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忙着处理善后,没有人注意到,在锐士营的第一营中,多出了两个名叫秦武和秦烈的十人长。
第六十七章商队
黄沙漫漫,残阳似血,清脆的驼铃声回荡在空气中,为这片寂静的沙漠平添了几分生气。夕阳映照下,一只商队缓缓行进着,尽管经过了一天的跋涉,早已疲累不堪,队伍中每一个人的脸上却透着一丝兴奋之色。
“大家加把劲,前面再有十几里就是黄沙城,进了城,我请大家洗澡吃酒。”一个年约五旬,皮肤黝黑的老者高喊道,从那一身与众不同的装扮就可以看出,此人应该就是这商队的管事。
沙漠里缺水,就算是大富之家也不见得天天洗澡,城里的澡堂一向是只有有钱人才去得起的地方,老者此言一出,却是远比后一句请人吃酒效果要好得多,人人都凭空精神了几分,呼喝起骆驼来也显得分外带劲。
“忠叔,小姐请你过来一下。”队伍中唯一的马车上,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这时上半身探出车厢,冲着管事的老者喊道。这少女生得明眸皓齿,眼神灵动之极,虽然穿着侍女的衣服,却丝毫无损于美貌,反倒越发显得活泼可喜。看到她出现,队伍里那些汉子们顿时眼前便是一亮。
“队伍先停一下,等一下上路。”被称作忠叔的老者吆喝着,随即从骆驼上下来,快步走到处于队伍中间的一辆马车边。
“玉儿姑娘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趁着管事的忠叔登上马车之机,一个精壮汉子用力咽了口唾沫,对身边的同伴说道:“只可惜,这么一朵鲜花,就要陪着小姐一起插在黄家那堆牛粪上了。”
“你闭嘴!”同伴脸色大变,急忙喝止住对方,眼睛飞快地四下瞄了一圈,见没有人注意到这边,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你自己想死,也别连累别人,黄家也是你能说的吗?老爷在黄沙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又怎么样?黄大人随便一句话,还不是得把小姐嫁过去?在黄沙城,黄家就是天,别说是你,就是老爷,也得要仰人鼻息。”
“这天底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精壮汉子仍是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可也知道利害,说话时声音低了许多,只有自己和同伴能听得到:“整座黄沙城谁不知道黄家少爷是什么货色?一个连手指头都认不齐的傻子,偏偏夜夜都离不开女人,而且下手歹毒,这些年被他玩残,玩死的女子少说也有几十个,小姐嫁过去,不是活受罪?老天爷怎么不开眼,把这一对父子都收了去!”
“请问,往黄沙城是走这条道吗?”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两人一哆嗦,恼火地扭过头去,却又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斥骂咽了回去。
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距离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他的身材很高大,精壮汉子在常人中也算魁梧的,与之相比却还要逊色一筹,尽管如此,这青年却丝毫不显得臃肿笨拙,近乎流线型的体型,反倒给人一种协调精干的感觉。他的长相很普通,甚至有一些古朴,神色间却带着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沉静和从容,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看起来澄澈平和,却每每在不经意间透出一丝令人心悸的光芒,仿佛刀锋一般,刺得被其扫过的人皮肤生疼。
这青年的穿着很朴素,只是一袭质地一般的黄布衣衫,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些商队的伙计走南闯北,眼力远比普通的百姓要高,只是一眼,就看出此人绝非常人。出门在外,能不惹事尽量就不要惹事,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大有来头的人,更是如无必要不可招惹。
强行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精壮汉子的同伴点头道:“没错,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再有十几里就是黄沙城的西门。”
“多谢。”青年冲着两人点了点头,算是致谢,随即转过身,向前方走去。直到这时,两个人才注意到对方后背上背着的东西,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冲这年轻人发火。
这个青年的背上,背着一把开山刀,长有五尺,连刀柄带刀身,全都是纯钢打造,看分量,少说也有一二百斤。带着这样的重担,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就连在黄沙上留下的足印也和普通人的深度差不多,好像背上的只是一根茅草,这份武功,至少在这两人的见识里,绝对称得上深不可测。
“此人修炼的是一种以锻炼筋骨皮肉为主的硬功夫,看样子已经极有火候,最低也是战气境九层的功力。”和小姐隔着马车车窗交谈的忠叔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说的话却截然相反,他的嘴唇微动,发出的声音细如蚊蝇,却清晰无比:“他的右手指节粗大,手掌宽厚,而且稳定之极,手腕也比左手粗一圈,显然在刀上下过苦功。如果我所料不差,他的刀法应该以刚猛凌厉为主,那柄开山刀绝不是摆设,而是威力惊人的大杀器。”
这世界的武功同样有内家外家之分,但绝大多数人都以蓄养真气的内功为主,练习外家硬功的,十中无一。但这并不等于外家功就处于弱势,恰恰相反,如果不论养生延年的功效,战心境以下,在同一阶层,外家功的杀伤力绝对要超过内功。
然而要练外家硬功,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更要有雄厚的财力作为基础,购买各种滋养身体的补品和药物,否则不等功夫练成,就会先伤到自身,而且在习练过程中还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因此有条件,有恒心坚持练成的少之又少。战气境九层的硬功高手,绝对可以硬撼战气十层的内家武者。
“不必管他,”细弱的女声从马车内传出,“这里是通往大秦西疆行省内地的必经之路,来往的高手不在少数,我们没必要节外生枝。告诉商队,不要再停留下去了,现在就启程,日落前务必到达黄沙城。”
正在说着话,坐在小姐旁边,一言不发的玉儿突然“咦”了一声,插言道:“小姐,你快看,这探元珠怎么了?”
