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嘛!刚开始就在第十六名的位置呢!」我拍拍遥日的肩膀,笑的一脸灿烂。
遥日脸上没有预期的苦笑,反而也用着开心的笑容回应我。「妳也不错啊,妳在十九名的位置。」
「啊?」遥日的这句话让我愣了下。
急忙往女生的排行榜看去,发现我的名字真的出现在榜上,这让我的心凉了一大半。
第六集 第二章 绝佳好货商会
「呃,你们肚子饿不饿?我有点渴,先去拿杯饮料。」发现情况不妙,痞子杀手立刻想要开溜。
「亲爱的痞子。」出手将准备要逃跑的痞子抓住,单手掐在他的颈后质问道:「为什么我会在排行榜上?我有将照片卖给你吗?」
「有啊。」回答我的不是痞子,而是不知打哪冒出来的焰星。
此时的焰星将披风跟帽子拿在手上,身上穿着剪裁合身的套装,如金线般的漂亮马尾垂在胸前,就像个温文儒雅的贵公子般。
「喂!亲爱的魔术师!」像是瞧见救星般,痞子杀手朝他不停的嚷嚷着。「好兄弟、好伙伴!快来救我!」
「我是『幻术师』。」说话时,焰星顺手往痞子的头上敲了一记。
「唉呦!差不多啦!反正都是假象拐人的职业,难道叫幻术师就比较高级吗?」
「停!现在的问题重点不是这个!」不想让他们两个将话题扯开,我开口打断他们的争执。「焰星,你刚刚说我有答应将照片给痞子?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
「在说服遥日的时候,我不是跟妳说过,因为遥日都是跟妳一起行动,他的照片里头或多或少会有妳出现,妳那时候不是回答说没关系、不要紧?」焰星理直气壮的说道。
「我是有这样说过没错。」对于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不过,那跟我的名字出现在榜上有啥关系?」
「因为有很多玩家看到遥日照片中的妳,就跑到商会的留言版问妳的名字,」痞子杀手接着话说下,并开始解释原因。「因为询问的人很多,我干脆就将妳的名字公告出来,结果就变成这样啦!暸解?」
「不了解。」说的这么不清不楚,谁会知道啊?
「欸,亲爱的猫,我是很想为妳做详细的说明啦!但是妳可不可以将手先松开?妳这样我会有压力耶!」痞子杀手眨着眼睛,一脸可怜兮兮的央求着。
应他的要求,我松开了掐在他脖子上的手。「既然你说没有卖我的照片,只有公告我的名字出来,那为什么我的名字会出现在上头?」
「嘎啦啦,主人听不懂。」暴雷将一个大问号丢向痞子杀手。
痞子杀手先是活动了下肩颈,而后才用不以为然的态度耸肩说道:「就是因为我公布了妳的名字,结果那些人跑来买照片时,说是要买妳的,那照片明明是妳跟遥日两个人,而且照片的角度可以很明显看出遥日才是主角,结果他们却好像将他当成背景一样,已经一直跟他们解释了,他们还是说不听,还说那是一种偷拍美学,真是怪到极点,最后我干脆就放弃说明,随他们去了。」
「……」这样的答案,还真是令人无言啊。
「猫,既然妳的人气这么高,为什么不干脆将照片拿出来卖?」焰星开始试图游说。「这可以赚到不少钱喔!」
「对啊、对啊!」痞子杀手一听见这个提议,点头如捣蒜的附和:「光是当背景的照片就能冲上人气榜,要是直接将照片拿出来卖,一定会有一堆人抢着要!」
「不要,我不喜欢这样。」我不假思索的回绝了。
「为什么?」焰星不放弃的追问。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喜欢这样。」我朝他耸耸肩。
真要我说个明白,我也没办法解释清楚为什么讨厌,这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
「是因为这么做妳会觉得别扭?感觉好像私人的事情曝光了?」焰星推敲的分析道。
「大概吧。」我模棱两可的点头回答。
「妳会觉得不喜欢,是因为妳将这件事情放在情绪感受面衡量,」得到我的响应后,焰星继续往下说道:「其实妳也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将照片卖出,依现在的人气度看来,妳将会有一笔大进帐,有了这收入,妳就可以不用辛苦赚钱,可以将这些时间拿来享受游戏、挑战任务剧情,还可以拿得到的钱去买高级装备,这样有什么不好?」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朝焰星无奈的苦笑了下。「但是就像你所说的,这是一种情绪上的问题,我没办法将心情做这样的转换。」
「亲爱的、可爱的猫老大,妳怎么变胆小了?」痞子杀手促狭的朝我笑笑。「妳在狙击手的时候,是一个做事果决、个性爽快的人,怎么一到这里,妳就变的这么婆婆妈妈?妳不是常说要多挑战新的东西?零度可以玩的东西比狙击手多,结果妳反而不敢玩?」
「照片跟游戏是两码子事。」我没好气的反驳道:「你不要故意用激将法,这招对我没用!」
「不,虽然东西不同,不过理论相同。」像是在接力辩论般,焰星用肯定的口吻接应痞子杀手的说法。
「哪里一样?」虽然明知道接下来焰星会用唬人的说法回答,但我还是想听听看他的论点。
「妳在现实生活中的照片可以拿出来卖吗?」焰星先向我丢出一个问题,没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的接下答案。
「不可能,对吧?」
「我又不是明星,哪有可能卖照片。」我间接了承认他的说法。
「所以啰!」焰星像是下结论的说道:「照片买卖只有在游戏中,在虚拟的人物外表和虚拟钱币之下,这项交易才有可能达成,网络游戏同样是在游戏规则下进行,将两者相较之下,如果照片交易不是一种游戏,那它是什么?」
听着焰星在最后丢给我的问题,我沉默了。
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我该认同吗?
