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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第一霸主 (古诗笼)


  从那时起,人类才在陆地上得以立足,能够得到一线的生机。
  凭着这一线的生机,休养生息,壮大至今。
  土地上并没有炸出一个大坑。
  唐欢非常平稳的落地。
  他没有用任何内功,与空气产生摩擦滑翔降落,并没有减缓任何的速度。
  应该说他是在一刹那的时间内把速度降到最低。
  能做到这样的,都是绝顶的高手,唐欢还算不上,但是他能够做得到。
  精神意念力突然控制腰间的红色斧头,给了他一个向上的力,完全抵消了他下坠的速度力量。
  精神意念力的能力,在这几天来的高强度训练中,可以说是进步神速。
  七个黑衣人自然也观察到了这一点,但是短暂的惊愕之后有钱都恢复正常,恢复那猛烈的杀气,他们不愿在多想,这个时候也容不得任何的怀疑。
  身为杀手,从来就不把生命看得很重,一旦确定目标,一旦决定出手,便就会义无反顾。
  唐欢刚一落地。
  他的四周围便发生了数声爆炸,尘土颗粒一下子把周围的空间全部都充满,黄土给这片空间染了色。
  七个杀手,三人用弓箭,一人用刀,一人用剑,黑衣服被满身黄土,也染成了很奇特的色彩。
  唐欢很惊讶,他想不明白这七个人为什么来,他们光看一身扮相,为了目标甘愿把自己在土地埋起来如此长的时间,就知道绝不是能够轻易请的动他们,除非是有很大的价值,才值得去做。
  显然,唐欢觉得自己的价值不是很大,枣花基地是最落后的城市基地,与上京基地、各个省会基地相比,就是大海大洋与泥洼地沟的区别,根本云泥之别,他们的眼界不一样,肯定不会是为了钱。
  难道是龙虎帮怕自己日后崛起,给他带来麻烦?
  虽然有可能,但是也不至于如此着急。
  三流武者与二流武者之前,其中有三个小层次,就像是跨越一道道鸿沟,即使能够越级战斗,也不可能连越级三个层次。
  大层次的跨越,绝世天才也需要时间。
  而且时间还不短。
  他无暇再想这些,因为敌人的剑已经刺向他的喉,敌人的刀已经砍向他的脖子。
  更要命的是,三位拿弓箭的汉子,又接连射出九支箭。
  九支箭之后,又是九支箭……
  刀剑有人控制,满天的箭雨又都是自带生物信息导航定位。
  只要能把目标杀死,就是完成任务。
  以多欺少,以强胜弱,武者仁义?
  这些他们通通都不管,在他们心中完成任务,刺杀目标才是全部。


第九十六章 老武者的铁胆
  七位佩戴白银令牌的杀手,合力堪比二流武者,更主要的是他们一旦决定出手,就从来没有失手过。
  好的杀手,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对于想要求生的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只得伸直自己的脖子。
  唐欢不想死,他绝对不甘心就这样快速的一刹那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他有着对生命的热情与渴望。
  可是,遇到的所有危险当中,这一次紧紧比龙虎帮主出手的那一次差一点点。
  那一次,他毫无还手之力。
  而这一次,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即使不靠小金。
  被人控制的刀枪剑戟,只要是在这片空间,就一定有划过空间的痕迹。
  箭雨有痕迹,刀剑也有痕迹。
  有了痕迹,就一定有弧度、方向。
  大多数的武者,追求的是以快制胜,临时变向,只会减慢速度,威力减弱。
  面对必杀的局面,唐欢身形变了,变得忽然模糊了起来,化为一只泥鳅,见缝插针,左右摇摆,他的速度不快,但在他的眼中,一切攻击都变得缓慢,破绽百出。
  找到了漏洞,找到了空隙,躲避不再是麻烦。
  漫天箭雨与狂刀怒剑,只刺破了他的一片衣角。
  唐欢以非常不可思议的角度,躲避了所有的攻击。
  “叮铃铃!”
