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瘦男人走过来,把塑料袋扔到柜台上,说道:“这是你要的钱。”
夜宸看了高瘦男人一样,此时他的状态更差了,脸色青白,眼睛充血一片的红,额上满是汗珠,甚至手指都有在颤抖。
夜宸站了起来,看了看塑料袋里的钱,七沓,目测确实是一万块钱一沓。
钱没问题就好,至于说顾客的状态,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被逼到了绝路,普通人怎么会来这条黄泉路?
夜宸拎起袋子放在了柜台下面,说道:“好,说说你的情况吧。”
见夜宸收了钱,高瘦男人似乎松了口气,说起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高瘦男人叫旭山,是鬼市文理大学物理系大三的学生。他有个女朋友,是他的同校同学,叫白贞,文学系大二的学生。两人在一年前认识,相互吸引,很快确立了关系,成了男女朋友。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听到这儿,夜宸有些突然地问了一句。
“挺好的,我们……”
夜宸打断了旭山的话,轻轻敲了两下柜台,说道:“都来我这儿了,还掏了这么多钱,最好实话实说,不然会影响驱鬼的效果。”
旭山愣了一下,期期艾艾地说道:“还……还可以……”
“吵过架吧?”夜宸问了一句,脸上带了一丝不耐烦,她实在弄不清楚,都到这份上了,他们为什么还不老老实实把一切都说出来,非得一句一句地问。
“吵过……年轻的男女朋友,生活中难免有些磕碰,吵架很正常。”旭山很努力地想露出微笑,不过效果不理想,脸部肌肉僵硬地用力,没有一点儿笑的感觉,反而显得有些狰狞。
夜宸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反而旭山有点儿急了,强调道:“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太一样,我是典型的理科思维方法,白贞就很感性,什么都能扯到风花雪月上,而且会莫名其妙地生气,甚至提出……”
说到一半,旭山停住了。
“提出什么?”夜宸问道。
“没,没什么。”旭山又露出了那种狰狞可怕的笑。
夜宸看了他一眼,说道:“好的,继续。”
一个星期前,白贞突然提出去爬山,说是想缓和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明最近两人在闹矛盾,这一点旭山之前可没说。)
旭山和白贞都不属于特别热爱运动的类型,从早上一直到傍晚时分,两人终于爬到了山顶,倒是正好欣赏到了如血的夕阳。
就在这时,白贞一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了悬崖。
说到这儿,旭山又停住了,夜宸问道:“死了?”
旭山的双眼一片茫然,呆愣了几秒,才点头说道:“是的,死了,两天后,搜救队找到了白贞的尸体。宸小姐,她真的是不小心掉下去的!真的!!”
夜宸低下头,避免和旭山直视,眼中闪过一道冰冷的光。她顺势坐下,说道:“然后呢?”
“然后……她又回来了……”旭山的瞳孔开始放大,一副受到剧烈惊吓的样子,“她回来了,还要找我索命,她回来了……”
终于说到终点了,夜宸问道:“你怎么知道她回来了?”
“最开始是衣服,首饰,化妆品……然后是声音……最后我看到她了,她回来了!真的回来了!”旭山语言胡乱地说道。
虽然说得乱七八糟的,不过夜宸还是提取到了一个有用的点,问道:“她只是在你的住处出没,是吧?”
