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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破十方 (暴走人字拖)



  “你还不知道?”看着林晓震惊的面色,男子倒是没有怀疑他在说谎,只是有些惊奇罢了。

  林晓轻轻摇了摇头,并没有再说话,只觉此时心乱如麻,不知这一切有什么因果。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自己身怀火灵,逃到大漠这事,恐怕已经传遍江湖了。

  林晓双手抱着脑袋,仔细回忆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这颗珠子不是火灵,那倒还好说,如果真的是火灵,首先想到的则是,那黑衣女子为何将之交给自己。

  想到此处,林晓突然想起,黑衣女子在将木盒子交给他的时候,反复的强调,不要打开它。而当时的自己还以为,木盒里面是些女儿家用的东西,便没有太在意,此时想来,也许她当时说这话的时候,便有深意,只是自己并未领会罢了。

  原本以为自己撞了大运,突然出现一位貌若天仙的女子看上,了自己,可是在回想两人一起的前后经过时,林晓却发现,对于那名黑衣女子,自己一点也不了解。记得当时她还说过,将那木盒子放在自己这里,让自己替她保管几天,说有什么事要忙,忙完了事情就会来取。

  “你一个一无所有,兼且实力低下的穷小子,凭什么会有人爱慕于你?”林晓心中思绪乱转,只觉此时心乱如麻。虽然非常不想承认,但似乎,这就是事实。

  如此一想,林晓的思路渐渐清晰了起来。什么爱慕,什么定情信物,都是鬼话,那女子真正的目的是要自己替她保管火灵。至于将之说成是定情信物,恐怕她早已料定,事出突然的情况下,为人老实的自己会拒绝,然后退而求其次,说出真正的目的,要自己替她保管几天。

  即便这是目前最能说的通的解释,林晓心中依然有些排斥,不想将那黑衣女子想象成一名蛇蝎心肠的毒妇。只是还有一点令他感到迷惑,记得在天阳镇的时候,江湖传言,火灵是在魔门萧无尘身上,可是又怎么会出现在黑衣女子身上呢?

  难道说,黑衣女子原本就与萧无尘是一伙的?来到天阳镇也是为了接应萧无尘?只因碰到了自己,突发奇想,将火灵放到自己这里,然后由他们引开那些江湖人士,之后再来取回火灵。任那些江湖人士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火灵其实在一名毫不起眼的酒楼掌柜手里。

  也许那名黑衣女子并未考虑到,自己会遇到那些蛮族人吧,而且还有一个一心想要杀了自己为陈方正报仇的师兄陆方恒。一些阴谋加上一点巧合,才会造成自己如今这般境地。

  想到此处,林晓只觉背上冷汗涔涔,虽然不想承认,但那黑衣女子的心计也太深了吧!!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林晓只是抱着脑袋陷入回忆中,那名男子也没有再开口。

  “既是萍水相逢,她利用你也是无可厚非,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毕竟自己还有可利用的地方。如果连一点用处也无,那岂不是一件太过于悲哀的事?”林晓心中自嘲的笑了笑。

  现如今,自己身怀火灵的事恐怕已经传遍了江湖,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了,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林晓起身,对着男子抱拳一礼道,“晚辈确实不知这颗珠子就是火灵,若真知道,是说什么也不会帮她保管的。只是如今说什么也已经晚了,还请前辈将它还给晚辈,若有机缘再遇到那名女子,晚辈会把这火灵还给她的。”


第25章 于伯 [本章字数:302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9 06:25:15.0]
  “这可是江湖至宝啊!!服用它可以增加一甲子功力,难道你不心动么?”听闻林晓明知这是江湖中人趋之若鹜的火灵,还要将它还给那名女子,眼前的男子心中惊讶,同时有些佩服起了林晓那份面对宝物仍能淡然处之的心态。

  “呵呵,前辈既然已经为晚辈治过伤,那就应该清楚晚辈无法存储内力的事,这在旁人眼中的至宝,对于晚辈来说,也就是一个珠子而已,和普通的珠子没什么区别。”林晓轻笑了声,心知自己和普通人的差异,这火灵就是能够增加一百年的功力,与他也是毫无用处的。

  “这倒也是!!”男子轻皱着眉头,缓缓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珠子递给林晓。而后再次疑惑的问道,“你从小就拥有两颗心么?”

