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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年代 (决绝)


  朱家还算是有钱的,当初朱成功和朱成才结婚的时候上门来说媒的人就很多,可是给两个儿子结婚、盖房子什么的,还是掏空了朱阿大的家底。
  后来朱成才和朱成功分开住,又各自有了孩子,开销也就大了,朱成功一家只有冯仙一个人上班,还要添置一些东西,日子过得当然很紧巴。朱成才家里相对要好很多,可是也攒不下多少钱,也就是到了现在两人都工作了,才有了积蓄。
  不过这些积蓄,在最近添置了洗衣机、电话机之类的东西,又交了超生的罚款以后,也已经去了大半。
  
  朱云轩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姜月秀做了一桌子的菜,红烧鲫鱼、猪肠炒大蒜、猪肝烧韭菜、豆腐衣包肉,还有好几样蔬菜。
  而且,原本说的是请朱阿大和王凤儿过来吃饭,这会儿却是连朱成功夫妇也请来了,朱秋月正眼巴巴地看着墙上的奖状,一脸的羡慕。她幼儿园毕业了,可是幼儿园只发了小红花没有发奖状。
  
  朱阿大看到孙子回来,高兴地一把抱住了孙子:“轩轩真厉害,是三好学生啊!”
  
  “爷爷。”朱云轩也搂住了对方,这些日子忙得很,他都没什么机会跟爷爷好好相处了。
  
  菜都做好了,朱云轩也回来了,朱成才马上招呼了人开饭,一共八个人,正好坐的满满当当的。
  王凤儿到儿子这里吃饭,一直都是专挑好的吃的,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她的做法,也没人觉得奇怪。
  
 “妈妈,你吃几片猪肝,可以补血。”朱云轩夹了猪肝给姜月秀,朱秋月见状,也马上夹了几片给冯仙。
  
  “云轩和秋月现在都长大了,再过两个月,你们可要帮着你妈妈带弟弟啊。”朱阿大伸手摸了摸朱秋月的头,笑道。
  
  “我会对小弟弟好的。”朱秋月马上开口,她是对母亲肚子里的孩子异常好奇期盼的。
  
  “要真是个弟弟就好了。”王凤儿凉凉地开口,冯仙脸色变了变,到底忍住了。
  
  “大哥,今天下午村里来人了,说是以前发的独生子女费要全部还回去,我们明天下午一起去一趟怎么样?”朱成才眼看着冷场了,对着朱成功开口,转移了话题。
  
  “今天下午我不在,倒是不知道这事,那我们明天去一趟吧。”朱成功和冯仙是还能再生一胎的,可是以前冯仙不想再生也就报了独生子女,村里会发年画不说还会每年给独生子女费,现在却是要还回去的。
  
  “当初我们两个就差不多同时做爸爸,这次又是一块儿有了孩子,还真是巧的很。”朱成才如今看到老婆的肚子就高兴,整天盼着能生个闺女。
  
  接下来王凤儿倒是没说什么话了,大家吃饭的气氛也好了很多,吃完了饭,朱云轩就跟父母说了自己要离开二十天的事情。
  
  姜月秀和朱成才都非常舍不得,可是他们又是重视学习的,要不是这样也不会刻意让朱云轩去镇上念书,当然也就没有反对孙凌的这个决定,只是两人都念叨着要多买点东西给朱云轩带去。
  
  最后出发的时候,朱云轩果然带了不少东西,光火腿肠就带了二十根,还有姜月秀给他做的茶叶蛋什么的,再加上他自己的衣服鞋袜,加起来一共装了两大包。
  李锐却相反,只带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并没有多带别的。
  
  这次出门,是蒋勇开着一辆面包车带着他们去的,本来朱云轩以为车子能直达,却不想后面还要走山路。他楞楞地看着蒋勇背起了孙凌,又带上了他们两个人的行李,然后看着自己的两大包东西傻眼了。
  崎岖的山路应该是时常有人走的,倒是并不难走,路边长着参天大树,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风景也好的很,可是朱云轩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欣赏了。他的身体素质其实不错,可是在不错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这会儿背着东西跟着蒋勇走了一个多小时,早就累的快趴下了。
  
  “我帮你背一些吧。”李锐带的东西很少,不过是几件夏天替换的衣服罢了,可是即使如此,这会儿也有点气息不匀。
  
  “不用,我应该还能坚持。”朱云轩拒绝了对方,这些东西是他自己带来的,麻烦李锐背他也会不好意思。
  
  “这样吧,你把那些吃的分我一点?”李锐再次开口。
  
  “我……”
  
  “蒋勇,你帮他把那包吃的拿了,算是他孝敬我们的。”孙凌突然笑眯眯地开口。
  
  没了那些非常沉重的食物,朱云轩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可以猜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肯定非常贫穷,可是他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就算可能有二十天的时间吃不上肉,又算得了什么?
  
