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一口气说完,这次轮到对面的男人目瞪口呆了,顿了顿他探头看向一旁的哈德森太太,“你把我的事情全告诉他了吗?”
后者摇头,“我根本不知道你一天到晚在房间里做什么,福尔摩斯先生,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把屋子搞得一团糟了。”
“哈,”福尔摩斯皱眉,似乎陷入了什么难题中,片刻后道,“……关于化学知识的部分,你可以从我手上残留的化学试剂看出来,小提琴是在我们握手的时候你摸到了我指头的茧子,再加上我提过我刚去听音乐会,所以也不困难,至于击剑,阳台上放着我的轻剑,你是在楼下的时候看到的吗,我做过拳击手,还保留了一部分拳击手时的小习惯,你能看出也不奇怪,先不谈棍术……你对我在各学科上的造诣是怎么看出来的,这种事情倒也不是什么秘密,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你很快就能看出来,可我们这才是第一次见面吧,还有我的哥哥,我很少跟人谈起过他,就连哈德森太太也不知道他的存在,更别说我的祖父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阿瑟·柯南·道尔告诉我的,别放在心上。”张恒也面带微笑,终于抽回手来。
“阿瑟·柯南·道尔?那是谁。”福尔摩斯陷入迷茫中,“我不记得自己还有这么一个朋友。”
这时另一边的哈德森太太道,“很高兴你们做过介绍了,虽然你们互相介绍的对象有点奇怪,因为一般人在这种时候通常是自己介绍自己……不过没关系,重要的是你们已经认识了彼此,我可以给你们拿点茶点什么的,让你们继续聊。”
“那再好不过了。”看得出来福尔摩斯开始对张恒产生了兴趣,他摘下帽子挂在一旁的衣钩上,随后脱下了外衣,在沙发上坐下,掏出一只烟斗,填上烟草。
“张恒先生,必须得承认,你比我想象中要有趣不少,我对东方人的确有一些古老刻板的印象,在之前的时候我还在担心你会不会像我的前几位室友一样待不了两天就搬走的,但现在我很肯定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也会相处的很愉快的。”
“福尔摩斯先生,我对你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也很感兴趣,希望能在日后向你学习。”张恒也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有意思,平时倒是的确有不少人会上门来寻求我的帮助,无论是私家侦探,还是苏格兰场的那些警察,他们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杂案,都会带着搜集到的证据来找我指点迷津,但是他们只是想吃鸡肉,想要自己养鸡的你还是第一个。”
福尔摩斯顿了顿,“我倒是不介意把我摸索总结出的技巧分享出去,但是有些事情听上去简单,实际做起来就是另外一会事儿了,需要大量的练习,之前也不是没有人想跟我学习,但是他们后来都放弃了,不过你不一样,你本身就有很出色的观察能力,很好,也许能很快就能掌握也不一定。
“虽然我在报纸上的招租启示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不过谨慎起见,我还是把要点再重复一遍比较好,我们两个人合租一栋房,租金分摊,其中两间卧室你我各一间,因为我先住进来的所以你没得挑,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那间卧室同样很舒服,客厅我们共享,但是在我需要办公的时候有优先使用权,我有时候会在房间里做一些实验,也可能会拉小提琴,希望你不要介意,哦,你有什么习惯或者癖好也可以提前告诉我。”
“只有一个,我希望你不要在凌晨的时候拉你的小提琴。”
“合情合理,我会努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的。”福尔摩斯态度诚恳,然而言辞闪烁,显然自己也没什么信心,已经提前做好了耍赖的准备。
“那我没有问题了。”
“很好,那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为之后的同居生活干上一杯吧。”福尔摩斯随后冲厨房喊道,“哈德森太太,我们改主意不喝下午茶该喝酒了,麻烦你把我珍藏的那瓶波特酒拿出来,我们得好好招待一下这位神秘的东方房客。”
第二百三十一章 泰晤士河上的无名女尸
愉快的酒会并没有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就被一位不速之客给打断了,来者是一个个子高大的男人,面色白净,灰黄色的头发,不过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愁眉不展,一进门就道,“出了点事情。”
“你哪次来找我不是因为出了事情。”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却是一点也不着急,还为张恒做着介绍。
“格雷格森,苏格兰场的佼佼者,当然,是和他的那些同伴比起来,”说完他又看向格雷格森,“张恒,我神秘又可爱的东方新室友,我们正在一起讨论职业对手型的影响,顺便消灭我珍藏的波特酒,你来的正好,要一起来一杯吗?”
