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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蒙白)



“而万象天界,勉勉强强称得上强者的,至少也是金仙起,你可明白你的差距了?”

凡人与神的差距,已经是一般人眼中无法跨越的天堑。

而李淳距离万象天界,至少还有三个天堑。

“所以,我劝你要知难而退。”

废老头叹了口气,看了李淳一眼,希望自己的话,不要让他太难过。

但李淳并没有伤心,相反的,他两眼放光,腰杆更是挺得笔直。

“不管万象天界是什么地方,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我一定会找回自己的妹妹。”

他的话,掷地有声。

这一句话,后来响彻千万世界,成为无数年轻人顶礼膜拜的霸气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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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章赤水

夏日炎炎,一辆黑色的马车疾驰在官道之上。

赤日如火,万里无风,这种日子是魔兽活动最频繁的时候,即使是官道之上也不是特别安全。

即使是大规模的商队都会寻找护卫,若没有足够的实力,真不敢独自上路。

这就是李淳的马车。

从伏波郡城前往潼关,一去三千里,而召他为太子仪仗的旨意来的甚急,要他七天之内赶到,与西行的众人汇合,这甚至出乎伏波郡王的意料之外。

所以他不得不贡献出了自己四匹千里骏马来拉车,载着李淳星夜兼程,赶往潼关。

“老周,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李淳从车厢里面探出头来,满面疲惫之色。

虽然他是九级剑客,又年轻,但是连续几日几夜没有休息,身体难免也受不了——要是以前,只怕他早就叫苦连天,但在颜火儿离去之后,他就像是突然成熟了起来,纵然不能说是甘之如饴,却也是默默忍耐着。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用来练剑。

他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

他要找回自己的妹妹。

虽然废老头已经告诉了他差距的巨大,但李淳并没有气馁。

琅嬛玦中那银发剑圣的留言,时常在他脑海之中浮现。

“……余三岁习剑,七岁小成,挑战天下高手,未尝一败。偶得琅嬛玉玦。参悟天下剑法,乃至十六岁剑法大成。从此视天下高手如尘泥,极于人之道,藏于深山以求精进。”

“又十四载悟天人之理,修业圆满,拒天庭神职,逍遥自在,可称剑仙。”

“红尘百年,一晃而过。剑道修为日深,一朝彻悟。”

“凡人修行,历人、修、仙、圣四境,古今人杰,能越最后一步者,不过一掌之数。”

“……余虽称剑圣,距离至高大道仍差半步。憾甚!憾甚!”

他早就知道,所谓神祗所谓神仙并不是终点,在这些强者之上,还有圣人的位阶。

而那位银发剑圣,用了区区百年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这个境界!

他自称距离至高大道还差半步。说明他并没有真正成为剑圣,但也意味着,他已经站到了圣人以下最高的位置。

什么真仙金仙,混元大罗,统统在他的脚下!

因为如此。万象天界,就算是真仙遍地走。金仙不如狗的地方,李淳却也丝毫没有畏惧。

别人能够做到的,他也能够做到。

他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李淳甚至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得到了琅嬛玦,他遇到了颜火儿,他要去万象天界找回自己的妹妹,他必须要拥有足够的实力!

所以李淳并不着急,也不等待,而是奋起利用每时每刻,让自己变得强大。

至少,先要从这弥天世界跨出吧!

天人分界,破碎虚空!这是他中期的目标。

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凝成剑种,踏入修者的境界!

所以即使是在赶路,他也一点儿都没有放松修行,蛮王轰天拳,他每天都忍着剧痛修炼两遍,硬生生地将这一门必须要依靠战神赐力才能大成的武学练通,纵然不能发挥其中巨大的威力,但改造身体的作用,却已经渐渐显现出来。

——原本剑种在浑身的行进,由于经脉堵塞会非常缓慢;但经过蛮王轰天拳改造过的身体,经脉的延展性和弹性更好,渠道也更宽,所以剑种行进的速度,也比一般人要快了许多。

如果这种情况能够持续下去,那么李淳将身体彻底改造完成,踏入修者境界的速度,至少要比普通人快上两倍!

除此之外,他剑法当然也不能放下,如今他的剑招已经修到了清灵馆阁的最高奥义月舞迷舟剑法,比之以前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从琅嬛玉库之中得到的太阴剑气,他也已经驾轻就熟,如今吸引月华之力,化作剑气,单论战力,他比半月前郡试之时,还要强了不止一筹!

