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腰细腿长的漂亮女高中生从弗利的身边婷婷袅袅地走过,带来一阵极其好闻的香水味,弗利贪婪地吸了一口,痴痴地望着她美丽的背影出神。
最后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还是没有行动。
他么的,身材真像我的前女友啊。
弗利忿忿地想。
他把手伸进牛仔裤口袋,掏出一包烟,熟练地从里面抽出一根,正想点上,牙齿又隐隐地疼了起来。
弗利想起了昨晚碎掉的两颗牙,又想起了主人和田圭一给了他一拳之后对他说过的话:“给你长点记性,以后不要抽了,因为我讨厌烟味。”
唉,摊上了个不爱抽烟的主人啊。
弗利叹了口气,摆了一个投棒球的姿势,把那包烟,连同手中的打火机,通通掷了出去。
那包烟连同打火机在空中划过一道难看的弧线,最后重重地砸中了绿色垃圾箱的边沿,弹开以后掉落在地上。
“切,三分球不中。”弗利向地上吐了口唾沫。
不知道怎么搞的,弗利早上愉悦的好心情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前女友的那张俏脸不断浮现在弗利的脑海里,冲击着他尘封已久的过去,让他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也让他的情绪逐渐变得暴躁、亢奋起来。
弗利在通向英雄高中的马路上快步走着。
那些讨厌的麻烦的事情,真该死,拜英雄高中那个刚刚路过的漂亮女高中生所赐,他又想起来了。
弗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父母长年累月在外地打工,两三年才回来家一趟,弗利从小便跟着爷爷一起住。按说这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爷爷辛勤劳动的话,加上父亲母亲隔月寄来的钱,还勉强能够吃得饱饭,养活这祖孙两口人。可是偏偏爷爷生性好赌,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往往一夜就输的精光,家里还欠下来一屁股外债,别人劝他还不听。弗利如果不是个男孩子的话,想必早就被他爷爷抵押给债主做童养媳了。
所以弗利自小成绩就很差,上初中时便辍学了。
某一天,他趁爷爷睡觉的时候,从家里偷了20块钱,带上两件冬天穿的棉衣和一块干粮,就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县城里,弗利打了两天工,既嫌累又嫌赚钱少,最后辞了工作,找个老大拜了山头,当上了小混混。
由于弗利下手狠毒,打架不要命,深得他们老大的赏识,很快在一群小混混中出人头地,成为了一个小混混头目,手里头有点余钱,也交上了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朋友,娟子。
说起娟子,她可漂亮了,身材也是超级棒,在当时的弗利眼里,娟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弗利跟娟子处了一段时间,然后……
然后,娟子就被他老大看上了。
然后,娟子转过头来,就跟了他老大。
弗利气愤地喝醉了酒,抄起砖头去找老大评理。
然后他就被打成了狗。
第二十四章 弗利的回忆
酒醒的时候,弗利衣服被扒光,浑身是伤,赤裸裸地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老大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留下了他的一条狗命。
弗利知道,自己不光失去了娟子,还失去了过往所拥有的一切。
自己现在已经一无所有,连一条狗都不如。
弗利自暴自弃,连反抗的心也没有了。
此后,弗利悲催地在城市各处流浪,乞讨,饿了就捡垃圾吃,渴了就把嘴对准公共厕所的水龙头,困了就睡在天桥底下,寂寞了就跟一群流浪狗为伍。
弗利跟着流浪狗们去寻找食物,跟着狗群去打架,抢地盘。
渐渐的,弗利把自己当作了一条流浪狗。
某一天清晨,弗利从天桥底下醒来,看到两只流浪狗在天桥底下又打起来了,为的是争一只丑陋的母狗。
弗利聚精会神地看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心地笑了。
然后他真的变成了一条狗。
一只硕大无朋的狗。
一只来自地狱的恶犬。
身躯比普通的牧羊犬大上一倍,通体黑色,眼睛像岩浆似通红,两排尖利的钢牙宛如钢刀,浑身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
他咆哮一声,扑进两条打架的狗中间,一口一个,把它们全都咬死了。
然后他霸占了那只母狗,再然后他杀死了这群流浪狗的首领,成为了它们的新王。
成为这群流浪狗新王的弗利,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复仇。
这一天的深夜,一座高档住宅小区外,突然传来阵阵骇人的犬吠。
随后,一大群恶犬蜂拥而至。
门口正在打瞌睡的保安睁开眼睛一看:哎哟,一群疯狗,这可不得了了!
