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静儿刚捧起茶的手微微一抖,溅出些茶水来,嘴里淡淡应了个“哦”字。
江知年又道:“如今君生三试第一,考得观尘书院的廪生,却放心不下妹妹,自然要带着君眉一同前往冀州,定居下来后,只怕以后都很少会回彭城来了。”
人往高处走。自古不变。有机会飞向更高更广阔的的天空,自不会再偏居一隅。
江静儿垂着眼,一只手揉弄着衣角。嘴里道:“他迁徙冀州,与我有甚关系?”
江知年叹了口气,其实他以前也不怎么看好叶君生,当初之所以要与叶君生有所约定,更多的是因为看在其死去的爷爷面子上。不曾想叶君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三试第一,一举考取秀才。
生员功名其实并不算有多么了不起,当初彭青山可是二甲进士呢。关键在于叶君生现在才刚刚二十岁,年轻得很。
年轻,才是最值得骄傲的资本。
谁说得准叶君生会不会一路势如破竹。再来个乡试第一,甚至殿试第一,高中状元呢?
前景不可估量。值得期待。
江母干咳一声:“不管怎么说,我们江家与他叶家都是世交,静儿你明天是不是要去送送他?”
态度果然大有改变。
以前江母极力撮合女儿与彭青山,最看中的便是他的官身功名。如果江静儿嫁过去,锦衣玉食。自无忧虑,比起埋头读书。自理能力都没有的叶君生不知胜多少倍。严格地说,倒不算江母势利眼,实在是那时的叶君生浑浑噩噩,太不长进了。
如今,彭青山莫名其妙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叶君生很光鲜地考到了秀才功名,境况一下子就逆转过来。
这让江母不得不重新考虑。毕竟女儿今年十九,岁数不小了,总不能继续舞刀弄枪,走镖添刀口过日子吧。再不找个人家,只怕黄花大闺女就变成明日黄花蝶也愁了。
江静儿小嘴一嘟:“我不去,要去你们去。”
“哎呀你这孩子,怎得还这般任性?爹,你说句话。”
江知年道:“静儿说得对,有些事情还得长辈出马才行,不如今晚备些礼物去叶家做客吧。”
江母一愣神,说实话她真拉不下面皮去讨叶君生的好。当日叶君生上门,可没少受她脸色,现在掉过头来了,只觉得脸火辣辣的,未免尴尬。
江静儿吓了一跳:“爷爷,你要干什么?”
江知年眨眨眼睛:“说亲呀,听说这两天叶家的门槛都被媒婆踩烂了。再不去,这个最佳孙女婿就要被人抢跑,我可不甘心。”
江母一听,不禁眼睛一亮。
江静儿一张脸蛋臊得像个熟透的红苹果,跺足大声道:“不准去!就算去了我也不会答应的。”
江母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能让你任性作为?”
江静儿急得眼泪儿都要下来了,如果就这样嫁过去……又或者,再被叶君生拒绝了,那么她这一辈子还能抬得起头吗:“我说不能去就不能去……我已决定了,要去读书。”
“读书?”
这下轮到江母与江知年面面相觑了。
“不错,大前年母亲你不是要我到冀州的惜月书院去读书吗?现在我同意了。”
前些年的时候,江母为了让女儿不再舞刀弄枪,打打杀杀,便一力主张她去冀州的惜月书院读书,学些诗词歌赋,安安分分当个女子。不过那时江静儿想都不想,就否定了。
不料当前急中生智,翻出旧事来。
江母面色古怪,迟疑道:“静儿,以前你年纪还小,但现在……”
“我已决定了,非去不可。”
江静儿的倔强脾气也不是盖的。
那边江知年抚着胡须,眼珠子一转,拍板道:“好,爷爷同意你去读书。”
事情就此尘埃落定,江静儿喜滋滋地去收拾行李。
她离开后,江母问:“爹,你怎么同意了?”
江知年笑道:“惜月书院与那观尘书院都在冀州。相隔不远,互相间还经常会举办些诗会交流什么的……况且,等下我去见君生,将此事告诉他,请他照顾静儿的。”
所谓惜月书院,就是女子的专属书院。
江母听得眼睛一亮,拍手叫绝:这“曲线救国”之策,实在太好了。
江知年心里却叹息一声:他何尝不想直接上叶家说亲?孙女这边再说动说动,自然没问题,关键就怕叶君生不同意。想当初在那般情况下。叶君生都能干脆利索地撕掉婚书,时过境迁,如果这趟说亲不成。那就彻底没戏了。倒不如再观察些时日,让他们在冀州会聚,发展发展,说不定柳暗花明,反而会成事。
他虽然想找人接班镖局。但真不愿耽误了孙女的终生大事。
“小姐,你真要去惜月书院读书?”
