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处,间或灵眸开启,观地气阵势,不禁暗暗心惊:这京师,端是龙盘虎踞,江山一统,极为稳固。
血气、官气、文气、富贵气,气运成龙,非常雄浑。
在这等情况之下,等闲术法很难施展出威力,更遑论孤魂野鬼之类。它们在城中根本无法存活,稍一冒头,只怕立刻会被镇压得魂飞魄散。
叶君生只是开启灵眸观望,都受到反噬,看不得多久,片刻就觉得眸子干涩刺痛,唯有赶紧撤去。
走走看看,开拓胸怀。他自然不是因为无聊。
自从突破散仙境界,实力跃然提升,接触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当然得多加了解。
此事对于己身修为亦大有补益。
只是没想到,今天离开福满楼,居然会遇到一场畜谋已久的刺杀。
为了避免妹妹担心,叶君生绝口不提,一如往常地谈笑风生,吃喝得哗啦啦的。
晚饭过后。搬出一张藤椅在院落的银杏树下乘凉;至于叶君眉,更会享受,直接在两根树丫之间挂上一张吊床——此物出自叶君生之手,亲手编织而成,算得上是一个小发明了。
第一次睡上去的时候。微微摇荡,仿佛身在云端,十分惬意舒坦。
叶君眉对哥哥更加的佩服,总想看看哥哥的脑袋里到底还装有多少新奇的点子,怎么时不时就掏出一个来,无穷无尽似的,比神仙还神仙。
吊床吱吱。藤椅咿呀,细微的声音交汇在一起,合成一曲韵调。
在他们边上,则是现身出来的大圣和猪妖。
经过一番调养。大圣的身躯渐渐恢复,皮毛青得发亮,断角呈古铜色,一对大眼如铜铃;而猪妖则依然粉嘟嘟一头。浑身油光可鉴,胖乎乎的。
大圣卧着。猪妖躺着,安安静静。
叶君生忽而开口:“君眉,杂剧那边的话本做好了没?”
“还差一些,现在正想着呢。”
“不用急,慢慢来。”
叶君生没有问还差什么。
“嘻嘻,挺好玩的,有空就会写一段。”
叶君眉似乎在构思着情节,明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从银杏树的枝叶缝隙里望着天上的星辰。
蓦然,她一拍手:“嘿,我想到一个很棒的情节。”
叶君生问:“说来听听。”
“就是你给我说的那个红娘呀,我决定安换个套路。”
“什么套路?”
“张生不爱小姐,爱上红娘了。”
叶君生顿时满额头黑线:话说,这是后现代主义的颠覆性思维吗?
不过,对于妹妹这些新鲜的想法,他是不会阻止的。只要她觉得好玩,不管怎么写都行。
“对,就这样写。”
叶君眉兴奋不已,躺不住了,一溜烟跳下来,快步返回房中,要奋笔疾书,开创一代潮流。
叶君生表示他和大圣猪妖这两个小伙伴惊呆了。
一会之后,猪妖低声问道:“老爷,小老爷这是怎么啦?”
叶君生一摊手:“没什么,她在写书。”
“写书?”
猪妖双眼泛光:“那怎么不把俺老猪写进去,威风威风?”
大圣瞥它一眼:“就算写你,也是写怎么把你宰杀来吃。”
猪妖立刻满脸委屈:“牛哥,给点面子好不好。”说着,肥嘟嘟的身子就蹭过来。
“靠,你这夯货!”
大圣瞧它一副受了委屈的小娘子模样,就忍不住要扬蹄开踢。
猪妖见机得快,赶紧躲到叶君生那边去了。
对于这两个家伙的小打小闹,叶君生早已司空见惯。不加理会,继续想着事情。
大圣心思玲珑,嗡声开口道:“老爷,白天的时候,就该把人留下来,加以盘问清楚。”
“不错,落到俺老猪手里,任他铁打的汉子,都得乖乖招供!这些人真是不知死活,若非在京师,哼哼,一个都逃不掉。”
猪妖适时插嘴。
叶君生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对方只是下手的人,未必就知道后面站着谁。倒不如放长线钓大鱼,该浮面的,必定会忍耐不住跳出来。”
大圣问:“莫非老爷心里有数了?”
