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吗?”李瑾没抬头,认真的把自己的裤腿给往高处挽,岸上瞅着没多深,下来加上湿泥,居然都快没过他的膝盖了。赵尧说的乌黑子也就是乌鱼,不过这边却叫乌黑子,至于这叫法是这边乡下地儿叫的,还是都这样,他就不得而知了。
“可大着了。”赵尧见李瑾抬头看他,双手比了一个长度。
“那捉鱼吧。”说完李瑾就往一边的下水口走去,这水得再往外放点,不然这鱼哪里是他们几个小屁孩能捉住的。
水放到刚到小腿肚那里,李瑾便把下水口给堵上了。回头见几个家伙已经开始在围堵一条鱼了,便也跟着加入了进去。这可是他先看中的捕鱼地方啊。
几个小哥儿玩起来比小子们还疯,不大一会儿就整个身上都是泥水了,脸上头发上,也没落下。
李瑾感觉到一条滑不溜丢的什么东西擦着自己的小腿肚子过去,回头就见到一条大概能有两三斤样子的乌黑子游过,想也没想就跟着扑了过去。边上较近的几个小哥儿也见着了,也跟着往那扑,就那么一条乌黑子,泥塘子的几个小哥儿就争上了。
这乌黑子可是很营养的东西,就是不吃,拿到镇上去卖给那有钱人家,那么大个儿,也得不少银钱呢。
所以这会儿见着这么大一条的乌黑子,几个孩子谁也不让着谁,李瑾就跟别说了,因为这条乌黑子是他先见着的,今儿个怎么也得被他捉着才行。
追了一来圈,乌黑子也没见被谁截了去,最后几个孩子把乌黑子追到一处水比较浅的地儿时,李瑾眼见着那条乌黑子快要被另一个小哥儿给捉了去,灵机一动,一屁`股照着那条乌黑子就给坐了下去。
最后这乌黑子自然是被李瑾那无赖的捕法给捉到自己的篮子里去了,后来每每想到那天的事,李瑾都还觉得不太好意思。因为他自己不好把乌黑子从屁~股底下给捉出来,最后还是那几个小哥儿联合着帮他给从屁~股下捉出来的。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较早,才十二月份,天气就已经开始见冷了,更罕见的是月中的时候居然还下了一场小雪,不过也就地上少少的铺了那么一小层,但也足够让这些南方没见过雪的孩子们乐呵半天了。李瑾一早起来见到时,也挺开心。毕竟就他了解的,这边他们住的地方,是没有机会见到雪的。
家里今年腌制了不少的腊肉,香肠,这都是准备着明年给他大哥捎去的。不知道他大哥是怎么想的,今年他爹跟阿爸给他捎了好几封信去,让他回来,结果都被他大哥给拒绝了。李瑾想不到以前那么温和的大哥,居然也能这么犟。
不过李瑾不觉得他大哥是为了要等着两年后的殿试,估计是被其他的什么事给耽搁了。因为几封信来去,也没有见他大哥说。所以家里才着急着明年趁着农闲的时候去一趟阳城看看。
二哥很争气,据说现在已经是那家酒楼的大掌柜了。不过也因为这样,农忙春忙的时候,他二哥回来的机会也少了,家里地里的活儿多半都是爹跟阿爸,还有三哥忙着。他就在家里帮着做饭送饭,看着家里的鸡鸭。
细数这一年的事情,好像家里的环境也越来越好,每次见着他阿爸数那罐子里存着的银钱数时,整张脸都笑开了花。大哥在阳城大概是边在哪里做事边学习,也不要家里给银钱。二哥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月的工钱都没花,全给拿了回来让阿爸给存着。家里那罐子里存的银钱,有大半都是他二哥的。
李瑾窝在暖和和的被子里,很不愿意起来,虽说南方不比北方寒冷,但今年这天气好像比往年要冷了许多。穿衣跟着往年那样,居然都觉着冷了。习惯了暖气房,这一到冬天,李瑾就跟冬眠的动物似的,不愿意出被窝。
过完年,十月份种的麦子,苗已经窜了老高,还好这苗耐寒,即使今年冬天比往年冷,也没有苗给冻死的。依然翠绿翠绿的屹立在土埂子上。
地里下了各种菜苗,该种的也都种上了,就等着四月底把麦子一收,他阿爸就准备上阳城去找他大哥。自然,李瑾因为从来没去过阳城,也央着要一起去看看,宠着他的爹跟阿爸,当然答应了下来。而他三哥就留在家里帮他爹干地里的活儿。
李瑾想去,一方面是没出过远门,另一方面是他的自保能力绝对比他阿爸强,在这异世虽然不用像前世那样被逼着学这学那。可这防身的功夫,他却一点没落下,毕竟,哪里都不会是真的太平世界。有点防身功夫,总比手无缚鸡之力强。几年下来,偷偷的练着,也有点成就了。加上前世的经验,怎么着也比只会农活的阿爸强。