「唉呦,反正是在玩嘛!」痞子杀手帮腔的在旁嚷着。「妳会觉得介意是因为妳在意,要是不当它是一回事,那它也就是个nothing。」
「的确,很多事情都是心态调整上的问题,」我逐渐认同了他们的说法。「既然要玩,我似乎真的该放开一点……」
「这样就对啦!既然有轻松的赚钱机会,为什么不赚呢?」说着,痞子杀手已经将「肖像权转让同意书」递到我面前来了。
上头并没有洋洋洒洒的列了一堆条文,只有简短的说出,要是我签下这同意书,绝佳好货商会就能共享我的记录文件,并且在不涉及个人实际隐私的情况下,贩卖我的照片,身为照片主人的我可以从中获利三成。
「可是……」我还在犹豫着。
「亲爱的猫,妳就答应吧!大家都是那么久的伙伴了,难道妳还信不过我?」痞子杀手随手指向排行榜,「瞧!紫玥也将她的照片权给我了,紫玥的眼光妳应该不会信不过吧?」
顺着痞子杀手所指的方向望去,我发现紫玥的名字列在排行榜第五名。
「这样吧,我知道妳不喜欢曝光,妳的照片我会尽量选择远距离的角度,好吗?」痞子杀手作出最后的让步。
「……」不知道该做什么回答,我还在犹豫中。
「猫啊,我们两个相处这么久了,难道妳不相信我的为人?」痞子杀手开始使出泪眼攻势,一脸委屈模样的嘟着嘴。「再怎么说我们也是同生共死的好伙伴,难道我不值得妳信任?不值得妳托付?只要妳点头答应,我保证、我发誓,无论贫困、喜乐、顺境、逆境、健康或生病,我都会与妳永远携手同行,不离不弃,会牵着妳的手一直到老……」
「你后面的这些台词,怎么好像在哪边听过?」我皱着眉头问道。
「那是牧师在为新人证婚的台词。」焰星说出了答案。
「嘎啦啦,证婚,求婚,当、当当当、当、当当当~~」暴雷开始哼起了结婚进行曲。
「……」无言。
「唉哟!我说这么多,就是在跟妳表示我的决心嘛!」痞子杀手伸手搂住我的肩膀,笑嘻嘻的道:「不过,如果亲爱的猫想将终身托付给我,我也一定会接受的啦!如何?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要。」我果决的拒绝了。
「呜~~」痞子杀手摀着心口,悲伤的道:「这是妳第七十七次拒绝我了,难道妳非要我集满一百零八次才要同意吗?」
「唉呀呀,我哪有可能会做出这种要求呢?事实上……」我皮笑肉不笑的道:「就算你集满一千次也没用。」
「好吧,既然妳说的这么果决,我只好放弃妳的肉体,」痞子杀手干脆的让步了。「但是请妳务必给我妳的照片,让我闲暇时可以望梅止渴。」
「痞子,这个成语好像不是这样用吧?」在旁的焰星促狭的笑道。
「意思差不多就好啦!别在意、别在意。」
「嘎啦啦,别在意,差不多就好了。」暴雷学着痞子杀手的腔调说话。
「猫,我亲爱的猫,妳就答应我啦!好啦,就这样啦!」痞子杀手拉住我的手,开始连珠炮似的嚷着。「好啦、好啦、好啦,答应啦,把照片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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