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完全裸露着上半身的男人。
他的右臂是巨刃的模样。
这个男人闭着眼睛,显然是已经死了。
此刻的他,看起来格外的恐怖。
就像是一尊蜡像,是的,鲜血流干的他,就像是一尊蜡像,全身到处都是裂缝。
英俊的嘴脸上,是满布的裂缝,干瘪的身躯上,是裂缝。
老头看到这一幕,简直怒火攻心。
“武殿下竟然真的被人谋害于此!”
紧接着,老头看了孩童一眼。
“你知道你的使命吧。”
“老,老先生,我知道。”
孩童颤颤巍巍的说道。
“武敌殿下的魂石碎了,竟然是真的,真的死了,而你,当初就和武敌殿下签订了契约,是时候奉献出你的生命,让武敌殿下活过来了。”
魔族是一个可怕的种族。
他们竞争激烈,自相残杀,可以说是残酷到了极点。
而他们有一种契约,叫做神魂契约。
每个人,一辈子,只能签订一次,只能签订一个人的契约。
也就是将一个人的命运,和另一个人绑在一起。
如果说得简单一点,那么就是,一个人将自己的命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如果拥有荣华富贵,如果是强者,那么这个人也会跟着受到尊敬,享受到荣华富贵。
而如果这个人的死掉了,可以利用那个人,来复活自己。
也就是说,两个人从某方面来说,是同一个人,荣辱与共。
而武敌的神魂契约,便是面前这个孩童,跟着签订的。
孩童满是害怕,他跟着老头在这里找了半天了。
他多么希望,那个强大的武敌殿下没有死,或者说,死了,也找不到尸首了,这样自己就可以活下去了。
他心里很清楚,跟武敌殿下签订契约的那一刻,自己虽然拥有了荣华富贵,拥有了其他人无法拥有的东西,但是说白了,自己就是一个傀儡,一个必要时候,要站出来献身的傀儡。
自己跟武敌殿下签订了契约,那么以后自己就可以活的无比幸福,无比幸福,武敌殿下那么强大,哪里需要自己去死?
但是此时此刻,小男孩颤抖着身躯,看着那尊满是裂缝的蜡像。
“鲁,鲁先生,我,我可以不,不…”
男孩想说,我可以不死吗?
男孩退缩了,他不想死了,他才八岁。
男孩开始尖叫着奔跑。
但是老头脸色一冷,大手一挥,男孩便被抓了回来。
被扔到了武敌的尸体上。
趴在武敌尸体上的小男孩,惊惧到了极点,都快哭了。
下一刻,小男孩突然整张脸,都青了。
只见他的神魂,从他的口中,被抽了出来,钻进武敌猛然睁开的眸子里,他的鲜血,开始从手腕处,射出一条红色的,弯曲的线,开始顺着那尊蜡像的裂缝中,钻进去。
许久后。
“噗!”
一把巨刃,贯穿了小男孩的胸膛。
一个无比虚弱,双眼血红的男人,一只手,抓着土壁,爬了起来。
“白,白慕,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我会让你大吃一惊,我会在你所拥有的,任何事业,任何本领,任何方面,任何领域,践踏你,白慕,你等我!你的命运,由我主宰!你会是成为我骄傲旗帜下的奠基石。”
第235章 民族
提到迪拜。
所有人的第一印象便是,寸土寸金,无数高楼大厦,千奇百怪的建筑物。
歪着的楼,高入云端的楼,吊着的大楼,方的,圆的,东方的,西方的,各种模样,各种繁华。
街道上到处都是豪华的跑车,宝马奔驰在迪拜,只能当出租车,稍微好一点的车,比方说警车,都是布加迪威龙或者兰博基尼。
世界上第一高楼哈利法塔,那座让无数人膜拜的巍峨建筑,便诞生在迪拜。
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扎根在海边,楼基深埋于海底,漂亮到极点的帆船酒店,还有一样有名的:亚特兰蒂斯酒店等等。
世界上最大的音乐喷泉,世界上最大的购物中心,世界上最大的人工岛棕榈岛,等等等等。
漂亮的海底餐厅,以海市蜃楼为理想模型而建造的网络城等等。
永远都是高温下的迪拜,人人都生活在夏天之中,一身清亮的装扮。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各种来自于世界各地的火辣美女。
金发碧眼妖娆妩媚的混血儿,来自于俄罗斯的最矮一米七的高挑美女,来自于岛国倭寇,日本国的温婉佳人。
在这里,衣着暴漏没人会议论纷纷,即使许多美女都只穿着半裹着胸部的吊带文胸加******。
在这里,有的人裹着面纱,即使是大热天,也会穿着一身长袍。
