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该死的他可不能死!他身上还有重要的军事情报!”肖枭脱下了自己套在外边的大氅,紧了紧自己腰上挂着手枪和军刀的皮带,“二副,我要调用一艘小船和一名体格良好的水兵,我们到附近的岛屿上去搜寻一下,沃波尔先生是皇家海军优秀的特工,我相信他一定能游到海滩上的。”
“好吧阁下,如果您坚持的话……”唐尼有些无奈地耸了耸肩,指了指脚下的小船,“这艘船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觉得我也是个体格还过得去的水手,想必能帮得上您的忙。”
“你不用留下来清点我们的幸存者吗?”
“达克莱斯会替我做完这些琐事的,”唐尼指了指一边同样在小艇上不断向上捞人的炮长,点了点头。
“那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走!”肖枭一边说着一边在船上坐下来,拿起了船桨,两个人划着小木舟,摇摇晃晃地穿越过了还漂浮着燃烧木板与水兵和海盗的尸体的海面,向着远处的岛屿划了过去。
“这里是哪里?”一边划着,肖枭一边打量着不远处的那座耸立着峭壁的小岛。
“伯纳维斯塔角,我们在岛屿的东南边,”唐尼略微回忆了一下,说道,“这座岛屿的东北边有一个避风港,刚刚的风暴追得很急,或许我们可以碰碰运气,说不定现在在港湾内能够遇到商船。”
“耶稣保佑……”肖枭撇了撇嘴,刚刚这边的炮声震天响,哪怕是有商船恐怕也吓跑了吧?
两个人划过了不断地路途,终于来到了近滩的浅水处,合力将船拖上沙滩之后,他们的确在沙滩上发现了打斗的痕迹。
“不用拔刀了,”肖枭按住了唐尼的右手,看向了远处峭壁上悬挂的木架式民居遗迹,“唐尼,你的徒手攀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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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一边喘着粗气,继续玩命地跑着,事实上他已经有些筋疲力尽了,他并非一个特别适应大海的人,平时进行刺杀也都是在岛屿上,很难像西印度群岛的那群黑皮猴子一样在大海上执行刺杀任务。
落水之后他狠狠地喝了几口水,好在他在皇家海军学过的游泳可是一点都没有落下的,好不容易地爬上了海滩,却碰见了那个在海盗船上与他针锋相对的海盗,很可能是个小头目。
他开始后悔鲁莽地直接提议雇佣这个海盗带他去哈瓦那了,天知道那个人怎么会是一个比他还要贪婪的男人,坐地起价不说,现在还在努力地追赶自己,否则自己肯定会好好地躺在海滩上休息一段时间再起身寻找离开这座岛屿的办法,在他看来每一个刚刚经历了海难的人都有权利美美地睡上一觉,而不是现在这样在丛林里被人追杀。
那个维克托-肖如果现在在他身边就好了,那个小子虽然总是冷着一张脸,但是也是个总有办法的人,而且两个人合作也能够轻松地干掉这个讨厌的海盗。
“该死的!怎么追得这样紧?为什么不放弃!”邓肯狠狠地瞪了一眼身后依然锲而不舍的身影,实话讲,他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但是包裹里的那枚立方体血瓶和书信可是万分重要的东西,绝对不能落到这个海盗的手中,无论他会不会拼写!
明明只要甩掉他藏起来,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干掉,而不是被迫地上前去拼刀,他可是个刺客,正面战力还是比不得这些天天跳帮打劫为生的海盗,自己的手枪虽然是装填好的,却又因为泡了海水不能使用了,这局面当真是憋屈。
“嘿,为什么不停下来好好地谈谈呢?我又没有恶意!”那个混蛋依旧在身后戏谑地大呼小叫着,这声音伴随了他一路,就仿佛梦魇一般,更让他震惊的是这人竟然能够通过看他的一边示范就成功地做出信仰之跃来!
信仰之跃,是兄弟会的刺客们历代相传的技艺之一,这种技艺可不是古时候以讹传讹的“祖先与雄鹰的灵魂附身”,而是他们依靠着对身体的绝对掌控和对气流的把握,可以像猫咪一样,从高高的空中凭着身体落入干草堆、水中等一些缓冲物中而不伤及自己的身体内,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得,无论是对身体的控制,还是对一跃而下的心理障碍,每年都有大量的刺客学徒折在这门课上。
而这也充分说明了那个混蛋所具有的极高的刺客天赋,这种人最好在这个岛上就解决掉,否则自己去了圣殿骑士那边之后,说不定那一天他就会来解决掉自己!
