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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奸商 完结+番外 (叶忆落)


苏默本来想说的万语千言都在男子的一句话中变成了虚无,原来,爱和恨,真的可以如此简单的来一场交换,算是自作自受吧,他救他的死活,他并不认识他,可是看那个人的面容,他就知道,那是个心性凉薄的人。
苏默不想告诉他,自己的孩子也是他的,那太可笑了。
苏默苦涩的笑了笑,自作孽,不可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都是他一念之差。
苏默从小就随父母隐居在一座避世的小村庄里,几年前的一场瘟疫,夺走了苏默双亲的性命,也带走了村庄里的很多青壮年劳动力。
年幼的小苏默很自卑,因为在幼年孩子们还不知道美丑的时候,就有人发现,苏默的手是凉的,像冷血动物蛇一样,没有温度,于是村上就有些人谣传他是怪物,原本还愿意亲近他的孩子,都开始远离他。
如此,本就十分安静的苏默,变的更加沉默寡言,更加离群索居。
前两个月,苏默才知道,自己不是怪物,而是传说中的琼玉体质,可是据说,琼玉体质都是天生的美人,或许他是个例外吧,就算面容不悔,也只是普通而已。
他遇上那个人的那一年,他才十八岁,那是在一座高耸的悬崖下方,苏默本是去找寻食物,却不想遇到了一个差不多半死的人,那人是从山崖上掉下来的,半山腰的还挂着那人的衣服的碎片,从那么高地方摔下来,还可以活着,苏默不由得对那人多了几分敬佩之心。
身上有些擦伤,致命的却是胸前的掌印,苏默看到那人的脸时,觉得自己的心跳猛然加快了几分。
很久之后,苏默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一见倾心,那张脸妖孽精致却又不失男人的霸气,嘴唇削薄,看上去有些心性凉薄。
苏默把那人拖到了附近的一个山洞里,每天给那人猎取食物,苏默的体力并不十分好,勉强猎到的食物,大半也归了那名男子。
他和那人相处了六个月,直到两个月前,他才知道,那个人叫任枫,是隐士家族任家的独生子。
他曾经说过,如果可以看见,他希望他睁开眼的人看到是他,时光已悄然走过五年,他与他都变了,当年的苏默没来得及等他恢复视力,就听到了一直照顾苏默的林老伯病危的消息,苏默情急之下,抛下了任枫。本想着等老伯病好之后,他就去找任枫,没想到老伯一病就是三年,根本离不得人,直到两年前溘然长逝。
或许是因为任枫恢复视力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他,所以,当任枫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那双眼眸中全是冷漠,那张脸冷的冻人,只在面对那个绝色女子的时候,才会有些暖意,“救她。”
想了那么多年,念了那么多年,愧疚了那么多年,遗憾了那么多年,到最后……
在那个人,一个冷漠无比的眼神下溃不成军。
苏默越想心越冷,忍不住紧紧地抱住自己,穆秋涵说的没错,中毒的不是他,而是任枫那个叫嫣然的恋人,他只是一个不幸被选中的毒性转移者,也就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那个美丽的倾国倾城的女子,也是琼玉之体。
“一会我会迷昏她,我不希望宁儿知道我是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治好她身上的毒。”
苏默很想问,既然你也知道残忍,为什么好要这么做,但是他没有问,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和一个一生挚爱,是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他其实早就知道,他救的不是一个善人,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因为自己的一片善心,和一点心动,赔上自己的心,更赔上自己的命。
苏铭说要报仇,怎么报,那个人是他的父亲啊!没错,他和任枫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有一天两人误食了一条毒蛇,那条毒蛇的毒没什么特别,效用相当于烈性春-药,一夜颠鸾倒凤,两人都是神智昏聩,以至于在那件事中,任枫甚至都没有弄清楚他是个男人。
苏默感觉身子越来越热,火焰从胸腹中开始燃起,那残酷的尖叫,几乎响破了天际。
“默默。”凌云有些着急地朝着门外走去。




☆、第36章 恢复容颜 (2016字)

