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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盖世君王 (呸呸呸)



不,应该说是非常糟糕。

在网络学的快餐时代,一百万字这种成绩,应该是要果断放弃,切了的。

也就是传说中的太监。

因为貌似坚持下去没有任何意义。

很多作者都是写到七八十万字,成绩不好后换马甲开新书的。

可是我舍不得,我舍不得我辛辛苦苦写的每一个字,我舍得不盖世君王里的每一个人物,我舍不得心目中那个波澜壮阔的世界。

所以我不打算放弃,我要把那个波澜壮阔的世界描述出来。

人生当如司马迁,人太监了书也不太监。

我想,这是每一个作者应有的基本素养,也是对读者的最大负责。

我会做到。

现在码字的收入并不足以养活我,所以,大学毕业一年的我要找一份正式的工作了。

我想生活,可是我必须先生存。

因为要进入社会,重新工作,所以这几章描写社会,生活,工作的方面比较多,也算得上是有感而发。

不过哪怕我工作再忙,哪怕我放弃把艾欧尼亚的钻石号冲上王者,也不会挤出时间来写,不会把更新落下。

这是我对花钱看书的你们最大的负责。

我不后悔我写下的每一个字,我也要做到让你们不后悔花在看书上的每一分钱。

我一定会坚持写完,把那个构架弘大的世界完整的呈现出来。

我总觉得,看书不仅仅是为了爽,而是在爽完之后,得到某些真实教益。

这才是我想写的书。

可能对别人来说,这只是一本书,但于我自己来说,这是生命。

如这章菲奥娜所说的话一样,没有失败的成功者、只有成功的失败者,没有失败、只有失败者。

到目前为止,我承认,我失败了。

我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对于失败总是感觉到卑微而且难以启齿。

写这本书,是我一生中寄于的最大热情的期盼,也是我遭受到的最大失败。

不过却没有想象中伤心,反而能够平和的面对,坦然的说出来。

我想,我也是成长了。

感谢失败,感谢成长。

我要写完。

我要写好。

我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

我要写一本不后悔的书。勿忘初心。2015。06。21。

第291章 男人更注重内涵

命运之符,是整个瓦罗兰大陆唯一一个被评为九星级大厦,它处于整个帝都最繁华最奢侈的商业中心,坐落在德玛西亚皇家学院东边,德玛西亚皇宫西门,在整个命运之符的顶层,不仅可以俯瞰繁华奢侈的商业区和风景秀美的皇家学院,连威严肃穆的皇宫也可以尽收眼底,隐隐有君临天下之势。

在寸土寸金的德玛西亚帝都最繁华的商业区,要建造这样一座直耸云霄,气势磅礴,甚至把皇宫都比了下去的大厦,需要的不仅仅无法估量的金钱,还要有炙手可热的权势。

这个世界上拥有无法估量的金钱,和炙手可热的权势的人不多,伊芙琳恰恰就是其中一个。

因为她的职业大陆上最富有最有前景的职业——符师。

因为她是圣符师。

符之地三大圣符师之一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

与圣符师挂钩,那么这大厦的一切的辉煌和尊贵都成了理所当然。

只有圣符师才有实力和权势建造一座将皇宫都比了下去的建筑。

这样一座代表金钱和权势的现代大厦,哪怕拥有一万个员工在里面工作,也不足以令人惊奇。

令人惊奇的是,这样宏伟的大厦里,只有两个人在里面工作。

一个自然是命运之符的老板,圣符师伊芙琳。

另一个,则是我们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的卡牌大师,崔斯特。

命运之符的顶层高达十米,是复式结构,装饰全部是采用最奢侈繁华的洛可可风格,这里有全景落地窗,可以方便俯瞰整个帝都的一切,还有附带着一个空中花园,里面种满了各种精心修剪的名贵花种。

白天里,阳光将这里照通透,完全不需要灯光,夜晚,几十座魔法水晶吊灯会同时亮起,将整个办公大厦顶层内的宫廷家具蒙上一层绚丽的光彩。

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办公大厦,倒不如说是一座宫殿。

在这样一个代表权势,财富,身份的地方工作,绝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成就感,他们会抓住每一分每一秒享受这种优越感,哪怕无事做的时候,也会走到落地窗前,俯瞰整个帝都,享受这种高高在上,俯瞰一切的优越感。

卡牌大师崔斯特却是个例外,在这个宫殿般的办公楼中,他不仅没有享受俯瞰的优越感,也没有任何与这里的奢华辉煌想匹配的积极向上的情绪,他整个人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一副昏昏欲睡,萎靡不振的样子。

而现在,才是早上八点整,是每一个人精力最充沛的时间。

“踢踏,踢踏。”

很清脆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趴在办公桌上睡觉的崔斯特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纵横情场的浪子卡牌大师一听,就知道这是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的特有清脆声。

高跟鞋,女人……老板……在只有两个人上班的命运之符……难道?