  足足走了六个小时,中间由停下来休息了一个小时,他们才终于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要不是前面半年朱云轩和李锐都没少跟着蒋勇跑步,两人肯定撑不下来。
  蒋勇似乎对这里很熟,很快就安排了他们住到了村里的学校里,如今学校已经放假,这里倒是空得很,最后,几乎一有可以躺下的地方,朱云轩和李锐就软倒了,连多看一眼自己所处的环境都没精力了。
  
  第二天两人醒来的时候已经太阳高升了,一出门,没看到蒋勇和孙凌,反而看到了一个小伙子正在打理学校前面的一块地,看到他们,对方马上露出了笑容:“你们醒了?”
  
  这个小伙子身高最多一米六,长得很黑,牙齿还是地包天的,模样实在不好,可是笑容却很真诚,朱云轩揉了揉睡了一觉以后异常酸疼的腿:“大哥哥,孙爷爷和蒋叔叔去哪里了?”
  
  “孙老师跟着蒋大哥去村子那头的周家了了,不过我估计他们就快回来了,你们饿了吗?去吃早饭吧!”那个年轻人顿了顿,又道:“我叫陈晓明,是这所学校的老师,你们以后叫我陈大哥就好,哈,千万不要叫我陈叔叔啊!”
  
  “陈大哥,”朱云轩马上就甜甜地叫了一声,“我们去吃饭吧。”他们昨天只在路上休息的时候吃了点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是饿得很了。
  
  陈晓明带着他们去了一个教室,没一会儿就带上来了一大碗咸菜和一锅粥,朱云轩看了一眼,竟然还在粥里发现了切碎的火腿肠。
  火腿肠这种东西,在这个时候很受孩子们的热爱,大人也会买回家做菜,可是朱云轩和李锐都不喜欢,这次也是为了方便携带才带来的,却不想这时候就吃上了。
  
  “孙老师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想着如今也没什么东西好吃,就放进粥里了。”陈晓明拿碗装了粥,递给了朱云轩和李锐一人一碗。
  
  两人都饿得很了,一边吃一边听陈晓明说话,这才知道陈晓明是这边教书的人里唯一的一个非本地人,他从师范学校毕业以后,被分配到这里来实习,一开始他非常厌恶这里的环境,慢慢地却喜欢上了这里,最终选择了留下来。
  这里真的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方,村民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种香菇,可是就算种香菇,因为交通不便的缘故,他们要运出去也不容易,运了出去卖的钱也只够买一些生活用品。
  
  “我这人长的不好,读师范也就读了个大专而已,在别的地方肯定混不好不说估计连媳妇也娶不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如今我可是校长。”陈晓明兴致勃勃地开口。
  
  在一个连肉都没处买的地方当校长,比得上在别的地方当个可以开补习班的老师吗?明显是不能的。
  可是这个地方,总共就没几个老师,要是陈晓明不留下来,估计都没人能教初中了。
  
  “其实我在这里当老师也是不错的,至少比其他人好多了,那些来上学的孩子家里都很远,每星期都会背上一袋米带上一罐子香菇过来上课,然后在学校住一星期……这里家家户户种香菇,可是很多人家还舍不得吃一点,也只有家境好的人家,带来的咸菜里才是有油还放着香菇的……”陈晓明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孩子就是被带来受苦的,他当然也不介意帮忙教教这些孩子。
  他来这里教书已经整整两年了,也在村子里谈了一个对象,但常常也会回家一趟,每次回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侄子顿顿吃肉,这里的孩子一罐咸菜却要吃一星期,心里总是不是滋味的。
  
朱云轩是过过苦日子的,李锐虽然从小就衣食无缺,可是贫困山区的情况也不是全无知晓,所以听着陈晓明说话的时候并不觉得怎么样,但是等吃完了粥,陈晓明带他们参观学校的时候,却是直观地了解了这一切。
  
  “这里是那些住得远的学生到了这里以后睡觉的地方,一间屋子要挤二十个人,要是那些学生在的话,你们肯定能被这里的味道熏晕了。”
  “外面的地是属于老师们的,我们吃的菜都要自己种,当然那些学生也会帮忙,另外,村里也会配一些香菇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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