  武器碰撞在一块,发出脆响。
  黑衣杀手惊呆了。
  因为他们的三个拿着弓箭的同伴,每个人的喉咙都被利箭贯穿。
  利箭在他们每个人的脖子上,因为呼吸道堵塞无法呼吸,不甘、渴望、恐惧、恶心、挣扎,本来不应该存在世界上的,只会在地狱里才有的表情,一下子都从他们的脸上浮现出来。
  虽然恶心可怖,不过看着却又独特的吸引力,地狱里的表情,地狱里才会出现的东西,毕竟有着独特的吸引力。
  一位连三流武者层次都没有达到,仅仅拥有初级精神意念力异能的小子,居然能够瞬间躲避五个人的合力围攻,而且抬手间反杀三名三流武者,到底是凭借的什么。
  提前做准备,是连小孩子都会做的基本课程。
  他们在行动之前看了唐欢无数的资料,就连他十天前的战斗视频都揣摩了数遍。
  可以准确的说,没有小金蛇,目标就是个废物。
  而现在三个同伴轰然倒下。
  死亡也在一瞬间而已,壮年的汉子如同盛开的仙人掌,突然被人连根拔起,无情的枯萎了。
  三个同伴没有名字,只有三个代号。
  “黑漆、黑流、黑屋!”拿着刀与剑的黑衣汉子,声音有些嘶哑的喊道。
  他们在一起克服过无数困难,经历过无数的生死,生死关头都没有放弃过彼此。
  现在,自己的兄弟居然栽在了一位无名小子的手里,他们替自己的兄弟都感到不甘心。
  “黑泗,一定要宰了这个小子,给兄弟报仇!”拿着长剑的精瘦汉子怒道。
  “杀!”拿着鬼头大刀的壮汉,已经气得乱了招式,大刀一举,向着唐欢迎面砍来。
  唐欢见他大刀高举,正面漏出破绽。
  生死厮杀,本就血腥无比,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杀了别人,自己的脑袋说不定就会被割了去,也就没有什么可怜悯的。
  敌人有破绽,他自然察觉到了。
  红光一闪,手中多了一柄红斧头,提着斧头向壮汉子的胸膛刺去。
  不错,就是刺。
  红斧相比其他的斧头类武器,多了很多的优势。
  它的斧柄要比别的斧头要长,斧刃端也有斧柄延伸出来,呈枪头状,直刺的威力不弱于劈砍。
  胖汉子黑泗乱了招式,全然不顾后果,唐欢同时故意压低身子,武器距离黑泗的胸膛要更近。
  眼看红光闪过,又要斩杀一名敌手。
  “激零零~”忽地一声脆响。
  精瘦汉子的长剑护住了黑泗的胸膛,格挡住刺来的红斧。
  黑泗这才晃过神,看到眼前的长剑挡着利斧,顿时萎靡,双眼圆睁,瞳孔扩大,嘴角流出鲜血。
  小山一样的身躯十分不甘的又无可奈何的倒下,一双牛眼圆睁,充满了完全不可置信的眼神。
  全身看不出任何的伤痕,嘴角吐出来黑色的液体。
  是不是浓稠的黑血呢?没有人注意这一点。
  “黑山~”
  死的时候只说出这两个字而已。
  黑山也完全的愣住了,他也完全没有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隐约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
  手中长剑忽的化作一条毒蛇,变得柔软了,吐着信子要去抹唐欢的脖子。
  一条长剑,能够变软,也能够变硬。
  他也精通软剑剑法与硬剑剑法,对敌的时候总能够出其不意,伤人性命。
  正是因为这样,他能够排名第三。
  唐欢迅速的侧身后退,避开了要害,江湖上到武功规律,以水克火,以柔克刚。
  黑山的软剑就是柔,他的斧头就是刚,两人一交手瞬间被逼退,遇上敌手了。
  江湖上又有一种规律,叫做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就在唐欢被突如其来的诡异软剑攻得连连后退,很狼狈的时候。
  “住手!”
  一声大喊,如同一道夏日干雷。
  随着声音而来的,还有一种很奇特的武器。
  一只铁胆,漆黑色。
  铁胆很猛很快,但毕竟有距离,来到了黑山的身边时,已化为粉末。
  “好剑法!有这种剑法的,莫非是大城市里来的朋友?”一位年迈的老者,手里又多了一颗铁胆,在手里转来转去。
  “老大,咱小城市里哪有这样的人才呀,保准是大城市里来人,当年在大基地城市里讨生活的时候,什么千奇百怪的剑法没有见过,他的剑法不过是趁人不备的取巧罢了!”粗犷的汉子在老者的身边哈哈大笑,豪迈无比。
  “居然是他们!”唐欢认出了来人,是前不久遇到了一支从深野区退回来的队伍,当初还认为他是一个人刚出来的菜鸟,要带他回去呢。
  见到热心的人,总觉得他们充满着正能量,见到和蔼得老者,他总觉得亲切。
  “哈哈,小兄弟,之前就说让你跟我们一块走,现在遇到危险了吧?”粗犷汉子直言直语,没有丝毫的娇柔造作,为人的性格真符合他的体型。
  “熊子,谁还没有年轻过,挖苦取笑英雄所为。”另外一位30来岁,穿着碎花裙子的女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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