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用……枉生蛊?!
枉生蛊,这蛊毒的厉害之处,便是可以抹掉人在服蛊之前的一切贪嗔爱恨,甚至是人世中的全部记忆,唯留下武功不会忘记。万柳山庄的每一名新进的暗卫,都会先被迫服下枉生蛊,抹去原来的恩仇,之后再被灌以效忠主上的心念,防止背叛的发生。
一旦服用了枉生蛊,手背上便会出现一枚如指甲大小的血色红斑,这也成为了暗卫的标记。然而,这个标记却没有出现在暗卫统领的手背上,那是柳飞扬故意留下吴阴天,便要看他如何从不可一视的盟主接班人,沦落为自己脚下的一条狗。
沁儿掏出了一个小瓷瓶,枉生蛊就在瓷瓶当中。她低头看着杨乐天,再次犹豫起来:如果让杨乐天服下了枉生蛊,那么他的一生就毁了,即使有盖世武功,又该何去何从,难道把他收编成影卫?不,好讨厌那些行尸走肉,只会听命主上,没有自己的思想!再说,他会不记得我了吧,把我彻底忘记……不行,那样的话,岂不是白白让他看了去,太便宜他了……
最终,沁儿说服了自己,给内心的不忍找了一个牵强的理由,她觉得这样心里平衡了。当然,她也有些暗暗后悔,后悔自己在绿洲中沐浴。若不是讨厌那些大漠风沙钻进头发衣衫,摩得肌肤生痛,她也不会不能忍到高昌。不知道为何,从童年就生长在西域的沁儿,仍是不能很好得适应西域的环境。
一只缀着各色珠子的水袋静静地躺在沙子上,那个水中沐浴的仙子已经不见了踪影。杨乐天睁开眼睛,就看到飞鸟从绿洲那边走过来,头发湿漉漉的,像是刚刚浸了个凉。
“义弟……”杨乐天虚弱地唤了一声,声音嘶哑。
“大哥,你终于醒了。”飞鸟手中正持着一个缀满珠子的水袋,努力跑了几步,俯身扶起杨乐天,将水袋的塞子打开,贴上杨乐天的唇,“来,大哥,先喝口水。”
杨乐天微眯着双眼,大口地吞起水来。喉痛忽然痛痒,似乎被沙子卡住了,引起了一阵咳嗽。
“大哥,慢点,慢慢来……”飞鸟轻拍着杨乐天的背心。
杨乐天摆摆手,“没……咳……没事。”他喘了两口气,扬起苍白的脸,苦涩一笑:“我的血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很难喝。”
听此一言,飞鸟心头一紧,仿佛是被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当他醒来之时,发现从嘴角到下颌全都是鲜红的颜色,他就明白了那是大哥的血。大哥怎么可以这么做,明显是不要命了……如果血流尽了,就算是等他真的靠那些血醒过来,再拿绿洲的水去救大哥,恐怕也是回天乏术。
“大哥,很难喝,做兄弟的这辈子都不想再尝到那个味道……”飞鸟顿了顿,勉强笑了笑:“你知道的,我最讨厌那些殷红的东西。”
飞鸟在用那一声干笑,掩示着什么——是心疼和感动!杨乐天不仅感受到了,也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次飞鸟为了帮他夺玄魂剑而被严刑逼供,当他无从下手托起那副伤痕累累的身躯时,他的心头会有滴血的痛,那种滋味他真是再也不想尝到了。也许正如飞鸟口中所说的,再也不想尝到他血的味道。
被复杂的情愫缠绕着,杨乐天低下了头,突然一怔,但见一块黄色的娟帕系于腕间——那是女人的东西,难道这是……
看着杨乐天眸中波动的光,飞鸟笑了:“是大漠仙子送给你的礼物吧,另外,仙子还留下了这个呢!”
