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之群侠传 (没事装狗熊)
- 类型:科幻网游
- 作者:没事装狗熊
- 入库:04.13
郭嘉:“为何?”
曹操:“因为高顺来了,陈宫能设下埋伏,已是给了他很大的面子。”
郭嘉:“难道高顺和陈宫不合?”
曹操:“高顺是个能力很强的人,大凡这种人,差不多都有一个特点。”曹操看郭嘉,郭嘉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但在曹操眼中,郭嘉却似乎是一个例外。
郭嘉笑道:“有些能力的人,确实很容易自负。但真正有能耐的人,是绝不会把一些东西写在脸上的。”郭嘉的意思很简单,高顺并不是个真正有能力的人。
曹操:“而并不是很有能力的人,却总想着用一些方法,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他刚刚投靠董卓之时,便看不起陈宫,偏偏要将陈宫约出来,宣称十招之内就能击败他。”
郭嘉:“以高顺的武功,或许已足够击倒这世上大多数的人,但是却绝无法在十招之内,破了陈宫的血术,是吗?”
曹操点头,道:“所以,一个人最好不要做他本没有把握的事情。更不要把所有事想得都很有把握。”
郭嘉:“许多事情,您似乎都知道。”
曹操微笑。
郭嘉接着道:“我想您已有了除掉董卓的计划。”
曹操:“对手既已出手,有时不想接招也是不行的。”
二
【落花中的酒客】
盛夏之夜,似乎连风都是暖的。
风吹过,便有几朵即将凋零的花,随风飘散而下。
这本是很美的景色,可每到这个时候,他总会有些伤感,看着这些花,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不知道哪一天,他也会像花一样飘零。
不过,那一定是很长时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他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许多事情,本不必想得太多。
多愁善感的人,似乎身边总是有酒的,他身边就有一杯酒,他的剑在酒中,这种红色的酒听说只有冰镇过才好喝,他的剑恰巧是由玄冰所铸,正好用来镇酒,这酒的颜色有些像血,这剑却从未杀过人,这样他就不必担心,有血混在酒中,其实,这本来就不是柄杀人的剑。
一个看见落花都会伤感的人,又怎么会用剑去杀人?
可有些事,却迟早要去做的,现在就有人找他去杀人,而且找他的人,正是他的兄长,下这命令的人,却又偏偏是他的父亲。
父亲既然是猛虎,便绝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是只病猫,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们能出去历练历练,有时就算是猛虎被囚的久了,也会变成病猫的。
“子建,和我走。”曹植望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大哥,有些奇怪,他从未见过曹丕这么兴奋。
“大哥,你要干什么?”
“杀人,杀一个很强的人。”曹丕不同于曹植,他不仅嗜杀,还很喜欢将死人身上的东西,一件件收入手中。杀人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兴趣,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他的财富。
曹植眼中却有厌恶之色,可这毕竟是父亲的命令。
对于这种命令,他绝不敢违抗,不敢违抗,便只能出手。
【剑士与杀手】
今年的秋天来的很快,花谢的也要比往年早些。
曹植望着漫天的落花,腰间斜插着那柄寒冰宝剑,漫步在花雨之中。
这样慢慢走着,他的心里又有了些许伤感,人世间能留存的美好,本就很少,人和人之间,为什么又要互相残杀?
他本不应是个学剑的人,剑术也和许多其它的技术一样,需要长久的磨练,而剑术最好的磨练方式,便是互相较量,这种较量之中,时常便伴随着死亡。
曹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人的心若是不狠,就很难学成杀人的剑。
杀人这件事,他和郭嘉的想法有许多都很像,他们同样热爱生命,不愿意制造过多的杀戮。只不过郭嘉遇到当杀之人,绝不会手软,而曹植如今还未曾杀过人,他也不想杀人,所以曹植走得并不急。
曹丕走得却很急,他听说高顺手上有一柄很好的长刀,一匹很烈的骏马。他还恰巧是个很强的人,这几点足已让一个年轻的武者热血沸腾。
曹丕现在就感觉自己的血在烧。他恨不得能拉着曹植走得更快一些。
但他们见到高顺的时候,一切都不同了。
曹丕看到了高顺的眼睛时,便觉得自己面对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也绝非是那些平日里倒在他手下的人的那种程度。只有已杀了许多人的杀手,才会有这么冷酷的眼神,他看见那冰冷的面具,甚至在想他的鼻子,他的嘴是什么样子的。
面具之下,会不会是恶鬼的面容?
