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身上西装的原因,街道上的行人,都纷纷绕开周星祖。人靠衣装,从来都不是一件虚言。这个时代能够穿上西装的人,全部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路上的苦哈哈们,就连蹭都不敢蹭一下,生怕赔不起。
何况周星祖的服装,本来就是在国外私人定制的高端货,有点眼力介的人,都看得出价值不菲。平常街道上的小偷小摸,没有一个人敢将注意打到他身上来。因为这种人,尽管富得流油,但却没有人敢伸出第三只手,就怕连命都要赔上。
正在喝茶的一个巡捕,突然走到周星祖面前:“先生,这里要有事发生,您还是先走吧。”
巡捕在表面的也有些拘谨,小心翼翼的像是怕得罪人。
周星祖打量了一下,他心里大致有了估计。看来身上这套衣服,放在这个时代,就是百分之百的魅力装备,效果十分不错。
”有什么事?”周星祖也是一代港岛大亨,应有的气场,在上海滩依旧表现的十足。巡捕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这里不太平,马上会有枪战,剩下的你应该明白!”
周星祖心里咯噔一声,没想到刚来就遇上事了。
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美金,这是他身上为数不多的现金,交到这个巡捕手上。
巡捕美滋滋的笑了,擦了擦美金,将其收到口袋里。
他这么好心的上来主动问候,为的不就是从富佬那赚点好处吗?
虽然给的是外国钱,也不知道价值多少,但只要有钱拿,就足够开心了。何况现在国内,外国钱绝对比民国纸钞值钱,不管用不用的出去,拿在手上都倍有面子。
周星祖也不在乎这张美金,现在有没有效用,是不是已经发行。反正只是打发眼前这位巡捕,至于他能不能用出去,那就不用管了。
但是在上海这个地方,好心的人命好像总是不长。
一声枪响,眼前的这位巡捕就倒在血泊当中,成为了一具死尸。
十几个穿着黑衫的枪手,拿着当今最流行的方盒枪,从街角转口走出来,一言不发的冲过来,全部将枪口指向了周星祖。
同时一声尖锐的警哨响起,四周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了许多巡捕。
“杀了冯敬尧。”
“谁杀死冯敬尧,奖励一千大洋。”
“李三已经死了,敢在我们巡捕房头上动土?”
“操,果然是黄金贵的人!”
黑衫枪手,第一时间将全部的火力,都集中在了周星祖身上。子弹连连打在地上,溅起星火,幸亏周星祖反应敏捷,也不是头一回经历枪战,一个纵深就躲在了店铺前的柱子后,手上已经端着一把长枪。
长枪是先前那位巡捕的枪,周星祖暗道一声晦气,上海滩果然名不虚传,简直是一言不合就枪战。
好在先前付出的美金,也不算白给的,就当是朝那位巡捕买枪的钱了。
拉动枪拴,周星祖一枪一个准,仅仅几枪就压住了对面的攻势。
十几个黑衫枪手,手上的方盒枪射程并不远,而且准度不高,在周星祖看来威力不大,属于可以搞定的范围。
但放在这个时代,手上拿着一把枪的就是大爷。何况是十几把枪同时开火,在街道火拼中,已经算是重火力了。
后来的巡捕房人数虽多,并且早有准备。但偏偏十分惜命,和拼命刺杀的黑衫枪手,完全无法相比。竟然一时间落入下风,死伤惨重。
周星祖在放了三枪后,突然发现步枪没了子弹,呸了一声就将步枪扔在地上。
这就是上海滩巡捕的特色,枪里从来只有三发子弹。
其他的子弹,全部都是大洋,放在探长家二奶的胸沟里了。
“你们倒是去杀冯敬尧啊。”
“子弹怎么全朝我招呼?”
周星祖看见那些黑衫枪手,嘴里喊着要杀冯敬尧,手上的枪却偏偏往他这里打,心里感觉十分郁闷。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估计是黑衫枪手人错了!
因为他身上穿的西装,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人物。
再加上巡捕房的人,主动和他谈话,导致暗地里的枪手,都将他认成是冯敬尧。
至于冯敬尧是什么人,周星祖好歹也看过上海滩,对冯大佬的身份还是认识的。那可是上海滩大亨之一,背后靠着日军特务,是上海滩有数的大流氓。
有人想要杀他,实在是多的数不过来。
周星祖伸头还想解释一下,说不定对方得知真相以后,就善解人意的离开了呢?
