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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掌门 (禄阁家声)



这一醉,像是永远醉了下来,要醒来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酒不醉人,人自醉。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有朋自远方来。

李探花醉的也不是酒,是朋友。

但凡可以让他一醉的人,都可以当作是他生命中的朋友。

只要是他的朋友,趁他醉酒大睡时,都能够轻易拿走他的一条命。

一条如今悬赏在整个大罗王朝高达一万两黄金的命!

红衣女子眉头皱得更紧。

五步!

不,四步!

他距离他只有四步,只要再前进两步,甚至是一步,到了自己所能忍受的最低底线,一定会直接出手。

方知乐不知道红衣女子心里的想法,又向前踏出一步。

红衣女子瞳孔猛地一缩。

三步!

他竟然真的敢再踏前一步,距离他也仅有三步的距离!

三步的距离能做些什么?

对一个杀手来说,完全可以在一瞬间秒杀毫无防备的人。

这也是她决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周身三步的原因!

红衣女子香肩一动,正想冲向方知乐,杀了这个对他不敬的人,妙眸忽地一亮,停下身子,冷冷盯着方知乐。

方知乐不知什么时候停下了脚步。

他仿佛预料到什么,停下脚步的一刹,朝红衣女子看去,微微一笑,旋即将目光落在白袍男子和李探花的身上。

红衣女子内心骤然升起一股寒意。

她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刚才的一举一动全部都落入对方的眼中,甚至对方知道她的想法,这才会在距离他只有三步的时候停下。

能猜出自己内心想法,又能算计自己的人,这世间有吗?

有!

眼前这人就是其中一个。

红衣女子也不得不正式打量起方知乐,看着这个猜出她想法同时又暗中算计了她一步的男人,脸上冷容收敛几分,多了几分兴趣。

她更加清楚,若是刚才自己选择了出手,也未必能赢得了眼前的这个男子,更不要说将他格杀。

这显然又是一位绝世高手。

既然是绝世高手,料来很是在乎身份,也就不会更不屑去做江湖中那些暗杀的行径。

可她的一颗心还是悬着。

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有真正看透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会付出一条命的代价。

即便真正看透了一个人,因局势而变,最后还是会付出一条命的代价。

所以在这世上,在她心中,除了此刻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探花,再也没有谁值得她信任,再也没有谁能够让她完全放松警惕。

方知乐看着眼前的两人,注意力主要放在睡在桌上的李探花,沉默着,没有开口。

白袍男子脸上露出一抹轻快的笑容,放下酒杯,朝方知乐说道,“既然来了,犹豫什么,坐下来吧,喝几杯酒再说话。”

红衣女子目中寒芒一闪,正想开口说话,白袍男子似预料到她的心思,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轻声说道,“他不是来杀我们。”

我们……

红衣女子身子一僵,面色微红,娇颜红得像一朵玫瑰,当然是带刺的玫瑰。

方知乐笑了笑,抱着灵狐,在白袍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喝醉酒的探花正睡倒在他的右手旁。

换杯为碗,白袍男子斟了一碗酒,递给方知乐,再为自己斟了一碗酒,举起酒碗,朝方知乐一笑,仰首饮尽。

方知乐端起酒杯,同样没有任何犹豫便喝了下去,末了,赞道,“好酒!”

白袍男子目光骤然一亮。

酒的确是好酒,珍藏至少五十年的女儿红,可这酒再好,又怎么比得上从远方而来为同道中人的朋友?

没有说话,白袍男子为方知乐和自己再次斟了一碗酒,继续先干为敬。

方知乐这次也没有半分客气,举起碗一口喝完。

白袍男子继续倒酒,方知乐继续喝……

一碗又一碗,两人就这般对喝着,也不知多少碗酒下肚,两人自开始说了一句话,之后便再也没有开口,非常有默契的碰碗喝酒。

好像在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比喝酒要来得更有兴趣。

朋友喝酒,也不需要说任何的话,你一碗我一碗,喝完继续倒,这样对饮才是最痛快…

豪饮。

不过如此。

方知乐怀里的灵狐眨着眼睛,看着对面继续倒酒的白袍男子,露出一些狐疑的目光,像是不清楚这人在干什么。

不仅是它不清楚,其实连它的主人都不清楚。

有朋自远方来,敬酒可以理解,可似这般连续敬酒,而且没有一句话说,便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红衣女子同样感到奇怪。

这个世上值得状元亲手倒酒并且先干为敬的人,只怕五个手指都能数过来吧?

