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料到,范量宇扭过头来,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啤酒瓶,我们有在一起打架喂麻雀的交情,这是事实;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一个朋友,这也是事实;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会想办法救你,这还是事实。但是,如果你以为你的命会比我的尊严更重要,那就错了。没有任何人可以拿任何东西来威胁我,即便是你的性命。”
文潇岚语塞,说不出话来,忽然间觉得心里一阵冰凉。这似乎应该是范量宇的常态,应该是这个虽然偶尔会喂喂麻雀、但杀过的人比文潇岚见过的人还多的怪物的常态。但不知怎么的,那种冷漠的语气却让她感到深深的刺痛。那颗吓人的大脑袋仿佛在一瞬间变得陌生,让文潇岚无法把他和那个同她一起血战白骨、陪她逃课、陪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时而粗鲁、时而细心、时而狂暴、时而安静收敛的男人联系在一起。
“你说得对。”文潇岚轻声说,“我是你的朋友,但也就是朋友而已。你终归是……守卫人世界里的顶梁柱,怎么可能为了我而低头。”
她慢慢地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不再说话了。假吴洋看看她再看看范量宇,脸上终于现出了绝望的表情。没等他反应过来,范量宇已经欺身近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整个人都举了起来。吴洋虽然相对而言是个斯文人,但块头也并不算小,在范量宇的手里,却像一根羽毛一样轻飘飘没有分量。在范量宇惊人的威势的压迫下,他的蠹痕也像一阵烟一般消失了。
“等等!别杀他!”文潇岚忽然想起来了,“他现在占用着我朋友的身体!你要是杀了他,我朋友也死了!”
范量宇继续把吴洋的身体抓在手里,侧头看了她一眼,阴沉地说:“你以为他还没有死吗?”
文潇岚大为震惊,一下子站了起来:“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以为你在看喜羊羊所以不会死人吗?”范量宇的口气里充满了不屑,“我还以为你和这个世界接触了那么久,已经知道了它不是学生会里的过家家呢。你自己看看吧。”
他像拎小鸡一样把吴洋的身体拎到文潇岚身前。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绕着他走了一圈,终于发现,在吴洋的后脑勺上有一个血迹已经干涸了的深洞,大小差不多相当于一根大拇指插了进去,隐隐可以看到洞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那就是这个黑暗者的真身。他把自己进化成了一个小小的、可以活动的附脑,深深地钻入了吴洋的大脑里。比之当年和大脑共存的李济,他下手更加残酷绝情。
她转身扑到篮球场边,翻江倒海地吐起来,只觉得胆汁都要吐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用纸巾擦了擦嘴,重新走回来,目光里充满了愤恨。
“我刚刚想起来,你虽然也稍微见识过那么几次魔王世界的战争,也亲眼见过尸体,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身边的熟人丢掉性命,是么?”范量宇冷不丁地问。
文潇岚也被问得一愣,想了一下,慢慢点点头:“确实,我们一起打过骷髅,在记忆迷宫里见过你好多次杀人,离开迷宫后还见到了创造迷宫的那个老头的尸体。但是你说得对,我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死,即便是刘大少,他死的时候,我也没有在场。”
“那么,现在你亲眼看到了,你有什么感受?”范量宇接着问。假吴洋依然在他手上绝望地晃荡着,脸色已经憋的青紫。但此时此刻,即便离开了吴洋的身体,他也难逃一死,所以干脆不做挣扎了。
“就像是心口被猛然扎了一刀。”文潇岚声音低沉,“他本来可以不死的。如果我那会儿在病房里直接赶走他,而不是要他去找魏崇义,他根本就不会被卷进这件事,不会送命。他是我的同学,偷偷喜欢我,昨天还在一起探讨学生会的工作呢。我们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啊,读书,考试,打工,实习,看着喜欢的当红小鲜肉犯花痴,谈一点注定无疾而终的小恋爱,偶尔和宿舍的姐妹闹点小别扭然后唱一次K和好,和学生会的小婊砸们激烈撕逼……”
“你仍然可以重新回到这样的生活。”范量宇的话语里似乎有一些别样的意味,“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天选者已经无法回头了,但你只是普通人,你还可以选择。”
“是啊,我还可以选择……”文潇岚无精打采地重复了一遍。她怔怔地盯着吴洋那具已经失去生命的躯体看了好一会儿,双目里突然迸出火花:“替我收拾了这个王八蛋!”
