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家伙是什么来头?唱戏的?”冥海瞪着眼睛看着这两个扮相夸张的家伙惊讶,“我记得以前在我的家乡,曾经看到过这种扮相的家伙,他们一般都是成群成群的出现,人们称他们为唱戏的。唱戏的一般分为男女,一般分为武旦和花旦,一般分为......扯远了。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唱戏的还是来打仗呢?”
老流氓此时看着也眼熟,都是炎黄大陆出来的,谁没有听过唱戏啊。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绝对不是唱戏的,一个戏班子再牛,也不可能将舞台搭到这里,而且还叫上了那么多......姑且算是临时演员的家伙,这一比投资下来可是不小的。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唱戏的肯定不会在这里出现。来打仗的?看也不像,可没有听说过什么地方的人有如此搞笑的扮相啊......
“你是......你是个演员吗?”老流氓提着将近二十米的铡刀朝前走了几步问道:“请问两位.......这个朋友,来到我的领土有何贵干?今天我们这里有一场战争,如果你们几位不希望被误伤的话,还是绕道走吧。如果是唱戏的,请在今天晚上的时候再一次路过。我们的庆功宴也许能够请你们几位来几嗓子。”
“你就是星翰的强盗头目吧,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这位元帅纠正了老流氓的说法,并且朝前走了两步,一袭大红色的披风随之展开——单看外表的确有点夸张,这里面就有点内涵了。他穿着一副自己DIY的盔甲,护胸看上去就是一轮红色的明月,这跟护胸镜有异曲同工之处。
可惜的是,这护胸镜几乎已经要退役了——边缘残留着被重锤撞击后留下的瘪坑和裂纹,他背后插着四面旗帜,这旗帜倒是完好无损的,就是上面看不出画的是什么。这幅图案有点抽象,让老流氓翻着白眼打量了半天,才总算看出了一点内涵。
“看样子,真的就是红月帝国的军人吧?”冥海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骑士问道。“怎么现在炎黄大陆上流行用小丑来做元帅吗?你们的国王在哪里?你这样都能混出个元帅来当当,那我岂不是可以做你们统领了?”
“阁下,我再纠正一次,我是红月帝国西路军元帅哈姆雷特,不是你说的什么小丑。若是你再侮辱我的身份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小丑再次纠正了刘震撼的说法。
“你这样也算是元帅?”老流氓好不容易忍住了笑:“向您致敬!我的元帅阁下。我是达拉斯帝国星翰领土现任的领主凌云,您和您的军队来是想干什么?”
“我们的国王,也就是伟大的红月帝国国王巴尔陛下,委托我正式通报聚集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强盗。我国将于一个小时之后,正式向你们发动战争,你们可以选择战争,也可以选择投降。”哈姆雷特煞有介事地从护胸甲中抽出了一封用黄丝绢信,扔给了凌云:“这是战书,我期望你选择投降,你们的军队完全不足以跟我们抗衡。并且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投降之后,只要离开这一片大荒原,我保证不会对您的子民做出任何过分的事情来。”
“强盗?我们这里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没有强盗了。”凌云将那黄丝绢翻来覆去看了几次之后摇了摇头:“我很抱歉,帮不了你,你可以去寻找寻找,也许还能找到几个漏网的强盗。不过我想希望不是很大,因为我们每一年都会定期对领土进行清扫。不过我看您带来这么多的士兵,就为了围剿几个强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如果贵国的国库很充裕的话,临走的时候可以在我们这里买上一点土特产。你知道,瑟雷恩的油橄榄是非常出名的。”
“这片土地是属于那个已经被打败的达拉斯的,你身为已经被灭亡了几十年的王国的领主,你不属于这里,今天我们要正式接收这块土地。如果你们想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可以选择加入我们红月帝国。”哈姆雷特拨转了马头,潇洒往回路走去。“顺便说一句,在我的眼里,你们都是强盗之流,所以我并不用去怎么寻找。”
“你有病还是怎么的?”老流氓看着这个很动作很潇洒的家伙问道:“你无端入侵我的领土,我还成强盗了?你觉得这理由说的过去吗?”