不过兴许是注定了李瑾不能出这趟远门,收麦子的时候,李瑾在摘洋槐树花的时候,不小心从树枝上掉了下来,摔进了一条沙沟子里,不巧,那沙沟子里有几块小碎石。李瑾的后脑勺,正好磕上面。
记忆恢复
爆炸声,惊吼声,交织成一片。十几个黑衣人成包围之势将四人围在其中,无路可退。冰冷的枪管像是死神的镰刀,泛着幽深寒冷的光。
最后的画面定格在三具倒下的年轻身体上,鲜血染红了身上的衣衫,模糊了自己的双眼。没有害怕,没有惊惧。只是在触到那三具渐渐失去温度的身体时,痛了一颗心。眼角的泪水,伴随着周围的人声,慢慢的滑落。
爹,阿爸,大哥,二哥,三哥,质朴的村庄,不一样的童年,紧跟着自己的小尾巴,被捉弄的场景。爬树,捣鸟窝,捉鱼,摸虾,翻螃蟹。厨房里忙碌着的小小身影,熟练的翻炒,不及灶台高的单薄身子。
肆意的撒娇,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阿爸的宠爱,爹宽厚的怀抱,三个哥哥的护短。还有那或调皮,或害羞,或小气的小伙伴。一件件熟悉却又陌生的事情在自己眼前上演,看着那好似亲身经历的事情,上官谨冷眼旁观,心里却莫名觉得幸福及温暖。
“小谨,小谨,你可别吓阿爸啊,呜,小谨,快醒醒呐。”模糊又熟悉的声音传来,上官谨敲了敲被两世记忆混乱了的脑袋。这个声音,是阿爸,那个生了自己,养了自己,宠着自己的男人。
前世的记忆,全部完整,他记得自己是如何死的,也记得另外三个好友跟他一样的命运。而重生后的十年记忆,清晰得让他知晓了很多事。两世记忆纠缠,犹如无声电影般在脑海里闪过。最后的画面,便是那小小的身影从满是白色的花树上掉落进沙沟,后脑勺磕在石头上的那一幕。
也许是那十年的记忆作底,恢复了完整记忆的上官谨并没有多少慌乱,也清楚明白自己是再世重生。他不是那个只有九岁记忆的上官谨。死时十七岁的他,自然看过不少的小说,穿越,重生,对于他来说,那是小说里的桥段。当时看那些无聊的小说,不过是为了打发一下平时因为管理家族事业紧绷的神经。
只是再次醒来时,居然发现,那些至于他来说纯打发时间的小说桥段,居然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清理了一下脑子里后十年的记忆,慢慢的,上官谨黑了一张脸,更是无视了那一直在自己身边犹如月光宝盒里那烦人唐僧般的声音。只是心底里,却有一点心疼。
该死的重生,该死的世界,本少爷好好的一个大好青年,堂堂上官家的继承人,居然就被重生在了一个只有男人的世界里。这也就罢了,同性恋他也不是没见过,至少,他也没有多排斥男人。
可是,该死的是,他居然是那被压在身下的男人?还是能生娃的那种?上官谨一连串国骂出口,只是这黑暗的世界里,并没有人能有幸耳闻目睹。
“小谨,呜呜,是阿爸没看好你。”程风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孩子,一双眼睛已哭得红肿。常年劳作的手,颤抖着抚摸着那张苍白的脸颊,清秀的脸上,泪珠成串落下,湿了身上的粗布衣衫。
“风儿,你去歇歇吧,你都三天没有休息了。”李大有的脸上满是疲惫,眼眶下也是没有休息够的乌青。眼睛疼惜的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小小身子,最后落在陪了自己十几年的夫郎身上。
“呜,我哪里能休息得了。”说完,程风又哭了起来,嘶哑的声音让李大有心里一揪一揪的扯着疼。“平时小谨就淘,捉鱼,捣鸟窝,见他都挺好的,我也不舍得去说他。哪想到就出事了。看他爬那么高去折花,我就该让他下来的,不,我就不该纵容他学会爬树的。一个小哥儿,成天跟个小子一样爬树捣鸟窝,小水捉鱼。呜,我就该管着的,不该惯着的。”
程风一边哭,一边自责,只是平时地里事多,加上见了几次小谨爬树下水,样子都挺稳当,也没见着有谁家孩子出过事,他也就不去管着了。乡下孩子嘛,淘气点说明身体好。乡下的小哥儿,不比的有钱人家的小哥儿那样成天饱读诗书,温文尔雅。再被宠着的自家哥儿那么在怀里一撒娇,他放任还来不及了,哪里还会去管着束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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