范量宇点点头,拎着假吴洋走回到另一端的篮球架,把他摔在地上:“你为什么要把幻域弄成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篮球场?这种创意我倒是很少见。”
假吴洋捂着脖子喘了一阵子气,这才缓缓地站起身来,哑着嗓子说:“我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虚弱,根本不能运动,但我很喜欢别人打篮球的那种姿态,总是做梦梦到自己身体强健,可以抱着篮球在球场上蹦跶。所以我经常会跑到小区附近的露天篮球场边,满怀着羡慕看别人运球、投篮、摸篮板甚至抓框——不过我们那一片没人能扣篮,毕竟是小地方。”
“后来有一次,有一个那一片弹跳最好的高个子在打完野球比赛后,似乎是感觉身体彻底活动开了,于是去尝试扣篮,结果失败了,摔了一跤。站在一旁观看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被他带着身边的小弟们臭揍了一顿,差点打得我心脏病发作。他警告我,不许我以后再靠近篮球场半步。所以在之后的若干年里,我再也没有去过篮球场。”
“再后来,我终于被家族发现了,并且成功地完成了附脑的进化,抛弃掉以前的累赘肉体。我回到那座小城,找到当年参与过殴打我的所有人,逼着他们先把那个领头的大哥活活打死,再构建出这个完全模仿那座篮球场的幻域,逼着他们在球场上打球,不许停下来,直到若干个小时之后活活累死。”
范量宇的目光里居然流露出一丝赞赏:“很有创意啊,我都忍不住要开始喜欢你了。所以,我会给你一个求生的机会,陪我打一场篮球赛吧,不准使用蠹痕。”
这话听得文潇岚和假吴洋同时一愣。但范量宇的脸上没有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假吴洋想了想,咬紧牙关,从自己的幻域中创造出了一个篮球。
“一对一斗牛,不计两分三分,三局两胜,谁先进两个球谁就算赢。”范量宇在三分线往内一步的距离站定,“这里是你的主场,你先攻。”
假吴洋点点头,退到三分线外,开始运球。范量宇弯下腰来,放低重心,摆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防守姿势。假吴洋双手交叉运球,做出要突破的架势,但却突然间收住脚步,急停跳投,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在篮筐后沿撞了一下,进框了。
“不错,居然连三分都会投。”范量宇说,“看来你完成进化之后,一定经常在幻域里练习球技吧?”
“有时候我会抓人来这里陪我打篮球,打完后再把他们杀掉,”假吴洋说,“有时候我也会直接侵占一具身体,用他的身体去真实的野球场打球,挺有趣的,有一种把童年都弥补回来了的感觉。”
“你就是个疯子!变态!”文潇岚听得怒不可遏,“你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在魔王的世界里,谈人命的价值是虚妄的,毫无意义。”没等假吴洋回应,范量宇已经开口了。文潇岚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好了,轮到我进攻了。”范量宇抱着篮球走出三分线。假吴洋也做好了防守动作。
范量宇开始拍球。文潇岚虽然不懂篮球,但毕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好歹看过一些校内的篮球赛。她发现范量宇运球的动作也是有板有眼,虽然比不上冯斯和他的前队友们那样训练有素,但也看得出来,是货真价实打过篮球的。
奇怪了,她禁不住想,这个怪物成天忙着打架杀戮,居然也有时间打篮球。但很快地,她心里微微一颤,猜到了原因。
那大概是当年范量宇还没有变成现在这个杀人怪物的时候,和那个名叫范舒琳的女孩在一起时练就的。或许那是范量宇一生中最平静最快乐,也活得最像正常人的一段短暂时光。
“所以,读书、考试、跳舞、打篮球……”文潇岚轻声自言自语,“如果她没有死该多好,你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之间,范量宇运球的身姿在她的眼中变得无限遥远,仿佛已经被幻域中的迷雾所深深吞噬。
范量宇看来并不擅长中远投,也没有出手投篮的打算。面对着假吴洋的防守,他选择了转身背打,背身运球后用自己粗壮有力的身体一步一步往里挤。虽然事先说好了不能使用蠹痕,但他强壮的身躯即便只用自身的力量,也绝不是假吴洋所能抵挡的。范量宇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挤到了篮下,轻松地转身挑篮。比分变成了一比一平。
接下来轮到假吴洋进攻。这一次,范量宇的防守异常严密,不给他轻易出手的空间,假吴洋运球转了几圈都不得要领,最后匆匆强行出手,球偏了。范量宇摘下篮板后再进攻,依然是拿手的背身往里挤,但假吴洋这次也有了防备,并不和范量宇生扛,而是在对方出手投篮的一瞬间伸手把球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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