——要是现在再遇到吴方原,他有把握在十招之内轻松取胜,再也不需要畏惧对手的长河落日剑法。

颜火儿走后,李淳确实有了极大的变化。

“解元公,已经到康城了,再渡过赤水,就能到潼关。”

赶车的老周也是一脸疲态,他是伏波郡王的心腹,也没有一句怨言,对李淳甚为恭敬。

“哦?前面就是赤水了么?”

李淳挺起身躯,举目远望,三千里赤水,浩浩荡荡,曲曲折折,从天山流经帝国的心腹,一直到东海入海,可以说是这弥天世界的母亲河。

如血赤红色的河水,灌溉了方圆万里的土地,养活了无数百姓。

只是如今相隔还远,还看不见那奇异的景象,只是耳边传来风声呼啸,带着些许浪涛之声。

“我们怎么渡赤水?”

原本千年之前,赤水之上有上古人皇所建的虹桥,跨越天堑,使人民得以往来,可惜天地异变之后,绝地天通,这种神迹不得轻现人间,自然是虹桥也销声匿迹,如今要过赤水,只有靠航船渡河。

李淳乘坐的马车巨大,一般的船自然是载不下的,非得要大船不可。

“公子放心,沿着赤水向南二十里,就是桃叶渡,那里必有大船,郡王吩咐,我们包下一艘过河便是。”

伏波郡王财大气粗,包一搜渡船根本算不了什么。

“那就好。”

若是马车过不了河,剩下的路途要靠两条腿走那可吃不消。

如今他们已经狂奔了四日四夜,过了赤水,再走五百里就能抵达潼关,看上去时间是来得及了。

马车又疾驰了一段时间,此时水声浩大,已经清清楚楚地能够听到,李淳再度抬头,只见天边一线红水,蜿蜒而下,及至眼前,已成看不到对岸的大河。

水色褐红,是因为上游大多为红土沙漠的缘故。

举目四望,只见水气氤氲,看不到源头,也望不到下游远处,就连对岸,也是一片迷迷蒙蒙。

“果然是天下大河!”

与之相比,渭水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知道这赤水河神,又是什么模样。

李淳脑中倒是起了奇异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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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一章桃叶渡客栈

天色昏暗,桃叶渡的河滨客栈之中已经聚满了人。

生意虽然好,掌柜的脸上却殊无半分喜色——客人虽然多,吃喝也都不少,但是每一个都舞刀弄剑,看上去凶神恶煞,叫他怎么能放心?

就算有几个温文尔雅的,但也是腰间佩剑,气势不凡,肯定是剑客老爷,是他们必须抬头仰望的人物,根本招惹不起。

而且每张桌子上的人,似乎对其它桌子上的人都颇为敌视,现在虽然还没出现什么冲突,但万一口角起来,只怕就是一场大斗。

掌柜已经做好了今天收不到钱的准备,唯一的指望,就是希望他们不要闹腾的太厉害——哪怕是毁掉些桌椅也就罢了,千万不要伤人。

这年头,做生意就要有蒙受这种损失的准备。

他能够在桃叶渡这种地方安安稳稳地开了二三十年客栈,就得靠眼力和忍耐。

“小三子,千万伺候好那几位大爷,不能得罪……”

他小声地提醒着伙计,就怕他年轻不懂事,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一位,只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剑客杀人不问,朝廷都不会保护他们,像这种小家伙的性命,谁会在意?

“掌柜的,他们好像都是在说喜事,应该不会动手吧?”

小三子看上去有点傻愣愣的,其实也颇为精明,在上酒菜的时候,也听了那么几耳朵,那些人说得都是什么“招亲”什么“婚事”。看上去,不像是要打架的样子。

听到喜事两个字。掌柜的脸色陡然变得煞白,赶紧上前捂住了小三子的嘴。

“莫要胡说八道,听了就当没听到,知道没有?”

他狠狠地瞪着小三子,非逼得这个自作聪明的伙计气馁认错,这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抚慰。

等小三子又去了,他才转过身。对着柜台后面的神像双手合十,战战兢兢地上了一炷香,口中喃喃自语。

“想不到时间过这么快,居然又到了河神招亲的时候……”

“只求神尊保佑,让这场风波平平安安地过去,不要影响到我们小老百姓……”

怪不得这么多的强横人物聚集到了这里,原来……是又到了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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