吓得他赶忙躲进治安岗亭,关紧房门,嘴里说着:“我的天啊!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狗聚集在一起。”
他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拨打外线电话,电话却打不出去。
能打的出去就有鬼了,因为小区的电话线已经被狗咬断了啊。
紧接着,所有的灯都熄灭了,整个小区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因为这群狗咬断了小区的电线,为此不惜付出了两条狗命的代价。
弗利为了这一天,已经蓄谋已久,当乞丐和流浪汉的时候,他特地来这里踩过点,为此还挨了好几顿门口保安的毒打。
黑色的地狱犬带着手下的恶犬们穿过小区停放的一台台豪车,直奔小区内最繁华的那栋别墅。
在别墅的门口,地狱犬终于停下来,化身为人形。
弗利认得,这就是他老大的家,所以他手上的动作更快了。
弯曲的铁丝灵活地刺入锁孔,旋转,扭曲,重合,然后听见清脆的“咔嗒”一声。
大门的锁很快被打开,紧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
很快,所有的门都畅通无阻。
群狗涌入。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传来了群狗“汪汪”的叫声,枪声,撕咬打斗的声音,还有女人带着哭腔在喊“你们不要过来”,那叫声尤为刺耳。
弗利默默地走了进去。
他身上穿着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满是破洞的牛仔服,穿着拖鞋啪嗒啪嗒地在别墅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走着,看上去就像个乞丐,但是,他脸上的神情极其庄严,就像一个君王。
他踏过那个曾经是他老大的男人残缺不全的尸体,走向那个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人。
“嗨!娟子,你不认得我了吗?我叫弗利,是你最爱的弗利啊。”
“对不起,是他给我下药了,是他强迫我跟他在一起,强迫我跟你分手,不然就要杀了我,对不起。”
女人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男人的脸却青硬得像一块石头。
男人蹲下来,抚摸着女人的额头:“乖啊,乖,娟子乖,现在我们大家都好了……”
女人吓得在角落里蜷缩成一团球。
男人将她的头扳过来要亲,却发现她已经昏死过去。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极其狰狞的神色。
……
办完事,高大的地狱犬又率领着群狗原路返回。
天空中阴雷阵阵,不一会儿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一个人不带伞也不避雨,就横在马路中间。
他挡住了这群恶犬的道路。
好狗不挡道,同理,在这群恶犬面前,作为一个人,想要活下去,就不应该挡住它们的道路。
可是这人好像傻了一般,枯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恶犬们愤怒难耐,恨不得一拥而上,将这个无知的挡路者碎尸万段。
但是,弗利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
对方绝对不是普通人。
因为没有哪个普通人站在这群疯狗面前不会发抖。
那么对方就不是普通人,那么就该弗利发抖了。
英雄协会那些英雄的名号,弗利在街头巷尾好歹是听说过的。
哪一个不是身怀绝技的强者?
尤其是那个S级英雄中排行第一的吴昊吴日天,听说他的能力“怒火红瞳”一只眼睛看过去,就能杀死一城的人。
自己刚刚做了那种事情,被他们抓到的话,就完了。
弗利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豆大的汗水顺着他漆黑的皮毛流了下来。
那人笑了:“这位狗先生,不必惊慌,我不是英雄协会派出来抓你的英雄。正相反,我是来自怪人协会友谊的使者。我们协会听闻了你的光辉事迹后,对你感到十分佩服,现在郑重邀请你加入怪人协会。”
弗利这才放下心来,变回人形。
那人从怀中掏出一张灰不拉几的邀请函递给弗利:“请根据邀请函上的地址去高文市的怪人协会报道吧,请不要将地址透露给别人,最近英雄协会查的紧,我们协会经常需要挪地方。”
弗利把邀请函接过来,天空中的雷电照亮了那个人的脸,弗利这才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居然是金属铸成的。
弗利吓了一大跳:“你的脸?!”
那人哈哈大笑:“狗先生,你真是大惊小怪,等你到怪人协会报道后,你就会慢慢习惯啦!我叫金大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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