但没想到刚一露头,一发子弹就打了他藏身的柱子上,吓的他又缩回来,心里大为冒火。血气也一下就涌了上来,要硬刚他也从未怂过。
周星祖直接从拖过旁边一具死尸,发挥了满记的摸尸技能,从他身上摸出了一把蝴蝶刀,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
第116章 冯敬尧(3/3)
一辆黑色的圆顶小汽车,停在庙前街的坊口。
几个打着黑伞的保镖,从车上下来,用身体挡住四面的窗户。
“冯老板,黄金贵的人动手了。”一个保镖俯下身子,对着窗户说道。
带着一幅圆眼镜,穿着长衫,带着黑帽的冯敬尧点头:“他们认错人了?”
“看着吧。”
“好的,冯老板。”
淅沥沥的雨还在下着,街道上的摊贩们,早在枪声刚刚响起的时候,收拢货物逃跑了。
无论是帮会晒马,还是枪手刺杀,这些人都不会刻意去找小摊贩们的麻烦,当然误杀的倒霉蛋他们也不会管。
巡捕房的人端着枪躲了起来,黑衫枪手站在街道上,死死盯着一根圆柱。
圆柱后一个身影忽然蹿了出来,周星祖几个箭步,借助着摊子的掩护,迅速的在向枪手们靠近。
他手中万转着的蝴蝶刀,忽然从一个摊子背后蹿了出来,身影闪烁,跃过了一个黑衫枪手的身后。反应未及的枪手,只感觉脖子一阵酸麻,本能的捂住喉咙,想要喊出声,却发现气管已经被割破,混身没有力气,在雨水中轰然倒地。
“在那里!”
“他杀出来了。”
“妈的,啊……”
周星祖杀入了黑衫枪手的人群当中,将迷踪步发挥到了极致。枪手们转身寻找,始终只能够看得见黑影,却根本摸不透他的衣角。
同时蝴蝶刀在他的手中,就犹如穿花蝴蝶,将杀人玩出了一种美感。
要知道陈小刀的刀,可不止是飞刀,对于小型刀刃的运用,特别是这种蝴蝶刀,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
毕竟陈小刀本身的武器,就是一把蝴蝶刀。
这也是为什么周星祖没有选择在路边捡一把砍刀,而是去摸出一把蝴蝶刀的原因。
雨越下越大,街道上已然蓄起积水,尸体砸到地上的时候,除了溅起一滩雨水,同时还挥洒出温热的鲜血。
先前的枪声,像在宣告这里是上海滩,鲜血的温度,才让周星祖真正的有种融入上海滩的感觉。
在这里只有钱是真的,人命都是钱做的!
而一但被周星祖近身,黑衫枪手身上的方盒枪,也就完全丧失了作用。他们的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没过多久,街道中央站着的人,就只剩下周星祖一个。
他的西装上斑斑点点的被鲜血染红,脸上的血渍混杂着雨水,让原本斯文的气质,多了一份凶狠。
躲在角落的巡捕们,端着长枪一步一步的向他靠近,不过颤颤巍巍的脚步,却出卖了他们的内心。做巡捕的人,除了会保命以外,最重要的还是会看人。
先前巡捕们看周星祖,都只以外他会是一个富家大少,但经过这场战斗,他们发现周星祖还是一个狠人。一个非常能打,杀手很辣的人物。面对这种人物,就算手里面有枪,心里还是不禁感到害怕。
啪啪啪。
掌声在街道上显得非常刺耳。
一群黑衣保镖,打着伞簇拥着一个人,走到了周星祖面前。
“你真的很能打啊?”
冯敬尧抽着雪茄,看着对面站着的年轻人。
非常沉稳,气场强大,有一种文化人的气质。而且体面的衣着,让人摸不透周星祖的身份。
刚刚冯敬尧坐在车上,将周星祖的反杀看的一清二楚。他发现周星祖不仅枪法如神,身手更是极好,像他这么能打,枪法有这么好的人,帮会里面一个都找不到,细数整个上海滩,也找不出几个。更重要的是,周星祖像是读过书的人,给人一种刚刚从南洋留学回来的感觉。
这让冯敬尧对周星祖高看一眼,感觉他是一个能做大事的年轻人。
周星祖整理了一下,把西装上松开的扣子扣上,才伸出手:“周星祖,冯老板你好。”
冯敬尧伸出手:“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虽然冯老板的名号,在上海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小市民里认识他的人,还真的不多。加上周星祖的口音,明显不是上海人,倒有点像洋人的调调,这才这让冯敬尧有点意外。
周星祖的口音偏向港岛,而港岛的口音又深受英格兰的影响,所以他的口音在上海人听来,确实有点说洋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