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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制作:从治愈玩家开始 (喝一杯红酒)


  海外代理发行的话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当初的《魔镜》登陆的只是官方在海外的平台,可实际上就是简单的镀了一层皮。
  而《黑暗之魂》这一体量的游戏显然是不能走这样的路子。
  同时所谓的海外也不是一个国家,而是涉及到多个国家,还有对于游戏的各种渠道推广等等。
  相应的审核、宣传、以及注意事项这些也都是由代理发行公司来处理的。
  而且还有一些国家的政策规定,海外游戏进入到本土市场必须要有本土的代理发行公司。
  这一块的渠道让星云游戏自己来做,短时间内肯定是打造不出相应渠道的。
  以后会打造星云游戏自主运营的海外渠道,但就现阶段找一家比较有实力的代理发行公司,显然是可以利益更大化的做法。
  让林柔通知对方,次日下午星云游戏的办公室里面,陈旭也是见到了对方的负责人。
  会议桌上,两人谈了一下就海外代理发行的相关事项。
  “陈总,分成这一块我们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海外版修改跟运营权这一块……”对面的负责人说道。
  不过却被陈旭摇了摇手打断:“这是底线。”
  听见陈旭的话,对面刚到喉咙的话直接憋住了。
  在其他方面,例如海外的推广运营、包括游戏的分成比例等等,聊得都是非常的顺利。
  基本是按着行业基础标准走的。
  但就是这海外版修改跟运营权这一块,陷入了一些问题。
  目标软件这边想要拿到一些运营修改权,而陈旭这边很直接,意思就是你们只负责正常的海外代理发行跟相应的语言翻译跟配音,提供你们公司的渠道进行宣传确保游戏上线,等着分钱就完事了,至于对游戏的管理权就别想了。
  而所谓运营修改权说的更简单一点,例如《黑暗之魂》是一款纯粹的买断制单机游戏,多人只是添头。
  但如果代理发行公司认为如果改为免费+内购的模式可能更适合本土,拥有其权利的情况下,那就可以将其变成游戏免费,首充6元开局获得+4黑暗剑这种。
  当然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而已,也不太可能有游戏公司会给出这样大的权利,一般都是属于双方共同协商,或者是一些盈利内容上的权益。
  让目标软件这边有点犯难的地方,那就是陈旭显然并不准备给一点点这方面的权利。
  “陈总这一块的话,就不是我能决定的。”对面的负责人见陈旭坚决,只能摇摇头道。
  陈旭笑着点头:“没关系,不过希望贵公司能早日给我答复,毕竟除了贵公司外海外那边有几家代理发行厂商也有相关的意向。”
  至于真假?信也好不信也好,反正有压力的又不是他。
  ………………
  送走了目标软件这边的负责人,陈旭也是登陆上星云游戏的官方论坛。
  得益于此前《三国杀》跟《糖豆人》带来的玩家群体,在《黑暗之魂》跟其优惠活动上线后。
  星云游戏的玩家活跃数也是到达了一个高峰。
  同时关于星云游戏的社区论坛,陈旭也一直是很重视,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进行独立的运营。
  毕竟在前期星云游戏平台本身的游戏数量不多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社交式的论坛运营,这算是能够培养用户粘性最好的方法之一了。
  从效果来看的话也初见成效。
  在《黑暗之魂》的论坛版块里面,玩家们更多讨论的依旧是各种攻略还有打法,以及套路。
  除此外让陈旭比较乐的地方,那就是之前开放的创意工坊,已经有一些玩家做出相应的MOD了。
  下载量最高的是一个文字MOD,将玩家死后的‘你死了’给变成了‘你真菜’。
  除此外还有一些音效MOD,将地下监牢比较阴森的MOD给替换。
  当然能够通过官方创意工坊的这些MOD,都是对游戏不会造成平衡影响的。
  不通过创意工坊的话,玩家需要备份一个单独的存档,进行脱机模式游玩。
  要不然的话进入到网络线上会被检测,判定为作弊分配到专门的服务器里。
  不过倒是有一个MOD帖子让陈旭来了一点兴致。
  因为《黑暗之魂》也开放了创意工坊,所以在这个帖子里面不少玩家都在脑洞大开的讨论,未来《黑暗之魂》到底可能会出现什么样有趣的MOD。
  虽说目前大家参与讨论的人里面,有挺多连本身游戏内容都没有玩明白,别说通关了甚至就连王城都没进得去,还停留在我刚刚打完了大树是不是快通关的认知这一阶段。
  但并不妨碍这些玩家,对于《黑暗之魂》的畅想。
  其中陈旭看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提议,那就是如果将《黑暗之魂》里面的BOSS跟小怪全部随即,是不是会很有意思。
  例如灰烬墓地里面,玩家面对的不是插着螺旋剑的灰烬古达,而是位于无主墓地的英雄古达,那是不是很带劲。
  还有让BOSS的武器改变,例如古达手里面的战戟不翼而飞,全程古达只能够用脚踢、掌击跟铁山靠,那得多带劲啊!
