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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时空戒指 (她像只猫)



平整的石壁之中,镶嵌着一块石板太极图案,这便是这个山洞之中唯一能与青云门有关系的事物了。

叶凡深深吸气,走了上去,在太极图案前停了下来。

太极图上斑痕历历,有许多处都有破损迹象,显然是岁月久远的事物。默默望着此物,叶凡的脑海中慢慢回荡起道玄真人传授的口诀。

下一刻,他轻轻把手放在了太极图案上。

淡淡青光,从叶凡手掌之间散发出来,那是属于他身上,太极玄清道的气息!

虽然叶凡已经将四卷天书彻底的融会贯通,但他始终是以太极玄清道为根基。吸纳了天书之中的精华,依照自己的理解,重新铸就的,属于自己的太极玄清道!

仿佛是久远沉眠的人终于醒来,石室中的平静突然被一声幽远的轻响而打破,就像是整座洞府轻轻叹息了一声,有什么东西开始转动,然后,太极图上同样亮起了青色的光芒。

与此同时,太极图案开始转动。

从左往右转了正好一周之后,石壁之中突然有一声‘卡’的声音,一切都停顿了下来,叶凡这才收回了手臂,安静地等待着。

片刻的寂静转眼消失,山洞中响起沉闷而隆隆的声音,就在太极图案的右边,原本完整一块的石壁突然出现了一个圆环形状的裂缝,随即缓慢旋转着向旁边分开,露出了一个秘密的洞口。

只是在洞口之上,呈水雾模样的诡异气体正急速旋转着,里面朦胧一片,神秘莫测,仿佛一个择人而噬的巨大深渊,没有犹豫,叶凡迈步走了进去。

一步。

两步。

就在叶凡以为安然无恙的时候,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片奇怪的景象。饶是以叶凡的修为之高,亦不禁一阵恍惚,这一刹那,他的眼前只剩下一片半茫茫的水雾。

幻境中,叶凡身处一片不知名的位面,下方,无数有着强大气息的人或异兽,向着他俯首、跪拜。

瞬间,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

不仅如此,叶凡发现,似乎自己抬抬手掌,便可以将眼前的这一切都毁灭!

“哎,这种仿佛掌控一切的感觉,还真是奇妙。”

良久,叶凡才睁开了眼睛,饶有兴致的感受着这一切。虽然内心深处的直觉在不断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虚幻,但还是有种莫名的诱惑,引诱着他不断陷入其中。

“可惜啊……虚假的力量,不过镜花水月!”

一念及此,叶凡轻轻踏出了一步,瞬间,天地皆变!

天旋地转,又是一幕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景象。

人群熙攘的地铁内,叶凡昏昏沉沉,斜靠在扶手旁,不过这一次,他身旁却没有了那个神秘的老人。

上班,下班,买菜,做饭。

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几乎让叶凡以为自己从来都是这般渡过,而过往的种种神奇经历,也不过是一场梦境。

好在,右手处的那一抹冰凉,让他瞬间清醒了过来,面对着重重幻想,再度踏出了一步。

潮水,缓缓退去了,震耳欲聋的可怖响声也消失了,寂静重新回到了叶凡的身旁,一片虚无中,回响的仿佛只有他的脚步声。

一个人,独自前行。

眼前的种种,再度化作一片茫茫的水雾,微微凉意传来,让叶凡不由睁开眼睛。在他脚下,一面古拙而明亮的古镜,已经碎裂成了数块,从墙壁上落下,散落在地面。

而在叶凡身边周围,是古朴的洞壁、坚硬的岩石,距离他走进那个神奇的洞口,不过是十步的距离。

在他眼前的,是一片巨大到望不见尽头的荒凉的戈壁,而在荒凉的戈壁之上,有着一座祭坛。

深灰巨石为座,八面俱有台阶,上下七层,祭坛之上有七根巨柱,分为七色,每一根高数十丈,环抱需三人方可合围,普通人在这祭坛之上,看去如蝼蚁一般渺小。

祭坛中央,还有一只形式古拙的古鼎,好似镇压着整个青云山的地脉。

没有犹豫,叶凡迈步走上了祭坛。

一把古朴的长剑,倒插在坚硬的石座上,长剑质地奇特,似石非石,似玉非玉,形式古拙却有一股威严,赫然正是诛仙古剑。

“呛啷,”

就在叶凡踏入祭坛的那一瞬间,古剑像是有了灵性一般,嗖的一下,飘到了叶凡面前。

下一刻,叶凡缓缓伸出手去,抓住了诛仙古剑的剑柄。

五指,合拢!