杨乐天接过飞鸟递来的水袋,微微一笑。但见那只水袋上缀着五颜六色的小珠子,密密匝匝,仿若一颗颗小宝石,将一个普通的羊皮水袋妆点得颇具西域风情。
娟帕、水袋……飘着淡淡的香气,是一股蜜糖的味道夹着茉莉花的清香,闻到这熟悉的气息,杨乐天唇边的笑意更深,仿佛明白了那东西的来源。
沙漠表面的温度降了下来,兄弟二人又将迎来一个寒冷的夜晚。这个夜晚,他们守在绿洲旁,享受着丰富的水源,尽管饥肠辘辘,却是在大漠中过得最舒畅的一晚。
杨乐天一步步地走入那泓碧水中,将整个污浊的身体都浸在水里。天上无数的繁星如钻石般地在黑暗的天穹中闪烁着,倒映在碧水中,仿若碎了一地的金盘。水泛涟漪,杨乐天钻出头来,沙土和污浊已从面颊上、发丝中悄然流走,沉入水底。余下的,是一张俊美白皙的脸,剑眉星目,鼻若悬胆,面如冠玉。连那张干裂的嘴唇,都像是吸饱了水的海绵,仿佛能挤出水来。
有了水,再凭借暗流的力量,杨乐天恢复得很快。他靠在水边,露出结实的臂膀,在水下暗自运功。渐渐地,袅袅的热气在他体内蒸腾,他周围的水便如开了锅似的冒起了小泡。一串串的气泡不断浮出水面,便似有无数条小鱼围着他转圈,在他周围嬉戏、吐泡。
杨乐天对着夜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一路走来,还没到达目的地,已然九死一生,前方不知道还有多少困难在等着他。命运弄人,可是他偏偏不想服输,他要办到的事情就必须要有个结果。无论前路有多艰辛,他都不会放弃。
忽然感到有明艳的暖光跳跃在脸上,杨乐天侧头一瞥,看见在不远处,飞鸟燃起了一小簇火焰,以驱走大漠上的寒冷。一节节的胡杨枝被丢入火堆,这些生长在绿洲中的胡杨有着丰富的水源,自然茂盛多枝,虽没有枯枝易燃,但好在数量够多。况且,能有这么一点点的温暖在荒漠寒夜中已然足够了。
唇边再次漾出了温和的笑,纯净、自然。杨乐天当然还记得那个水中仙子,但想起那美好的身姿,他的眸中却依然能保持着沉静和淡漠。因为在他的心里,留给爱情的,只有一个位置,而且这个位置已经被占据,生根发芽了。无论怎么都好,这位置永远不会被取代……
五指紧紧地并拢在一起,杨乐天将那样珍贵的东西握在手心,握了良久,他才缓缓抬起手臂,将那东西托出了水面。那原本是一缕长发,现在编成了小辫子,便如一尾乖顺的小鱼,静静地躺在杨乐天的掌心里。这秀发是属于琳儿的,妻子在他临别相赠,以解异地相思之情。
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非同小可。他追问琳儿,妻子却颔首不答。后来,他从微生雾那里得知了断发的原因……原来,正是那个水中仙子所为。
握紧手中的辫子,杨乐天眯起了危险的眼睛——沁儿,你究竟是什么人?
第十三章 红云再现
更新时间2013-9-1 9:44:26 字数:3382
当第一缕曙光洒向大漠的时候,在黄沙的尽头,隐隐有一片红色的雾气涌动,那片红雾仿佛烈焰一般,染红了天际。
飞鸟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盯了一刻,荒漠上光线渐明,他终于看清,“那是一座山峰啊,而山顶居然是红色的!”
“那便是红山么,那座火焰般的山峰?!”杨乐天自语般地轻喃,眸中有抑制不住的狂喜,“在那山脚下,便是高昌城……”
“嗯,肯定是的。”飞鸟用力点着头,忽然仰天狂笑,“终于出现了,高昌,你让我兄弟二人好找。”
对着那座山峰的方向,杨乐天也爽朗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响彻荒漠,连蛰伏在黄沙下的蜥蜴都探出头来望了望。
相视而笑后,兄弟二人带上了足够的水,向着那座火焰般的山峰出发了。
日落时分,终于有黄土夯就的城墙出现在了眼前。杨乐天和飞鸟相互扶持,进入了高昌城。
高昌城扼守着丝绸之路中路的要冲,是东西方商品往来的集散地。因此,这里的繁华绝对不亚于京城。波斯、印度等各国各地的商人南来北往,操着各种语言,穿着不同服饰,行走于黄土铺路的街市当中。
整条大街,恐怕最邋遢的便属这两位中原的侠客。黄沙已经将他们身上的衣袍磨得千疮百孔,仅是勉强可以遮体。但是,衣着只是其次,当务之急是要找些食物果腹。
大街两侧,尽是土黄色的建筑,无论是商铺还是民房都采用了一种“木骨泥墙”的结构。即用胡杨木搭成骨架,以红柳条加以编制,外边再糊上泥巴。这些房屋都比较低矮,呈四方形,纵券顶。
“我们去那里!”飞鸟忽然眼前一亮,指着前方一间挂着“酒”字招牌的土屋,“那里应该能吃些东西。”
杨乐天点点头,肚子里的确空得厉害,便随着飞鸟走了进去。幸运的是,这间土屋确是个酒馆,而且中原的钱币在这里可以通用。
“快,你这儿有什么可吃的东西,都拿上来。”飞鸟挥袖招呼着正在邻桌端茶倒水的伙计。
话音刚落,伙计还没回过身来,但见白色的棉布门帘被一阵沙风卷起,一团红云如鬼魅似地飞了进来。
“杨乐天,拿命来!”红云中发出了一声厉叱。
杨乐天一愣,那团红云他认识!但他万万想不到,王陵中的妇人竟会突然出现在这遥远的西域大漠之中。
她是来夺回幻魄珠的!杨乐天突然意识到,随即拔出了背上的玄魂剑。“唰——”剑身上,惨白的寒芒耀了妇人一对琉璃似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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