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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召唤墓园 (向凛冬的地铁)


  接着,世界又重新陷入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药效才散去,她听见水滴滴在石头上的声音。
  终于幽幽醒来,才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山洞之中。
  霍克斯起身,顺着洞口的光芒走去,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壮观景象。
  那是一个巨大的空洞,起码有方圆一百多公里,将半个城市都尽数吞没,又绵延到城市之外的山丘和河流。
  巨型空洞的中央还冒着烟,简直就是地狱一般的景象。
  这时候,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怎么样?很夸张吧!杨烈和初生允全力拼了一击,就变成这样了。”
  “真是的,还好我跑得快,不然我们两个都要化成灰!”
  “不过初生允也确实厉害,那种情况下,竟然将所有的信徒都转移走了。”
  “杨烈战败了,不知道是否还活着…………”
  霍克斯眼睛一红,道:“别说话了!”
  “我没事儿,不过得躺上一些日子~~”
  “我叫你别说了,你的手…………”
  在洞穴角落一个阴暗的岩壁下面,右手已经齐根消失,鲜血留下来滴落在石头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
  虽然他靠在石壁上,但是霍克斯还是可以看到露出来的那些血肉模糊的部分。
  此刻的初生演替,就像一个烂掉的布娃娃一样,瘫倒在那里。


第397章 ,(我就喜欢寡妇!真的,最大爱好~~)
  ps:新书大纲完了,首稿也写完了,今天给大家小爆发下。
  霍克斯上战场上的老战士,无论死亡还是残疾,对她而言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她见过战友给自己挡刀子,也帮战友挡过,但是,她知道初生演替的这种行为和过往的那些不一样。
  前者是义务,而后者则完全出于初生演替本人的自愿,因为那是不合理的付出。
  看着初生演替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很难过,似乎连呼吸都有些堵塞。又有些开心,让她心跳加速。
  恍惚中,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将自己抱在怀里,右手撑着一张黑光做的大盾。
  没多久,黑光大盾就破了,接着,他用自己的身体替自己挡下爆炸的冲击。
  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丈夫的克隆体,但是却和坎帕斯并不相似。
  他们有一样的外表,一样的性格,但是却有完全不同的人格。
  他不像坎帕斯那么高大,那么理性,那么光芒万丈,但是却更加真实。
  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说:
  “因为我不要你成为为了理想出卖自己的女表子。”
  “如果,霍克斯有一天要与人做这种事儿,我希望那时因为爱情,而不是其他的理由。那个人是坎帕斯也好,其他我不认识的人也好。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人是我自己。”
  ……………………
  “我叫初生演替,我会守护着你,直到你与坎帕斯重逢,又或者直到你爱上其他人!”
  ……………………
  “我爱你,有胜于我的一切。”
  异样陌生的感情在她的胸口蔓延,就像被深埋在地下的石油,忽然遇上了燃烧的烈火。
  她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是那汹涌的情感,从来未曾感受过的喜悦却像是挡不住的洪流,在她心头回荡。
  她看着他,又看见站在高山上的坎帕斯。最后,她终于明白的梅林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崇拜。”
  原来这才是所谓的爱情,不如理想那般光芒万丈,但是却不刺眼,暖和得像是午后的杨广,让人忍不住永远沉醉其中。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女人。
  霍克斯已经习惯了去模仿男人的举动,她大大咧咧,她满口粗话,但是那也终究是她的壳。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在西格玛的军营里和战士们称兄道弟。
  有了这层壳,人们才会认可她是真正的战士。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够度过漫漫长夜,来到今天。
  希瑟尔的事情发生之后,霍克斯开始极力地将自己变成一个粗野的女人。
  上苍赐予自己的是一份不幸的魅力,它引发了坎帕斯和希瑟尔持续了无数岁月的战争,毁了自己的家园,并且还要祸及当世。
  有时候,她也会做梦。
  她梦见自己只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人,相貌普通,有一个靠谱而且老实的丈夫,有几个孩子。
  丈夫是一个山野间的猎人,又或者是一位渔夫。
  早出晚归,不说浪漫的话,但是却能给自己带来安宁的生活。
  当人,现实就是现实,不可改变。
  于是,霍克斯撕下自己的衣衫,去给初生演替包扎伤口。过了好久,她才问道:“你喜欢我?”
