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一次,真的是麻烦找上门来了。
“喂?”我抓起话筒,尽量轻松地问道。
“你好。王先生家,是吧?”话筒那一头传来了一道相当清澈、清晰、发音标准的男子声音,从声音并不浑厚,带着轻快、爽朗的特点来看,对方的年龄不像是稳重的中年人,更像是二十七八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青年男子。
“没错。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我打了个假哈欠,装出慵懒刚睡醒的口吻问道。
“王先生,我是无锡市公安局刑侦科的刑警,我姓司。”
司?这个姓氏倒还真是少见。
从对方的一番话语,我发现对方的发音并没有江苏地区方言不分平翘舌音的特点,显然并不是本地人,而且对方发音时普通话极其标准,舌头比较卷,有美式发音的特点,同时轻唇音消失,带了一点台湾或者北京地方话语的特点。
看来,对方应该在国外,比如美国之类的地方留过学,长时间使用美式英语,导致普通话出现了些许的变化。
而且从年纪上判断,对方的年龄还比较年轻……综合判断起来,对方看来是一个不好对付的家伙。
“你好,先生。不知道你们找我,是出了什么事?”我尽量保持着平静,用一种局外人的语气问道。
对方的语气似乎非常的轻快,但是却又带着一种让我感到不太平静的压力。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找你,还是因为之前的银乐迪事件。虽然昨天张国华已经在无锡市人民法院上了法庭受审,而且已经判了死刑,但是我们刑侦支队的人认为这一起案件还是有一些疑点,而且上次录取的口供也不完整,所以想要请你来刑侦局一下,再录一份口供。”
果然是因为张国华的案件……
现在张国华即将上死刑台,刑侦科的人果然坐不住了。
我迅速地思忖着对方的意图。在这个时候重新找我录口供?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银乐迪的案件已经过去两个月有余了,就一般人来说,对于那天所做的事,基本上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毕竟,谁会去特地记住自己两个月前的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呢?
除非,他是一个伪造了案件口供证据,特地把所有的口供背熟于心的罪犯。
也就是说,如果我现在去警局里,像两个月前那样,准确无误地像是背剧本一样把那天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述出来,那么我被怀疑的几率将会是百分之一百。对方肯定有试探我的成分在内。
所以,如果我要去警局,肯定不能装的太过清晰,在一些细节上,必须模糊化。
要我录口供还算是小事。事实上,根据之前市内新闻的报道,我已经知道张国华的罪名落下来后,他将在七天之后被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只要我死不承认,熬过这七天,那么这件案子就盖棺定论了,张国华就成了我的替罪羊,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
这七天,想要熬过去,其实非常简单,计策就是一个“拖”字,比如说,我找个借口去外地旅游一趟,拖延七天的时间,一直拖到张国华处死刑,就够了。
但是,问题在于,对方拨打的是我家里的固定电话,找这个时间点打我电话,也是为了确认我在家,不可能逃跑。如果确认我在家后我再突然离家,反而会徒增嫌疑……而且,在这种时候,我一旦选择了回避录口供或者逃跑,那么,我是嫌疑犯的可能性反而会增加。
当然,这些都还算是比较轻的。
最大的问题在于,既然局里的人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说明他们多少已经洞察到了一些蛛丝马迹,如果刑侦人员再次对我使用测谎仪,我该怎么办?!
上一次,我用对自己使用勾魂术的办法躲过了测谎仪,可是,勾魂术对于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我已经使用过一次,这一次,是不可能用同样的手段逃脱了的。
更重要的是,既然,对方可以找我来录取口供,而他们自然也可以找金娜这个人证录取口供!而如今我已经对金娜解除了勾魂术,她压根就不知道我和她当初下午一起逛街的事,如果她被拉去局里录口供,我穿帮将是板上钉钉的事!
怎么办?
我握着话筒的手略微抖动了一下。
以我现在和金娜的关系,想要她帮我编造口供,瞒过局里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甚至,以金娜的演技,我也不认为她在不中我勾魂术的情况下能够帮我演一出好戏。
那我该怎么办?
我的心头闪过了一丝阴戾。
一个疯狂,让我自己都不寒而栗的念头突然升起。
难道……要杀了金娜,来个死无对证?
