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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旅行的土拨鼠)


“砰,骨碌”
那颗被扯下的头狼头颅被程凡扔了过去,从地上滚到了狼群不远。
头狼那两只幽绿的眼睛睁着未闭,半边完好,半边被剥掉了外层的皮,血肉直接袒露外面,看上去,十分恐怖恶心。
“嗷呜,嗷呜”
狼群和程凡僵持了一段时间,一条狼站了出来嚎叫,群狼跟着它一起发出凄厉的嚎叫传向原野,随后狼群深深看了程凡一眼,也不管地上倒着的同族尸体,转身没进了夜色森林的深处。
程凡目送群狼远去,重新找回在战斗前被他扔到不远处的指南针,又回头看着地上七具狼尸。
这些狼体型不小,鼻尖到尾巴尖有两米左右,体色主要成灰棕色、夹着些许的黑白杂毛,外形如狗,只是远比狗更加凶恶。
森林中若是有独行的旅人遭遇到这些家伙,没有好的防御工具和措施,必将下场凄惨。
或许是刚才的厮杀太过激猛惨烈,一地狼尸,少有几具是完好的,程凡瞄了几眼,选择了狼群体型大、躯体尚完整的狼尸,一手拖着一具,继续在月光下前行。
巍峨的高山,连绵的山林,月光退去,又是一日之晨。
程凡抵达了一条流过山中的小河边上,小河四周都是山峰,有的地方更是陡峭悬崖,程凡顺着指南针的方向一路走到了这里,正好歇息一下。
他将两具狼尸去了皮毛,在河水中洗刷干净,然后坐在河畔的岩石上,一边望着河水沿着山势流向远方,一边吃着狼肉歇息。
虽然尝不出狼肉究竟是啥味道,但这肉十分有嚼劲,全是瘦肉,几乎没有多余的脂肪。
想想其实也是,这些狼都是常年在捕猎在外,需要与猎物奔跑搏斗,久经的锤炼下来,即使曾经有一身肥肉,如今也早成了结实的肌肉,远不是那被养在动物园里长膘的动物可比。
休息半晌,太阳已经升高,阳光照耀在这片常年温度不高的山区,也终于有了一点热度。
程凡在河水里洗了洗昨夜大战狼群时沾染的气味污迹,便又重新上路。
在他昨夜大战群狼的森林,一名老年的白人护林员牵着一条猎狗到了那处战场,地上的还未被拖走的狼尸残骸在告诉这名护林员,昨夜这里,有生物与狼群发生过激烈交锋。
从他在这里几十年担任护林员的经验来看,狼群必然是吃了亏,不然不会抛下这么多同族尸体逃走。
护林员皱了皱眉,是什么样的生物敢与狼群正面交锋?还交战赢了,让狼群仓皇逃走。
难道是熊?
不可能,狼群不会主动去惊扰熊,熊也不会去招惹狼群,即便熊能杀死几头狼,但一定会被群狼杀死或者遁逃,绝不能是它将狼群撵着跑。
护林员正在思考,这样的生物一定要找出来,看它是否危险,是不是会对这里的生态平衡造成破坏。
“汪汪,汪汪”
忽然,他手中牵着的猎犬似乎发现了什么,冲着一堆枯烂的落叶叫个不停,并且向后警惕地退着,那是一种狗害怕的反应。
护林员走到那堆落叶前,蹲下身,伸手轻轻拂开落叶,一只只藏在落叶下的小虫慌忙逃去,他从落叶中捻起了一块破碎的黑鳞,在林梢透过的阳光下仔细端详。
这不是鱼鳞,也不是蛇鳞,很像蜥蜴和鳄鱼身上脱落的鳞片,只是鳄鱼不会出现在这么远的森林中,蜥蜴在这里,也从未没见过这么大的。
护林员拿出一个袋子,小心翼翼地将枯叶间的鳞片全部放了进去,他要上交给国家,让国家来探查这是什么生物。
程凡自是不知他刚走后,屁股后面就有人发现了他活动的痕迹,还把他破碎的鳞片收集起来,准备上交给国家。
他这时正悠哉乐哉地跟着小河一路向北。
小河流淌在山峰形成的山谷中,两边的树林在阳光下成茂盛的绿色,河水“哗哗哗”地流淌,只是河面不大,河水大多的地方不深不急,布满着许多大块干燥的岩石,或许在雨水充沛的季节,这些石头才会被水所淹没。
而此时已是夏季末梢,漫长的冬季又将到来。
边走边看四周幽景,千山万绝,只影独行,唯有他一人独自欣赏这幽谷美景,除了偶尔几声不知声在何处的鸟叫,似这茫茫的天地一方,唯唯剩下了他。
河中水清而浅,能看得清河里游动的鱼,兴致来了,程凡还屁颠屁颠跑过去逮鱼。
真别说,仿照贝爷在浅水河中捕鱼的方法,当真给程凡抓到了几条筷子长的鱼。
嘴里啃着捕获的鱼,顺着小河走,没过多久,小河到了尽头,程凡来到了一处飞流的瀑布上方。
瀑布的水流倒是不宽不大,只是瀑布很高,以程凡的目测计算,大约有三十来米之高,瀑布边上的崖侧长了一些顺着向下的青青藤蔓,崖底还有几棵大树生长了上来。
