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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永夜)


“嘿,那是。这可是我那领土的最好的产物了。”凌云笑呵呵摸出了雷神之怒,轻轻的在油橄榄木封口上划上了一小刀,随手一排之后,坚硬的油橄榄随手而裂。或者是在坎纳斯生活习惯的缘故,现在老流氓的动作完全不像是一个仙人,这个动作更是将冥海无涯等人看得匝舌,用雷神之怒去开封口,这事如果让雷阵子知道,恐怕他即便是身在碧落黄泉,也会气得活过来吧。
封口刚刚一开,一股香醇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味道就飘散了出来,整个山谷中似乎都弥漫出了一股香甜的带有酒味的气息。这味道立刻将几个仙人吸引了过去,一个个抽动着鼻子,闻着这一股子香甜的酒味,似乎已经迷醉在了里面。
“前辈,这是什么好东西?”无涯两只眼睛闪闪发光,犹如见了婊子的嫖客一般看着那一大桶玩意。“这就是产自您那个世界领土中的特产?”
“这个......”凌云凝视了这桶里的东西半天,很久也没确定下来,这应该是珍珠奶茶才对,以前天天喝,怎么才几天不见,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他从芥子空间中又摸出了几大桶,一个个的拍开了来看,除了给山谷之中增加了更加浓厚的香甜酒味之外,根本找不到一点珍珠奶茶的味道。“应该是吧......大家别客气,管饱,我这里还有百十桶!喝够为止。”
既然凌云发了话,几个人都不是会客气的,上去一人先浅尝了一口,之后猛然抱起一个大桶,咕嘟咕嘟的犹如牛饮一般的朝下灌。喝冥海的天仙酿每人都是一小杯,那东西既珍贵,而且又有充实体内灵气的作用,不像这个白色的体液一般,纯粹是口福之乐。
看着几个仙人牛饮一般的朝下灌,凌云自己也拍开了一桶,尝了两口......之后猛然放出了二三十桶,堆得一个小山谷里到处都是酒香。这珍珠奶茶怎么会变成了犹如美酒一般的东西,而且这美酒还不是一般的美,能让仙人们疯狂成这样,特别是在品尝了天仙酿之后还能疯狂成这样的东西,真还找不出来。
“这,这不是珍珠奶茶吗?”百慧灵疑惑的看着油橄榄桶里的液体,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东西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安达瑞斯走上前去,伸出了指头沾上一点之后放在嘴里品尝,半晌之后转过头来说道:“不是什么珍珠奶茶,是酒,非常香甜的酒。”
百慧灵犹如痴呆一般的看着那边正和几个仙人牛饮这珍珠奶茶变成的酒,几个人已经喝得脸红过耳。仙人们不是不喜欢喝酒,而是少有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一旦遇到好酒,绝对喝得比普通人更疯狂——传说中的酒仙李太白就是一个经典。
珍珠奶茶是去落日镇之前准备的,因为星翰的美女团对这东西都异常的有兴趣,而且每天的用量很大,要去维纶娜那么远的地方,凌云自然作好了准备。他命令厨师们将调和好的珍珠奶茶都装进了油橄榄桶里,这桶是密不透风的,即便是放进去几万年,也不会有什么变质。
为了给珍珠奶茶更好的保质,厨师们在封装的时候调和进了一点点酒液,这样可以使封存的珍珠奶茶更加香甜。油橄榄本来就可以酿酒,加上这珍珠奶茶和酒液是同出一族,所以两者只会互相混合越发的纯正,时间越长,味道也就越好。
这百十桶东西到底经过了多少时间?从瑟雷恩出发开始算起,到凌云进入了杜拉斯老头的空间为止,顶破天不过一个多月。
可是撕裂空间里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一切物质都会随时间而变化,凌云是个仙人,即便再过六十万年也还是个仙人。百慧灵是个半鬼仙,无论时间多长,还是个半鬼仙,所以撕裂空间里的时间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唯一有形象的应该就是安达瑞斯。
她自己都惊讶自己为什么会召唤出熔岩毁灭者——不是因为灵气浓厚的缘故,事实上,它已经多了六万年的修为了。
安达瑞斯的本体是凤凰,也就是不死鸟,不死鸟即便经过六百万年,也只能是不死鸟,不过经过时间的累积,它们的修为会越来越强悍而已。
这珍珠奶茶中调和的酒液经过了六万年,竟然跟这奶茶混为一体,形成了一种香醇的让人难以置信的酒液,这不能不说是歪打正着了......
