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这个海军不正经 完结+番外 (水晶荔栀)
娜美壮着胆子来到了斯摩格的身边。
“也是什么意思?”
明明只是回过头去一个正常的提问,娜美却被斯摩格吓得一僵,停在了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
罗格镇,一家名为“橘子美食”的餐厅内。
“橘子餐厅”当然不是只卖橘子,只是因为这里的海军基地长贝尔梅尔上校喜欢种橘子,“橘子”在罗格镇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
人各有志,贝尔梅尔曾三次拒绝了本部的升迁建议,她只想留在东海,这使得罗格镇的居民们非常爱戴他们的上校。
“死……死了吧?”
“刚刚还好好的……”
餐厅内的客人满脸震惊地看着一个戴着牛仔帽的年轻人,议论纷纷。
年轻人的脸已经埋在了桌子前的米饭之中,他僵硬的手里还抓着一只鸡腿。
“客人您可别跟我开玩笑啊,本店的招牌可不能被你给砸了啊。”
橘子美食的老板被这个年轻人吓得魂都没了。
哪有人吃着吃着饭突然去世?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自家的伙食给毒死了呢。
“叫……叫海军吧……”
“艾斯!!!”
一个有着一头淡蓝色短发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门口大喊了一声。
“嗯?”
名为艾斯的年轻人听到有人叫自己,猛地抬起了头。
“一不小心睡着了……”
脸上还沾着米粒的艾斯一句话把餐厅内的客人和老板们差点雷死。
“啊,是丢斯啊。”
认清来人后,艾斯迷蒙着双眼,机械式地把手塞入了嘴中,一口咬了下去。
“呼……”
他的手被自己一口咬成了火焰!
吓得餐厅内一顿尖叫。
“一不小心咬错了,原来不是鸡腿啊。”
名为丢斯的蓝发青年坐在了艾斯的旁边,“艾斯,我可算找到你了。”
突然想到了什么,艾斯咧嘴对丢斯一笑:“丢斯你是来给我付账的吗?”
丢斯莫名一愣,“怎么……你没带钱包的吗?”
“我好像忘记带了。”
“好吧好吧,我来,真是拿你没办法。”
丢斯叫来了老板:“多少钱?”
“四十三万贝利。”
“你怎么不去抢?”
丢斯被吓到了。
这罗格镇的消费……该怎么说呢,大城市物价高?
“客人,您不看看您朋友都吃了多少好东西,喝了什么酒,四十三万,真不多!”
丢斯转头,看到了同样张着大嘴的艾斯。
显然艾斯也很震惊。
“丢斯,你还剩多少钱?”
“我就剩八万了。”
艾斯目光闪烁。
被艾斯钦定为副船长的丢斯内心一沉:“不会又是……”
“跑啊!!!”
一声大吼响起。
众人还没回过神来,不知何时艾斯就已经逃到了餐厅门口。
……
感谢【刘雁声】打赏的10000,感谢大佬成为本书舵主^_^
第553章 “火拳”艾斯
因为没钱付账而选择了逃跑、名为“艾斯”的少年正是海军英雄“铁拳”卡普收养的孙子,波特卡斯·D·艾斯。
艾斯的生日是1月1日。
从小就立志成为海贼王的艾斯在他生日的当天就驾着一艘小渔船告别了风车镇的亲友们,并在他结拜的弟弟蒙奇·D·路飞的目送下迫不及待地前往了大海。
不过艾斯并没有挂上海贼旗,因为艾斯曾败给了一个叫做“克尔拉”的女孩,他做出过承诺,在打败那个女孩之前自己绝对不会以“海贼”的身份自居。
在东海游历两个多月之后,艾斯在一座无人小岛遇到了他的副船长“丢斯”,有意思的是,这丢斯还是个作家。
作家在这个世界可是一种罕见的生物。
就在那座无人岛上,差点饿死的艾斯和丢斯在偶然间捡到了一枚长相怪异的水果。
艾斯原本决定一人分一半,以缓解两人的饥渴。
可是当他吃掉一口那枚奇怪的水果之后,他的身体就“烧”了起来,他获得了可以变成火焰的能力。
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艾斯可能吃掉了传说中的“恶魔果实”。
凭借着这枚“烧烧果实”的能力,艾斯的实力进步极快,短短两个月就已经打败东海无敌手。
在他出海四个多月的现在,已经来到了东海前往伟大航路的最后一站,“开始与结束之镇”罗格镇。
艾斯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前往伟大航路去寻找海军。
倒不是要去找海军的麻烦,而是那个当年来风车村的海岚就是一个海军啊,想要找到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克尔拉,就只能先去找海军问路了。
在艾斯看来,凭借着“烧烧果实”的无敌姿态,他这一次一定有办法打败那个叫做克尔拉的女孩。
到了那时,他的“黑桃冒险团”就可以正式改名为“黑桃海贼团”了。
其实对艾斯来说,“冒险团”与“海贼团”本该都无所谓,无论是打着冒险家的旗号还是海贼的旗号,他们的行为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但艾斯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所以他必须夺回“海贼”的名号。
毕竟,一个人如果想成为海贼王的话,那么前提他至少得先是一个海贼吧?