迪拜,是石油美金下的绚丽都市。
在这里,本地人,走到哪里,拥有着免费的医疗,免费的教育,免费的wifi,免费的法律援助,便宜的商品房,对于迪拜本地人来说,迪拜就是天堂。
但是对于外地人来说。
迪拜就是一个烧钱到极点的美窑。
来到迪拜的只有三种外地人。
一种是来当老板赚钱的,一种是来打工淘金的,还有一种是来旅游的。
外地人永远都不可能拥有迪拜的户口,即使在这里住个十年八年,甚至一百多年。
迪拜的那些高楼大厦,大多数,都是外地的民工们来盖得。
比如说华夏,就有十几万的工人,在这里,顶着地表温度五十度在工地上干活。
如果你某天有幸去过迪拜。
你可以看到,那些工人,三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小型的工车里,在以前被称作猪车,后来取消了,配了电风扇,路过你。
黝黑的皮肤,干瘪的身躯,他们的眼神,是那么的让人心疼。
对于外地人来说,对于所有前往这个绚丽大都市的人来说,迪拜就是一个一塑料小杯白水,都问你要几美元的地方。
白慕带着阿紫还有林可儿等人一降落在这里。
便在整齐迎接的异国美女空姐的迎接下,走下了飞机。
走下飞机的时候。
阿紫和林可儿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是最兴奋的。
开阔的飞机场前方,首先映入眼帘便是一个金碧辉煌的建筑。
在电视上,网络上,照片上,看见了太多有关于迪拜的东西,此时此刻,甚至是白慕,都忍不住惊叹。
地平线上,那是一个让你感觉到心跳加速的都市远景。
阿紫算是最开心的一个了,顿时便冲向了远处,不会英语也不会迪拜阿拉伯语的她,扑扑通通就跑到了一个戴着帽子的迪拜佬那里打起招呼来。
刑天和周钰鹏则是紧紧的跟着白慕的身后。
白慕看了一眼远处正开心玩耍到处观望的林可儿两人,转过身来说道。
“刑天,这里是地址,这个地址可能没用了,你去帮我找一个人,一个叫做卢冷轩,三天内帮我找到就好,然后给我打电话,我就过去。”
刑天点了点头。
“昨天我给你卡里划了八十万,你去换点美金用,不会说话,找一个华人向导就行,不用着急,就当是放假了,在这边好好玩玩。”
刑天顿时嘿嘿一笑,“白先生你太客气了,嘿嘿,跟着我现在已经存了好多钱了,现在又给我这么多。”
“没事,拿去用吧,这边消费有些可怕,别委屈了自己,不够就给我打电话。”
刑天是一个很老实的人。
当初的他,是一个矿井里的矿工,工友都觉得这个憨大个很傻,甚至当年的刑天,差点死在了工友的谋害下,命只值十几万,虽然差点报仇了,但也要面对的是牢狱之灾。
而现在的刑天,已经是翰城大名鼎鼎的一哥,除了那位爷,刑天已经是无数人尊敬的刑天,没有人知道他姓伍,伍刑天,除了白慕。
刑天当初的梦想是赚够钱就回东北老家去,把村里自己家的房子盖好一点,然后娶一个媳妇。
而白慕的出现,改变了刑天的人生。
白慕很喜欢刑天,喜欢刑天身上那股子蛮劲,那股质朴的感觉。
即使刑天现在很富裕了,却只是接来了自己的老爹,住上了好房子,好好照顾,而自己,却一直都很简朴。
刑天在白慕身边,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人,不是最能打的人,但却是白慕最信任的人之一。
人前,刑天叫白慕白先生,白慕直呼其名。
人后,刑天叫白慕老白,白慕叫刑天老邢。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谊,不如女人的那般复杂,有时候,不需要多少言辞,便足矣解释。
看到林可儿等人走远了。
白慕笑着拍了拍刑天的肩膀。
“老邢,听我的,别委屈自己了,我这几天先去陪陪可儿和阿紫,完了我去找你,这八十万你要是没花完,信不信我打你?”
老邢一听这话,哈哈大笑,连忙点头。
刑天离开之后。
白慕看了一眼周钰鹏,“你师父让你天下行走,这次来,也算是一种见识吧,毕竟,大千世界,红尘百态,和你们修真界不一样,生活方式和规则都不一样,有的时候,我也告诉不了你多少,你得自己去看,自己去悟。”
周钰鹏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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