卷三群魔乱舞章一百五十六思之一念,金石为开【第六】
我很快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排除了出去。先不说我亏欠金娜太多,不可能对金娜下手。单单从逻辑角度来说就非常不合理。我被警局的人传话审讯,金娜就死,这样的巧合反而更容易引人生疑。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捏了捏拳头。
最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根据钟表效应,两只指针不同的手表无法确定时间,这个道理用在审讯上也是同理,就算两次口供内容不同,警方也无法确认哪一次的口供是真实的,更何况,就算金娜证明张国华遇害那天我不和她在一起,就此也无法证明我就在银乐迪。综合起来,我的嫌疑还不到两成。
而且……比起上一次被审讯时的束手无策,这一次,我还多了一个大杀器。
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心情渐渐沉了下来。
如今,我的勾魂术可控制的人数名额已经上升到了九人。
就算被张国华和史兵占据了两个名额,剩下可以控制的人数,也有七人。
而上一次被审讯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能力提升,所以用只能使用三次的思维在思考对策,才不得已催眠了自己。
能力不同,思考的对策自然也不同。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对我审讯时,只有四人,我剩下的勾魂术使用次数,足以摆平那些人了。
甚至,就算控制刑侦科的科长,公安局的局长、办公室主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在短短的几秒钟内,我的大脑如同头脑风暴一般出了数种对策,最后,我松了口气,保持着略显沉重的口吻,说道:
“如果只是录口供的话,没问题,但是我想提前说的是,就算你们找我,我的口供和上一次也不会有多少差别的。因为对于张国华的事,银乐迪的事,我也真的不清楚。就算你们警方怀疑我,我也要告诉你们:我是清白无辜的。”
“清者自清。”对方用爽朗的声音说道,“王先生,你的心情我很能体会,被人怀疑的味道当然不会很好,而且你还是一个高中生,耽误你的学业也给你多少造成了一些困扰。但是,这一次,也是你摆脱嫌疑的最好机会,事实上,根据我们这边的一些新线索,我们认为……银乐迪事件,王先生你身上还有不少值得怀疑的点,你不是完全的‘清白’。当然我们警察办事,都拿事实和证据说话,只要确定你没有疑点,就不会让你为难。你来局里录口供,也是一次洗脱自己的机会,你说对不对?”
说得好听……但是说到底,终究是在怀疑我么?
那好,那这一次,我就彻底让你们闭嘴。
“我知道了,只要能帮忙查案,我会来公安局的。警察先生。但是我还是先告诉你们,张国华的事,跟我真的没任何关系。”我最后还是表示了同意。
“还是那句话,清者自清。你能配合我们的调查,我们很高兴,也会省去很多的麻烦。因为你是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Youaretheonewelookfor.”
听到对方的最后一句话,我的脑海里划过一道惊雷!
在一般人听来,Youaretheonewelookfor是一句再通俗易懂不过的英文,意为“你正是我们寻找的人”,但是,对我来说却是有着另一个层面的意思。
当初,我曾经半夜戴着面具,着装成黑衣人,以“Theone(救世主)”的身份进了建设局局长周南平家,在控制了周南平后我拆了李玉江的住宅,而事后我又给李玉江送去了一封警告信,信中署名正是“Theone”,这个称呼是我用来糊弄李玉江的。知道的人怕是只有李玉江一人。
此刻电话里那位姓司的探员这番话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普通的玩笑话,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想得深入点,一举双关的话,却是对我是莫大的警告,因为Youaretheonewelookfor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你就是我们寻找的‘救世主’。”
我的冷汗顺着脖后颈缓缓滑落下来。
对方是有心,还是无心?
难不成李玉江不听取我的警告,暗中参合了张国华案件的调查,并且给刑侦科的人提供了一些线索?
如果我是Theone的身份暴露了的话,那么,恐怕事情就比我的想象的更难办。甚至,我的勾魂术都有暴露的可能。
反复思量,最后,我握着话筒,冷笑起来,对方的英文虽然给我造成了一些心境上的影响,但是也让对方暴露了破绽。Are这个单词,英文的发音是[ɑ:],美式发音是[e(r)]。美国人不像中国人那样用胸发音,而是多用腹发音,所以鼻音较重,声音较高。根据对方的重音判断,对方在发音时,舌尖需轻轻抵住下齿,双唇向两边平伸,成扁平状,口形张到可以容下自己的中指和食指尖。我想这位警官应该在美国生活过多年,很像是受美国语言文化熏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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