探花,绝对是其中一个,甚至有可能位居第一。

可眼前这个家伙也值得状元亲手斟酒?

红衣女子不屑一顾,状元未免也太看得起这家伙了?以自己的眼光,他除了有些实力和心计外,哪里还有其他出众的地方?

不可理喻。

真是不可理喻。

也不知道状元到底是怎么想的,身为堂堂一个王朝的状元,竟然为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倒酒,难道是疯了不成?

可紧接着,红衣女子的眉头一皱。

她清楚状元是个怎么样的人,绝不会无缘无故为人倒酒,能值得状元亲手倒酒的人,并非是那些大富大贵的人,而是那些值得他拉拢的人。

为谁拉拢?自然是当今王朝的天子。

第一百六十章高手过招

当今的大罗王朝,天子最大,其次是谁?

这话若放在二十年前,王朝众官,甚至连江湖中人都不例外,一定会一口回答,风浩然!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风浩然。

现今风家的家主,更是二十年前的一代文武状元。

虽仅是状元之位,可掌握的实权并不在宰相之下,更曾助天子一扫西凉荒蛮,浩然大将军一名,如今依然震动朝野,轰动三军。

北莽风家,在整个大罗王朝也属于极为特别的一个世家,既属于官宦,又属于江湖,更是一个文武兼修的世家。

若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王朝众官每每提起风家必定面露恭敬崇拜。

事实上,风家一门三代,文武状元同出,从来没有拱手让人。

但凡大罗王朝选举文状元或是武状元,整个王朝中的官员,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夺取状元,只有去考虑如何拿下榜首或探花。

因为状元一位,早已落入风家囊中。

而今二十年后,文状元易主易位易名,却依然属于风家。

时至今日,问起当今的文武状元,满朝百官,江湖中人,一定会毫不犹豫说出两个字。

风里!

风状元。

这个风浩然最小的儿子,却是如今让整个王朝都为之疯狂的一名文武状元。

状元不是一般的状元,更不仅是风浩然之子,是当今大罗王朝红透半边天的状元,是天子最赏识的状元,更是天子身边大红大紫的人。

哪怕是位居一品的高官,在这名状元面前都要给三分薄面,说话恭敬,不敢有半分的得罪。

可就是如此出了名的一位状元,不仅让整个王朝官人感到意外,更出乎红衣女子的意料,竟不惜千里迢迢赶来,只为和同期高中的探花喝上几杯酒?更敬了来历不明的那个男子不知多少碗酒?

这样的做法该说是怪异?还是十分怪异?

红衣女子看不透更猜不着这位当今红遍大江南北的状元的心思,她此刻的心思全部放在了探花的身上。

可惜李探花呼呼大睡,对她的关心不闻不问,却对四周的环境非常放心,一点也不愿意醒来。

又或许他早已醒了,但身子还没有醒过来。

李探花便是如此古怪的一个人。

就像他一直喜欢并且念念不忘的女子一样,明明没有喝醉,身体也没有倒下,偏偏他的魂魄,他的心神,都醉了,醉得一塌糊涂,更醉在那名女子的身上,再也不愿醒来。

痴爱纠缠,舍不得,放不下。

这才是真正的李探花。

当然,用现代流行的话来说,此刻的李探花正处于失恋的状态,浑浑噩噩,整天买醉,若非在他身边还有红衣女子的照顾,只怕早已流落街头,成为一名乞丐。

有时候探花也在想,当乞丐或许比当探花要来得有意思吧?

至少乞丐终生自由,没有一点的烦恼,更没有所谓的爱情,活脱脱就是光棍一个,也不知道比痛苦中的自己要幸福多少。

可是,有时候李探花也想错了。

光棍其实不是叼丝的罪过,而是每个单身光棍的心中,都有一段舍不得放不下更无法忘怀的喜欢。

就像胖子?

对,就像那个胖子。

方知乐很没节操在一旁点了点头,事实上他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点头,但觉得如果不点头,却是有点对不起诸君的回答。

所以他毫不犹豫点了点头,更点了一下……两下三下,然后脸上露出一抹莫名的笑意。

白袍男子看着方知乐脸上露出的笑容,微微一愣,正想出声打破沉默,眉头忽然一皱,下意识抬起头,望向花满楼的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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