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放下手中的折扇,大大的眼睛,很无辜地眨了眨,用十分悲戚的声音道:“爹地,您真的要赶我走。”
“走吧,走吧。”凌傲天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凌云抽了抽鼻子,目光变的深邃起来,拿着扇子的手微微抬起,“还记得那是某一年的第一场雪。”好吧,原谅凌云搞不懂异界的年份。“比以往来的都要晚一些。您摸着我的头说,儿子,好好学习,你将来一定会……”赚大钱的,好吧,这是前世的老爹说的。“您对我寄予厚望,但是我却……”来到了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其实,我有心做一番大事业……”但是第一天就被逐出家门。“请原谅我吧……”都是那两个该死的女人害我的,果然女人就是祸水,祸水……
“你还记得,可是你却……”凌傲天似乎陷入了回忆,眼角都有些湿润。
凌云吸了吸鼻子,苍天啊!大地啊!他是瞎扯的啊!凌云以45°仰角望天,没有阳光,他看到的是墙。没想到异界也有这么白的墙。
“你走吧”凌傲天似乎铁了心,看着凌云的眼神透着点无奈和歉疚,凌云低下头,多少也明白了一些,对方是公主,他说自己亵渎了她,就是他亵渎了她,凌家总不能说公主撒谎吧。于是,他就是那悲催的炮渣,为什么他到异界的第一天就变成了炮渣。
“爹啊!”凌云抬起头,含情脉脉的直视着自家老子的眼睛,“给点盘缠吧,您看您都已经亏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在乎多亏一点了,您就支援您儿子我一点吧。”
凌傲天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凌云。
凌云揉了揉鼻子,不要这么看着他啊!他会羞愧的,可是他就是很想要吗?三文钱压倒英雄好汉,他虽然不是英雄好汉,但是也会被压倒的。
凌傲天有些愤恨地看着凌云,高声地道:“你能不能有点骨气。”
“不能。”凌云回答的也很响亮,在场的人都用点鄙夷又好笑地看着凌云,凌云童鞋荡开折扇,做什么这样看着他,他真的会害羞的。
琳琅公主再次扑哧一笑。
凌傲天转过脸,扔给凌云,凌云像是老鼠见了蛋糕一样,查看了一下,“爹,您看,是不是少了点,你儿子我这一走,可就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了,到时候,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爹啊!您就把我忘了吧。”
“给你。”凌傲天又扔了一个钱袋给凌云。
凌云还想开口说什么。
凌傲天怒瞪了他一眼,“再多没有了。”
好吧,适可而止这个道理,凌云还是懂的。
☆、第5章 敲诈公主 (1271字)
凌云把目光转移到自己无缘的未婚妻身上,“公主殿下。”
老爹那没戏了,还有一个有钱的无缘的老婆。
琳琅公主的心,咯噔一跳,凌云摇了摇头,目光似乎要穿过雪白的墙壁,望穿这滚滚红尘,凌云的声音哀戚而婉转,“我曾经以为,我们可以风花雪月的爱一场,桃花树下一相逢,你色如春花,倾国倾城,我的心……”还是以一分钟75下的频率跳动,果然自己就是天生的GAY啊!“但是,我爱的只是男人,但是我还是祝你可以找个英俊不凡又能文能武的强悍男子。”不强悍的受不住她啊!
“公主殿下,也许你不知道,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你知道么,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自己跑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穿越成这个蛇蝎美人的未婚夫,还是一个气绝身亡未婚夫,可见自己前世有多么的罪孽深重啊!
