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都打听清楚了,是一个从县城里出来,替黄秀才看守祖屋的书生干的。这小子,就是彭城县有名的叶家书痴,一痴儿,否则断然不敢去看守那屋子。”
宽敞的厅堂上,一名管家打扮的仆从,对着坐在堂上太师椅的中年人,毕恭毕敬地汇报着。
中年人衣穿富贵,鼻子里哼了一声:“这厮不当人子,一点规矩都不懂,居然跑到广平乡来卖对联,这不是打我的脸吗?”
他姓苏,字“之源”,乃是方圆数十里,三个乡上唯一的秀才,乡绅人物,在这一片,算是德高望重。
往年,乡上的百姓都是来苏家求写对联。当然,等闲苏秀才不会亲自动笔,都是交给门下的几个学生操刀。
习惯成自然,周围三个乡每年的对联事宜,早被他视为禁脔。不料今年居然跑来个叶君生,一声招呼都不打,在广平乡做起了营生。如果只是帮就近几户人家写倒没什么,关键是他越写越红火,不但广平乡,就连相邻的屋山乡的村民都跑过去了,影响甚大。
其实帮村民写对联所获得的酬劳,零零碎碎的,苏之源根本看不上眼。问题在于面子,在于规矩。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假如人都跑去求叶君生这么一个童生写对联了,那他堂堂秀才的脸往哪里搁?
管家道:“老爷,那小子着实可恶,不给他点教训,他就不知天高地厚。”
苏之源啜了口茶,慢悠悠道:“老王,这事你去办吧。记得,要办得干净,稳妥,不能出差错。”
管家忙道:“老爷放心。”
说着,便告退出去,心里早有了主意:这样的事情,交给乡上几名泼皮闲汉,最合适不过了,只要不闹出人命,不管打断胳膊或者大腿,都不算事儿。
……
“新春富贵年年好,佳岁平安步步高!”
这一幅对联,叶君生已写了十几遍,熟手得很,一气呵成,非常流畅。这些对子,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副,村民挑选好了,他就马上动笔。
笔画苍劲有力,字体飘逸含韵。
书呆子窝在书房里头十余载,闭关“修炼”,真不是盖的。“痴”,从好方面讲,就表明对于某样事物异常的执着投入。唯如此,方能见真章。只是以前的他性格太迂腐,把一身才华埋没了。
别的不说,光这一手字,就足以跻身名家水平。
当然,字画这行,光有功底不行,还必须有名气。而名气,不炒一炒的话,根本不可能热得起来。
在彭城,叶君生倒有些名气,可惜是臭名。若他在县城里摆摊,恐怕不会有人要他的对联。幸好在乡下,村民们却不会在乎这些东西,他们更未必听说过书痴的事迹。
把最后一副对子写完,晾干,交付给人后,今天的任务差不多就结束了。抬头望望天色,将近黄昏。叶君眉牵着大圣去溪边喝水,还没有回来。
天气干冷干冷的,叶君生紧一紧手脸,踱步出去,顺便叫妹妹早些牵牛回来。
寒冬已至,北风摧折,大片的草丛早已枯黄,放目望去,野外一片萧杀苍凉的景观。
一会之后,就到了溪边。如此季节,溪水也落下许多,露出浅水区河底的一颗颗鹅卵石来。
沿着溪水走了一段,前方忽然传来悠扬的牧笛声,曲调明快欢乐,宛如天籁。
叶君生心一动,加快脚步,转过一个弯道,前面就看见了叶君眉和大圣的身影。
叶君眉骑在牛背上,双手拿着一根竹笛放在唇边,美妙的笛声便飘扬出来,让整个枯萎的天地,为之一亮。
没想到,妹妹还有这一手技艺。
叶君生站住,沉浸在笛声里头,竟有几分痴了。
大圣的步伐不疾不徐,但彼此的距离本来就不远,不用多久,就走到跟前来。
“哥哥,你怎么来了?”
叶君眉放下笛子,欣喜地道。
叶君生笑道:“写完了今天的对子,有些倦怠,所以出来走走。”
“嗯,坐得太久对身子不好,需要活动下。”
叶君生眼睛眯了眯,轻轻拍了拍牛头,若有所指:“大圣这几天气色很不错呀。”
岂止不错,自从那一晚吞噬了鬼火,这老牛就像吃了大补丸,焕发第二春,皮毛仿佛换了一层,变得光泽恍然,泛出一种健康的青色;一双牛眼,恢复了精神,变得明亮。
哞!
大圣一声低鸣,还撅了撅蹄子,心情挺不错。
“走吧,回去。”
叶君生牵着绳子,叶君眉没有下来,就那般坐着,任由哥哥牵着走。两人一牛,在苍茫的景色中自成一幅灵动的剪影。
“嘿嘿,好水灵的姑娘,要到哪里去,快唤声哥哥来听听!”