这些词汇将卡牌朦朦胧胧,昏昏欲睡的思维刺得一个机灵,他把趴在桌上的头微微抬起,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然后就看到了一双在清晨阳光下散发着夺目耀眼光芒的水晶高跟鞋。

水晶鞋根极其尖长,没接触一下地面,都发出直敲人心的清脆声,仿佛那一步步,直接踩在人的心里。

黑色缎带绕过纤细的脚骨,结成一个玲珑的结,随着步伐的摇摆,发生沙沙的声响。

穿在高跟鞋上的,是一双笔直修长的腿,线条匀称优美。

只有这样的腿,才能配得上这样的高跟鞋,也只有这样的高跟鞋,才能配得上这样的腿。

仅仅是长腿和高跟鞋的组合,就足以唤醒每一个男人心底最深处的**。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作为一个比正常男人还要好色的男人,崔斯特终于被唤醒了。

他猛然把头从办公桌上抬起,就看到了穿着高跟鞋一步步走进来的伊芙琳。

她走的摇曳生姿,每一步都勾人至极,将近十三公分的高跟让本就高挑的她的身材线条显得更加俏挺。

“妈呀!”崔斯特心里狂叫了一声,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肝够被勾住了。

身为暗精灵的伊芙琳天生就有一种勾人的魅惑,哪怕平时穿着打扮得再保守,也能在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间流露出无法掩饰的魅惑之意,让人色与授魂。

更不用说今天特意打扮的艳光四射,花枝招展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了。

伊芙琳踩着高跟,带着老板特有的强势气场,一步步走到了崔斯特的面前。

她的身上每一件衣服,每一样饰,都是由顶级的手工大师量身定做的,不仅完美的将她的身材衬托了出来,风格上更是与她魅惑天成的气质契合,哪怕是静静站着不动,都能释放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情与诱惑,透露出来的香气更是轻而易举的就撩拨出男人最深处的**。

高跟,短裙,丝袜,这是女人的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搭配,可是要把这样的搭配完美的配合在一起,丝毫不显得庸俗和乏味的女人却十分罕见。可伊芙琳就是最特殊的一个,与其说她天生就适合这样的搭配,倒不如这种搭配本来就是为她这种人创造的。

哪怕是大陆上最负盛名的希维尔,穿起这样的装配来,也绝对没有伊芙琳好看,因为气质大相径庭,伊芙琳魅惑天然,而希维尔则端庄大气。

在崔斯特的印象中,能在这样的装配下,与伊芙琳比肩,那也只有黑丝御姐辛德拉了。

想起辛德拉那恐怖的女人……崔斯特一阵心悸,骨头都仿佛沁出了冰来。

辛德拉给崔斯特造成了心理阴影彻底让让清洗了过来,睡意全无。

伊芙琳站在崔斯特面前,那张娇艳妩媚的脸带着莫名的笑,就像一只妩媚至极的猫。

空气间弥漫着伊芙琳身上的幽幽香气。如果是普通男人,面对这样一个尤物,早就已经深情慌张,不知所措了,可纵横情场的崔斯特岂是泛泛之辈,他的神色不仅没有任何慌张,反而悠然自得的,用一种专业的目光仔仔细细打量着伊芙琳,就像一位画家在认真鉴定一幅画。

夏天,百分之四十的男人看女人先看腿,百分之五十的男人看女人先看胸部,只有百分之十的男人是先从脸部看起的,先看腿和先看胸部的男人,最后他们的目光都会扫描下面部;而女人看女人永远都是先看衣服……结论是相对来说男人要更注重内涵,因为他们不会只看重一个人的衣服。***:这几天还在为生活而忙,稳定下来后更新也会稳定的。下个月每天两更,不定时爆发,无条件爆发,你们爽了就爆发,有多余的就爆发,各位看官,这样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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