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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天傲 (木海涵)



我忙说:“那你还不帮忙?”

鬼兵说:“这里才是我的战场,正如关大人的战场是南苑一样,我们会各自守住各自的战场,直至捐躯。如果敌人能攻到这里,那一定是关大人及他所带的冥差全部阵亡。倘若敌人要进攻知事厅,就得从我们身上踩过去。”

又补充了一句:“不,那时我就灰飞烟灭了。”

我说:“你别吓唬我,我是吓大的。关长岭不是降魔使者吗?他还有一把巨剑,斩鬼魂极为厉害,那就是切大白菜一样。几个野鬼嘛,根本不在话下。你就放心吧,冥王又不傻,他能让咱们两个在这儿挡连降魔使者都打不过的敌人?一定就是想显摆一下你们地府的威风。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鬼兵说:“已经快到了下巳时。”

我说:“这打起来时间还挺快,看来关长岭已经把野鬼控制住了,估计再等一会儿他就能回来。”

鬼兵并不买我的账,眼睛直勾勾地盯住前面。

我暗自问御宇:“有什么感觉没啊,你怎么没个动静。”

御宇说:“我能有什么动静?我又不像暗夜,能感觉到杀气,我以前只能感觉到人的气息,第一次到外星人基地,我帮你用脑电波把楚楚的魂魄聚拢过来,才感觉到魂魄是什么样的。从而准确地杀了吴远身体里的魂魄,虽然跑出去几个,谁知道他身体里有那么多灵魂啊。我正在分析和存储在这里收集到的鬼的气息,还没有完善。所以太远地方的鬼魂我还不能分析到,你身边这个还可以。”

我暗叫:“老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没完善?效率太慢了!”

御宇说:“没办法,新鲜事物,要适应总得有个过程。不过,以后我就是捉鬼师了,你考虑一下是不是换个职业玩玩?”

我是真服了它,果然是没心没肺,都火烧眉毛了,它还能有闲聊的心情。

我忍住心中的焦虑,不断地安慰自己:别紧张,关长岭会把野鬼打败的。越是没动静不是越好吗?

就在我在心中絮叨的时候,鬼兵突然大喊一声:“准备战斗!”

我一激灵,连忙把秦王剑握牢了,努力向前面的远方看去。

啥也没有。

我刚想说,你是不是太紧张了,怎么一惊一乍的。不料还没张开嘴,前方突然有一片雾蒙蒙的东西向这边漫天卷地、滚滚而来。

鬼兵一挥利戟就冲了过去,我也不敢怠慢,高举秦王剑也跟着杀过去。

滚滚而来的竟是无数的鬼魂!速度飞快,转眼已到了眼前。顿时阴风习习,杀气迷空。我暗叫糟糕,让我和一个小鬼兵拦住这么一大队敌人,冥王是不是在玩我?然而事已至此,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想到这里,急忙力拍额头:“御宇出战!”

一片光芒笼罩了我,御宇应声而出,杀向敌阵。不知道是御宇出战的光芒震慑了敌人,还是什么原因,鬼魂们竟及时地停了来,密麻麻地排列开,很有两国交战摆出个阵势的意思。最前面的上百个恶鬼团团围住了我,我挥动秦王剑,展开林家绝学和恶鬼杀了起来。

我不知道是不是秦王剑吸收了冥王血的作用,只是感觉秦王剑杀起鬼来比御宇还要厉害,不是砍白菜,简直就是游戏里的割麦子。被刺中的鬼魂,很快就烟消云散,不知所踪。没有几分钟,我身边的恶鬼已经消散了大半。

正当我杀得兴起,一个阴沉暗哑的声音响起:“林慕天,你竟有一把好剑,真是小看了你!”

第三百六十六章 方腊

恶鬼们纷纷让开一条道路,我抬头细看,一个身着龙袍,头带方巾的大汉骑着高头大马来到我的面前。好在他一来,众恶鬼竟然停了下来,我也能够喘息一会儿。

御宇回到我身边,问我:“你需要和他沟通什么吗?是不是擒贼擒王?”

我传语给它:“歇会儿,看是什么来历。”

我打量了一下来者,真是魁梧啊,比我高了半头,似乎能把我装下。浓眉大眼,鼻正口方,络腮胡子,一看就是个英雄人物。不过穿龙袍带方巾,有点不搭啊,不知何方神圣。

不管搭不搭,人家骑白马穿龙袍的,在气势就压倒了我,我不禁一拱手,仰面问道:“要打架吗?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可不认识你。”

大汉哈哈大笑:“你人物虽小,名声开外。到处都有你参与的事,也算是奇人。本王乃堂堂大丈夫,当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方名腊,人称方十三!”

