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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光耀美利坚 (蝎尾狮)


  不好意思,你们还真就找不到,你们会按照平均十天一家的速度,一直找了七十多家,才得到了唐-瓦伦丁先生250万美元的融资,以及他的管理团队。
  毕竟,彼时的硅谷遍地都是企业,就和好莱坞一样,每天都有企业成立,每天也都有公司倒闭。对于一家注册在创始人客厅中的、规模不过三两人的企业,风投公司们本来就不会傻乎乎地浪费资金,何况波萨克夫妇还是笨嘴拙舌的科研人员?
  要不是唐-瓦伦丁曾经看不起乔布斯的“车库公司”,结果痛失投资苹果的机会,长了记性,他也绝不可能给思科融资的!
  三十家风投,找不到,那就由我担任天使人吧。
  所以说,对于对历史走向抱有一百个信心的爱丽丝来说,这个赌约真的是太猥琐了……
  “真的算是,历史的车轮开始滚滚转动了啊。”
  心之所想,爱丽丝缓缓站起身来,站在自己的书桌前,望着窗外皎洁的月色,喃喃自语着。
  “既然思科就这么被注册了,那么它的发展壮大也就是情理之中的,我也不再只是个靠苹果股票赚到几十万的小股民了。大事已经做出了一件,那第二件呢?”
  事实上,现在电脑还处于开机状态,但并非苹果的那一台,而是使用DOS系统的IBM机。此时的微软尚未开发出Office操作系统,但若是叫比尔盖茨现在来到这间卧室,非要惊掉大牙不可。
  屏幕上的“Micosoft-office-wod1984”完全是他闻所未闻的产品,虽然第一个单词绝对是微软的注册名没错,但以盖茨的记忆力,他当然知道,自己公司根本没有开发这样一个产品。
  文字处理软件!
  如果让盖茨此时来到这里,操作着爱丽丝的鼠标,实行一个最小化操作,他就会更进一步崩溃地发现,一个雏形的视窗界面系统,已经被搭建出最基础的壳子了!
  不过此时,爱丽丝却完全没把眼睛聚焦在电脑上,只是望着天花板,不停自言自语中。
  “如果真让我写的话,确实可以瞬间创作出许多经典作品来,虽然比起苹果和思科的市值差远了,但这是在文坛的成就,两个性质。嗯,英明的投资家爱丽丝-王同时还是个人气作家?”
  
第二十六章、侏罗纪公园
  没有实际体会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大脑开发程度达20%是什么概念的。
  这和智商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是什么数值或比例能轻易描述的,而这当然不会让爱丽丝化身一个怪物。无论是所谓智商高情商低,或无法融入社会的疯子,这种现象都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事实上,历史上有许多高智商天才的记录,并且毫无疑问,其中不少人在各个领域取得了许多成就,而也有许多人却反而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爱丽丝前世就看过一片记录,说历史上有一位智商高达四百多的绝顶天才。
  一个典型的失败者。
  由于过高的智商和过低的情商,他就好似一台冰冷的机器般,以漠然的态度和上帝般的视角俯瞰人类社会。若说他生平最大的成就,或许就是某日在车库里写下的一篇文章,其主题大意,就是论述人类社会弊病什么的。
  然后,在意识到这个世界多么黑暗,自己多么孤高后,这位智商四百多的天才,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独自一人在车库里自缢了。
  还好,爱丽丝不是这种大脑畸形的所谓天才……
  “写小说……写什么呢?”
  这会儿,爱丽丝便双脚踏在写字桌上,出神地仰望着天花板,为自己忽如其来的爱好不断思考着。
  “把哈利波特抄下来投稿?这倒是不用花太多的精力,而且肯定会受到大家追捧。不过要是我现在就写出来的话,以现在的CG技术,肯定不能同步拍电影啊!”
  要说爱丽丝最先想到的前世“名著”,哈利波特系列当然是她最先想到,也是最适合自己写的。虽然那故事不是发生在美国,但好歹也是儿童魔幻文学,甚至包括主角的年纪在内,都是正好符合她的岁数的!
  不过,以现在1984年的电脑特效,真的没法把电影拍出来啊……
  而且,作为小说电影双党支持者,爱丽丝也绝无法容忍,去让其他莫名其妙的演员扮演黄金铁三角。虽说丹尼尔-雷德克里夫以后越张越残,但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格兰杰绝对是经典啊!
  不是艾玛演的赫敏,那还是赫敏吗!?
  不是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主演的《乱世佳人》,能看吗!?
  不是华尔街小狼崽和胖妞温斯莱特演的《泰坦尼克号》,是想亮瞎她的眼睛吗!?
