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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不可能是魔王 (纯洁的小面条)



看着君臣二人的对话,明白其中的肮脏的阿瑞安赫德狠狠地皱了皱眉,她转头去看其他骑士。发现杰雷米亚神色自若,毫无异常。而吉诺和鲁齐亚诺脸上有些不自然,不过也并未多言。

而毕斯马尔可,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女骑士心内叹息,始终还是没有开口。辛洛斯所做并没有错误,无论如何,这都是为了德斯蒙德。只要不是帝国子民,她还能指责领主什么呢?

第四十三章节爱丽的后宫一

“51......52......53......呜......”辛洛斯咬紧牙关,努力的想要用左手支撑起自己的身体,可是还是可耻的失败了。纤弱的左手实在是无法继续了,可怜的领主脸朝地面,吃了一嘴的灰尘。

右手的状态已经比先前好了许多了,但是奈何当初伤的实在太重,想要完全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爸爸真是的,还没用,才53下就不行了,小丑哥哥可是已经做了100个了。”

还没等辛洛斯从地上爬起来,辛洛斯的背上就传来了女儿不满的嘟囔声。

“那是因为小丑背上没有你啊,爱丽。不管怎么想,都是爱丽的错啊,一定是你太胖了。”厚颜无耻的父亲狡辩着,拒绝承认自己有一个废渣身体。

“爸爸羞羞脸~”爱丽对着父亲做了个鬼脸,从他背上跳了起来。女孩儿蹦蹦跳跳的走到仍然在努力做着俯卧撑的小丑面前:“小丑哥哥加油哦,毕斯马尔可叔叔说,你只要做到1000个,就可以吃午饭了哦。”

肯帕雷拉苍白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血色,他苦笑了一声,低下了头。

和领主那完全无法修习怒气的体质比起来,能修炼怒气的他,无疑是幸运的。可他又是不幸的,已经过了打基础的最好岁数,以他那点天赋,必然无法在怒气之道上走太远。最乐观的估计,大概在寿命终结之前,迈入星芒的境界吧。

为什么怒气会被称之为怒气?原因很简单,因为想要修行出怒气,意志必须与体内能量想结合。而通常来说,愤怒是最剧烈的情绪。无数的先贤们,正是在无边的愤怒中,才领悟了这种神奇的力量。正因此,怒气才会被称为怒气。

灭门之祸,无疑是最能引人怒火狂烧的了。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没能领悟哪怕一丝丝的怒气。其实有件事毕斯马尔可一直没告诉他,以他这样的表现,恐怕究其一生,也无法......

大危机!

【女孩温柔的安慰着浑身伤痕的少年,这温馨的一幕,却深深地刺痛了你的心。你眼中一片血红,一个念头在泥脑中回荡,爱丽要被其他男的抢走了!】

【1.爱丽是我一个人的!爱丽只需要我就够了!别的男的都去死啊啊啊啊啊啊啊!】

【2.如果他不是男的话......听说拜占庭省有种神奇的技术,好像叫阉割来着?】

“咳咳,爱丽,毕斯马尔可卿说是要回家一趟,算算时间,也该回来了。你帮我去门口看看吧,我有些事情想要和他商量下。”

光球那张破嘴倒是提醒了辛洛斯,他和肯帕雷拉之间可还是有着约定存在的。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失去了所有重要之物的小丑,恐怕是拿和爱丽的约定,当成了心灵支柱了。虽然很遗憾,但是确实不能让他真的成为爱丽的骑士。不过这个话不能当着爱丽的面说,得支开他。

才不是因为光球的提示,感到了强大的危机呢!

“嗯~好的,爸爸。”女孩儿乖巧的答应了,她单手握拳,向下挥动了一下自己的小拳头。对着小丑眨了眨眼睛,做了个加油的姿势。做完这些,她才提着红色的小裙子,向着城堡外跑去。能够帮上父亲的忙,爱丽也是很高兴的。

“咳,小丑......肯帕雷拉啊,你停一下,我有话跟你说......是有关爱丽的......”

“嗯?!”

......

毕斯马尔可拉着女儿的小手,走在返回德斯蒙德的小路上。今天不是他轮值,难得的闲暇时光,骑士想起了先前和辛洛斯的约定,就跟领主告了假,回到家中,将女儿从村子里接了出来,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爸爸,你真的答应让我当骑士了吗?”茶色长发的小女孩拉着父亲的袖子,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嗯。”

“太好了,我最喜欢爸爸了!”

