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上官雨桐哭笑不得的是,在他们出去历练这并不长的时间里,叶微妮已经打伤了七八个纠缠她的学生,虽然都不重,但其暴力女生的名号已经传了出去。而且,叶微妮知道了凌逍和谢晓嫣之间的事情,放出话去,说要替凌逍教训教训谢晓嫣那个不要脸的女人。
让上官雨桐清醒的是,叶微妮幸亏没说他是凌逍的女人,那样就太糟糕了。而且幸好谢晓嫣也跟着大队出去历练,没有在学院,否则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未可知。她准备抽时间好好跟叶微妮谈谈,让她知道,同学之间不能轻易打斗的……尤其是被她打伤那几个人里,多半都是家世显赫的少爷,尽管人家还没找上门来,估计多半都是因为叶微妮是个女生,但暗地里会不会算计她,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一进门,也看见刚刚沐浴出来的凌逍,尤其是凌逍脸上那婴儿般的皮肤,让上官雨桐吃了一惊的同时,忍不住升起一股强烈的嫉妒心里……太过分了,男人的皮肤怎么能比女人还好呢!
于是,接下来几天,凌逍都没有出现在校园里,而是在忙着配置一种改变自己肤色的丹药,还有……驻颜丹!
实在是没办法,凌逍先前忽视了女人对容貌的敏感程度,如果自己这样子直接走出去,怕是得吓坏很多人,因为他现在的皮肤,如同婴儿般细嫩柔滑,让上官雨桐这种国色天香的女人都感到嫉妒,可想凌逍的皮肤已经好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
服用了改变肤色的丹药之后,凌逍的皮肤恢复了从前的常态,只是仔细看去,那种细腻的程度,却是寻常人根本就没法比的。
在凌逍回到帝国学院的第九天,罗天再次登门拜访,在见到凌逍之后,罗天愣了下神,感觉凌逍似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却又说不出。
看了一眼凌逍的两个绝色侍女,心中有些羡慕,自己为了低调,虽然住的地方跟凌逍一样,但为了保持低调,只有两个普通的侍女侍候,心说这家伙还真是命好,就连侍女都这么漂亮,更不要说还有伊莎那种极品的女孩喜欢他。
“凌逍兄弟,终于见到你了!”罗天满脸真诚的笑容,说道:“凯琳已经回来了,多亏了伊莎同学的丹药,现在恢复的很好,今天晚上,我在香榭居酒楼摆酒宴,主要宴请你跟伊莎同学,还希望凌兄弟能赏脸。”
凌逍打通天脉,心态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往忌惮的一些事情,现如今也不那么重要。再说,他自己问心无愧,相信就算太子殿下也不能因为自己跟罗天吃顿饭就做出什么举动来,否则的话,就等于把凌天啸推向二王子!
李天落这人虽然城府挺深,但人品并不差,凌逍也愿意结交这样一个朋友,点点头,凌逍说道:“放心,我一定会准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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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驻颜丹(求推荐收藏!)
伊莎现在已经知道了罗天的真实身份,对晚上的宴请多少有些疑虑,轻声问凌逍道:“凌,凌逍哥哥,晚上,真的要去赴宴么?”
凌逍笑道:“不要想太多,只是同学之间的一次聚会而已,就当,我们为凯琳同学接风
“对哦,凯琳回来了。”伊莎的脸上露出些笑容来:“凯琳的伤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吧,那枚极品疗伤丹,是我求了爷爷好几次才求到一枚的呢,效果确实非常好!”
伊莎的脸上并没有惋惜和后悔,对她来说,那枚丹药发挥了它最大的作用,因为它救活了一个人,这就是丹药的作用。
伊莎说着,忽然星星般闪烁的眸子凝视着凌逍:“凌逍哥哥,你炼制出来的驻颜丹效果太好了,如果……如果能拿出去卖的话,相信一定会让贵族女人们疯狂的!”