原本至少要等到晚上才发病,可是没想到这场病,居然如此来势汹汹,等不到晚上了,苏默满脸痛苦,双手抓着头发,脸都扭曲了,凌云有些明白,为什么烈焰火毒,会令这里的人,闻风丧胆了。
“能不能把他打晕。”凌云有些急切地对着制住苏默的熊猫道。
“晕不了,这种疼,即使能打晕,也会在下一波的痛苦中清醒过来。”熊猫有些无奈地道。
那无助凄凉的喊叫几乎刺破苍穹,凌云抿着唇,有些心惊肉跳,凌云别开脸,却见一道亮光闪过,凌云失声喊道:“小花,不行。”
在场的人,都有些措手不及,完了,完了,凌云在心中止不住地惊呼,苏默没有让毒药毒死,反倒是先被小花给咬死了。
小花一口咬在苏默的腿上,很意外,苏默的没有立刻显现出毒发之态,倒好像是毒性缓解了些,凌云捂着脸不敢看,等熊猫说,苏默好像好点了,才慢慢的放下捂在眼睛上的手。
苏默虽然脸上的表情,还是很痛苦,但却是好了很多。凌云跑过去,忙拉过苏默的手去探苏默的脉搏,“毒性,压制住了。”
穆秋涵、熊猫、凌云面面相觑,苏默松了口气,却是一下子晕了过去。
虚惊一场,众人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熊猫、穆秋涵、凌云围坐在一张桌子上,“默默身上的毒,没有解,只是暂时压制住了,以后每个月,默默怕都是要让小花咬一口。”
“没想到苏默的毒,居然可以靠百花王蛇咬一口,压制下去。”熊猫有些惊异地看着贴着凌云的手,不断蹭着头颅的百花王蛇。
“想不到小花这么厉害。”凌云真诚地夸赞道。
小花高昂起脑袋,在桌子上扭动了下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身体,因为摆动的幅度过大,没有掌控好,一个不慎,栽了下去。凌云眼疾手快地捞住小花,要知道,这条小蛇,现在就是凌云他祖宗,没了他,凌云就损失一个得力干将了。
苏默没有想到自己还可以醒过来,人死过一次,就会格外珍惜所拥有的东西,苏默对凌云非常感激,苏铭见爹爹没事了,也不再成天苦着一张小脸了。
性命问题解决了,凌云就开始苦恼形象问题了,“默默,这是我最新研制的花容月貌露,你试试!早中晚各加入清水中,洗一次脸。”
“太贵重了,我一个男人,不需要有多好看的。”苏默推辞道,凌云一颗丹药就卖五百金,这一瓶东西,指不定会值多少钱,苏默觉得他欠凌云的,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加了。
“默默,你就收下吧,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要为你儿子着想啊!要是铭儿一直见你这副样子,会伤心的。”凌云童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决不承认,他是把苏默当成试验品了。
听凌云这么说,苏默也不再推辞了,千恩万谢地接了过去,“谢什么?咱们是兄弟,我的药,就是你的药,你的金子,就是我的金子,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啊!你有金子吗?”凌云问道。
苏默略有些尴尬地低下头,“有,二十个。”
凌云丧气地垮下肩,“那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凌云童鞋一瞬间觉得自己伟大,开始学着不觊觎他人财产了,凌童鞋坚决不承认,他拒绝,是因为苏默童鞋报的数目,超越了他心理承受的底线。
苏默实在是有些羞愧,在他原来住的那个闭塞的小山村,金子的用途很有限,二十个金币已经足够了。可是,他替凌云卖一天的药,那个就差不多,至少也可以赚几千的金币。
洗了差不多七天的脸,苏默脸上的疤痕一点点褪了下去。
“默默,你好漂亮啊!”凌云闯进苏默的房间的时候,苏默刚好洗完脸。
苏默擦了擦脸,“你过奖了。”他的荣耀,他还是有点分寸的,尤其是见识过国色天香的苏宁之后,更是多了几分自卑之心。
凌云的双眼满是迷醉的光芒,苏默的五官很温和,如果没有一双如星辰般耀眼的眼睛,可能只算清秀,可是配上那一双眼,却好像点睛之笔一般,让人惊叹不已。
“不行,默默,你还是带着面皮吧,不然很容易让人想把你吃了。”凌云提醒道,心里忍不住提醒自己,我不是色-狼,我不是色-狼,好吧,暗示失败,他就是色-狼。
“吃了?”苏默茫然地看着凌云,“没有人喜欢吃人的吧。”
凌云双手搭在苏默的肩膀上,“有啊!还有很多呢,尤其是喜欢吃你这种,你不要掉以轻心了。”
虽然不怎么明白,不过苏默还是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凌云摸了摸苏默的脸,“真好摸,看来花容月貌露还有点效果”他实在是太伟大了,他伟大成这样该怎么办才好。”
“不是有点效果,是神效。”苏默一丝不苟地道。
凌云童鞋的心思果断地动了起来。继龙虎丸之后,花容月貌露,又再次引起了一波热潮。凌云看着来买药的男男女女,感叹,异界的人实在是太不文明了,俗话说的好,打人不打脸,但是凌云看到那几个,却都是脸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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