小姐先是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随后却失声惊叫:“战罡境高手!这附近百丈之内有战罡境高手!”
探元珠,产自一种叫做灵觉兽的凶兽体内,据说是其精华所聚,这种珠子别的作用没有,对于高手散发的气息却极为敏感,只要是战气境以上的高手在附近经过,都会有所感应,并且可以根据目标功力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颜色。驼队的护卫里,颇有几个战气境的武者,因此这一路上探元珠始终显示出淡蓝色,但就在刚才,却突然变成了黄色,而且还不是淡黄,而是战罡境三层的武者经过时才会显现的深黄。
这里地处沙漠,四周一马平川,一眼可以望出去一二里,除了商队,唯一的外人就是那刚刚问路的青年。
“通知城里的暗桩,务必要查清此人的落脚处,让鬼先生去对付他。”小姐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黄沙城地处要冲,来一个战气境九层的高手虽然并不常见,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战罡境高手不同,这些可以以一敌千,万马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存在,随便一个就足以扭转一场局部战争的胜负,更何况,按照探元珠的显示,来人至少也是战罡境三层的高手。
“是。”忠叔恭敬地答道,随即转过身,向商队走去。
第六十八章骆青
黄沙城并不是什么名城,但对于来往于西疆诸国和大秦的行人来说,此地却相当重要——从此处向北,是一片连绵起伏的高山,山高路险,凶兽遍地,向南则是号称绝地的八百里流沙,别说是人,就连飞鸟落到上面都会被陷进去。倒退一千年,黄沙城是兵家必争之地,西疆蛮族的联军几乎每隔二十年就会进犯一次,而后在此铩羽而归,伏尸在城下的蛮族少说也有几十万人,即便是到了今天,仍然不时可以从黄沙下挖出一具具尸骨和锈蚀的兵刃。
不过这些征战都已经是老黄历了,自从当年的西疆军团元帅,第一代梁王秦信设计从蛮族手里夺取了更西边的镇东关,并将之改名为定秦关之后,战线就不断向西方移动,时至今日,黄沙城已经彻底由前线变作了后方。但其商业作用却并未消失,反倒由于地方的安定而日渐凸显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西疆和大秦商业往来的重要枢纽。
天色已晚,雷烈入城后先找了一家客栈投宿,第二天便结了帐,漫步向着目的地走去,却并没有因为一身武者的装束而引起任何注意:这里是西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无数武者怀揣着发财梦来到这里,像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比比皆是。随着人流行进了百多丈,雷烈离开了大道,一路打听着,在城里七拐八拐后,终于来到一座小院外。
“杏树胡同入口第四家。门口有一棵苦杏树,应该就是这里了。”打量着眼前有些破败的院落,雷烈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只要把东西交给这院子的主人,他就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开西疆了。
在锐士营的几年,他的刀法和功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却始终没有找到解决自身问题的办法:按照他现在的修炼速度,四十岁以前,他就可以达到战罡境十层的巅峰,但要晋身战心境,一百年也未必做得到。反倒是在荡决帮助下无意间练成的不灭罡身,在这段时间里连连突破,如今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副作用就是他的个子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离开西疆,到更加广阔,武学更为发达的地方去寻求机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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