“轰!”

犹如一声惊雷,突然在耳边炸响,将整座苍穹撕裂开去,电芒乱蹿,风云滚动,天际苍穹之上幻月光华大盛,七彩闪耀不停,会聚成一只巨大光柱,从天而降,将叶凡的身影笼罩其中。

“啊……”

一声长啸,声入云端。

叶凡整个人突然飞腾而起,落在了祭坛之上,七根彩色奇柱同时亮起,光柱如龙,在半空中矫健翻腾,似乎在欢呼狂啸。

光华深处,叶凡的身影看去仿佛有些模糊起来,只见依稀看到他的动作,慢慢地将诛仙古剑举起。

随着古剑的升高,天穹之上风云旋转得越来越急,那一柄代表着绝世诛仙之力的彩色气剑,再度出现,睥睨世间,不可一世!

在那天际巨剑的周围,在那幻月光华照耀之下,空旷的虚无天地间,赫然缓缓现出了一排巨大的金色字体,每一个都高百丈大小,从天际直下地面,壮观之极。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风云激荡,天地萧萧,光华深处,那一道目光,深深凝望着天地苍穹!

(未完待续。)

十一刚过,作为单身汪,总要说点什么。

最近事情比较多,更新时间也从中午改成了晚上,这一点实在抱歉。

诛仙这一卷,原计划是打算多写一些,一来,《青云志》热播,估计会勾起很多人对原著的回忆,二来,诛仙也是我本人最早看过的一本仙侠小说。(PS:蜀山剑侠传,本人至今没有看过它的原著。)

不过最近,发现了不少问题,而且,写起来本卷,也没有前面几篇的感觉,虽然小说对不少人来说可能只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消遣,但是这里,还是要对不少对本书抱有期望,又感到失望的读者,说一句,对不起。

近期的订阅,收藏,确实掉得很多,作者君本人深刻检讨了一下,大概是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点,因为某金和某江之间的纠纷,引起了版权方面的问题,网站这边确实很多人收到了风声,作者君也被迫把前面的一些内容修改了。

(最近很多人都在说错别字很多…………已经不知道怎么说好了,/捂脸,那不是错别字啊,亲,那是没办法才改的人名。)

第二点,正在更新的诛仙这一卷,比起前面来,确实很大程度上有失水准,可能跟本人预想的不太一样,估计很多人喜欢新的内容,而不是按照原著的剧情走势。

所以,这一卷,作者君本人打算尽早结束,重新开一卷内容,

PS,对了,仙剑系列跟花千骨,你们更喜欢哪个?或者有其他类似的,而且本人又看过的,也可以推荐,西幻或者港漫就算了,那些我真的没怎么看过。包括之前有位疯狂刷贴的仁兄,非要让我写天子传奇,这样……就非常尴尬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流氓这种职业,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很普及啊

“南疆地处神州浩土的南方,从来不及中土繁华,但却自有独特渊源……”

漫步在冷清的小道上,九尾天狐小白,却显得格外高兴,兴致勃勃的向着叶凡介绍着南疆的一切:“现在天下人都知道,南疆这里,一共有五族并立,一同住在这片土地之上。但实际上,在许久许久之前,苗、黎、壮、土、高山五族,其实乃是同一支古族,名叫”巫族“的。”

在她身旁,叶凡颇为无奈的笑了笑,心中不禁有些感慨,若非自己对南疆实在一知半解,叶凡绝对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与小白一同来到南疆。

要知道,听着一个被囚禁了几百年的家伙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即使对方是一位美得不像话的女子。

一切还要回到三个月前。

当日,叶凡从玄火坛之中救出小白,与她约定时间,打算前往南疆,探一探那位“兽神”。而现在,二人正是前往天水寨的路上。

见小白仍在自顾自的说着,像是打算说个三天三夜的样子,叶凡不得不硬着头皮打断了她,好奇道:“走了这么久,距离你说的那个‘七里峒’,还有多远?”

“七里峒是南疆苗族最大的聚居之地,根据我的印象,此地过去二十里,是个各族杂居的热闹所在,名唤‘天水寨’,从那里向南有一条险恶小径,就是通往苗人的七里峒的道路。”

说到这,小白轻轻苦笑一声,美目中流露一丝感伤,道:“不过我是不知道,这三百年来,南疆这里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其他变化。”

或许是触动了某些伤心事,接下来的途中,小白不住地打量着沿途的山水,像是在回忆着过往,也总算让叶凡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天水寨能够早一点赶到。

天色渐渐暗下来、接近黄昏的时候,二人终于走进了天水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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