“艾斯,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出门要带钱包,你怎么就记不住呢?”
两个年轻人一边逃跑一边聊着,丢斯的声音中带着满满的无奈。
艾斯一手压着牛仔帽一边飞快地奔跑,他冲丢斯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慌什么,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其实艾斯本该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礼貌的少年,在萨博“死”后,为了当一个好哥哥,艾斯特意找村子里酒馆的老板娘玛琪诺学习了做人的礼貌。
不知道是到底因为玛琪诺忘了教给艾斯“吃饭要付账”这个简单的道理,还是艾斯自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出海的这四个多月以来,艾斯到底吃过多少顿“霸王餐”,就连他自己都已经记不得了。
艾斯吃“霸王餐”的行为其实也和他追求的“自由”有一定的关联。
在艾斯看来,所谓的自由就是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至于“经商”、“工作”这些无聊的事情他才不想做,这就导致他缺少了一种经济来源。
再加上艾斯并不想打劫平民、商人,这就又断绝了他的一个经济来源。
所以他的钱只能来自于其他的海贼,而且还得是跟他敌对的海贼,毕竟他也不是什么海军,遇见志趣相投的海贼,大家还能坐下来喝两盅呢。
战胜一次海贼多则能抢到几百上千万贝利,少则也就几十万。
这听起来不少。
可是按照艾斯这一顿饭几十万贝利的消耗水平,只要多吃几顿饭,这钱就没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为了不饿肚子,艾斯只好熟练掌握了“吃霸王餐”的技能。
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他负重前行。
艾斯的自由,是需要数不清的餐厅老板来为他买单的。
“别跑,那两个吃霸王餐的混蛋!”
艾斯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强大的实力,所以餐厅的保安才敢追他而来。
艾斯龇牙笑着,这种被人追赶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的心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就像是一阵风。
这是那些为了追逐梦想出海的海贼普遍具备的心态,原着中的路飞也一样,在空岛时,草帽一伙“偷”了空岛价值三亿贝利的黄金逃跑时路飞也感觉非常快乐,其实路飞根本就没必要这样做,空岛人打算送给他们的黄金柱价值远不止三亿。
虽然与那些烧杀抢掠的海贼不一样,但艾斯和路飞都知道,他们毕竟还是一个海贼啊,只要是海贼,就总该做点海贼该做的事情。
“红发”香克斯也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冒险家,在原着中,红发在东海被山贼用枪指着头时,拉基·路一枪崩掉了那个山贼。
当海贼们惊讶地喊出“竟然真的开枪了”时,红发还提醒了山贼们一句,“别忘了,站在你们面前的可是海贼啊”。
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人天真到把“冒险家”和“海贼”混为一谈,只不过是不同的海贼,他们做人的底线不同罢了。
这也是艾斯至今都不愿以“冒险家”自居的原因,因为他知道,自己想做的终究还是海贼。
“大骗子”诺兰德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冒险家。
“霸王餐?”
走在路上,正和士兵们一起把巴托洛米奥押回罗格镇海军基地的斯摩格听到了隔壁街道上的叫声。
“你们先回基地,我要去做些其他事情。”
“是!”
士兵们得令,继续押着罗格镇的地痞流氓巴托洛米奥前行。
“白猎人”斯摩格则是化成一股白烟,双腿如同喷气机一般加速,快速地飞向了隔壁的街道。
跟在海军们附近的娜美那琥珀般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很快也是一个拐外,消失在了街道之中。
“哎哟!”
奔跑中的艾斯和丢斯闷哼一声,感觉自己撞到了什么东西,就好像是弹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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