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古屋后,首先落入林易眼中的自然便是闰安。他坐在一块漆黑色的石头上,身前是火星旺盛的大火堆。闰安手中拿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柳条,而柳条上面则是窜着一只硕大的肥鱼。
肥鱼被烈火烤的渐熟,散发出了一阵浓浓的肉香味。不得不说闰安真是个烧烤奇人,无论什么动物的肉都能在其手上被烤的香气四溢,使人食欲大开。所以,哪怕是先前用过晚餐的林易,在闻道飘散的鱼香后,心中也不禁被勾起了尝尝烤鱼肉的欲望。
两眼打量着眼前这位看去老实扒拉的闰安,林易发自内心的微微一笑,像是忘却了之前的杀戮。他不断走近闰安身边,发现在其身上的衣裳依旧破破烂烂的,带着干凅的血色痕迹。只不过照他此刻脸上的气色来看,身上的伤势已无大碍,只要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必然又可生龙活虎。
“你回来了,今日在城中过的如何?”闰安转头看了一眼林易,笑笑说道。
“尚且还行,明日你便随我进城吧,我去买套宅子让你住着,最近我估计还不能送你回家,而这里又抵挡不了风雨。”林易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平静说道。
“不用着急的,我也正想前往城池中看看呢!”闰安手中翻滚着烤鱼,老实说道。
时间过去良久,直到闰安手中的烤鱼也被彻底烤熟,林易自然而然的又接过闰安手中递来的半条肥鱼,十分满足的吃了起来。
鱼肉鲜而脆香,不带丝毫腥味,林易吃的满足,也不顾鱼肉中的嫩刺,没有浪费一丝的尽数吞进了腹中。
直到吃完鱼肉,林易这才从储物囊里取出了几套崭新的衣裳给闰安。毕竟让他穿着血衣总是不好的,而且春季的晚间温度尚冷,紧靠闰安身上那件破碎的衣服难以抵挡风寒,甚至他要再穿着血衣,很有可能连明日的寮城大门都进不去。
闰安接过林易递来的衣物,感谢了一声便十分憨厚的穿在了身上。大伤初愈,保暖也是十分重要的,万一染上风寒,以他世俗凡人的体质难免不会把身上的病情再加重,从而落下什么可怕的后遗症。
一夜无话,闰安穿着新衣裳躺在干草上睡了一夜,直至翌日清晨。
林易盘膝坐在古屋内,鼻间不断吐纳着天地之气,心中对破镜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甚至在昨日画坊之时,他瞧见朱墨阳以巧妙的手段控制净墨后,心中对修行之法有了更多的认识,而且也对破镜的明悟更加深刻了。
微微睁开闭目的眼睛,林易仿佛能感觉到自己随时都能突破至炼骨期。
在其体内,天地之气早已达到了炼骨期的瓶颈所在,甚至都已隐隐有了超出炼骨期的迹象,只是其身体内的金色椎骨却怎么都不能再开辟出新的骨节,对此,他也只有十分的无奈,并毫无办法。
“哎,也不知何时才能开辟出新的骨节!”林易嘴里碎碎念,随即站起身体,朝古屋之外走去。
闰安早早便起身离开了古屋,不知前往何处去了,只是林易昨日晚间便和他说过今日要带其进入城池,所以倒也不担心对方会走的太远。
果然,在林易站在古屋外不久后,闰安便又屁颠屁颠了赶了回来,只是在其手中却提着许多新鲜的蔬果,也不知从何处寻来。林易笑着迎了上去,闰安好心的给了他许多蔬果,随之两人走出草叶遍地的小道,边走边吃着新鲜的蔬果,无比逍遥的踏上了空旷的官道,径直向寮城行去。
进入寮城后,闰安目光瞬间呆滞了下来,眼前的繁华让其闻所未闻。
他自小便出生在偏僻的小乡村里,整日以务农,放牛羊为业,何时见过这般人马齐聚且店面无数的城池,一时间经不住繁华的考验,竟惊呆在了寮城大街上。
林易轻轻一笑,并未打扰他的四处瞭望,而且,在他心中也不禁想起自己刚刚踏入苍冥宗的情景。
那时的他,何尝不是面对着漆黑如莫的殿宇发呆,望着那直穿云层的高耸山峰错愕,甚至在他看到师兄弟们高举巨石绝招尽出之时,心中的羡慕何以能用语言可以形容。
过了良久,目光左顾右盼的闰安渐渐恢复平静,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里虽然繁华无比,但却没有我家乡来的亲切,在我们那里的人们大都很淳朴大气,不像这里什么都需要靠银两才能得到。”
似乎感受到了闰安心中的无奈,林易平静的看了他一眼并未多说什么,随之便带他走向了大婶的面摊子。既然要在城中买下宅子,无疑是问当地人比较好,而且林易知道大婶本就心地善良,更不会让别人讹了他太多银两。
于是,当林易和闰安走近面摊后,大婶便已发现他的到来。大婶笑面迎上,向林易说道:“少年郎今日可是想吃些什么?”