话音刚落,还没等我回过神儿来,一道黑影飞扑过来,白光闪过,利戟直刺大汉的心脏。

然而真的是以卵击石,还未到大汉身上,已被大汉挥剑斩落,正是和我一起的鬼兵。他回头朝我一笑,便顷刻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大怒,我就这么一个随从,他还一下子就消灭了。我用秦王剑指着他:“我不管你方腊圆腊,你既然是堂堂大丈夫为什么要挑起事端,把好好的一个冥府弄得乌烟瘴气!”

方腊大笑:“冥府算得了什么,这只是我成功的第一步,我还要把天地翻覆,做最强霸王!”

这帮人都是怎么了,天有多大,心有多大啊。动辄统治天下,征服世界的,这又来个要把天地翻覆的。难道他若得逞了,人间还成地府,地府将变成人间不成?

我懒得和他废话,对御宇高声喝道:“打架啦,别手怯啊!”随即飞起来,照着方腊劈头就斩了过去。

方腊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剑,竟轻松挡住了秦王剑。御宇没有去斩小鬼,而是飞到方腊头顶还是老招式,对准方腊的百会就刺了进去。

方腊和我已经是对峙局面,御宇的攻击无疑是乘虚而入。但既然是大boss出现了,哪里那么容易取胜,方腊一仰头,御宇只刺中了他的前胸。而他手上并未松劲儿,握着剑的手死死缠住我,另一手却去抓御宇,我用余光看到他那只手竟然带了一只手套,不知道哪里不对。

却见御宇被他拔了出来,转过来握住剑柄,挥剑就朝我刺过来。

我大骇,御宇怎么还阵前倒戈了?

然而情势危急,我也只能撤回秦王剑飞身立在空中。

方腊笑道:“还没打呢,你跑什么啊,这把剑先借我用用啊,据说它是个怪物,不过还好,现在不是很服帖地在我手中吗?”

御宇当然不会叛变,问题在他的手套上。

那只手套是银色的,胖胖的,也许只有南北极那样冷的地方才用得上,做为北宋末年的方腊来说,他一个南方人用不着带手套,却是为什么?

下一刻我忽然灵光一现,银手套,银盔银甲,似乎有什么联系。

方腊把手中自己的剑放回剑鞘,握住御宇飞起身来向我杀过来。我当然要应战,只是秦王剑是把短剑,近身攻击的。现在方腊握着御宇,很轻松地就能攻击到我。我和他拼了两招,感觉到了压力。

方腊本身就力大无穷,再加上他是个近千年的鬼魂,散发出来的阴冷极为强烈。我在这样的阴冷中极为不适,那种感觉使人产生了一种说不上来的郁闷。好在林家内力以阳刚为主,我及时把内力运到全身,来抵御这阴冷之气,并把郁闷抛在脑后,凝神全力来对付方腊。

然而我对御宇就没辙了,它的材质特殊,我真怕把秦王剑毁坏了。不太敢和它硬碰硬,而秦王剑一时又不能近方腊的身,虽然它现在已经有了神力,却发挥不出来。我有几次差一点被御宇刺中,没多久,我已经是汗流浃背。

方腊笑道:“你还是和我合作吧,你没看我手下留情了吗?我是惜才呀。推翻了这个万恶的地府,从此后人类再也不会死去,到那时你来做我的大将军,寿与天齐,该有多好。”

他的那句人类再也不会死去一下子吸引了我。我跳离他一步,喘息着问他:“人类真的不会死?”

方腊见我有了动摇,立即严肃地说:“我来就是毁掉这里的。只要把这里的五处宝物毁掉,地府就不再存在,人类也不会死去。这可是造福人类的好事,你不会想和人类对抗吧!”

被他这么一说,好像我成了反人类的了,御宇该不会是因为这个离开我的吧?我大叫:“御宇,你清醒一点儿,我是林慕天,是你选中的,我不会反人类的,你说句话!”

方腊正色道:“你还真重情义,好好想想,我是为了人类着想,我的宗旨是为最底层的平民百姓不受苦难而战,我的手下都是平等的,互助的,没有高低贵贱,不分上下尊卑,这才是你们现在所讲的理想的社会。你做为一个新社会的青年,为何要受一个封建鬼王的指使?我看是你该清醒了!”

一番话说得我真心犹豫起来,难道我们被人当枪使了,本以为是消灭恶鬼,实际上是为虎作伥?

不过,我还是保留了一分警惕,说:“我怎么相信你?毕竟是你来闯入别人的地盘,万一我帮了你,最后并不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是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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