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往前走了,路过请绕行,这里是警戒区域。”
白泽撇了撇嘴,看到这时候银行周围已经有不少人在自发的排队了,前面还有一个身穿制服的银行工作人员,拿着一大把号,挨个的发。星期天大家都放假,来取钱存钱的人当然不会少了。
刚刚站在队伍的后面,领了一个号,排在第七,就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刚才那个出言警告白泽的保安身上,一下就飙出来了血,整个人都往后倒飞出去。
紧接着,砰砰砰砰……又是一连串的枪响,一辆原本就停在附近的金杯面包车上陡的一侧车门大开,从里面冲下来六七个蒙面大汉,两个提着自动步枪,一个拿着手枪,剩下的清一水儿的双筒大猎枪。
隔着二十几米,只一轮乱枪,就把运钞车外面几个警戒的保安全都放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抢劫!不想死的都他马的给我趴在地上……”
咣咣!几枪对天一放,六七个蒙面大汉呼啦一下分散开来,五个直接就冲进了银行里面,又是一阵枪声大作,一个留在门外警戒,一个却直接找上了排队的人。黑洞洞的枪口上似乎还冒着一缕缕的青烟,一群人顿时集体失声,全都老老实实蹲下来,除了哆嗦是忍不住的之外,别的动作一动不敢动。
至于大街上的行人,见状之下更是齐齐作鸟兽散,惊叫声一时间不绝于耳。
也有几个行人一边跑,一边打电话报警,但那劫匪看了却并不着急,只一个个把面前这些人手里的包打开来看,有钱的就直接扔到随身的一个口袋里。排队的这些人,大概一半都是来存钱的,加在一起也不是少数。
而这时候,白泽也随着人群蹲了下去。他倒是有心出手,把这人当场击倒,但这心思也只不过是在他心里转了一下,就马上取消了。
一般的银行劫案,不是冲进银行抢劫,就是半路上针对运钞车下手,但这六七个大汉却选择在银行一开门和运钞车交接的时候下手。这时候有运钞车的押解员在场,手上都有枪,加上银行里面的保安,防守也比平时要严密的多,乍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智,但细想起来却又极为高明。
因为这时候,双方交接,是要当面进行点钞的,密封箱由他们自己打开,自然就省了这些人许多麻烦,至于那些保安,不管多少,在这些悍匪们的强大火力下,根本就是个渣呀。
以白泽的眼光,他当然看得出来,这几个人明显都是受过训练的“高手”。六七个人,分工明确,动作迅速,做起这种抢银行的事情来简直干净利索到了极点,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地方。
尤其个个枪法精准,几个保安都是二十米外,一枪撂倒。
还有面前这个家伙,手里拿的可是正宗的12号雷明顿霰弹枪。这玩意风靡欧美,既装备军警,又有民用,威力之大远不是国内自产的猎枪可以比拟的。
这么近的距离之内,一枪轰下来,钢珠一片,白泽虽然未必就怕了,但身边这些人肯定就要遭殃,保不住就要死上几个。
这也是白泽选择先看看再说的最主要的理由之一。
银行里面的枪声也只响了一会儿,就停住了,紧跟着就看到里面一声大吼,站在外面警戒的那个大汉也跑到里面,随后五六个人,就一手拎枪,一手拎着鼓囊囊的袋子从里面鱼贯而出。
“还有你,小子,来这是存钱,还是取钱呀?早就看到你手里的这个大皮箱了,打开来看看……”
枪口直接顶在白泽的脑门上,蒙面大汉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感情。
白泽皱了一下眉头,又看了一眼银行门口刚刚跑出来的那几个“抢匪”和他们手里拎着的大包,忽然笑了一下,主动把箱子往前一推:“这里都是钱,只要不杀我,都给你。”
“我靠,这年头,生意是越来越好做了……”大汉一愣,顿时哈哈一笑,枪杆子在白泽肩膀上敲了敲:“行,小兄弟够懂事,你放心哥几个只求财,不要命。”
说完,一把拎起白泽的皮箱迅速的窜了出去,几个人一碰头,二话不说,跳上早就开到了门口的金杯面包车,嘎吱一声刺耳的声音,等最后一个人上车,门还没关上,一脚油门就已经踩到了底,一溜烟的消失在街头的拐角处。
“我的钱,你以为就那么好拿?哼……”
眼见着劫匪这一来一去,前后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洗劫了整个银行,瞬间远去,下一刻,银行里警铃声大作,不少人都腿脚一软,跌坐在地上,有人哭,有人骂,只有白泽在这时候,不动声色的转到了一旁的小巷,身形一闪,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第一百一十二章 狡猾的悍匪
