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正在桌子上扭动着身子,一双蛇瞳闪着精光,“你身上的毒,似乎对小花来说,很有益处。”
“据说,百花王蛇由百种毒花孕育,想来烈焰火毒产自烈焰花,因而小花感到亲近。”苏默摸了摸百花王蛇昂起的脑袋。
凌云咬了咬唇,“一直这样拖着,跟不定时炸弹一样,我看还是要趁早想办法解毒,外一小花出事,那你也就出事了,这就一尸两命了。”
苏默摇了摇头,“能多活一天都是赚到了,我也没什么好奢求的,只希望可以看着铭儿可以平安长大。”
凌云有几分无奈地看着苏默,“你倒是看的开,可惜,我看不开。”
“烈焰火毒无药可救,就算我看不开,又能怎么样,凌云,你也比太为难自己,研究这种毒的人不是只有一个,我们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法,就算是暂时的,也不容易了。”苏默道。
任枫睁开眼睛,不由得松了口气,既然已经找到解决方法了,那应该是不碍事了吧。
凌云有些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真是的,中毒的人是你啊!你不安慰你自己,安慰我做什么?简直莫名其妙。”
苏默无奈的笑了笑,心口一阵绞痛,被火烧的感觉,一下子蹿上头顶,苏默来不及遏制就惨叫出声,百花王蛇已经一口咬在了苏默的肩上只是一瞬间,苏默的头发,却是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好恐怖。
任枫破门而入,眼眸中有一种浓浓的心痛与悔恨,“他怎么样了。”
苏默趴在凌云的奸商,眼眸睁的大大的,好一会才缓过气,
“没事,你进来做什么?”凌云目光森寒的扫过去,任枫却是在一瞬间,被凌云身上的气势给怔住了,对凌云来说,任枫和汤圆始终是外人。
苏默闭上眼,再度睁开,对着凌云道:“我没事了,你别太担心。”
“你今天就休息吧。”凌云有些不放心地道。
“不碍事了,真不要紧。”苏默声音有些虚弱,身体似乎有些僵硬,一定要想法子解了这毒,不然每月这样提防一次,也够呛的,偏偏还只能等毒发作了,才能让小花娶咬,要不然苏默只能被咬死。
任枫紧紧地握着拳头,苏默的脸色很苍白,但是隐藏在面皮之下,倒是不怎么看的出来。
“木风,你先去前院帮汤圆吧,他一个人怕是忙不过来了。”凌云道。
“你去,我留下陪他。”任枫毫不客气地出口反驳。
凌云一愣,这是什么话,他一个老板,居然被伙计指使,有没有搞错啊!传出去,他颜面何存啊!
“我会照顾好他的。”任枫略有些严肃地道。
凌云点了点头,任枫说的这话,他下意识的就相信了,这个人虽然讨厌,却让人有种一诺千金的感觉。
苏默缓缓睁开了一眼,瞥了一眼床边的人,任枫静静地伫立在床头,苏默脑子还不算太清明,没有看到任枫脸上那偏执与悔恨的神情,“我没什么事,只是老毛病犯了,休息一下就好的。”苏默低沉着嗓音道。
“你别说话了,好好睡一觉吧。”任枫替苏默拉了拉被子。
苏默专注的看了任枫一眼,“你有点像他。”苏默淡淡的笑了笑。
“像谁?”任枫略有些急切地问道。
苏默似乎陷入了迷茫,眼神变的有些痛苦,沉默了半晌,苏默低低地道:“我忘了。”
任枫像是梗了根刺在喉咙里,“既然忘了,就算了,不开心的事,忘掉就好。”
苏默闭上眼,“或许是吧,我早就应该忘记的。”假如忘记了,就不会被伤害的这么深,如果对他做这件事的是别人,他说不定不会心痛。任枫闭上眼,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我累了,你出去吧。”苏默眼睛直直地看着天花板,最终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一滴泪从苏默的眼眶滑落下来。
泪水落在手上的温度,冰凉。
凌云终于发现,他对于汤圆的胃口还是估计过善了,这人吃起来,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吃完早饭之后,汤圆就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凌云只能去帮他买完包子,十个包子下去,没半个时辰,这家伙又开始喊饿……
唯一让凌云童鞋欣慰的是,汤圆童鞋的嘴不刁,只要是吃的他都能吃下去。
凌云一下子给汤圆买了一百个包子,汤圆就从早上开始,一边干活一边吃,到了中午一百个包子,就被啃光了。
凌云的心在滴血啊!一百个包子,怎么会这么能吃,他本来指望着这人可以靠着一百个包子撑到晚上的,他的要求也不怎么高啊!谁来告诉他,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真是太不争气了。
凌云打量着汤圆的肚子,这么能吃,肚子却没有鼓起来,要不是凌少爷,亲眼见证着汤圆一个个的吃包子,他恐怕会怀疑,这家伙,是把伙食私藏了,太能吃,能吃成这样,居然还吃不胖,这要是在地球,该是多少少男少女,孜孜以求的体质啊。
汤圆吃完了一百个包子,就开始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凌云,那眼光就好像是在看包子,“穆秋涵,你再去给他买一百个包子吧。”一个包子不重,一百个包子也是有点分量的,这种粗活累活,怎么能让养尊处优的凌少爷来做呢?有免费的劳动力不用,自己动手,这事是要天打雷劈的。
穆秋涵有些赌气地看着凌云,“你有了新欢,就不要旧爱了吗?”