站在瀑布边上,程凡向远处看去,瀑布的下方已经出了这片山林,是一方辽阔的原野,在原野的远方天边,还有成片的山脉影子,表明这是在群山之中难得的一处平原。


第十八章 北极行
自然给程凡出了个难题,要么攀爬两边,从山林里绕路,只是这样花费的时间会长一点,但安全无虞;要么想办法从瀑布崖壁上直接往下,这倒是一条捷径,省路程时间,但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程凡在瀑布上考虑了一会儿,仔细察看了四周。
那些崖壁的岩石在常年潮湿的环境下,变得极为光滑,有的地方虽没一直被水流冲刷,但生满青苔,同样难以落足;那些附生在崖侧的藤蔓,程凡拽过来一根,用力扯了扯,藤蔓很不给面子,“嘣”的一声直接断了。
至于从崖底长到了上面的大树,看着那些个不比人胳臂粗的枝桠,或许它们能承受得住一个人往下爬,可不一定能承受得住一只两百来公斤的小怪兽重量。
程凡看过贝爷的《荒野求生》,但他不是贝爷,而且贝爷的很多危险行为,常人根本无法办到。
想了想,程凡朝瀑布两旁的山峰重新爬去,他准备在山林找到更平缓安全的地方,再到达那处平原。
小命才是最重要的,活着才有一切。
花了两个小时多的时间,程凡从一方山麓上下来。
这时,阳光已经西斜,颜色不再那么明亮,而是在外围渐泛起一层红晕,表明已是午时过后,再过一两个小时,又该到了太阳落山的时间。
走在原野上,野草无人收割放牧,生长得十分茂盛,足足过半人来高,随着从远处山脉吹来风摇摆,茫茫草原,给人以自然辽阔、天地博大的感觉。
一只反正是程凡不知道名字的鹰在高空飞过,嘹亮的鹰啼传响天空草原,仿佛间草原更加大了。
苍鹰草原,天高地远!
嘴里叼着一根不知啥时候顺爪采过的草叶,这还是程凡第一次来到真实的草原,以往都只在荧幕和图片之中见过。
举目眺远,远方的那些山脉看着是在不远之处,很近,似乎要不了多久就可到达,但程凡却知道,靠着步行,那至少也得好几天的路程。
草原并不是像程凡在瀑布上所想的一样,是环绕在群山之间的一小片,而是极为苍茫博大。
望看前方隐约的山脉,再回头瞧瞧他来时的山林,这草原是夹在两方之中,横贯了出去,而横贯的两方,一眼难以望见尽头。
程凡是一路朝北的,也即是说他向前的方向为北,背朝为南,也便是这个草原横贯了东西。
程凡边走边注意到,那些从小河中流下的河水在草原上重新汇聚,不仅是它,还有了更多的同伴。
一条条不算大的小河小溪在原野上交织,像是要任性地将草原分成数份,只可惜它们太小太浅,反而被草原容纳,成了草原的点缀,为生存在这里的生物们提供了生命源泉。
一只灰毛野兔从程凡面前的草丛里突然跃起,刨动短腿飞快消失在了茫茫草野。
这些个天生会打洞、繁殖能力强的生灵,几乎在世界大多的地方都能见到它们的踪影。
现在还尚在一年中阳光温暖的时节,也是兔子们繁殖哺育后代的时间。
当然,程凡来这里的时候有些晚了,小兔子们恐怕已经长大换毛。
继续前行,不时会惊起藏在草丛中的小动物们,兔子奔跑,吃草籽的鸟雀飞天。
程凡看到许多的生物栖息于此,甚至他还远远看见一头狐狸在草丛里一闪而没。
这不,程凡又惊扰起了一只兔子,不过这只兔子可没先前被惊起的同类那么幸运,或许是受到了草原的感染,程凡很想奔跑,他疯狂追逐在兔子的后面。
于是,在广袤的草原形成了这样一副奇怪的画卷,一只兔子在前边“开路”,一头黑色的小怪兽在后面横冲直撞。
成年的哥斯拉体型庞大,身体结构紧密,又不会主动想办法锻炼,导致陆地上的速度相当堪忧。
程凡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增强自己生存能力,在岛屿上的时候,每天都会主动跑步锻炼速度,他如今的速度尽管是不及兔子,但他耐力可比兔子要好得多,即使十只兔子跟他玩接力赛跑,也未必能跑得过他。
这只兔子跑得很急,如果它有人性的思维想法,它一定会破口大骂,背后那王八蛋怎么穷追不舍,连歇一口气、让它钻地的机会都不给,简直是要跑死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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