  “是的!我以我的性~功能保证!”
  霍克斯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也时常这样,出口就是荤段子和让人喷饭的话。
  她道:“可是你的手没了。”
  初生演替道:“不妨事儿,下次看到陈风他一定有亲切感。”
  霍克斯道:“你在发烧!”
  初生演替道:“伤口创面有点大,还好,我是进化者。最多两三天,只要止血就能恢复战斗力。”
  其实,初生演替真的没有在逞强。
  一条静鹰司的血液能够让人返老还童,断肢再生。凭借他和一条静鹰司的关系,要搞到一些血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他不准备修复这条断肢。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典型案例————陈风。
  说起来,成为一个残疾人对谁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儿,但是陈风却因此因祸得福。
  前些年,陈风是右手剑,等到陈风被杨烈砍了右手,又成了左手剑。
  正因为此,获得了新身体之后的陈风,才能够左右手使两招完全不同的剑术。
  既然自己碰巧被砍掉了右手,何不试试?
  说不定,自己就真的变成了第二个陈风。而且,自己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自己同时会《屠龙十四式》和《绝地十四式》。到时候左手剑右手刀,那岂不是会走路的bug?
  对初生演替来说,损失一只手的影响的确不算太大。
  毕竟,精神力不受影响。
  虽然他擅长右手刀,但是左手出刀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或许速度上有影响,但是在威力应该差不了太远。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伤还是有些严重,即便是以超级进化者的体魄,也有些缓不过气来。
  今天的霍克斯变得额外温柔,她将他的头抱起来,然后放到双膝上。
  初生演替正准备合眼睡一会儿,但是霍克斯却说出了一句他想都没想过的话,一瞬间让他睡意全无。
  “等到我见到坎帕斯,我会和他说清楚。”
  “你说啥?”初生演替几乎是要跳起来,但是伤口却让他浑身剧痛,忍不住又睡了下去。
  “我说我会和坎帕斯说清楚。”
  即便是霍克斯,说出这样的话也仿似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她是西格玛的神后,是坎帕斯和希瑟尔战争的最初理由。
  霍克斯的样子有些慌张,这种慌张或许来至于坎帕斯,或许来至于她的纯洁。
  “可是…………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做朋友。在我见到坎帕斯之前,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等等的话…………。”
  初生演替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也一样。”
  是的,初生演替也一样,他不希望霍克斯成为一个对丈夫不忠的人。
  他想和她在一起,但那必须是在她将一切处理好,以一个未婚女子的身份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
  没人规定结婚的人不能离异,因为寻求幸福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权利,离异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儿。
  但是,在每个文明的人文风俗之中,给丈夫带绿帽子这种事儿,都是三个人的耻辱。
  第三者是家庭和誓约的破坏者,妻子是不忠者,丈夫是无能者。
  初生演替不想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希望霍克斯因此变成历史传说中,真正成为那个引诱男人堕落的魔女。
  所以,在此之前,他和霍克斯都必须要学会克制。
  如果两人能够真正走到一起,那必须找到两个条件。
  第一是坎帕斯本人。
  第二则是坎帕斯已经如同他的猜测一样,已经死去的证明。
  所谓正直与勇敢,就是这么一件事儿。
  霍克斯道:“我出去找些吃的,在这里恐怕还要呆上很多天,这林子里应该有一些合适的猎物。”
  初生演替道:“那既然如此,我可不可以先收点而利息,我保证,只此一次。如果将来真的走不到一起,我希望也能记住今天。”
  “只此一次?”
  “只此一次!在见到坎帕斯之前。”
  霍克斯犹豫了一下,但是还是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嘴。
  这是一个漫长而且疯狂的吻,最初只是浅尝辄止,但是没多久,霍克斯就趴在了他身上,忘情地吻了起来。
  初生演替身上仿佛有特别的魔力,让她欲罢不能。
  舌尖传来的触感和气息几乎让她近乎疯狂。
  一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霍克斯还不愿意停下,她只觉得,自己心中好像有烈火在烧,要将她所有的理智都烧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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