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也许是情报已经收集足够,那男子灵敏的窜了出去。
矮猴也似的男子穿过一条甬道,前方赫然是一条臭气熏天的暗渠。
这是格里拉城的地下水道,已经多年不清理,各种垃圾堆积在一起,恶臭冲天,但他却毫不犹豫的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三个小时之后,夜色黯淡下来时,矮猴男子出现在城郊荒野外,自怀中取出一只短笛,吹出奇异短促的音符。
唳!!
长空鹰啼,一只苍鹰斜扑下来,带起一阵刺人的劲风,矮猴男子取出一方短笺,裹入传递情报所用的短筒内,跟着系在鹰爪上。
呼啦!
苍鹰振翅起飞,穿云凌霄,片刻之间,已去得远了。
苍鹰飞掠出大概四十公里后,落在西南地区的一座无名小镇之内,这座小镇早已失去了往昔的安宁祥和,一队不知名的人马占据了这里,如今的小镇只如人间炼狱!
这支人马肆意蹂躏着妇女,杀死男人小孩,泄着杀戮和毁灭的欲望!
居中的一座宅子里灯火通明,一个身材魁梧,国字脸的中年男子倚窗而立。
小镇内的一幕幕惨剧就发生在眼前,可他却丝毫不在意,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一般。
此人正是弗格斯,当初废了不少劲请求大臣帮助自己进驻西南地区,结果却没想到途中被江川月插了一脚,更是将整个西南地区作为自己的领地。
如今弗格斯也不知道抱着什么目的,偷偷带着自己手下的精锐跑来了这里。
但显然,此人图谋绝对不小……
第三十六章弗格斯的野心
“将军,密探来报。”
这时一个卫兵走了进来,对着弗格斯单膝跪下,双手奉上一支短筒,正是不久前瘦猴男子挂在老鹰爪子上的那一支。
“嗯。”弗格斯点点头,将短筒拿过来,对着士兵挥挥手:“下去吧。”
“是。”
弗格斯打开短筒,将里面的短笺拿出来细细观看,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
“怎么样?成功了吗?”
黑暗中,一个嘶哑的声音忽然响起,原来屋子内还有一个人,只是他隐藏得太好,几乎与黑暗融为了一体,刚刚那士兵进来时根本没有发现。
弗格斯摇摇头:“没有,刀疤脸死了,他手下的流寇也没有一个能逃出来。”
闻言,黑暗中那人叹了一口气:“看来麻烦了,本以为艾迪德斯走了之后能够轻松完成计划,没想到新来的亲王阁下也不是好惹的......一万多人啊,虽然是流寇,但想要全歼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弗格斯嗤笑一声,脸上充满了不屑:
“不过是捡了个便宜而已,刀疤脸那蠢货在进攻格里拉城的时候就已经损伤过半,后来更是愚蠢到将手下调开,结果被人斩首,一了百了。”
“虽说如此,但我们最好多加防备。”
弗格斯冷哼一声,眼睛看向窗外,眼神里充满了自信:
“虽说亲王是帝国的王族血脉,但那又如何?那家伙在军中根本没有一点影响力,根本没有实力保护自己的领地,就凭着蒙卡那个原帝国军中将吗?还是那几时个被赶出军队的护卫队?恐怕就只是事后平叛收拾格里拉城的残局也让他损失惨重了吧!”
随后弗格斯大笑一声,浑身气场张开,震得窗户猎猎作响,显露出强大的气势与信心:
“而我呢?我在帝国统领军队二十年,手下精锐相比帝都近卫军也不遑多让,就凭在这里的三百重骑兵我也能轻易踏平格里拉!”
黑暗中的那人见此,也奉承道:“恭祝将军旗开得胜!”
“哈哈哈!”弗格斯张狂大笑:
“别的不需要你们担心,你们将地图准备好就是。放心,我只需要那样东西,别的不管你们复不复国我都不感兴趣。”
黑暗中那人一喜,语气中掩饰不住欣喜之意:“那我们就静候将军的消息了。”
随即,黑暗中那人退出了房间。
待到那人的背影完全消失,弗格斯冷哼一声,低声喃喃道:
“又是一群蠢货,还想利用我的力量复国?要不是我找不到那个地方......”
说道这里,他的眼睛里露出狂热之色,那名为野心的火焰熊熊燃烧:
“只要我得到了那东西,到时后杀的第一个就是你们这些愚蠢的家伙!到了那时,布徳算得了什么?艾迪德斯又算得了什么?等我掌控了那个力量,整个世界也不过是我的囊中之物!”