就在这时候,两个闲汉嬉皮笑脸的横地走出来,拦住去路。他们都是三十多岁的模样,身上穿着紧身的衣衫,其中一个,故意敞开胸怀,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以显示他不怕冷。
叶君生面色一沉,道:“你们是什么人?”
闲汉哂笑道:“你管我们是谁,识相的赶紧滚开,免得碍手碍脚的,坏了大爷好事。”
说着,就走过来,完全把叶君生当成了空气,径直走向叶君眉,伸出双手,要把少女抱搂住。
叶君眉一惊,赶紧跃身,躲在大圣身后。
那闲汉早被少女的容颜所吸引,神魂颠倒,色迷迷笑道:“妹子莫怕,快到大爷怀里来,我保证能让你欲仙欲死的……”
蓬!
措手不及间,大圣蓦然前蹄飞起,重重击中他故意显露胸毛的地方,似乎敲了一记重鼓。
闲汉反应不及,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人就飞了起来,扑通一声掉落在溪水中,又冷又痛的情况之下,吐血不止。
另一名闲汉本来负手站着,负责盯住叶君生,只要这书生一动,他就动手。不料电光火石间,同伴居然被一头牛踢飞,不禁勃然大怒,反手一抽,从腰间抽出一柄牛角尖刀来,呼叫着,冲向水牛,要一刀把它捅死。
“哞!”
大圣蔑然一叫,前蹄用劲,嗤的,又是疾快无比的一脚,堪称无影脚——这一刻,它不是一头牛在战斗。
它不是一头牛!
噗通!
闲汉惨叫一声,刀子不知脱手飞到了什么地方去,人则准确无误地步同伴的后尘,洗澡去也。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凶杀
(感谢书友“小猪的苹果”、“浮云里的鹤-隐”、“a10d361”的慷慨打赏;感谢书友”铁战将军“、”天上掉下个猪哥哥“的满分评价票,以及更新票,虽然现在看着吃不着,但支持之心眷眷,拜谢了!)
兔起鹘落,已成定局。
叶君眉欢呼雀跃,摸着大圣的头颅,仔细观看:实在没有想到这头貌不惊人的老牛竟有这般本事——哥哥是从哪里把它买回来的?
这可捡到宝了。
叶君生脸上带着笑意,但目光冷冷的,望着在溪水中挣扎的两名闲汉。
溪水不深,仅可没膝,大圣或许蹄下留情,两闲汉受伤也不算太严重,扑腾着起身,赶紧往另一边河岸逃窜。走得慌张,其中一个摔了一跤,头上见血了;另一个赶紧扶携着,还不时回头,生怕叶君生和那头疯牛会追上来。
叶君生并没有追赶的意思,沉吟一会,微笑道:“君眉,我们回去吧。”
“嗯……”
这会不上牛背了,与哥哥并肩,一起回到黄家宅子。拴好大圣,叶君眉便下厨做晚饭。
叶君生忽有所思,便到厨房取来一片腊肉,放在大圣面前,观察它会有何行动。
只见大圣鼻子一嗅,舌头往腊肉上舔一舔,但并未狼吞虎咽,而是抬头望着叶君生,隐隐有期盼之意。
“嗯?”
叶君生心思敏捷,顿时又想到另一个可能性,就取了些钱,到乡上沽了一斤米酒回来。
这酒自然算不得好酒,但闻着酒味甚浓,酒色清洌。
把酒用一个大碗装了,摆在腊肉旁边。大圣果然兴奋不已,也不客气,饮一口酒,咬一口肉,就像一名豪迈的侠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转眼间,风卷残云,把酒肉都吃个干净。
叶君生看得有些怔然出神:话说,这还算是一头牛吗?
这一幕,被叶君眉看见,她的接受能力不错,惊诧远多于害怕,凑上来,惊奇地问:“哥哥,大圣怎么吃肉喝酒?”
叶君生呵呵一笑:“因为它不是一头普通的牛。”
叶君眉点点头,转身又去拿肉了——据说有些天赋异常的骏马,嗜酒如命,那么大圣吃肉喝酒,也不算惊世骇俗的事情。
叶君生拍了拍大圣那支完好的右角,慢慢道:“大圣,我知道你身份不同寻常,所以你如果有甚需要,可直接开口。”
“哞!”
大圣倒是开口了,但没有口吐人言,很本色地叫唤了一声。
叶君生没有过多追问,既然时机未到,便不需操之过急。大圣愿意出蹄踢飞那两名滋事的闲汉,表明它与己方是一条战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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