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场战争,无论交战双方厮杀得多么惨烈,最后,总要分出一个胜负。
战胜的一方,纵然死伤无数,但是,赢了就是赢了。
吴所谓淡淡地:“老鬼,你自认为自己已经赢了?”
金银子嚣张大笑:“不然你以为呢?小吴,你该不会以为你们俩还能活着走出这片陵墓吧?不信,你抬脚试一试,你还能走出几步?”
吴所谓没有抬脚,也没有尝试。
他只是一直迎着火红的朝阳,看着那一轮红日一点点的往天空升上去。
晨风吹来,吹动了这焦黑翻开土地上的腥味。
那是草根的味道。
那是草叶的味道。
那是无数腐烂的叶子和树根的味道。
但是,已经不再有浓郁的死尸的味道。
公墓和乱坟岗最大的不同便在于:这里的陵墓里本质上安葬的是骨灰盒,里面,并非一具一具完整的骷髅白骨,而是一点点骨灰。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就会知道:火葬之后,装在骨灰盒里的其实只有一部分,而且是少少的一部分。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
也就是说,火葬结束的那一刻起,人就彻底烟消云散了。
所谓的白骨累累,那是不存在的。
金银子所驱逐的鬼奴,一个很关键的要素便必须是:完整的尸体,完整的骷髅。
所以,早前他的万人坑和乱葬岗里的鬼奴战斗力要强悍许多倍。
但基地被捣毁之后,他只能依托这个陵墓,而陵墓里基本上全部是骨灰,能驱动起来的,充其量就是凑数的鬼奴。
鬼草的战斗力,也要大打折扣。
如此一支拼凑起来的队伍,纵然不说是乌合之众,但是,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阴兵。
当吴所谓轻而易举杀掉CC等鬼奴的时候,便明白这个道理了。
所以,他才能从重重的迷雾里冲出来。
不然,上万的亡灵包围圈,一个大活人岂能有突围的机会?
可是,就算是这突围,也耗尽了他全部的心血。
事实上,他的心血,早于和金小明等人作战时就开始衰竭了。
毕竟,金小明才是真正的嫡系,老鬼的武器。
现在,他也满不在乎。
“哈哈,小吴,你真的不抬脚试一试?或者,你知道自己马上要嗝屁了,所以,连试一试也不敢了?哈哈,你根本没法活着走下这座山林了。”
他淡淡一笑:“老鬼,我来的时候,就再也没有想过要活着下山。”
不止他,雍正一号,姬满一号,他们都是这么想的。
所以,雍正一号,姬满一号,真的就永远留在这里了。
“哈哈,这么说来,你是铁了心要和雍正一号他们永远在一起了?”
“只要能让你死,和谁在一起都不重要。”
“这你恐怕要失望了。我是不死不灭的。你们已经杀了我那么多次,我还稳稳站在这里,不就是最明显的事实吗?”
“你不死不灭,是因为始终没有人砍下你的头。”
金银子咦了一声:“你以为砍了我的头,我就死了?”
“没错!砍了你的头,你就永不再来了。”
“哈哈,荒谬!简直是荒谬!”
吴所谓还是淡淡地:“所有的鬼奴都一样。只要爆了他们的头,他们就永无再生之理。金银子,你本质上也是一名鬼!鬼中之王。你之所以能驱使那些鬼奴,就在于你控制了他们的头颅……”
“编!继续编吧!”
“这不是编,这是事实。当我在万人坑里第一次见到你的女婿就明白了。你砍掉了你女儿和女婿的头颅,又砍掉了金无望的头,然后,还有CC的头……”
接话的,是帝辛。
他也十分平淡。
他也一直迎着太阳的方向。
“金银子,你的死穴在于你的头!就像CC他们,因为失去了头颅,一直受制于你,永远没有获得重生的机会,最后,彻底烟消云散了……”
换头术,换头术。
一个人是否生存的标志是大脑的存活。
同样,一个人是否最终的死亡——那得看脑部是否死亡。
脑死亡,才能给予死亡证书。
所以,早期医学科技不那么发达的时候,人类为了长生不老,想到的办法便是将自己的大脑换到一个健康的新的身体上面。
大脑,是人体的中枢部分,大脑,是人体最关键最聪明的部分。
本质上,大脑便是人类的芯片。
只要芯片在,载体可以随意更换。
“你带走了CC的头颅,原本是可以让他复活的,但是,你为了驱使他,你彻彻底底爆掉了他的头,让他成为你的鬼奴。金无望是你的孙子,你也同样爆掉了他的头,让他以无头尸体的鬼奴形状为你卖命……所以,金银子,只要砍掉你的头,你就彻底死了!”