一百年前,那个时代的帝国军最强维恩大将军率领军队越过哈里山脉,击败了盘踞于西南地区数百年的风岩王国。
从此,西南地区并入了帝国版图,维恩大将军的名号也响彻天下,威震四海。
然而,没有人知道的是,维恩大将军在灭亡风岩王国的最终一战—王都之战时,被负隅顽抗的风岩国王室动用秘术打成重伤。
几年后,伤势爆发的维恩大将军因此逝去。
按照帝国军的规定,当帝具使死亡之时,帝具必须上交还给帝国。
只是维恩大将军的部下违反了这一个规定,在某一天夜里,内心狂热敬佩维恩大将军的部下盗走了维恩的尸体,并将其尸体埋在了西南地区的某一个地方。
当时由于维恩大将军无论是在军队还是民间的威望实在是太高,帝都高层不好直接逼迫,只好默认了那件事,并没有派人严查追回维恩大将军生前所用的帝具。
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代人死去,一代人新生,那件事便渐渐的被人忘记。
直到有一天,号称风岩王国遗脉的人找到了弗格斯,声称他们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找到了当年维恩大将军的埋骨之所......
弗格斯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时隔多年,里面的那块巨大的疤痕还在隐隐作痛。
弗格斯从小就是一个混混,他是在帝都的贫民窟里长大的,从小,他就不相信命,只相信自己的力量。
当他进入帝国军之后更是如此,当他第一次立功升任队长,带着部下回到贫民窟耀武扬威,当街杀掉自己曾经的仇人,他就品尝到了权力的滋味。
从那时起,他就发誓要成为人上人。
随着官职越做越高,权力快速膨胀,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直到他想,做一个皇帝!
可惜,这个野心还没滋生多久,就被人捏灭了。
三年前,某次帝国军的比武大会之上,艾迪德斯轻易地将冰矛贯穿了他的胸膛,破碎的冰渣掉落在地上,同时碎裂的还有他的野心。
然而,当风岩国的王族余孽将那个消息传给他的时候,三年前被熄灭的野心开始死灰复燃,像野草一样疯长!
“女人天生就无法成为世界最强,一旦我获得了那个与她同等级的帝具,绝对能轻松超过她!那时候,世界就是我的了!皇帝也将是我!”
维恩大将军的帝具,是四十八个帝具中名列前茅,与艾迪德斯的冰魔之粹同等级,号称燃尽一切的炎魔之粹!
这也是四十八件帝具之中,唯一一个与冰魔之粹相互克制的帝具。
弗格斯突然猛地转身,大步流星走出屋外。
“集合!”
如轰雷般的声音响彻天空,暴徒们纷纷停下手头上的事快步跑到集合地点。
霎时,比流寇还流寇的暴徒们化身为一支残暴的军队。
轰隆隆!
三百余骑兵奔跑在路上,将地面震得瑟瑟发抖,扬起了一股烟尘,消失在远处。
不知过了多久,呜呜的哭声弥漫在满目疮痍的无名小镇上空,好似一方鬼蜮......
第三十七章秒杀
巨大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庞大的城廓内,尚未熄灭的烽火冒出滚滚狼烟。
望着那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还未散尽的格里拉城,弗格斯的内心深处,野心如同滔天的火焰在熊熊燃烧。
我的征程,将从这里开始!
不知道为什么,城墙上并没有哨兵,弗格斯也不会去深想,凭着自己手下的三百重骑兵,他自信能够踏平一切!
人骑着马轰隆隆地在道路上奔跑而过,城门并没有关闭,弗格斯也不需要停下来,直接像一辆超速驾驶的大货车冲了进去。
笨重的马匹在街道上肆无忌惮地冲撞,所幸江川月下了城内居民不得外出的禁令,是以街上并没有行人。
正当弗格斯心中泛起疑惑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广场。
广场上,一个年轻得过分的少年正站在一群青壮年前面进行训话,少年身旁,站立着两个脸色木然的黑衣人。
弗格斯咧开嘴,露出狰狞的笑容:
“那个家伙,应该就是亲王江川月了吧!”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心底里不断涌出这个念头,如同海潮将他的理智淹没。
杀了他,然后从那些风岩国的余孽手中得到地图,找到炎魔之粹,那时,我将天下无敌!
弗格斯把刀高高举起,整个人如同一辆失控的火车冲到江川月面前,长刀在空中划过一条绚丽的白光,照亮了他的双眼。
那一瞬间,弗格斯仿佛看到了自己手握着无上的权力,坐在皇帝的宝座上。
而他在巨大辉煌的宫殿中望过去,无论是艾迪德斯还是布徳,所有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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