“我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拿了我三百万,就还给我十倍,正愁剩下的钱从哪里弄,你们就撞上枪口了,哈哈!”主动的把手里的钱都给交了出去,白泽非但不沮丧,反而心里忍不住的一阵欢喜,眼见着那一辆金杯面包车风驰电掣般的消失在街头的拐角处,转眼就不见了踪影,他心里面已经像是开锅了的水一样,沸腾起来,“你们抢银行,我就抢你们,黑吃黑来钱最快……不过这些人一看就是久经此道的悍匪,经验丰富,身手也都不错,最麻烦的是几乎人人都有一手好枪法,干起来还要处处留心才是。”
心里一面权衡轻重,白泽的脚下也是绝不怠慢,只等慢慢的避开了街上行人的目光,下一刻身子一闪,就一头钻进了银行旁边的一条小路。
这一片所在原本就是位于干城主城区的郊区,之所以能迅速的繁华起来,还都是托了附近几所大学的缘故,所以除了主干道两侧高楼林立之外,其余许多地方还都是五六十年前的街道和小巷,道路纵横交错的像是个迷宫一样。
白泽之所以对这里还有些熟悉,也多亏了昨天他去阳光俱乐部面试的时候,曾经在这里走了一大段冤枉路,所以此时人一窜进小巷,立刻就辨明了那金杯面包车开走的方向,加上他之前已经牢牢记住了这辆车的型号特征和车牌子,因此短时间里倒也不怕这车脱离自己俄掌握。
而且从银行前面的大道往左一转,走的也不是什么正规的马路,那里面有一个郊区农贸批发市场,来往的人多车多,只要这些劫匪往那里一钻,就等于是鱼入了大海,再要找出来就不太容易了。
好在,两者之间的距离也不算远,白泽人在小巷中,这一跑动起来,双腿快的如同连成一条白线,脚掌垫底发力,配合腰胯扭动,再把两臂一振,脊椎上下惊耸,肩背之间的肌肉像是形成了一个整体,两手一扇一划,那动作就仿佛是一头大鹰正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盘旋滑翔,身子只是一动,人就窜出了三四十步。这正是他鹰爪功中的一式身法“鹰飞”。
原本“鹰爪拳”里就有许多模仿自然界中鹰隼神态动作的招式,而这些招式,如果练得“不得法”,看起来也就是个形似而已,十足的花架子,根本在实战中没有任何的用处。但一门拳法既然能发展至今,广泛的应用于实战之中,那每一招每一式就都是经过了几代人的完善和处理的,千锤百炼,又怎么可能是哗众取宠的样子货。
这其中就好比白泽现在用的这一招“鹰飞”式,练习的时候,重心下沉至尾闾,整个人只有一只脚尖点地,两只手反背而上,如鹰振翅,只是一个姿势,但一旦练好之后,融会贯通,不拘泥于形态,把功夫练上了身,那么走起路来就自然而然有一股鹰飞之势。
具体就是表现在人行走的时候,脊椎牵连肩背颈部的肌肉,并一路外延至双手和双脚,只要一作势,人就好比鹰隼飞掠,双臂如同翅膀,不论是和人交手,还是跑动起来,全都快如鹰飞一样。
白泽的腿功虽然远远没有达到如同木道人踩踏空筐,走动如飞,踏雪无痕的境界,但是他从小练习铁臂戳脚,身法,步法的基础雄厚,又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内家拳剑练习,到现在已经是把铁臂戳脚和鹰爪铁布衫几门功夫练得形同一体,融会贯通。尤其是身法,更是因为练习剑术,腰活腿活的缘故,比起从前来不知道进步了多少倍去。
是以,此时身子一动,立刻快如疾风,哪怕小巷中有人经过,他在身边头顶一掠而过,这人也只能感到一阵劲风平地吹来,迷迷糊糊中仿佛看到有一条人影晃过,再要去看时,便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不多一时,白泽一步抢出小巷,突然就听到前面人声鼎沸,喧哗异常,果然就有一个占地极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出现在眼前,现在这时候堪堪早上九点,正是买菜上菜的高峰,不但市场里面,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就是外面好大一片地方都停满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货车。
这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每天半夜的时候,就从全国各地运来各种蔬菜和水果,车辆进出频繁,加上每个摊位都和一些饭店酒店有交易订单,因此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辆专门跑运输送货的面包车。这其中又以载货量较大的金杯面包为多。
白泽站在巷口,随意扫了一眼,就最少看到从市场里面一连串的开出五六辆装满蔬菜的金杯车,这还不算停在一旁停车场里的十几辆,不由眉头一皱,“这么多金杯车到底那辆才是?”
相似小说推荐
-
唯仙至尊 (依旧青衫) 腾讯文学VIP完结出身于偏僻小山村的叶凡自幼父母双亡,是瘸了一条腿的老草医肖爷爷带大的今世的愿望不光是报...
-
洪荒绝世散修 (吾心飞扬) 起点VIP2015-02-22 洪荒封神 穿越到封神时代,成为一个元婴期散修,在这个金仙满地走,天仙多如狗的时代,元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