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他走到金属狮子面前,这才改变状态,接着一拳轰击在金属狮子最薄弱的位置。
金属狮子并非没有弱点,它的身体结构跟狮子非常类似,但鬃毛其实是由无数的光子构成,在这些光子的背面有许多细小的发射口,这就是它的薄弱点之一。
霍金斯这一拳落下,接着就微微皱眉,他没有受伤,但金属狮子同样没有受伤。
“力量不够吗?”
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下一刻就被金属狮子反爪一拍,整个人倒飞出去。
金属狮子硬度其实不如他,问题是双方碰撞的力量不足,所以他并没有伤到金属狮子。
但刚刚那一拳,他已经用尽全力。
这就像是拿鸡蛋去碰石头,如果鸡蛋的速度不够快,力量不够大,其实鸡蛋并不会碎。
现在的情况就类似于此,他的力量不足以敲开金属狮子这个鸡蛋,反而金属狮子的攻击力极强,各方面都碾压他。
“回收A-1877,实验结束!”
霍金斯躺在地上,心念一动,金属狮子顿时眼睛光芒黯淡下来,接着就被实验室回收。
虽然共鸣合体之后,他实力有所增长,但同样有很多问题,在刚刚的测试里,他就找到不少毛病。
首先,因为身体结构的改变,他本身具有的许多能力失效了。
发电能力,因为细胞变成松散的颗粒,能力暂时无法使用,而且毒液、纳米头发等手段也无法使用。
还有一点也特别的麻烦,那就是身体的变化影响他的发力,他的力量至少下降了百分之三十。
最后则是咒力的消耗。
当他处于共鸣合体状态时,咒力是一直持续消耗,差不多每秒需要0.1咒力,而如果不断的转换状态,每一次转换需要消耗10点咒力。
这对他倒是没有多大问题,不过如果换到马克身上,这消耗就大了。
由此,他推断出不少信息。
如果还有咒师拥有共鸣合体的能力,那么肯定无法持久,甚至会作为杀手锏使用。
其次则是共鸣合体状态并非全都是优点,也存在着一些缺点,这方面可以利用。
况且,大多数咒师都无法维持太长时间的共鸣合体,所以一旦遇到敌人使用共鸣合体,完全可以先战略撤退,等对方坚持不住再出手打击对方。
虽然这样做有些猥琐,但却不失为一个致胜的好办法。
霍金斯解除共鸣合体状态,他感觉身体变得沉重不少,他微微惊讶,这才发觉刚刚其实他体重减轻了。
贪生怕死是所有生物都具有的共性。
霍金斯通过体重下降以及共鸣合体状态时的变化,隐约把握到共鸣合体的核心。
在共鸣合体状态下的两种状态,说到底其实都是为了增加生存几率,这主要是因为他引发共鸣的情绪是求生欲。
那么是否可以稍微大胆一点假设,或许还存在其它类型的共鸣合体状态?
霍金斯越想就越觉得有趣,同时为咒师这个神奇的职业深深着迷,他很好奇咒师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等待着他去揭开。
不过现在不是继续钻研的时候,刚刚维克多已经在聊天群@他,威大利亚岛南岸,罗博村到了。
第57章.卷一纵横七海 【056】死去活来的乔布斯
威大利亚岛,鼓锣城。
鼓锣城盛产乐器,是音乐之城,许多艺术家、音乐家都定居在此,所以有艺术之都的美称。
鼓锣城的城主是乔金斯。
他是乔布斯的胞弟,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乔布斯的可怕,所以在得知乔布斯发疯后就干脆的逃离威大利亚岛。
目前,鼓锣城的统治者名为金八。
金八是一位身高两米三,有着古铜色皮肤的魁梧壮汉。
他原本是乔金斯的侍卫,在乔金斯悄然逃离后就果断接手鼓锣城,并且将鼓锣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事实上,他很清楚留下有多危险。
因为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乔金斯,能够让乔金斯闻风而逃的事绝对不多,但每一件都必定是极其危险。
在他成为鼓锣城的统治者后,第一件事就是招兵买马,将锣鼓城打造成只进不出的要塞,甚至还疯狂的发动所有的民众拆房挪砖,打造二十米高的城墙。
整个锣鼓城,在他的统治下,直接成为军事要塞,几乎全民皆兵。
一开始,民众还有意见,但当逃难者们带来长毛鬼的信息后,所有人才恍然大悟,并且更加积极的参与到锣鼓城的防御建设中。
但金八依然感到不安。
其实他并不怕死,但锣鼓城人口超过五十万,他必须为这些人负责。
这里是他的家乡,他是锣鼓城的卫兵,保家卫国本来就是他的职责,他是有战死觉悟的人。
但他担心锣鼓城会守不住,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沦陷,逃难者们带来的信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详细,这都让他感到深深的不安。
他们的敌人是乔布斯以及无数的长毛鬼,锣鼓城真能够防守的住吗?