“我恐怕现在并不是一个喝酒的好时候。”警长道,同时看了张恒一眼。
“别担心,我的这位朋友嘴巴很严的,不会到处乱说。”福尔摩斯道,“所以有什么你都可以放心说。”
“好吧,”格雷格森显然也不是第一天和福尔摩斯打交道了,闻言就不再纠结于张恒的问题,直截了当道,“我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案子。”
“我对此保持怀疑,不过你可以继续说下去。”
“下午的时候有巡逻的警察在泰晤士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请附近的船工帮忙打捞了上来,是个年轻的女孩儿,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其他线索了,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没有衣服,首饰,也没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我们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有没有什么朋友亲戚,简单来说,我们对她一无所知,最近也没有人来报失踪,你说过你对这种无处下手的案子最感兴趣,所以我就在第一时间来找你了。”
“明智之举。”福尔摩斯听完格雷格森的描述,脸上果然露出了一抹兴奋之色,转头对张恒道,“我的朋友,很抱歉我们的酒会要提前结束了。”
“没关系,工作要紧。”张恒表示理解。
福尔摩斯起身重新披上了他的外衣,然而随后他又开口道,“你的帽子在哪里,理论课程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我们该去实践一下了。”
张恒有些意外,他能看出格雷格森并不是很希望他也参与到这个案子里来,而他和福尔摩斯又是刚认识不到两个钟头,尽管之前他们聊得还算投机,但是等到办正事的时候福尔摩斯也没必要还和他在一起。
张恒虽然有主线任务在身,可是也没想到第一天就能立刻碰上机会,福尔摩斯是个观察能力非常出色的人,而张恒的身上又恰巧有很多的秘密,因此刚刚的两个钟头他就过的并不轻松,即便之前也提起过想向福尔摩斯学习的事情,但张恒也不想表现的太急切,免得过犹不及。
不过现在看来,福尔摩斯这个办案喜欢拉室友的毛病还是和原著中一样严重,当初他和华生刚见面不久就不由分说拉着后者一起去了案发现场,但是张恒没记错的话那时的华生已经和福尔摩斯一起生活了几个星期,彼此也算摸清了各自的脾气秉性,而这一次他跟福尔摩斯真的就是比路人好一点。
一旁的警长张了张嘴,但是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张恒见状自然也不会再客气,跟着福尔摩斯走了出去,三人上了门外停靠着的一辆四轮马车。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绝大多数故事都发生在19世纪后期,这时的英国处于维多利亚时代,在此期间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同时在海外拓展殖民地,政治经济文化都飞速发展,工业生产能力比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还要多,这时的日不落帝国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中心。
而作为首都的伦敦,也以六百多万的人口毫无悬念的问鼎全球第一大都市。
不过这里的贫富差距也非常巨大,用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
人口在短时间内的急速膨胀,让伦敦城中变得拥挤不堪,张恒还记得后世看到的某个数据,在大概1200英尺大小的地方,一共生活有2795个家庭,超过一万人口,祖孙三代都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就像被关进猪圈里的猪仔一样。
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只有不到十英镑,其中绝大部分都落入了房东的腰包里,他们吃的是掺杂着过期面粉,土豆粉甚至明矾、白垩粉的劣质面包,不敢生病,没钱买衣服或是给自己的孩子买玩具,也很难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相比之下,以书中作为军医的华生为例,他虽然不算什么有钱人,但是在伦敦已经可以生活的很舒适了,每天可以领到11先令6便士的津贴,一个月下来就能有差不多17英镑的收入,至于那些大地主、工厂主们口袋里的钱就更多了,每天流连于各种舞会剧院,身边的床伴换了又换。
……
马车向泰晤士河驶去,一路上福尔摩斯的心情都很好,滔滔不绝的聊起了之前他去听的那场音乐会,然而遗憾的是身旁的两个同伴却都很难在这个话题上和他有太多共同语言,格雷格森警长还在为手上的案子头疼,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张恒虽然练过一段时间的钢琴,但是对于十九世纪的音乐家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比较出名的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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