林易听言,同样笑意斐然的回道:“多谢大婶好心,只不过小生早上已经用过早餐,今日前来只是想问问大婶,附近可有什么宅子出租,我与这位朋友可能要在寮城住上一段时日。”
林易说完,又笑着指了指旁边的闰安,闰安看向大婶,也是十分好意的笑了笑。
“不知少年郎想要的宅子得多大,如果仅供你二人住宿的话,我家倒是还有间宽敞的房间留着。不如你与这位先去我家看看吧,如果觉得合适,不妨就与你的朋友暂居我家,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给你们住,省的蒙了灰尘!”大婶十分好心说道。
“大婶家有房子?”林易心中高兴,疑问道。
林易并未想到自己的运气如此好,倘若大婶家就有房子,那自然是件省心不过的事,而且这也等于给闰安找了个最好的疗伤住所,同时大婶家也能给他非常好的照应。
“只要有张床铺供我朋友居住便好,其它倒是没有什么要求,至于银两,大婶自当放心,小生等会儿便结算于你。”林易无比高兴,接着说道。
“嘿,少年郎谈什么银两之事,不过只是住宿罢了,不必放在心上。”大婶笑着说道,面善的她十分好意,随即更是立刻放下了手上的活,带着林易二人往自家走去。
林易与闰安跟着大婶穿过古巷,越过荷塘小桥,来到一片较为清静的城边区域。
大婶的家矗立在一片十分清幽之地,一眼望去,竟都些是平民的住宅之所,而且就在每家每户的不远处,便是接近城外的农田。
春季的农田里一派绿意景象,有各自各样的蔬菜繁盛,也有各种漂亮的鲜艳花卉绽放,大婶家的前面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在溪流边上,生张着一颗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梧桐古树。
梧桐古树绿叶茂盛,大多已是深绿,毕竟存活了数百年的它树杆早已十分茁壮,只是它既生在了人烟繁杂的世俗之地,便不可能像不可踏足之地的那颗万年古树那般老来成精,修炼成道。
林易走进大婶家里,看了一眼大婶所说的房屋,感觉到里面确实十分宽敞,而且窗台正面迎着阳光,只要稍稍抬头便能将目光看向窗外,让户外的美丽景象尽数收入眼中,显得十分舒适与清新。
因此,林易自己已经十分满意这间房子,但意识到闰安的感受,他便轻声问了闰安的感觉,好在闰安和他的感觉一致。
于是,两人都觉得这里十分适合居住后,林易便满怀高兴的住进了大婶家里。
一日流逝,林易带着闰安逛了寮城许多繁华的大街,同时也与他一同进酒家吃了顿好的,只是在酒家出来之后,闰安却十分不满的说起酒家饭菜难吃至极。
林易听言,无奈的耸了耸肩,事实确实如此,如果吃惯了闰安的烤肉话,对酒家里的东西倒是真会没什么感觉。有了这个小插曲,晚间时分二人便没有再去酒家用食,而是来到了大婶的面摊上,点了几大碗熟悉无比的鸡蛋面吃。
闰安很喜欢吃鸡蛋面,就如第一次吃蛋面的林易一样。林易吃下了两大碗,闰安却足足吃下了四大碗,甚至连一口汤水都没剩下,显得留恋十足。
当然,除了大婶之外,林易并不知道整个硕大的寮城里,其实还有一人深爱着这碗简单却美味十足的鸡蛋面,甚至他对鸡蛋面的喜爱程度还远远超过了林易和闰安。
“天下美味,不过一碗鸡蛋面!”这便是某人最常说的一句话。
……
……
第六十四章 旧人相邀,何止两斤酒与肉
夜幕降临,乌光将至,天色逐渐转化深沉,街道上点起万盏枯旧灯火,照的大街一片明亮与光华四起。
喧哗的吵闹声不断响起,街道之上的过客人来人往,林易与闰安吃完面线,大婶便已收了面摊子,准备一同前往荷塘小家去。
“大婶,你的鸡蛋面煮的可真是好吃。”一路上,闰安几次提及大婶手艺,口中更是念念不休,仿佛还要再吃上几碗。林易对此,只是无奈的不断摇头苦笑,毕竟当时他也十分喜欢吃这鸡蛋面。
“呵呵,闰兄弟过奖了,等会儿到家,我让汉子再热些獐子肉与你们一同吃酒,到时,你们必然会更加惊讶那美味的獐子肉。”大婶一边走路,一边笑着说道。
“好好,被大婶这么一说,我倒是又有些饿了。”闰安揉了揉小腹,暗暗乍舌,仿若就要从口中流出哈喇子,一副贪吃模样倒是显得十分单纯与忠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