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这些尸骸和僵尸的外貌,这个世界的人似乎和地球人是很相似的,只不过在毛发颜色、身高、轮廓、五官上有些差别而已。
刘雪梅一边搜索一边说道:“这个世界的人和地球人这么相似,似乎和地球人是同宗同源的,不过既然这里有空间通道可以通往地球,那么这里的物种和地球同宗同源也并不奇怪!”
杨小乐翻动着一具衣衫染血的尸骸,说道:“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好像是麻布制成的,而且还没有纽扣,只有衣带来绑紧,这个世界的文明看来还很落后!”
突然,杨小乐从那具尸骸的衣兜里掏出了几枚印着花边的银色钱币和一枚印着头戴皇冠女子的金色钱币。
杨小乐学着电视上那些古代财迷的样子,在那些银色钱币上吹了口气,然后拿到耳边听了听,接着兴奋地说道:“有嗡嗡声,这应该是银币!”
然后,他又用牙齿咬了咬那枚金色金币,发现上面留下了一个淡淡的牙齿印,顿时再次欢呼道:“比牙齿还软,这应该是金币,发了,我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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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修炼魔功
但是刘雪梅、李金燕和苏樱却似乎并没有太大兴趣的样子。
苏樱好像是豪门出身,看见银币、金币不在意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刘雪梅和李金燕好像只是普通的老师和校医,也这么视钱财如粪土,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杨小乐不解地问道:“你们怎么了,怎么看见金子银子也没点反应?”
李金燕不屑地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在公共空间可以用能量币来兑换钱币吗,一点能量币就可以兑换上万美金呢,执行一次任务就可以赚上千万美金了,谁还会在乎这点金银?”
“什么,能量币可以用来换钱,是真的吗?”杨小乐闻言双眼一亮。
苏樱在旁边说道:“是真的,我刚进来的时候,为了快速提升实力,就曾经用钱来兑换能量币!”
杨小乐心中一动,说道:“那就更应该在这里多搜刮一些金银财宝了,穿越一次要花一百能量币呢,那就是上百万美金啊!”
说着,杨小乐开始更加卖力地搜索了起来。
他融合了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血统之后,五感变得敏锐无比,特别是嗅觉,甚至能够嗅出埋在地下的钱币。
杨小乐孜孜不倦地搜刮了半天,将整个小城镇中的钱币都搜刮了出来,竟然获得了上万枚银币和上千枚金币,几十件玉佩、玉镯、玉簪、珍珠项链之类的珠宝首饰,另外还有很多铜币,但他实在拿不动这么多铜币,只好放弃了。
上万枚银币和上千枚金币合在一起,也有几十公斤了,杨小乐用一块毛毯将它们裹了起来,背在了背上。
而那些珠宝首饰,杨小乐则用一个盒子装了起来,提在了手上。
李金燕见状连连冷笑,嘲讽道:“真是个财迷!”
杨小乐哼道:“我这是自食其力,靠力气赚钱,关你什么事!”
刘雪梅打圆场道:“好了,现在地球那边应该也快天亮了,我们传送回去吧,这个世界文明太落后了,又有这么多僵尸,恐怕人都死光了,应该是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探索的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李金燕和苏樱点了点头,都相继选择了传送。
杨小乐本来也想跟着传送,但是就在他即将传送出去的时候,却突然通过敏锐的听觉听见远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杨小乐心中一动,连忙隐藏到了一间房子之中。
过了一会儿,一群骑着骏马、身穿盔甲、腰胯刀剑的士兵奔驰到了小镇之中。
这些士兵的身高很高,大多有一米八以上,皮肤大多为黄棕色,但是头发五颜六色都有。
当他们看见小镇中横七竖八的尸骸,顿时纷纷摇头叹息,有些甚至落下了眼泪。
其中一个白发青年更是“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痛哭道:“我来迟了一步啊,竟然让尸魔王的军队把整个镇子都屠了,要是我早点回来就好了,我的父亲、母亲、弟弟、妹妹啊!”
一个黑发青年走过去对白发青年安慰道:“白将军,这里的人类尸体好像并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被斩杀的僵尸,你的家人可能还活着,或许他们逃到别的城镇去了!”
