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看着他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行动那天到来,群众们皆是提起了所有的勇气,抱着慷慨赴死的决心跟随马克前往智械中枢。
老弱妇孺除外,参与这次行动的都是年轻力壮的男人,在战斗方面,女性终究不如男性。
一路上,他们斩杀了不知凡几的智能机器人,当然损伤也极为惨重。因为他们这不是守着防线战斗,彼此还有照应,可现在,他们大都混乱作战。
牺牲了这么多人的生命,马克也不负众望,将定时炸弹安放在了智械中枢的聚变核心处。
可谁知,聚变核心毁灭引发了一场大爆炸,不是炸弹的威力,这场爆炸绝对是马克有史以来见过最大的。
甚至连远离中枢的他们都受到了波及,爆炸结束还没完,周围数公里地区全部遭到辐射,只留下了变形的金属和残骸。
最终,家园还是没了。
活下来的马克绝望至极,抗争了这么久,还是没能从智能机器人的手里夺过家园,反而将这一切都毁了。
不过相对应的,智能机器人在这场爆炸中被肃清了,智械中枢没了,澳大利亚再不会出现智能机器人的身影。
在这场爆炸中,ALF活下来的人很少,除了马克,只剩寥寥几人,而且他们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辐射,感染各种疾病而死。
马可亲眼看着自己的家园变成了一个末世荒地,身边再无一个同伴,绝望到了极点。
但是,他还不能死,他要活着,起码他见证了ALF的这场伟大的起义,并且成为了ALF唯一的一位生还者。
如果可能,他依然会和智能机器人战斗到底。
为了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来,他戴上了面具、骑着破烂摩托开上了通往澳洲内陆的残破高速公路。
第369章 渣客
一路上,马克·拉特莱奇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外出逃难的家伙。
一切都是因为智械,是智械,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被迫离开家园。
凭着坚强的意志,马克活到了现在,他现在再也不奢求什么同伴友情之类的东西。
这种环境下,没人会将自己的食物施舍给别人,只会从别人手里抢夺食物,任何的情感都不存在了。
现在就像是原始社会,充满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你死了,没人会同情你、为你流一滴泪,只会认为你不会生存。
马克还对人性有一丝残留的希望,逃亡的人们,并非全都是冷血动物,一定还有心存善念的人。
是的,他遇到了这样的人,在他饥寒交迫的时候给了他一口汤,吊住了一条命。但更多的人,一旦见到他身上有什么食物,就会三两结队过来抢他。
结果呢,那些人一般打不过他,来抢他的人都被他扒光了衣服,取走身上一切能用得到的东西。
衣服可以在寒冷的时候裹身取暖,至于其他东西,不可能有金银财宝,最多只会有几块烤焦的黑面包。它沾满灰尘,不知这小小的一块面包流经了多少人的手。
但也就是这么小小的一块面包,可以拯救快要饿死的人们。
这是马克第一次从别人身上抢东西,没办法,为了生存,它必须这样做,不这样做的话他就会死。
死亡也许是种解脱,但他没有这个勇气,他一向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有手有脚,只要他愿意,他就能活到最后。
马克坚信这点。
不知流转了多少地方,捡垃圾、翻垃圾堆成为他的日常,与人交涉也往往是用一些破铜烂铁交换一些食物。
除此之外他再不与人打任何交道,在他看来,别人靠近他都是有所图谋,要么惦记着他从垃圾堆翻出来的屠刀,要么惦记着他身上的其他东西。
渐渐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曾经拉起解放阵线队伍的头儿,如今风采不再,更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原始拾荒者。
他不想这样,他也渴望同伴,可曾经与他搭伙的几个人都背叛了他,连夜拿走食物和器具逃跑,弃他于不顾。
对那些人来说,多一个人就要多分担一些食物,一个人将食物拿走可以吃好久,起码在一段日子里不用忍饥挨饿。
所以他现在才不愿搭伙,宁可一个人干,也不愿找所谓的同伙,都是一群白眼狼,都是!