阿格好奇地问。
“当然,本小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放心,我会带你去的。”
“谢谢小姐……咦,我明白了。”
小姑娘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了眨。恍然大悟。
江静儿纳闷地问:“你明白什么了?”
阿格有板有眼地道:“似乎惜月书院与观尘书院相隔不远呃……”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江静儿以手加额,苦笑道:“天呀。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阿格嘿嘿笑道:“我听人说,躲都躲不开的,就叫做‘冤家’。”
江静儿恍然又想起道安诗会期间,爷爷所说的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只是现在,她平静得就连自己都不相信。
……
该告别的已告别;该收拾的已收拾。挥一挥手,作别彭城的日出。与其洒下伤感的泪水,不如解下裤腰带撒多一泡尿水——这样,在路途上便不会尿急了。
一架颇为简陋的篷车,拉车的不是猪妖,而是青牛,猪妖则哼哼地跟在后面,一圈儿尾巴甩上甩下的。
叶书生先养一头牛,后来又豢养了一头猪,端是令人咄咄称奇。
送别的江知年道:“君生,你还带着这头肥猪干甚?不如卖给屠夫宰杀了吃肉吧。”
猪妖听见,心头泼辣辣有气:本猪神身娇肉贵,天下间谁人吃得起?
叶君生呵呵一笑:“此猪天生异禀,能养到五百多斤,如今还不够肥。”
闻言,江知年嘀咕不已,但也不在这些小事上纠结:“君生,现在许多人都叫你做“猪牛秀才”了。”
“猪牛秀才?好,大俗即大雅,快哉我意。江爷爷,我们走了。”
无需吆喝,大圣撒开四蹄,拉车而行,随即有深沉磁性的歌声飘出:“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找痴痴梦幻心中爱,路随人茫茫……”
在路边郊外的一片树林子里,同样要奔赴冀州的江静儿一身劲装,骑马横枪,风姿飒爽,正静静地伫立着。忽而听到那似曾相识歌声,不禁娇躯一震,顿时明白了诸多的来龙去脉:
那一天在渡云寺的山道上,吹着风,下着雨;那一天,就是叶君生在唱歌……
在另一个方向进入彭城县的官道上,周乱山赶着一辆华丽的马车,仙使在车厢内静静打坐着。微风中骤然传来一阵曲调奇特歌声,殊不类平常,听着能让人莫名沉醉。
仙使张开眼睛:“何人在唱歌?”
周乱山赶紧勒住马匹,陪着小心道:“歌声从那边传来的,过去一看便知。”
微一沉吟,仙使挥手道:“算了,有甚看头?直接进城。”
在周乱山以前遭遇牛妖的山脉一带细细搜寻了几天,一无所获,哪里还有听歌的心情?
虽然无法确定牛妖的身份,但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都会不顾一切。只因那件法宝,不是普通的法宝,而是一件就连当今帝君都会拼命抢夺的先天纯阳之宝呀!
(本卷终!但真正好看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ps:
感谢书友“遐此行”的588;“如若烟”的两个1888;非常感谢投月票的诸位,限于篇幅,无法具名,只得心照了!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报到
(我有罪,应该设定时的……)
冀州城四四方方,从高空俯览下去,宛如一块豆腐;冀州立城近乎两百年,根深蒂固,拥有悠久的历史。
人生代代无穷已,一代新人换旧人,如今城中迎来了一位有些奇怪的新居民。
说他奇怪,只因其本身乃是一位文雅的读书人,拥有秀才功名,还是观尘书院的廪生——
但就是这么的一个人,居然在院子里搭起一个棚子,里面养着一头牛,与一头猪。
猪牛本为牲畜,“卑贱”之畜,多见于乡村田野。城中也有人养猪牛,但基本属于生意,可有谁见过一位读书人养猪养牛的?
不亦怪哉!
疑惑无解之下,只能视之为对方的特殊爱好。
读书人的爱好总有些特别,只是养猪养牛尤其特别些……故而,“猪牛秀才”的绰号很快就打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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