凌逍一愣,他的脑子里,还真就从没想过把自己炼制的丹药拿出去卖的想法,修真界多半是以物易物,也有卖法宝换取晶石的交易市场,但那时候凌逍无论是身份还是身家,都差的很,根本没到参加交易大会的级别,要不然也不会想着去捡漏寻求法宝了。
凌逍心里想着,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是个世俗的世界,那些晶核的价值虽然很昂贵,但却是可以用金钱买得到的东西!在修真界,如果有人说拿黄金去换晶石,怕是会给当成疯子直接无视掉。大家都是修炼的人,要黄金干什么?练法宝都不如精铁!因此,黄金在修真者眼中跟石头没多大区别。
见凌逍有些意动的模样,伊莎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甜甜的笑着说:“凌逍哥哥,伊莎现在已经开始管理家族事务了呢。”
凌逍看了一眼伊莎,说实话,他到现在都不知道伊莎家里是做什么的,也从没问过。
伊莎露出一个娇羞的笑容:“伊莎的家族,是蓝月帝国最大的药材世家,可是就算是我家族最好的炼药师,也没有哥哥厉害!”伊莎说着,鹅蛋型的脸上浮现出骄傲的神色来。
“……”凌逍有些无语,估计这话给伊莎家族的炼药师听了得气的晕过去。
“真的,我可不是,不是恭维哥哥,就像,你炼制的驻颜丹,这种丹药,伊莎从来都没听说过!”伊莎语气里带着崇拜的说道,而且心里想着,如果……把哥哥可以炼制能够打通天脉者经络的丹药这样的消息放出去,恐怕一夜之间哥哥就可以成为声震大陆的名人!只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样的道理,伊莎也是明白的,当然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凌逍哥哥,如果你把驻颜丹的销售权给伊莎,那么伊莎会把去除渠道费用的所有收入,都给哥哥,伊莎的家族,只要用它来提升名气就可以了,而且伊莎绝对不会出卖哥哥的!”
伊莎也只有面对凌逍,才会如此低姿态的讲话,换个人,哪怕他手中拥有再好的丹药,伊莎最多是让利给他,却绝不会把自己家族的底限都说出来。因为伊莎也相信,凌逍看重的,并不是利益!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伊莎她,喜欢凌逍!
凌逍微微一笑:“交给你我当然会放心,至于怎么去销售,你看着办就是,不用告诉我的。不过,量不会很大,你要有准备。”
伊莎笑眯眯的,说道:“放心吧,就算哥哥给我很多,伊莎也不会大批量的卖呢!这么好的东西,如果随随便便都能买到,那岂不是堕了它的名头?”
伊莎的商业天赋,在这一刹,显露无余。
去除伊莎对凌逍的感情,驻颜丹的价值,也绝对可以让任何一个有商业头脑的人为之疯狂。那些大贵族的女人们,恐怕对自己的丈夫都没有对自己的那张脸看重,如果知道有能够让自己永葆青春的丹药,就算是天价,她们都会去买的。
伊莎的家族的名声原本在上层社会就已经非常响亮,试想,再加上这种可以让女人为之疯狂的驻颜丹,家族若是还不能稳坐帝国第一医药世家的宝座,别人都会不解的。而且,伊莎的家族继承人的位置,将无人撼动!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伊莎明白爷爷不怎么愿意自己跟凌逍在一起,伊莎就是想证明给爷爷看,她自己选择的男人,是多么的优秀!
香榭居酒楼,论规模,在帝都绝对排不进前三十名,但如果论名气,进入前三甲肯定没问题!
就连国王陛下都亲口赞誉过:奢华而不张扬,大气和典雅完美结合,没来过香榭居用餐,算不上真正的贵族!
这一句话价值万金,让香榭居这家不到十年的酒店迅速成为帝都一流的酒楼,这里的餐饮极有特色,很多是别家根本就没见过,甚至都无法模仿的菜肴!
也有人试着挖走这里的厨师,却只能挖走最低级那种学徒,而他们掌握那一点点烹饪的技巧,到了其他酒楼立马就是大厨的待遇。可见这香榭居的火爆。
凌逍记得自己曾经跟着父亲来过一次这里,但那时候很小,记忆也有些模糊了,而像伊莎这样身份算是显赫的豪门中人,都没有来过这里。
据说,在这里吃一顿饭,花上几百金币简直就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几百个金币,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够吃几十年了!
罗天竟然选择这么有档次和品位的地方宴请凌逍,可见他心里对凌逍的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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