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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神降临 (墨乡)


  每一个点数都相当于他的一张底牌,有这么多点数在,他心里很是踏实。
  读完了魔法书,成功改进了火弹术,林克的心思终于回到了他的论文上。
  这一次,因为从魔法书上得到了大量灵感,他再次开始推演起万有引力定律时,进展飞快,当然,随着推演过程的深入,这个定律早已经面目全非了。
  最终会得到什么东西,连林克自己都不知道。
  但这一次,林克的推演过程很快就停了下来,不是没有灵感了,而是他的羊皮纸用光了,墨水也所剩无几,必须要买新的了。
  摸了摸兜里的钱包,林克顿时尴尬,钱不多了,只剩下三枚银币。
  “必须去赚点钱了啊。”
  这回兜里真要干净了,再不去赚点零花钱,他真要去街上乞讨了啊。


第三十六章 森林贼患
  该怎么赚钱,当然是依仗自己的魔法。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师作品,后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显的暗精灵风格,两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来想去,决定使用新月魔杖。当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这根魔杖外面加上一层伪装……
  想了想,林克花费1点自由点数,兑换了一个新魔法。
  置换术
  0级魔法
  作用:低级附魔术,在不改变物理形状的前提下,用一种物质置换另一种物质。
  得到魔法之后,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层层叠叠的一层亚麻布,掩盖了魔杖的原本模样,然后又找来了一些橡木碎屑,将裹着厚厚亚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后拿出火晶石法杖,开始释放置换术。
  一个泛着层层涟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现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换术!”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面的褐色亚麻布颜色就出现微微的变化,显出一些木质的纹理,但这还不够,一个置换术并不能将亚麻布完全换成橡木。
  “置换术!”
  “置换术!”
  “置换术!”
  ……
  一连释放了五个置换术,新月魔杖外的亚麻布就成了橡木,这橡木还是多孔透气的,完全不会影响施法。
  表面有些粗糙,林克用细沙仔细研磨了一遍,顿时,华丽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样普通的‘木棍’。
  好了,这个样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装完魔杖后,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饿,便到了旅店大厅,如往常一般,花了五个铜子买了一个长条粗麦面包,想了想,又花了十个铜子买了一杯麦酒。
  大半个月没换口味了,嘴巴几乎淡出鸟来了,喝杯酒调调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么阔起来了?”旅店的伙计打趣道,一边接了满满一杯麦酒递给林克。
  另一边也传来声音:“林克,你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这么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汤姆,这家伙但凡口袋里有点钱,第一时间就会过来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为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几年,最后干脆跟人跑了,但这家伙仍旧死性不改,酒实在是他的真爱!
  “哈哈,我说林克,你一整天都缩在阁楼里,到底干的是啥事啊?跟我们大家说说呗?”又一个常客笑道。
  在这呆了大半个月,旅店里的人大部分都认识林克,事实上,整个河谷镇都听说镇上的旅店中来了一个怪人。
  对这些调侃,林克笑了笑,实话实说:“我是个魔法师,这段时间在学习魔法。”
  没想到这话一出,大厅里顿时传出一阵大笑声。
  酒鬼汤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师,我就是大贤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来,虽然林克已经重复了好几遍这话,但没人相信他的话。
  河谷镇靠近东谷高等魔法学院,时不时能看到学院的魔法师,在镇民眼里,魔法师都是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一群人,他们手里还会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东西,他们也显得非常精神,整个人似乎笼罩着神秘的光辉。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亚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卖掉换钱了),身体瘦弱,脸有菜色,也没见过他用过什么魔法,所以没人信他的话。
  林克也不辩解,对他来说,这些镇民对他看法无关紧要,只要不妨碍他的生活,就算这些镇民把他当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经站在了更高的层次上,雄鹰是不会注意鸡的看法的,所以,林克连解释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着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麦面包,喝一口麦酒润喉,自始至终,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静。
  大厅里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几句,见他没有反应,也都感到无趣,便嘟囔几声,开始聊起了镇上的家长里短。
  这时候,忽然门口传来沉重有节奏的脚步声,然后大厅光线微微暗了下来,这变故让大厅中的客人都安静下来,齐齐转头朝门口看去。
  林克也看过去。
  大厅门口,一个身高近两米,胳膊比林克大腿还粗的壮汉走了进来,这壮汉头发散乱,脸容粗犷,一脸长长的络腮胡,身上穿着灰扑扑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缝了一些铁甲片,在肩膀上还扛了一柄战锤,这战锤是纯铁的,连柄都是,加上锤子后面那个近二十厘米长的厚实锤头,这玩意估计得有七八十公斤重,这还不止,他背上还有一面厚厚的盾牌,盾面至少五厘米厚,也是纯铁的,这东西份量也不轻。
  林克敢肯定,他要是被这东西轻轻砸上那么一下,绝对当场完蛋。
  这个壮汉就像坦克战车一样走进来,每一脚都踩的旅店的木质地板咯吱咯吱地响,等他进来之后,众人才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一个弓箭手,大概30来岁,身姿矫健,也是一身皮甲。最后是一个女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容貌中上,有一头火红头发,穿一身紧身皮甲,身材火爆至极,该凸凸,该凹凹,一点都不含糊,轻易能引爆男人的荷尔蒙!