再次从崖壁上跳下来落入崖边厚厚的腐殖质落叶堆中,再起身的一瞬间邓肯就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手枪,将枪口靠近鼻尖闻了闻——火药基本上干了。也就是说……他现在可以开枪了!
跳过一条半身深的溪流,躲在另一边的崖壁角落中,邓肯将手枪的击锤抠了下来,抬起至胸前,瞄准了面前的拐角。
噗通!那个家伙从崖壁上跳下,再次使出了信仰之跃,跳进了下方的潭水中!机会来了!
邓肯有些兴奋地握紧了手枪的枪柄,听着那湿哒哒的脚步声向着这边继续急匆匆地跑过来……机会只有一次,邓肯,你一定行的,你可是个刺客大师!一边这么在心中对自己说着,邓肯一边猛地从崖壁转角后蹿了出来,抬起枪对准了那边下意识一停的海盗就是一枪!
子弹擦着爱德华的脸颊飞过去,炽热的弹丸在他的脸上拉开了一道不是很深的口子,血液自然渗了出来,爱德华的怒火也在一瞬间腾地冒了起来,实话说,这个英国皇家海军军官打扮的人,他虽然有抢劫的意思,但是却没有杀他的想法,毕竟他也是个英国人不是?而且军官还可能能在赎金上买个好价钱
这几年在海面上抢的可都是西班牙人的军舰和商船!他并没有恐吓过面前的男人,但他却想要杀了自己,这就不要怪自己手下不留情了!虽然自己的手中只有两把海盗用的普通长刀,但也不要因此小看了他啊!自己可是在与西班牙人的战争中活下来的老水手了!区区一发铅弹,还取不走他爱德华-肯威的性命!
那个偷袭不成的军官腰间同样挂着军刀,本以为他会像那些难缠的西班牙火枪手一样上来搏命,却没想到他竟然缩卵地逃跑了!
但是,你现在想走可就有点儿晚了吧?通过刚刚的追逐,爱德华已经对这只到处乱窜的“大老鼠”的逃窜方式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现在的他铁定能追上去啊!
那人扔掉了手枪就沿着小溪一头的小瀑布跳了下去,在水里滚了一圈之后,继续沿着湿地向前跑去,而爱德华则一个纵身跃下,几步就踩着湿地上的硬土跑了过去,挥起长刀就向着“大老鼠”的脖子上招呼过去。
结局很令人震惊,他竟然没有拔刀招架,而是用一把从从袖子底下弹出来的笑道抵挡,可笑!这薄薄的刀片就算再结实,怎么可能挡得住两把长刀的劈砍?
然而事实证明这枚刀片却是很硬朗,虽然被长刀砍得变了形,但是却成功地挡住了一次危险的劈杀,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爱德华回手一刀砍在了邓肯的颈前,狠狠地一拉,直接切开了气管与动脉,这位刺客大师直接就失去了意识,两腿一软倒在地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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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冒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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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者
爱德华毫不留情地扒光了邓肯的外套,这套由邓肯自己改制,兼顾了皇家海军与刺客元素的制服,也就从此易于人手,坏掉的袖剑被直接丢弃,而装着秘密信件与立方体血瓶的白帆布小口袋则被爱德华牢牢地抓在了手中。
爱德华-肯威,生于威尔士斯旺西,他的父亲是英格兰人,母亲是威尔士人。他十岁时就跟随家人搬迁到英格兰西南部的布里斯托尔,定居在当地的一座农场里。他家的农场不算大也不算小,家中的经济条件不算坏也不算好,他的父亲虽然是一名农场主,但是在他年幼的时候,也曾经送他去过学校,因此他算是个能读书写字的“文明人”。
其实如果他老老实实地继承父亲的农场,娶个当地的普通姑娘,也许是可以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的,只是小肯威自打小就充满了“冒险精神”,14岁的时候就开始在酒吧混迹了,也因此为缘由,在三年后结识了他未来的妻子,卡洛琳-斯科特,一个大他两岁的美丽女孩儿。
卡洛琳虽然在表面上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事实上内心却充满了对自身环境的不满与叛逆,这从已经快她能够与一个17岁的小酒鬼一见钟情这件事情就能看出来。
其实在二人闪电结婚之前,卡洛琳的父亲,富有的布里斯托茶商埃米特-斯科特早已经与当地的一位东印度公司总管谈好了亲家,意欲将卡洛琳许配给他的儿子马修-黑格结婚,而这位大少爷马修,据爱德华之言:“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哲学家之类的东西,总是口述他的想法,让一个随时跟着他的笔录人记下来,无论什么场合都备好笔和墨水,记下他的想法,比如什么‘玩笑是丢进水里的石块,笑声就是那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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