这两个青年对话所用的语言很像粤语,杨小乐有段时间爱看港剧,此时竟然能听懂个大概。
被称为白将军的白发青年双眼一亮,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在那些尸骸中翻找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白将军说道:“我的家人的确没在这里,死的大多是守城的士兵,走,我们到附近的城镇看看!”
说着,那个白将军跳上骏马,心急火燎地带着手下走了。
等那些人走远,杨小乐才搓着下巴走了出来。
通过白将军等人的对话,杨小乐获知这个世界的人还没有死绝,而且好像还有军队和其它城镇。
而那些僵尸似乎并不是完全没有智力的,它们似乎是从属于一个叫做尸魔王的存在。
“嗯,看来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等我卖完这些金银珠宝,兑换更多能量币,再来探索这个世界,顺便杀怪练功吧!”杨小乐搓着下巴,喃喃自语地说道。
说着,他也选择了传送,离开了这个世界。
很快,杨小乐传送回了他们的团队空间。
刘雪梅等人正等待着杨小乐,看见他传送回来,刘雪梅说道:“小乐,你的实力现在也很强大了,从明天开始和我们一起集训吧?”
杨小乐沉吟了一下,说道:“我现在白天要跟一位武林高手学武,晚上准备传送到之前那个世界,通过杀戮僵尸来提升实战经验,你们的集训我还是暂时不参加了,反正我的实力还比不上你们,一起集训恐怕效果也不好!”
刘雪梅皱了皱眉头,说道:“是吗,那好吧,等你想参加集训的时候记得和我说!”
杨小乐点了点头,在心中默念,传送到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这还是杨小乐第一次进入私人空间,整个私人空间中家徒四壁,显得十分寒酸。
杨小乐把背上背的金银全部倒在了地上,形成了一个金银堆成的小山,然后把那些珠宝首饰也撒在了上面作为点缀,堆砌出了一个宝藏的形状。
然后,杨小乐就躺在了那堆宝藏之上,闭上眼睛休息了起来。
奋战了一个晚上,他也有点累了,这种累是心理、精神上的,他的体力因为拥有植物血统和僵尸血统,倒是充沛得很。
杨小乐一边休息,一边修炼起了之前兑换的血海魔功。
这个血海魔功的第一层修炼方法,是要修炼者用精神力去感知和控制体内的血液,并引导其在体内流动。
杨小乐本来就拥有初代血族血统,可以掌控血液。
因此,他这第一层根本不用修炼,就已经小成了。
不过,要将血海魔功第一层练到大成境界,他还是要付出一些苦功的。
大成之后的血海魔功,将会令他对血液的掌控能力变得更强,可以施展出各种初级的血系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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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暗劲之秘
一开始,杨小乐对血液循环的路线并不熟悉,因此他只是以精神力感知体内的血液,静静地观察其流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小乐的精神渐渐完全地集中到了血液循环之上,对外界的感知变得模糊,对自己体内的感知却变得清晰了起来。
渐渐地,杨小乐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立体的内景观想图,各种组织器官、血管、神经、骨骼,甚至微小的细胞,都在其中一一呈现。
到了这个时候,杨小乐才开始尝试引导着体内的血液,顺着血管加速流动,灌注到四肢百骸,滋养全身组织器官。
杨小乐引导着血液在体内完成了一次大循环,才停止了修炼,只觉得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用不完的精力。
接着,他尝试用利爪割破自己的手臂,发出了一枚血刃。
这次发出的血刃力道强了很多,打在私人空间的墙壁上发出了“嘭”的一声闷响,但还是没能破坏墙壁,杀伤力仍然有限。
杨小乐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看来这个血海魔功也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还须多多练习才行!”
这时候,时间也到了早上七点,杨小乐想了想,传送到了公共空间。
杨小乐还是第一次来公共空间,发现这里和团队空间、私人空间差不多,也是只有四面白色的墙壁和白色的天花板、地板,只是面积比团队空间大了很多,足有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
但此时公共空间中只有寥寥几十个人,而且大多是在一边打瞌睡一边摆地摊,有几个地摊上倒是写着兑换能量币,但是摊主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看来我来早了,还是等晚点再来吧!”杨小乐摇了摇头,传送出了公共空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吃完老妈买的豆浆油条,杨小乐按时来到了公园,一边练拳一边等待江月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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