有时候,走在路上的马克会遇到一些面黄肌瘦的小孩,心里多少都有点于心不忍。
“他们与父母走散了。”马克强迫自己这样想,因为他不敢相信父母会弃几岁的孩子于不顾。
都说血浓于水、虎毒不食子,父母再这么狠心,也不至于将孩子丢掉。
虽然事实就是如此。
通常,马克会掰点面包分给他们,虽然他知道这些孩子还是会死,但吃点东西能让他们多看看这世界的风景,哪怕这风景不怎么美好。
一缕斜阳犹如是死神的镰刀,看似很远,实则下一瞬,昏黄的阳光就会撒在身上。
马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会变成这样,但他目前无需担心这些,他的能力可以为他提供食物。
现在,他什么理想也没了,起初他还满怀雄心壮志要为死去的ALF成员报仇,现在却是发现,在这受辐射影响的废土上,就连活着,都是这么艰难。
活着,必须活着!
求生的日子过得很快,日复一日的捡垃圾、教训那些坏心眼、用捡来的东西换取食物。
几个月过去,马克的装备焕然一新,虽然都是旧的,但他很满足。
砍刀、链钩、简陋的铠甲……他总能变废为宝,一个垃圾没什么用,但一堆垃圾就可以造出一件装备。
捡垃圾的人都很多,在这里,这里没有地名,以前的繁华也见不到,反正现在它就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破镇子,再也受不了任何打击。
这个镇子,给了他这些捡垃圾的一个生活的地方,最后迎来了一位女王。
说是女王,其实没人见过女王的真面目,也许有吧,但马克显然不属于见过的那一类人。
女王统治了这个镇子,并给它起了个名字,渣客镇!
此后,在镇子里活动的人们有了一个新的称谓:渣客。
算是一种职业吧,渣客渣客,整天捡垃圾,翻出一些金属废渣来挑挑拣拣,可以说是很形象了。
女王很有威慑力,设了几条规矩,想在这里生活就必须听她的,因为她能为渣客们谋求福利。
如果枪能算作福利的话,也许是吧。
热武器的出现,加大渣客之间的矛盾,有枪就是爷,即便是身强力壮的马克,在持枪者的面前也讨不得好。
被抢了两次,马克深切认识到枪的重要性。
于是他更加勤奋得翻垃圾,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金属组装一把枪,可他做不到。
链钩什么的好做,枪这东西真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主要他没有制造用的工具。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叫布鲁斯的工程师,他提供材料,后者提供技术和工具。最后,靠金属垃圾造成的枪诞生了。
它可以在近距离内射出大量金属碎片,还可以射出碎片球在远距离爆炸,从爆炸点射出大量碎片。
马克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爆裂枪,很贴切。
当然,布鲁斯不是白给马克干活,他要马克为他工作几个月,捡来的金属都给他。他呢,则会给马克提供食物和呼吸器。
有了枪,马克在渣客镇愈发的出名,基本没人敢惹他,因此他有了一个响亮的外号——路霸!
顾名思义,路上的霸王,也可以理解为路上的霸霸。
路霸抢先占领的垃圾堆,没人敢和他抢,原因很简单,就是抢不过。
还有人喜欢叫他猪,路霸总是把大肚腩露在外边,画着一个猪头,大肚脐充当猪鼻子,却是格外形象。
猪头上方写着“WILD”,似是告诫别人不要招惹他,否则他会用野蛮的方式处理问题。
第370章 我是坏人,那又怎样?
如今,路霸在渣客镇也算是声名显赫,偏向坏的那种,以至于他遭到了女王的恶意针对,不让他在镇里安家。
路霸觉得无所谓,走到哪哪就是家,没什么区别。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他也只能满足,因为他没有挑选的余地。
渣客镇外的一间木屋是他的居所,平日里白天出去捡垃圾,晚上就回来睡觉,日子过得平静却也踏实,因为他没偷没抢。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表面上他凶神恶煞,不近人情。实际上他的内心有一条线,他不能越过的线,越过这条线,他就成为真正的恶人了。
也许他是坏人,但他不做决越过底线的事情,这是他区别自己与那些无恶不作的渣客们的唯一指标。
这不?总有人惦记他捡来的有价值的垃圾,哪怕是晚上也不消停。
床边就是一身简陋的护甲,枕边放着爆裂枪,这样他能睡得安稳一些,可现实是,他从来没有一晚安稳地睡过,因为他捡的垃圾最多,也最好。
经常被那些手脚不干净的家伙惦记着。
路霸出来就放了一枪,打不到的,这一枪肯定打不到,他只是想让对方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