毕斯马尔可内心也很矛盾,作为一名父亲,他是真心不希望女儿走上这条遍布荆棘的道路。和荣耀比起来,他更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获得一名女子的幸福。嫁给一个爱她的男人,生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平平凡凡,但是无病无灾的度过一生。这样的话,也算对得起她早死的母亲了。

可是同时,他也是一名传统的骑士。和罗兰不同,他是绝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家名断绝的。女儿如果能够继承他的衣钵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以手中的长剑,去获得那无尽的荣耀,让自己的家名,在帝国广阔的土地上传诵。

幸运的是,辛洛斯帮他下了决定。成为梵卓家长女的玩伴的话,不管是对毕斯马尔可或者他的女儿来说,无疑都是件好事。骑士可以安慰自己,这是领主的命令。而女儿呢,也满足了自己成为一名扈从骑士的愿望。

“爸爸,你说,梵卓大人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女孩儿有些不安,对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男爵,大家的说法也是各种各样。最初的时候,男爵下令开放森林,允许领民们前去捕猎,村里的老人们就说,这位爵爷不愧是来自王都的大人物。大手大脚惯了,根本不知道精打细算,十足的败家子。

后来,男爵带着骑士们,和那些穷凶极恶的诺曼海盗们一场恶战。虽然将对方全部歼灭了,但是自己也是被人抬回来的,千辛万苦才捡回一条命。这个时候,村子里的叔叔伯伯们开始说,虽然男爵有些不太会经营领地,但是却是一名真正的勇士。为了替领民报仇,就敢直接和诺曼人拼命,这样的领主,是值得追随的。

再后来,男爵带着伤主持了秋收祭。村子里的哥哥们可都看见了,原来领主并不是如同村人们想象般那样的高大威猛。反而是如同湖中仙女一般的大美人,那天可是有许多人都看见了,燃烧着的麦穗,爆发出的那强大的火焰。老人们都说了,这么点的麦穗,是绝对不可能引起那样巨大的火焰的。而这样的美丽,也不应该是凡间所该有的......

每次说到这里,大人们就会停下,不再往下说。女孩儿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只是从心底感觉,这位领主大人,应该是位了不得的大人物。

“辛洛斯大人虽然很年轻,也没有什么经验,但是却一直在努力想办法建设德斯蒙德。大人他平时爱笑,待人也和气......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废了礼仪,你见到大人的时候,一定要先行礼。记住了吗,莉洁?”

“嗯,我记得的,爸爸。”

两人间,又沉默了下来。这些年,恪于骑士信条,毕斯马尔可常年在外,默默地守护着德斯蒙德,和女儿始终是聚少离多。他有心趁着这次机会和女儿多说几句话,但是拙于言辞的毕斯马尔可,实在是不知道和年幼的女儿说什么好。而满心欢喜的女儿,脑中也尽是对未来的幻象,丝毫没有注意到父亲的异状。

很快的,德斯蒙德城堡就遥遥在望了。

毕斯马尔可眯着眼睛,望着这座古旧的城堡。心中难得的有些激动,这座看过无数次的城堡,虽然还是同多年前一样破旧。但是骑士总有种感觉,有什么东西,已经彻底的被改变了。城堡还是那座城堡,但是却又不是以前的城堡了。

“嗯?那是?”

毕斯马尔可眼力极好,一开始心潮澎湃倒没有发现。可是现在看去,巍峨庄严的的城堡大门前,分明站着一个小小的金红色的身影。毕斯马尔可知道,德斯蒙德这样的穷地方,是不可能有人穿颜色这么鲜艳的衣服的。就连贵为领主的辛洛斯,也只有一件贵族礼服。

那么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是大小姐。她在门口,好像等着什么人。

“啊!”

毕斯马尔可心思电转,已经明白了她是在等着谁。骑士略显粗暴的一把将女儿抱在怀中,脚下生风,势如奔马的向着德斯蒙德城堡跑去。

“呼......大小姐,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毕斯马尔可放下女儿,气喘吁吁的在爱丽的面前站定。

“没关系的,毕斯马尔可叔叔,爸爸虽然说有事找你,可我感觉他一点也不急的呢。”对于老爹的德行,爱丽也是知道一些的。看他那悠哉的样子,显然也不是有什么急事的样子。

“什么,大人找我?这是何等的失态......”毕斯马尔可闻言,心中一惊。虽然已经和辛洛斯告过假了,但是领主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身边,显然还是触到了他的底限。他回头对着抱着他大腿,好奇的看着爱丽的女儿说道:“莉洁,你先在这里陪一会大小姐,我去去就来。”

“好的,爸爸。”

毕斯马尔可高了声罪,也不多说,留下女儿,就匆匆的向着练武场跑去。辛洛斯平时最喜欢呆的,就是这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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