“是……是的。”
“那好,明天我去你住处看看。”夜宸干脆地说道。
“为什么……不今天?”旭山小心翼翼地问道,现在还不到十点,一天才刚刚开始。
“我需要做些准备,驱鬼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夜宸说道。
“哦,好吧,好吧。”
等旭山离开后,夜宸把门口插的那把枯花给摘了下来,有这么一单生意就足够了。
这单生意看起来挺简单的,或者是蓄谋已久,或者是临时起意,因为之间爆发的矛盾,旭山把他的女朋友白贞给推下了悬崖。然后,枉死的白贞过来复仇了。
当然,这只是看起来简单。在黄泉路经营这家小店三年了,夜宸见识过很多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的案子;同样见识过一眼看上去很简单,实际复杂如一团乱麻。
现在想也没什么用,等明天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迷宫(6)
第二天一早,夜宸带着小叨来到了黄泉路的路口——其实就是她的小店的门口。
这是她和旭山昨天约好的地方。
站在那儿没一会儿,九点整,一辆黑色的卡帝乐黑色轿车开了过来。旭山下了车,一脸客气微笑地对夜宸说道:“宸小姐,早上好。”
今天旭山的状态看上去好了不少,黑眼圈都淡了不少,脸色也没那么惨白了,整个人不像昨天那样,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勉勉强强可以划归到正常人的范畴。
“早上好。”夜宸微微点头,说道,“我们这就出发吧,去看看你的房子。”
“好的。”旭山后撤一步,让开了路,结果看到一个男人跟在夜宸身后,问道,“这位是……”
夜宸回头看了一眼,介绍道:“哦,这是我的助手,你可以称他为小叨。”
夜宸确实需要一个助理,尤其是像这次,出门工作的时候。不需要小叨帮着出力驱鬼,那个专业性太强,他应付不来,不过一些跑腿儿。拿东西的琐事还是可以交给他的。
更重要的是,带一个助理出门,会减少很多麻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之前说过,上个任务中夜宸的灵魂受损,这个任务需要承担灵魂虚弱的后遗症,连带着导致身体变得极其虚弱,在旁人看来,就是一副弱不禁风,大病初愈的样子。
一个“虚弱”但是漂亮的女人独自出门在外,很容易引来一些麻烦,无事献殷勤的还只是比较烦,严重的会把夜宸当成肥羊来宰。
夜宸只是看起来虚弱,但再虚弱,她也是个试练者,不说力量速度,光是杀人的决心和技巧,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但是,她毕竟出门是为了做生意,是为了赚钱,闹得太僵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后来夜宸发现,只要带个助理出门,绝大部分的麻烦都可以被扼杀在摇篮之中,而她在黄泉路的这些老街坊里,也就小叨最为合适,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一看就是助理的好材料。
“哦,这样啊,你好。”听到夜宸这么说,旭山脸上再次浮出微笑,和小叨打了声招呼。
三人上了车,由旭山开车,朝市区他的家驶去。
路上,坐在后排的夜宸正在闭目养神,感觉有人在碰自己的胳膊,她睁眼一看,是小叨,他拿着手机冲自己示意了下,手机界面上,是对这辆卡帝乐汽车的介绍。
八十九万,不算个小数目了,没看出来,这家伙挺有钱的啊!七万块钱要少了。
通过后视镜,夜宸和旭山对视了下,两人微微礼貌地一笑,夜宸继续闭目养神,旭山继续开车。
旭山这家伙住的也挺好的。车子是在一个高档小区里停下的,4栋十八层,挺不错的一个楼层,还挺吉庆的数字。这地段,这户型,这面积,总得有三四万的价格吧?七万块钱绝对要少了,夜宸在心里告诫自己,这么一只小肥羊送到手里,必须要宰,不宰对不起自己。
第三百一十三章 迷宫(7)
“这是我爸的,我就借来住住。”在进门前,旭山主动解释了一句,“请进。”
“哦,这样啊。”夜宸随口应了一声,跟着走了进去。
玄关之后,是一个五十多坪的客厅。从家具来看,这里的装修还是挺不错的,当然也不说不上特别的豪华,二十多万就能拿下来。只是,现在客厅里一片狼藉,茶几上的喝剩下的酒瓶都堆满了,沙发上、地毯上有着大片吃饭时候的污渍,外卖的盒子在墙角堆了一堆。
现在是初秋,白天时候气温还挺高的,这么多天,外卖盒子里吃剩下的饭菜都发臭了。他们几个刚一进客厅,就闻到了很重的臭味。
旭山显得有些尴尬,说道:“因为这件事,前段时间有些颓废……只要宸小姐帮我把这件事处理好,我就能叫家政公司的人过来收拾了。”
“这是什么话?”夜宸笑了笑,说道,“现在你也可以叫家政公司的人来打扫啊,大白天的,总不至于见到鬼吧?”
“那样毕竟不好……毕竟不好……”旭山摸了摸鼻子,解释了一句。
夜宸走到一面墙的前面,看着上面大片的深红色痕迹,问道:“这是……辣椒酱吧?很重的辣味,你是怎么把辣椒酱撒到墙上的?”
这可不是不小心溅到了墙上一点儿,如此大片的污痕,旭山是用辣椒酱在墙上作画?
旭山看着墙上的污痕,说道:“这个……我真的不记得了,那次好像是喝了不少的酒……看到了什么……挺恐怖的,我就拿着辣椒酱的瓶子朝墙上扔了过去……好像是这样的,记不清了,早上清醒的时候,墙就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