  大厅里的人都看呆了。
  酒鬼汤姆最是猥琐,自从这女人出现之后,他的目光一直就没有离开对方的下三路,嘴角流出口水都不自知。
  这酒鬼有好几年没碰过女人了,就是见到母猪都能看出双眼皮来,更不用说这么一个火爆女郎了。
  这女人背上系着一把单手剑,应该是一个剑手,她很敏锐,轻易感觉到了汤姆的下流目光,深蓝色的眼眸狠狠地瞪了过去。
  酒鬼汤姆吓地‘呀’地叫了一身,手中的酒杯都掉在了地上,他不敢看了。
  旅店里的人也都被吓了一跳,不敢再多看。
  这场景让林克心中一动:“这三个人都是高手,这个女人身上还有浓厚的杀气,显然杀过不少人。不过这三人的气质并不黑暗邪恶,应该是走南闯北接任务赚钱的佣兵。”
  见旅店大厅里的人都被震住了,这三人要了一些食物,然后就开始旁若无人的讨论起来。
  他们声音很大,完全不怕被人听去,所以林克也听到了他们说话的内容。
  “这没法打,根本没法打,维特那家伙就是个胆小鬼,整天躲在山洞里,我们三个人进去,太危险了,洞穴里地形狭窄,我的弓也不太好使。”那弓箭手使劲咬了一口香喷喷的熏牛肉,摇了摇头,有些丧气。
  “嗨,别说丧气话。是危险了点,但赏金也高,我们跑了上百里路,难道看一眼就要放弃?”那女人开口了,她数落了弓箭手一句,然后看向壮汉:“亚克,你怎么说?”
  壮汉面容粗犷,但他性格看起来很温和,轻轻切下一口肉送进嘴巴,细嚼慢咽,听到女人的话,他想了想:“我们得找帮手。维特是个三级刺客,掌握了战气,现在他这么谨慎,实在不好对付。”
  “帮手?”弓箭手嗤笑一声:“河谷镇有什么高手?除非能去东谷魔法学院找个魔法师。”
  红发女人立刻叫了起来:“格里丹,你疯了!魔法师是我们能请得起的?就算我们把佣金全给他,人家也不一定能看上眼,更不用说跟我们去冒险了,他们金贵的很。”
  “我就开个玩笑。”弓箭手格里丹撇了撇嘴,闷头吃东西。
  之后三人又都说了几句,都是关于任务的,任务目标的名字就叫维特,不过讨论了半天,他们都没想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林克在一旁却听的出了神,原因无他,因为他记得维特这个名字。
  维特,黑暗兄弟会的首领,他的手下全是流氓、强盗、混混之流,这些人有个特征,就是喜欢用血红色的布巾蒙面。
  当初在森林里围攻艾莱特的就是这些人。
  在这个时间点,黑暗兄弟会在格温特森林西部肆虐成灾,是森林西部地区的最大地下势力,而维特就是隐藏在黑暗中的王者。在格温特森林西部地区,维特的话比河谷镇的镇长好使多了,他要谁的命,谁就活不过第二天早上。
  当然,和所有黑社会一样,维特能在王都温泉城附近区域撑起这么大的场面,在王都中,肯定有其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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