哈姆雷特没有理他,带着另外一个小丑朝着自己的阵营走了回去。
“不是说要单练吗?”冥海提着大剑非常委屈。
8-59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九十九 处女战争
几个头目聚集在瑟雷恩广场上看着这封黄丝绢信,不管上面的内容如何,大家公认了一点,写这东西的人一定是个傻B,这字也太难看了。特别是将战争的战写成了站立的站,这让一群头目笑翻了天,就这水平还来写战书,应该多去念两年书。
不过这字即便是写的再好,也是没得选的。瑟雷恩民兵和头目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投降,继承了老板强悍风格的家伙们即便是死也不会选择投降。况且现在瑟雷恩还有几个超重量级的筹码在这里放着——那几个家伙全都跟凌云一起聚集在一堆喝酒,根本看不出一点战前的紧张气氛。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小插曲——记得凌云第一次到大荒原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食人魔努力拉姆。在老流氓走后的这一段时间里,菲利克斯曾经放他回到了自己的族群里。这个家伙现吃了多少年瑟雷恩的干部伙食,长的是膘肥体壮的,加上在这里认识了不少的朋友,他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现任的食人魔族长给干掉了,然后取的了食人魔首领的位置。
今天,不知道他从哪里听说了瑟雷恩遭到了攻击,带着一百多个成年的男性食人魔赶了过来。这些食人魔都是拉姆在族群里精挑细选的好货色,每一个人身高都有两米左右,手持沾满了鲜血的石棍,卖像到是不错,放到哪里都是一支凶狠的部队。
不过一百多食人魔在几万人的战争中肯定是炮灰无疑了,要真打起来,人类的骑士枪和军刀肯定都是朝他们身上招呼——谁也不想死在一个食人魔的手里。况且这些家伙们最无耻的地方就是他们从来也不洗澡,从来也不清理武器,只要被他们挂中一下,免不了生一场大病。
“老板!亲爱的老板!”拉姆一上去就冲着老流氓扑了过去,这个食人魔倒是有一点良心,知道自己的族长的位置全靠着自己的后台撑腰,这才免掉了一批有一批的挑战者。这个族群还在大荒原上,还在星翰领主的地盘里,那么瑟雷恩发话出来,拉姆是我们唯一认同的食人魔族长,大部分抱有想挑战心态的家伙就会被吓退。
“滚!”看着兴冲冲的冲他跑来的食人魔,老流氓也不问是非,飞起就是一脚将体重三百多斤的拉姆踹出了有十多米的距离。这不是说他不想念自己的老部下,只是无论是哪个人,也绝对不想跟食人魔这种东西来上一个大拥抱。
百来个强壮的食人魔看到自己的族长被踹了出去,本来跃跃欲试的想将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敲扁——他们大部分人并不认识这个星翰领主,只是经常在拉姆的嘴里听到过这个犹如梦魇一般的名字。他们刚刚抽出自己的石棍,就被一群从脑袋武装到了屁眼的维京武士给围住了。
“不然我去抓他几个过来?”太森提着斧头从旁边走了过来,“凭我们狂风角马的速度,要冲过去将他逮回来绝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这傻B也太嚣张了。”
“我说太森,你也疯了么?”老流氓三两下将众人围着指指点点的战书撕了个粉碎:“两国交战是不斩来使的,逮住这两个送信的有什么用?难道我们的品质连这群从屁眼里生出来的货也不如了么?”
“可是你不早就将那几个使者给砍了么?”太森撇了撇嘴,蹲在地下用自己的斧头虐待着橄榄大道上的泥土。“现在就开始装好人了,我是想将他们捉来......那可是个元帅啊,把他捉来的话,我们能省多少事,根本就不用打了,只要在他身上开几个洞,让他下令撤退就行了。”
“那是强盗的做法。”老流氓把手里的战书碎片一把撒上了天空:“那是几百人的队伍,我就是把他们的领队烧成了灰也没有谁知道,只要把他们捉个干净挨个灭口就行了。可你有信心活捉几万人不让他们跑掉一个么?只要跑掉一个,我这个领主的名声不是毁了?”
“你还知道名声这个字眼。真是很稀罕。”薇仙在准备她的魔法阵,听到老流氓说出来这个字眼之后笑道:“来到荒原之后,算是什么就见识了。这真是流氓有文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明明是自己先将人家的使者杀了,现在倒讲起名声了。”
“这仗不好打了。”只有菲利克斯表情很严肃地看着凌云。“我们的战士以前从来就没有跟正规军交过手。一旦遇到了那些训练有素的战士,胜负还真说不定。”
“不过和这些家伙是不需要妥协的。准备战斗吧!”利薇雅点了点头说道。“大家都准备好自己的武器,弓箭手们尽量堆积多的羽箭......把那几门炮推到高处去,对了,炮弹也运上去。我看他们训练有素,或者会来一个什么阵型的集团冲锋也说不定。我们的战士是强,但是也不能让他们白白送死。”
“没啥好准备的。”老流氓回头看了看民兵们,“我们瑟雷恩民兵永远是时刻准备战斗的!对不对?我们的字眼里面有白白送死这个词么?这个词一向都会出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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