  虽说观众们是不会介意的,但爱丽丝没法容忍这种事情。
  任何一个穿越党都会别扭的。
  毕竟,爱丽丝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靠混好莱坞吃饭的娱乐圈女孩。什么某电影的编剧,某小说的作者,她完全没必要着急给自己填这方面的资本。
  当然,全球文坛仍有许多值得一写的经典小说,全球畅销的新品名著更是数不胜数。不要说像冰与火之歌这种杰作,哪怕是实质上很脑残的暮光之城,以及吸血鬼日记系列的剧本,那也都是绝佳的题材不是?
  不过,爱丽丝可还没有闯入文坛的打算,毕竟比起在文艺界混出的名声来说,在硅谷建立起一堆千亿市值的大企业才是重中之重。
  想来想去,她最后把目光凝聚在了一部科幻小说上。
  别误会,不是刘慈欣大大的《三体》。
  而是《侏罗纪公园》。
  是的,这就是爱丽丝瞬间想到的一部经典作品,美国最为传奇的畅销书作者、编剧、导演,迈克尔-克莱顿著作的《侏罗纪公园》。
  虽然前世只看过一次原著,而且是以前世的身份看过,但在今生拥有了这颗无比强悍的大脑后,将曾经被割弃在记忆角落中的事物再翻出来,这并不困难。
  之所以把目标定在这本书上,其实还是和好莱坞撇不开关系。虽说在如今的八十年代,电影界正如茜茜的父亲,劳伦斯先生在不久前的聚会上说得那样,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让她能兴致勃勃地观赏……
  但是,九十年代,乃至新千年后的世界,难道不是一个新的高潮点吗?
  况且侏罗纪公园的电影诞生时间也不算太晚,1993年绝对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世界上第一部大规模采用电脑CG技术制作的电影,而这对于正打算在硅谷领域取得成就的爱丽丝来说,难道不是一个最好的切入点吗?
  “不过,克莱顿是什么时候写出这本书的?我可别跟他重复了啊……”
  嘴里如此嘀咕着,但爱丽丝已经开始在“wod-1984”上敲下了第一个字母。的确,基于自己前世的老毛病,她并没有闲心去关注原作者什么时候写的这本书,但应该不会太早吧?
  毕竟她很清楚,小说文内的时间是1989年前后,既然作者没有选择一个未来时代,那似乎也没必要只超前四五年左右吧?
  所以说,这本书应该就是1989年前后写下的吧?
  然后1993年拍成电影。
  那么,只要她在最短时间内把书写出来,然后投稿给某家国内大型出版社,原作者不就连构思的机会都没有了么?
  “我果然就是个天才啊,记忆力什么的真是太好了~”
  一边赞美着自己,爱丽丝连觉都不打算睡了,这就开始勤奋地码字了起来。
  侏罗纪公园!
  这可是一本极其经典的小说!
  小说原著两部曲,电影拍了三部不止的经典小说第一部,尤其对于八十年代的读者们来说,以克隆技术人为制造出恐龙,并为它们兴建一座公园以供游客游览,这简直不要太有吸引力了!
  前世作为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人,爱丽丝当然也是先看了三部曲电影,然后才阅读的原著小说,而事实证明,不只是信息量截然不同,小说和电影的情节本身也是绝对不一样的。
  就说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人物,侏罗纪公园的缔造者,富翁哈蒙德。在电影里,他当然有一个可喜可贺的、典型的剧情走向。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喜欢恐龙的富家翁形象,爱着自己的孙子孙女,并在大结局霸王龙对战迅猛龙时,开着园内粗犷的吉普车来迎接主角等人。
  但在小说里却完全不一样了。
  喜欢恐龙没错,但他却是个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大狂,技术至上论拥护者。当作为数学家的主角,和古生物学的主角,先后对园内安全状况提出质疑时,哈蒙德的愚昧和独断专行给爱丽丝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事实上,由于小说内容极其庞大的缘故,电影的三部曲都是综合借鉴原文的。
  第二部电影的开篇,小女孩一家人在小岛海滩游玩,女孩被一群一英尺高度的“小蜥蜴”袭击,那其实是小说第一部开篇阶段的剧情。
  始秀颚龙,一种牙齿带有细菌毒性的食肉恐龙,一种看似毫无威力,但成群行动下极具威胁力的小恐龙。
  愚昧的、固执己见的小说版哈蒙德,在整本第一部小说里,都丝毫没有“悔改”的架势。然后可喜可贺地,在快要大结局的时候,他被一群可爱的始秀颚龙们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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