金银子连声冷笑:“一派胡言!简直是一派胡言。商纣王,你休要自欺欺人了。”
帝辛没有回答他。
是不是自欺欺人,自己心中有数。
“他们彻底死亡,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普通人!无论他们有没有头颅,他们都会死!”
金银子悠悠然的:“地球上的70亿人口中,绝大部分都是全尸而死,他们的头颅好端端留在他们的脖子上面,他们可没有复活,是吧?我之所以能长生不死,是因为我本来就和他们不同!别说没有头颅,我就算是化为粉末,也能顷刻间重生。再说,这天下有谁能砍下我的头?有谁可以爆掉我的头?就凭借你们二人?”
帝辛不答。
帝辛只是扬起拳头看了看远方。
远方。
朝阳。
太阳真的才是地球最最彻底的主宰。
花草树木,海洋水流,动物植物,包括人类。
可以想象,若是没有太阳,整个地球上将不会再有任何的生命,地球也会彻彻底底成为一个死球。
地球人,全赖太阳而活,可是,却不知感恩,还一味地互相厮杀。
第1294章 唯二敌手(二)
金银子洋洋自得:“我纵然会偶尔遭遇小小的挫折,比如,遭到你们这些跳梁小丑的挑衅,可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死不灭。但是,你们就不同了!你们,会像雍正一号、姬满一号那样,死无葬身之地。”
吴所谓想起雍正一号,默然了一下。
又想起惨死的金婷婷母子,叹道:“唉,老鬼,你对外人如此狠毒也就罢了,可是,对自己的儿女、孙子孙女,居然也一样的恶毒、残忍,这才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甚至,你驱使金无望这些我都可以理解,毕竟,金无望曾经那样对待你,几乎害得你成为丧家之犬。但是,为何对金婷婷母子也那么残忍?金婷婷一直对你忠心耿耿,最多也只是出于自保,没有听你的命令去杀人而已。可是,她也从来没有危害你,不是吗?可你对她却比对金无望更加残暴毒辣,你就真的从来没有觉得良心不安过吗?或者,你本来就从来没有过良心?”
金银子嘿嘿一笑,冷然道:“你不理解,那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蠢货。”
“……”
“别说她曾经背叛我了!就算她一直忠心耿耿,被做成鬼奴也不稀奇。”
吴所谓:“……”
“曾经被我做成鬼奴的子女、子孙后代,那是不计其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听话又顺从的。”
吴所谓惊呆了。
“一个男人,他的精子是无穷无尽的。也就是说,他的子女也可以有无穷多个。如果没有节制,一个男人所生育的子女,甚至完全可以挤满整个地球。普通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我!”
他顿了顿:“我不死不灭,有无穷无尽的生命时光,只要我愿意,我要多少子女就有多少子女。要多少后代,就有多少后代。”
所以,子女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们和金子、银子、珠宝、米面、甚至奴仆、牛羊等等并没有大的差别。都只是他所拥有的众多的财富之一而已。正因为数量太多,所以更加不值钱。好些子女并不比牛羊值钱多少。
“小吴,你知道我子女最多的是什么时候吗?”
“什么时候?”
“整个北宋时期。”
“哦?”
“北宋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我有上万个女人,有好几万子女,加上孙子重孙什么的,金氏家族光是有记载的人口就上三十万人。”
吴所谓:“……”
几万子女,几十万以上的后代。
可以想象,绝大多数人,他根本不知道名字。
他只要播种就行了。
他有钱有权。
他看上什么女人便是什么女人。
再多的孩子,他都能养活。
最初的时候,他还心血来潮,娶大小老婆,行个仪式。后来,他看上什么女人,直接带回家,或者,根本不带回家,直接欢好,然后丢一边,给她们一点银子,让她们生儿育女就行了。
老婆孩子一茬一茬死去,他的播种却无休无止。
他的后代,简直比蚂蚁还多了。
如此,谁会在乎死不死几个人呢?
“我有这么多子女,而且今后想要多少要多少,死几个算得了什么?再说,就算我不杀他们,他们自己也会在短短的几十年之后就自然死亡。既然都会死,那么,提前为我所用,尽到他们为人子女的价值有何不可?否则,他们拿什么孝顺我?我白白养活他们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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