杀人的人,有时比未曾杀过人的人更怕死,因为他们见过太多人死之前的惨状,他们遇到高手时,就会很害怕,害怕自己变成那些曾死在他们手中之人的样子。
曹丕已想到了死,高顺的巨斧已劈下。
曹丕恍惚间已中斧,他修炼的血术,便是在受伤时发动,已一指真气,让对手获得他血气中所混含的真力,可这真力却会很快使人发昏。
他自然不敢将这真力指向高顺,高顺正在与他交手,并不会很快的昏过去。
所以,他这一指,指向了曹植。他的弟弟。
高顺是个杀手,杀手总会在最合适的时候,杀掉最合适的人。
杀一个昏过去的人,总要比杀一个还在站着的人要简单许多。
而在高顺杀曹植的这段时候,曹丕已有足够的时间逃脱了。
高顺果然将斧子对准了曹植,他对着曹植怒冲而去的时候,曹植还没有什么防备,这一冲,已使曹植气血翻涌,曹植也并不是个简单的人,很多人气血阻滞,一时目眩神迷之时,都很难自行恢复,他却能,只要有人伤到了他,他就能以这伤人之气贯通全身,打通周身郁结的血脉。
高顺见曹植已伤,大喜,挥斧而下,要与曹植一较气力之短长,曹植的剑已出鞘,他的剑虽然并不快,却在恰到好处的时间,刺到了恰到好处的位置,有时恰到好处甚至要比快还致命。
高顺大意了,他没料到曹植竟能使出这么精妙的剑法,他的杀气大减,避开这一剑,他便急退了几步。
曹植刺出这一剑,也不做追击,立时飞退。两人隔了一丈远,兵刃各在手中,互相却不再做更多的攻击。
“你叫什么名字?”
“曹植。”
“我听说曹家有二子,长子嗜杀,二子性温。”
“这并不是优点。”
“我也听说你甚至连一只鸡都未曾杀过。”
曹植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除了写诗,其实连这柄剑,他都很少握。一个连兵器都很少用的人,又怎么会去杀鸡?
只不过他是个有效率的人,只要他握剑的时候,心便一定在剑上,所以他的剑术并不弱。
“你可知道我在十二岁时,就已杀过人?”高顺继续道,说这话时,他的眼中自然地留露出一种高傲的神色。
“我很荣幸。”曹植还在看着自己握剑的手。
“荣幸什么?”
“荣幸我在这个年纪,杀的第一个人,就是一个已在十二岁杀过人的人。”谁都有血气,曹植的血气已被高顺激了出来。曹植现在已直视高顺,高顺甚至感觉自己的眼睛,被这少年那寒冰般的眼神扎了一下。
这本不是句玩笑,但是要将一些事变成现实,需要的是实力和努力,而并不是愤怒时说出的话,更不是随随便便许下的承诺。
以现在的曹植来说,他虽并不一定有实力杀死高顺,但他却一定会努力去实现这句话,一个足够努力的人,有时即使实力略微弱一些,也迟早能做成大事。
【落英】
曹植的剑已出鞘,但高顺却看不见他的剑。
因为飘散的花,因为落英,落花中的剑法,是不是会使人迷惑?
不是。
至少对于高顺绝对不是,他已是个禁欲的人,一个人如果连酒都不喝,就很难有兴致去赏花了。这倒不是说不喝酒的人,就不懂得赏花,但是对于高顺这种人,杀人便是他的乐趣。所以,在他的人生中,最平常的快乐,对于他来说都已变得无关紧要。
所以,这令人神醉的落英,并没有阻碍到高顺的出手,他一挥斧子,挡开这柄剑,剑是好剑,斧剑相击之声,宛若龙吟。高顺微笑,这一斧子回扫之后,这剑就可以变成他的了。
可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落花虽然没有挡住曹植的剑,却隐藏了他一指的杀意。曹植的手修长,白净,这实在不是一双握剑的手,可这双手却偏偏握着剑,而且被这双手点中穴道的人,也绝不会很好过。
高顺已被曹植点中了穴道,天地气脉流转,他这穴道中,忽然散出了一道真力,真力围绕着曹植,也化为缤纷落英,曹植一掌平托,这真气居然送到了曹植的手中。
一个人在拼斗时,固然可以保持着很强的气力,很凌厉的杀气。但被点住穴道的人,就无法承载那么多气力了。所谓的气,就好像是一个人由身体的能量幻化出来的实体,一但不能全部施展这气力,则必须散去气力到与自己体能相符的状态,这就好比是洪水若得不到疏通,迟早会决堤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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