“乔布斯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杀人?”
金八不相信乔布斯是真的疯了,因为乔布斯的行踪虽然没有规律,但隐隐有一种奇怪的节奏。
他有很多情报,这些情报来自不同城市的逃难者。
当这些情报汇聚在一起后,他就发现乔布斯的攻城时间并不是巧合,而是正好每六天一次,而且必定在夜晚解决。
这说明,乔布斯想要得到什么,而且那对他至关重要。
问题来了,乔布斯想要的东西,锣鼓城有吗?
金八突然脑海里浮现乔金斯即将离开时的刹那犹豫,他脸色逐渐阴沉,他知道答案了。
“传我命令下去,老人、小孩、妇女都集中起来,明天我安排人护送她们离开,告诉那些老人,如果遭遇长毛鬼就勇敢牺牲自己,为孩子跟女人们争取一线生机。”
金八招来侍卫,直接发布命令,男人可以为守护家乡战死,但老人、小孩跟妇女必须撤离,有斥候传来消息,据说只要出了海就能够避免遭到长毛鬼的袭击。
其实如果有条件,他想让全城的人一起撤离,但人实在太多了,真所有人一起走,一旦遭遇长毛鬼,结果反而会更惨。
所以他决定分批走,先让老人、小孩、妇女先走,接着再让青壮离开,最后才轮到他们这些中年男人。
他很清楚这个决定并不理智。
毕竟相比于老人小孩,有战斗力的青中年男人更应该活下去,只要他们活下去,自然会有更多的小孩。
但这里是他的家乡!
有一种人,在外面丧尽天良,却在家乡修桥补路,在外面无恶不作,却在家乡行善积德。
金八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是好人,曾经协助乔金斯做过许多恶事,但他对鼓锣城却是真的热爱。
一转眼,又过了三天,陆陆续续有许多人被送离。
金八却有一种难以言述的不安感,他感觉鼓锣城恐怕已经被盯上了。
这种不安感其实并不是什么超能力、第六感,而是来自于难民。
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部分难民投靠过来,但这三天人数持续下降,而且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地方遭到长毛鬼的袭击。
一般人可能不敏感,但金八却有一种直觉,长毛鬼来了!
金八直接将鼓锣城里的几位将领召集到会议室,开口道:“相信各位应该都感觉到了。”
“长毛鬼盯上我们了?”维克多南将军皱眉道。
维克多南是一位年近五十的老将,并不是鼓锣城的人,他之所以出现在鼓锣城是因为他守护的城市已经被长毛鬼攻陷,他带着一群亲兵跟难民一路逃亡,这才投奔到金八帐下。
他这一席话,直接让在座的将领们脸色微变,虽然他们都经历过战斗,但一想到长毛鬼的凶残程度,依然感到心里没底。
金八沉着脸点头道:“不错,我们很可能被长毛鬼盯上了,之前每个七八天必有消息传来,现在已经是第几天了?已经第十天了,没有任何消息!”
“那金城主,我们是撤离还是守城?”一位将领问道。
金八看向对方,反问道:“你觉得呢?”
“长毛鬼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光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打得过它们,即使是……”将领委婉地说道。
他本来心直口快,想说即使我们全部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一个长毛鬼的对手,但因为金八的目光逐渐出现变化,他意识到不能继续说,所以才停下。
金八叹气道:“我不是不想撤离,问题是我们城里还有二十多万民众。”
如果单独撤离,他们这点人万一遇上长毛鬼,恐怕连跑的机会都没有,但如果带上所有人,那么肯定严重拖累行军速度,即使最初没有遇到长毛鬼也会被长毛鬼轻易的追上。
所以无论哪个选择都有可能会死。
鼓锣城这段时间被他经营的密不透风,城墙不但有二十米高,而且足足有五米厚,不少房屋都被他拆了材料用来筑造城墙。
相比于前面两个选择,还不如依托城墙固守。
“可能我们打不过长毛鬼,但这一次我不想逃。”维克多南这时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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