“而你我在这茫茫尘世中相逢,就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这种孽缘降临到自己头上,莫不是观音姐姐觉得自己不够帅,凌云颇有些苦恼地想。
“在这样桃花初绽,鸟语花香的时节,你我的缘分就走到了尽头,你不打算送我些什么?”凌云用折扇挡住脸,十分羞涩地道。
琳琅公主吸了一口气,这还是那个懦弱无能,胆小怯弱的凌云吗?这整个一成了精的浪荡子。
琳琅公主摘下手上的镯子,递给凌云。
凌云童鞋很淡定地接了过去。
“公主殿下,在下身无长物,身边唯有这把折扇陪伴我多年,如今就送给你吧。”凌云合上手中的折扇,双手平托,颇为郑重地把手中的折扇递个了琳琅公主。
琳琅公主被凌云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的头皮发毛,但想到到底是凌云的一片心意,就接了过去。
“公主殿下,你不打算送我个回礼什么的?”失去了扇子的遮掩,凌云童鞋一脸的奸商样,十分明显。
“回礼?”要不是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遇,琳琅公主说不定要磨牙了。“我不是已经送过了。”
“琳琅公主,那是纪念我们缘分的,怎么能同呢?”凌云童鞋十分无耻地道。
琳琅公主摘下手下的戒指,“给你。”
凌云童鞋双目放光,但是还是十分冷静地从琳琅公主手上接过戒指。凌云童鞋清了清喉咙,在这个分别的时候,就让我作首诗送给公主殿下吧,“云想衣裳花想容,楼台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琳琅公主被怔住了,一时间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好诗。”
“过奖。”凌云童鞋十分谦虚地道,脸色有些微微发红。剽窃这种事,坐起来,他还是会有些心里负罪的,果然他还是太善良了,李白都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应该不会过来指责他吧。
凌云童鞋走上前一步,拔下琳琅公主的发簪,“这只发簪,就作为临别赠礼吧。公主,再见……”再不相见……从此后上穷碧落下黄泉,若是再遇到这个该死的公主,他先去撞墙。
凌云拂袖转身,纤细的身形,仿佛突然高大了起来。凌云握着手中的东西,这么个人不可貌相的公主,浑身上下看起来还是这只簪子最值钱一点,公主目光沉沉地看着凌云离去的方向,眼光透出一点不知所措。
☆、第6章 异界也有奸商 (1251字)
异界也有奸商,这么点东西,居然卖了五个金币,凌傲天一共给了他两千三百二十六个金币,至于公主殿下的手镯,戒指,发簪,还没有脱手。
彼时,凌云童鞋住在一间小小的,半个月也只要收费1个金币的小小的客栈里,凌云恶狠狠地倒腾着手中的草药,凌云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炼制迷药技术,这个技术是怎么有的呢?这是有渊源的,话说凌云童鞋是个能上能下的角色,但是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中,他还是比较喜欢在上面。
但是他的对象中,不乏身强力壮的角色,但是凌云童鞋还是保持高度的在上面的比例,这当然就要归功于他的迷药运用能力了。
没有精钢钻,就别揽瓷器活,没有两把刷子,就别想在上面。
聪明绝顶,绝顶聪明的凌云童鞋怎么能没有两把刷子呢?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会好死不死的被送来异界呢?
他没有运气好到那些穿越到玄幻世界的主角,随便拉只神兽做保护神,也没有一遇到危险,就可以用宽广的胸怀接纳他的神器,所以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啊!他有什么?有的只是老天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玩笑。可是他不想劳筋骨,饿体肤啊!
他从小就有个伟大的理想,有一天,他可以无忧无虑的躺在床上,吃了睡,睡了吃,好吧,大家不要误会,凌云童鞋的志向没有伟大到成为一只猪,据说,猪和人在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经过各种资深专家的研究后,被总结的既浅显又矛盾,好吧,请不要说矛盾,因为人本来就是个矛盾体,总结出来的结论是“猪永远是猪,而人有时候不是人。”
多么一针见血啊,凌云童鞋曾因为这句话,发愤图强过,主要是因为另一个哲人深邃而沧桑的名言,“不是人的人比人活的好。”这位哲人是谁呢?好吧,这是个名字叫哲人的人说的,据说,他被关在某省某市的精神病医院里,继续思考生命的意义等问题。
他只是个普通人,为什么要送他来这里,这里没有红酒没有香槟,最可怕的是没有没有给他付钱,然后又糊里糊涂被他吃了的款爷,天哪,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为什么要他这么个善良可爱的普通人,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一切,苍天啊!大地啊,难道是因为他背地里腹诽过,厉害的神仙都去搞-基了,观音姐姐没人爱了,其实,他真的是无心的啊。
好吧,他错了,他真的知道错了,观音姐姐再给人家一次机会啊!凌云在心里仰天长啸。
好吧,说普通,其实凌云童鞋也不怎么普通,好歹凌云童鞋比普通人长的帅一点点。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蓝颜薄命啊!可悲可叹可惜可怜。
凌云童鞋吸了吸鼻子,以四十五度角,仰头望天,“阿嚏,”好吧,他感冒了。
“没有感冒灵。”凌云擦了擦眼角的……好吧,不是泪水,而是眼屎。穿越的孩子真可怜,传说很多穿越的孩子,一到异界就被被退婚,被逐出家门,被赶出师门……
凌云想现在他还没有被逐出师门,因为他没有师门。
如果他有师门的话,他也一定会被逐出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好吧,这其实只是凌云童鞋的直觉。都说女人的直觉很灵,那么凌云童鞋这样能0能1能2的,自然更灵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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