猪妖登时竖起耳朵来听。
叶君生略一沉吟,缓缓道:“京师不同地方,水深着呢。势力盘根错节,方方面面。反正树欲静而风不止,以后得多加注意小心。”
大圣咂一咂大嘴:“我是怕,背后会不会有三十三天的影子。”
猪妖愣了,问:“牛哥,这怎么跟三十三天扯上了关系?”
“因为三十三天的人,不愿意看到老爷中举,金榜题名。甚至,他们不愿意让老爷继续活着。”
猪妖扑棱棱一醒神:“那么他们干嘛不直接出手?”
“世界有别,三十三天可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必须假借人手才行。不知怎的,我心里隐隐不安,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
猪妖还是有些不大懂,但很识趣不再追问。
叶君生倒理解得更深一层,很以为然地点一点头:红尘千丈,三十三天,两者之间本来就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大圣所说,大有可能。
其实很多事情,看透了去,便能看到背后都有一根线在牵引着。
“哥哥,我写好了一篇,你过目一下吧。”
这时候,叶君眉拿着纸张兴冲冲地跑了出来。
正文 第两百六十三章 邪门
酝酿了大半宿的暴雨,终于在下半夜的时候爆发,倾泻而至。好在雷电,在吃晚饭的时候就停止了。
被雨打窗户的声音惊醒,叶君生披衣起床,点起油灯,先关了窗户,却了无睡意,干脆端坐在书桌前,一张张看妹妹所写的《西厢记》——应该说是《新西厢记》。
叶君眉幼年持家,辛苦劳累,虽然识得些字,但始终没有系统化学习过。后来进入冀州,叶君生声名鹊起,笔墨卖上了价钱,家境大为宽裕后,才力主让妹妹进读女子学院,与江静儿同窗。
这个进读,对于叶君眉的改变,可以说是根本性的。
聪颖,好学,再加上勤奋,她的进步有目共睹,第一次作丹青就让哥哥甘拜下风、写的字娟秀有英气、诗词方面也颇有建树。
除了经义。
不仅仅因为书院不教,叶君眉天性对于经义就无好感,少有读得进去。倒是每一次听叶君生朗读,听得津津有味。
现如今的少女,能够被叫为“才女”了。不过她一向不喜欢去参加文会这些,不为人所知,自然默默无闻。
眼下写书,同样用的化名。
或者在她的潜意识里头,这些故事题材都是出自哥哥之口,自己不过负责执笔而已。
一页页的纸,共有十页,每一页,上面都密密麻麻写着端正秀丽的簪花小楷字。
字行排列,当然是竖的,一行行排下来。
十页纸,写满字,起码好几千的量。看来妹妹在写字方面亦是天赋不凡,手速很不错。
在后世的现代社会,这么一个才能利用得当的话。说不定又是一个码字姑娘。
呃,漂亮的那种,可遇不可求。
其实之前叶君生已看过一遍,现在重看,看得比较仔细。重头一遍下来,大致情况了解清楚。
总体而言,叶君眉的写法没有什么大问题,对白动作,都很适合杂剧的改编。只是在主线方面,对于张生喜欢上红娘不喜欢大小姐这一点。略有些微词。
想法很大胆,而且贴切。
原著里头,红娘的角色本来就要比大小姐丰满出彩许多。只是碍于出身身份的问题。唯有充当穿针引线的绿叶。
叶君眉异想天开地将其扶正,把大小姐取而代之,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反主流的做法。
毕竟当下世道,文人骚客,追逐的都是“才子佳人”。一个奴婢,能算得上是佳人吗?
托着下巴,静静沉思,耳边雨声不断。
过了一会,叶君生解嘲地一笑:我这是怎么啦,妹妹著书写话本。本就不是为了讨生活,何须处处讨好与人?
那样的话,还有什么意义?
又或者。反其道行之,反而能取得意料之外的成功……
想通了这一层,他不在纠结,略略修改了些行文,以及语句。便算审核过关了。明天交给妹妹,让她把其他故事情节完善。圆过来即可。
依照叶君眉的构思,足有十幕之多。
搞定了话本,接下来叶君生开始忙活自己的事,屈指一算,距离乡试举行已时日无多。
闭上双目,脑海像放电影似的,把记忆回放——该读的经义文章、重点的经注点评、格式题材,诸如种种,仿佛流沙般流淌而过。一字一句,都印象深刻,念头一动,随时涌现。
莫说以前书痴的功底基础,现在的叶君生何许人也,散仙大成,魂神健壮,,念力方面的优势简直超凡。
万事俱备,只等乡试到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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