  当然更多的还是玩家们脑洞大开的想象,有一些属于完全不能实现的,但到是让陈旭有了一些个的想法。
  上架感言
  呜……今天上架了,感言啥的也不会说,所以长话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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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开书到现在也感谢诸位的投票、打赏。
  最后更新的话会在18点点左右放出,因为没存稿(哭戚戚),所以能更多少是多少,但不会少于万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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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可能一次放出,保底2更的情况下,让我慢慢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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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这游戏还有支线!?
  关于随机物品跟随即敌人,实际上前世的魂1跟魂3都有类似的mod。
  只不过有相当多的bug就是了。
  如地形方面的制约,如霸王沃尼尔这种地形限制的boss,则很难出现在其余的地方。
  相较而言物品随机的设定则就要好弄多了。
  除了一些特定的任务道具不做改变,确保玩家的任务流程跟主线流程能顺利进行就行了。
  至于其他的?
  随缘就好了。
  可以说这种随机完全没有什么特定的平衡,纯粹就是靠脸。
  运气好的话,你可能开局就有各种神器了。
  运气不好的话,传火祭祀场你可能都出不去。
  不过对于这个独特的模式,陈旭也没有准备当成《黑暗之魂》的核心玩法。
  更多就是给玩家的一个小礼物,小乐趣。
  让玩家们有一些新的娱乐空间。
  当然目前肯定不会正式上线的,至少也要等一批玩家们顺利的通关《黑暗之魂》的故事再说。
  虽然心里面有了想法,不过陈旭倒是并没有立刻跟秦毅他们提。
  主要也是后续就算开发这个全新的模式也花不了多少功夫。
  毕竟所有的一切都是架构在《黑暗之魂》游戏本体内容上的。
  而且这段时间研发《黑暗之魂》,各项工作量也都是比较的大,成天的加班赶进度。
  所以陈旭也是给开发组这边的员工安排了各自的调休时间。
  ………………
  星云游戏的办公室里,陈旭再次接待了之前目标软件的负责人。
  双方坐在这里进行着代理方面的事项进行讨论。
  一个小时后陈旭一脸笑容的跟对方的负责人握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陈总。”
  针对于前两天陈旭提出来的几个要求,目标软件方面在回去后进行内部的讨论也是全然统一了。
  游戏主导权这一块,还是陈旭负责,他们只负责发行。
  包括海外的一个游戏的成品,也需要参考陈旭的一个意见。
  代理发行的抽成这一块,还是没有变动。
  不过目标软件这一块也是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那就是在后续代理条件同等的情况下,目标软件有签订星云游戏后续三款大型游戏的优先权。
  除此外目标软件这边也是提出了,将之前星云游戏推出的一些独立游戏一同发行到海外。
  至于条款的话,依旧是参考《黑暗之魂》的代理发行合同。
  对此陈旭也是表示同意。
  毕竟全部由星云游戏来做的话,其中还是有不少麻烦的。
  ………………
  几天的功夫,陈旭这边都是比较的忙。
  主要是跟目标软件这边签订相关的代理合同,当然主要的工作还是放在《黑暗之魂》上。
  包括针对海外的渠道推广,以及游戏的内容翻译,这一块陈旭也是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跟目标软件这边进行工作交接。
  而在网上这几天的功夫,那些第一批入手《黑暗之魂》的玩家,除了手残党外基本上也都已经推进到剧情的后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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