未来,绝对没大家想的那么简单,仅仅是聚集人手资源罢了。
搏击俱乐部,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发展,十年,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全球之上。
将会是一个全新截然不同的帝国,并且搏击俱乐部有一个最可怕的地方,那就是,永远不会被年代淘汰,国家也许会灭亡,政府也许会换届,但是搏击俱乐部,将会永远的进行下去。
在未来,搏击俱乐部,将会成为任何一个阵营都不能比拟的存在,你不信,那就等着瞧吧,看我是用什么办法,什么形式,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紧接着,活到现在,除了以上称呼,还有很多人尊称我为白王侯。
白王侯这三个字,是我自己折腾出来的,写了一首不伦不类的诗,从那以后,青云直上,杀遍修真界,如果你听说过壮凌云的话,唔,我大概走上了他的路。
是的,我叫白慕,活了三十二年,以上的内容,简单的来说,是在别人眼里的我。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已经拥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依旧是个人,是一个普通人,其实和大家没什么两样。
个人情感生活方面,我和很多人相比起来,甚至要更加匮乏。
我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我人生中非常大的痛楚。
照顾我多年陪伴我很久的一个老人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因为我,被人从几十层高的楼上扔下去了,这段往事,我真的不敢回想,因为会让我失去理智,根本无法平静下来。
算了,不说这些了,先说说别的吧。
在别人眼里,我做事很聪明,很成熟稳当,很霸气。
在他人的眼里,我是泰山崩于面而不色变的,其实我告诉你,我都是装的。
就比如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叫凌战的家伙,要当着我和我同学的面杀人。
其实我当时真的慌了,那个叫做凌战的男人,在当时,根本就不是我能抗衡的人物,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把我打入谷底。
但是我没办法,我知道,只要我弱势了,我就输了,我就玩完了,还有那两个跪在地上的家伙,叫什么来着我已经忘了。
然后我徒手抓住了他的刀,出于多方面因素,我不能让他杀人。
我成功的镇住了他,成功的阻止了他,嗯,当时应该算是成功的装了一逼吧。
不仅如此,我还教育了他,告诉他,什么叫做王者风范,宽恕,就是王者风范。
其实凌战当时不知道,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心都在颤抖,结束之后那晚,我开车回去基本连路都找不到了,一直晕头转向的乱冲,回到家之后,差点都吐了。
我真的很讨厌杀人,觉得太血腥,太恶心,但是我终究杀了人,还杀了太多太多人。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自己的工厂里,当时道上有名的老九,一个挺有名的家伙。
上天发誓,我是真的被逼到了那一步。
我是一个生意人,只因为救了一个女孩子,就要被人用枪指着要两千万,去他吗的,他怎么不去抢银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依旧是装的,装出一幅泰山不崩于面的表情,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内心一直都在畏惧,在徘徊,在思索挣扎,只是没有人看见,我的手臂,在西装里轻抖。
我不能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我强装着淡定对大家说:“你们先走,不用担心我。”
没有人知道,当时我开枪杀他们的时候,真的是闭着眼睛的,逼自己狠下心来。
第一次杀人之后,我躺在椅子上。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沈蓉蓉说,那一刻的我非常有魅力,神韵无可匹敌。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快吐了,不敢去看那些鲜血淋淋的画面,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上天作证,如果当时我睁开眼睛,一定会吐出来。
包括后来,我在椅子上足足休息了非常久,才敢睁开眼睛强忍着内心的翻腾,开始处理。
哈哈哈,是不是让你们大吃一惊。
太多太多了,都是我装出来的,因为我是男人啊,我要赢啊,我不能输啊。
哪怕是天塌了,我也得硬撑着装出来啊。
我必须要让别人怕我。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不懂得尊敬,那我只好让大多数人敬畏我。
尊敬和敬畏,我选择了更简单有效的后者。
这些事情就不多说了,来说说我真正想说的吧,大家看不到的我吧。
也就是个人情感生活。
我暗恋过,天啊,暗恋绝对是一个人诸多痛苦的事情之一,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自导自演。
那个叫李沐兰的女人,直到今天,好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了,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希望她幸福。
这段感情让我差点走火入魔了。
我把她从她的订婚婚礼上带走,是我做过最畅快的事情之一。
但是后来她说她要出国了,说真的,当时我杀人的心都有了。
她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哪里差了?我哪里比不上别人了?我对她不够好吗?不够爱她吗?
那一刻我真的要疯了,感觉自己要发狂了。
******,为什么?凭什么?这算什么?
相似小说推荐
-
洪荒大天尊 (大道之前) 逐浪VIP2015-04-16 古典仙侠 穿越洪荒,成为昊天,为了摆脱命运的束缚,昊天毅然踏上帝王仙途,一路披荆斩棘,争霸洪...
-
三修奇仙 (泛东流) 起点VIP2015-06-01 奇幻修真 试个炼,他居然把传承千年的宝贝拐跑了?! 老祖气疯了,宁风牛逼了。 我要变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