“前辈,你这东西还好是第一次出现,不然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这个东西会荒废修为了。”无涯一个人干掉了两桶之后打了个一个酒嗝。“嘿嘿,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但是论味道来说,它可算得上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实际上,这话中玩笑的成人居多,仙人毕竟就是仙人,心志之坚,非寻常之人可以想像。明凌子所酿仙酒虽然美味之极,可要说仙人因沉浸其中而耽误了修练,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嘿,那当然,这可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了。别跟我客气,管饱啊!”凌云这时候也拍开了第二桶,咕嘟咕嘟一阵猛灌。“说实话,这东西我封进去的时候可不像这样,不然我早就脱贫致富了,我到现在也没弄懂,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味道......不过管这么多,好喝就成!”
“凡间也能出产这样的东西,相比那个叫做坎纳斯的世界非常不错吧?”冥海现在喝得脸红上耳,拍着肚子大喊舒畅。“前辈,跟我们说说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是什么样子?这个嘛......一下子还真不好说。”凌云想了半晌之后才开口:“就拿我的领土总结吧,有很多的财宝,有更多的美女,有更多更多的战士,有更多更多更多的土地......总之,和仙界的生活是两样。习惯了在那边的生活,在这里会感觉闷的。”

7-40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六 雷阵子
坎纳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这个要问他,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凌云为什么急着想回坎纳斯去,除了星翰的美女团在等着他临幸之外,还有有很多的财宝,有更多的美女,有更多更多的战士,有更多更多更多的土地.......除了这些之外,他实在想不出坎纳斯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了。
当然,这也是很自然的了——从到了坎纳斯之后,老流氓就一直马不停蹄的应付强盗和自己的领土问题。一直到了瑟雷恩被建设得繁荣无比之后,又开始转战地下世界,留下了一只手臂,带回了一个侍女和一族的死灵法师苗子。等到爬回了地面,又好像陀螺一般永不停止的跑去了维纶娜,一直到了今天,才算正式的歇菜——事实上,今天上午还跟灭天君干了一架。这应该不算彻底歇菜。
星翰的子民都知道,自己的领主大人好像一个陀螺一般永远都在转动,什么时候如果是停下来了,那么这个陀螺的生命意义也就结束了。而那些彪悍的子民也喜欢自己领主大人的作风。无论是狂战士的始祖,还是辉银操焰者们的后代,或者是曾经被作为禁忌的名字而从大陆的历史上抹去的种族,通通都爱上了这个地方。老流氓看上去线条粗大无比,事实上,他收买人心的本事还是不错的。
也就是这样,他一直在为瑟雷恩做着贡献,要说到坎纳斯到底是个什么样,他连天风大陆这一块地方都还没走出去,天知道会是什么样!
“嘿嘿,说起来惭愧,我真还没仔细出去旅游一把,那些日子我跟条狗一样的上蹿下条,生怕我的领土就这么垮掉了。”凌云干笑了两声,提起一杯珍珠奶茶酒灌了下去,已经过了牛饮的时间,现在几个人围座在一张小石桌上,品尝着参仙带来的人参果。“你们有谁试过完全不用仙人的力量干一番事情的?一开始我那小老婆引发出一个大天劫,除了这件事上我用了点仙人的力量之外,其他的完全是在按照坎纳斯的生活方式在生活。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一个人提着一把剑干翻了一万多死灵!”
“那样的日子听起来不错。男人嘛,其实就应该有点热血才对。”冥海点头同意,他今天纯粹是喝高了,连家乡口音都出来了,“在俺们那疙瘩,俺从小就知道不能以大欺小,所以我经常去找老虎豹子什么的玩。一直到我那师傅把我领了修行,到现在,我还是喜欢提着武器直接砍。仙人也是男人,总不能跟个娘们一样的远远的对轰法术吧?”
“嘿,冥海道兄,以你的本事和魄力,绝对可以在坎纳斯去闯一番事业出来。”无涯拍了拍冥海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当年前辈是因为偷看了原始仙尊的女儿洗澡被踹下轮回通道的,你不如.....也去偷看一把?我听说那妞现在挺开放的,找了一个西方的神邸做男朋友,整天是白日喧淫。”
“无涯兄,不如你去偷看,我帮你顶罪可好?”冥海撇了撇嘴,“我就不明白了,原始仙尊怎么能生得出丑成那样的女儿。”
几个男人相对干笑,谁也不说话了。大概是都想起了原始仙尊的女儿。摸着良心说,原始仙尊的女儿事实上并不是冥海形容的那么丑陋——只不过在漫天都是绝色美女飞舞的仙界来说,相对之下她就丑陋了不少。她是怀有仙人血统的,一出生就在仙界生活,没有经过元婴期,自然是不能自己修改相貌。加上最近邻近了青春期——仙人血统决定了漫长的生命,这个青春期长青春痘更是正常的事情。也许是她发育的太好,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缘故,这青春痘一长竟然长了三千六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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