  “当然,自从我懂事起,便知道自己比别人多了一颗心,前辈为何有此一问?难道心还能后来移植进去不成?”林晓有些好笑,却还是认真的回答了男子的问题。

  “哦……!!只是有些好奇罢了。”男子张了张嘴,却没有再说出别的话。

  看着男子似乎有些欲言又止,林晓稍稍有些疑惑。摇了摇头轻笑着道,“前辈有所不知,这颗心还救过晚辈不少次。若不是有它的存在,恐怕晚辈早就已经被脑袋里鼓胀的精神力挤爆了吧,也许也不可能在这里见到前辈了。”

  “嗯?竟然还有这回事?”男子惊奇的叫了声,从林晓话中不难听出,这颗多余的心对他来说似乎有益无害!!这倒是男子始料未及的。

  “晚辈自小便与常人不同,不仅丹田无法存储真气,而且脑袋里的精神力每天都会增长。从晚辈十岁开始,这些鼓胀的精神力就一直折磨着晚辈,每次外溢的精神力最后大部分都被胸口这颗心脏吸收了,一小部分被那根青竹杖吸收了。”说到此处,林晓奇怪的在身上摸了摸,那根一直随身带着的青竹杖不知道跑哪去了。林晓抬头,询问的眼光看向对面的男子。

  “就在枕头底下。”男子指了指林晓方才昏迷是躺过的床道。

  林晓走过去,从枕头下拿出那根青竹杖递给男子道,“就是这根。”

  “不错!!三千年的青竹,已经拥有了一丝灵性,以后要好好温养,对你将来有大用。”男子轻轻抚摸着掌中泛着清光的青竹杖,把玩了会儿便递还给了林晓。

  “如此算来,那颗心对你来说也是可有可无,若没有它,精神力外溢就会消散,也不会伤到你。更何况你还有这根青竹,同样可以吸收精神力。”微微顿了顿,男子帮着林晓分析了句。

  “也对啊!!”在这之前,林晓还从来没有思考过这种问题,此时听着男子的分析,倒还真是这么回事。

  还有一点,自己精神力异于常人这事,梦中那女子是知道的,她在自己的意识深处留下意念,要自己头疼的时候捏碎玉符,修炼化神诀。只是自己太笨,足足过了十七年多才知道开始修炼。如此算来,以前林晓对之身怀感恩的这颗心似乎还真是可有可无。

  林晓不自觉的抚摸着胸口,有些奇怪的问道,“前辈似乎对晚辈这颗心很好奇?”

  “哎!!于凡啊于凡,你既然决心退隐江湖,远走大漠,就不该再管这些是非了!!”看着眼前身上充满了神秘的林晓,于凡张口欲言,心中却一叹。进而自嘲的笑了笑道,“你本就比常人多一颗心,我哪能不好奇呢?你也别前辈前辈的叫了,老夫于凡,可以的话,就叫声于伯吧。”

  看着眼前明明只有四五十岁的于凡自称“老夫”,林晓怎么听怎么别扭。不过还是按照于凡的意思,抱拳躬身道,“于伯。”

  这时,帐篷的帘子被人揭开,只见一名身着火红色衣裙的年轻女子钻了进来。那女子在见到林晓已经苏醒,并且能够下床走路时,惊喜的走上前,叽叽喳喳的道,“你醒啦!!你不知道吧,你已经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了,要不是于伯医术高超,估计早就……”说到此处,那女子倒没有在说下去,只是低头玩弄着衣角,不断偷眼打量着林晓。

  “啊!!三天!!”林晓惊叫了声,没想到自己竟然昏迷了这么久。

  “可不是嘛,好几次都听不到你的呼吸声,不过好在你最后还是挺了过来。”女子大致讲了讲林晓昏迷的经过,听的林晓阵阵惊讶,没想到自己就这么迷迷糊糊的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大漠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天生性格豪爽,骁勇善战,因此也是特别崇拜强者。在他们看来,鲜血是勇气的象征,所以当祖丽骑马出门游玩,碰到全身是血昏迷不醒的林晓时,急忙将他带回了部落,请于凡医治。如此,林晓才能堪堪度过危机。

  “三天?想必姑娘就是那位祖丽小姐吧,林晓谢过小姐救命之恩。”听到祖丽的声音,林晓立刻便想起了自己昏迷时听到的说话声,因此抱拳躬身对祖丽称谢。

  “你们这些中原人,就是礼多,我们大漠人可不兴这一套。道谢就免了,等你伤势好了,陪我去打猎,就算是报答我的救命之恩了。”见到林晓对自己行礼,祖丽急忙侧身让过,理所当然的道。

  在祖丽看来,林晓身负那么多伤口竟然还能活过来,实力定然无比高强,心里想着下次打猎时要是再遇到若扎那伙人,一定要将他们比下去!!

  林晓哪能知道祖丽那点小心思,听到她要带自己去打猎,微微皱了皱眉。倒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打猎,问题是林晓从小到大都在九华山上度过,根本就没有骑过马,更何谈打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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