凌云童鞋一下子被震惊了,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要给他扣这样一顶大帽子,他的旧爱在哪里,新欢在哪里,他凌少爷,还没拐上哪个人滚到床上去吧。这简直是赤果果的诬陷,实在是太恶劣了。
“新欢在哪,旧爱在哪,我怎么一个都没看见?”凌云有些满地问道。
“旧爱在这。”穆秋涵冲着自己的鼻子指了指,凌云童鞋瞬间凌乱了,穆秋涵你要不要这么无耻,要不要,要不要啊?
“那新欢呢?”凌云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在那。”穆秋涵冲着汤圆指了指。
如果这个时候有加了冰的可乐就好了,他一定会全倒在这家伙的头上,帮穆秋涵该死的赔钱货洗洗脑。
“穆秋涵!”凌云忍不住开口喊道。
“在呢。”穆秋涵立即应声道。“小云儿,你叫我秋涵就好,当然如果你愿意叫我相公,我也是不会介意的。”
凌云的指节捏的咔咔作响,提高了嗓门道:“凭什么我要叫你相公,要叫也是你应该叫我相公。”
穆秋涵笑颜如花,一样英俊艳丽的脸上露出几分痞子气,“你愿意吗?你愿意我就叫了。”
“相公。”穆秋涵柔情万种地唤了一声,凌云的情不自禁地颤了三颤,自作孽不可活,穆秋涵居然如此配合,这叫他如何是好啊!如何是好?
凌云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穆秋涵,我诅咒你断子绝孙。”
穆秋涵淡淡的一笑,“我有了你,当然不会有孩子,我有心理准备,你不要担心我。”
凌云童鞋在风中凌乱了,“担心,我一点都不担心你。”鬼才会担心这死货。
“小云儿,你怎么可以说的这样狠心?”穆秋涵哭丧着脸问道。
“你现在才知道,我心狠手辣。”凌云不屑地看了穆秋涵一眼,“怕就离我远点。”
“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危险点就危险点吧,我不会介意的,小云儿,除了我还有谁忍受的了你?”穆秋涵十分大方地道。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他凌云当初是被猪油蒙了心吗?“可惜我忍受不了你啊。”
☆、第44章 做媒 (1770字)
“我好饿啊!”汤圆看着凌云,差点要流口水,凌云有些头疼的抚着额头,肚子饿,和他说有什么用。
真是的,想他凌云长的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前途无量,为什么招的人一个比一个招人嫌,凌云绝对不承认是自己的眼光有问题,只能说是这帮人不争气。
“馒头店就在对面,你自己去买。”凌云无奈地挥手道。
汤圆对着凌云点头哈腰,感激地走了。凌云望着汤圆的背影,不住的磨牙,凌云双手插腰,眉毛拧成一团,人家说吃货,吃货,这才是真正的吃货。
“默默,你有没有觉得,咱们店的生意好像变差了?”凌云托着腮帮子,问旁边的苏默。
苏默正低着头,拨动着算盘算账,听到凌云的问话,略微思索了下,“没有吧,怎么这么说?”
凌云抬起头,就见任枫抱着一把剑,站在门边,凌云童鞋托着下巴,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别说这个人长的不怎么样,但是一身气质却是浑然天成,清奇俊秀。任枫目光冷的刺骨,寒的骇人,周身散发的气势,有那么点杀人不眨眼的高手风范。
凌云童鞋的脚尖啪嗒啪嗒地点着地面,他招的可是跑堂啊!跑堂是什么?是肩上扛着块抹布,遇上人就热情地打招呼乎道客观您请进的人,任枫这家伙在做什么,这家伙,倚着门,一脸你们谁要找死,就放马过来的态势站在门口。
不得不说,高手就是高手,要是换了穆秋涵这家伙站在那里,即使那家伙摆出一张更加臭的脸,也不会吓跑那么多的客人。
凌云童鞋有些怨念了,他做的是小本生意,又多招了两个人,结果招了一个吃货,一个煞星,这日子没法过了呀,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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