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饶命啊!哈哈哈~~~!好楠楠,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再次被推开。
凤歌和丁芷若在外面就听到了里面两个女人的笑声,推开门就看到了她们纠缠在一起。二女衣衫都有些乱,绯红的面颊上布满了细汗,看上去颇有些香艳。
“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有百合倾向。”凤歌关上包厢的门笑问道。
丁芷若白了凤歌一眼过去与萧楠楠和刘雪烟说话。
要说女人真是奇特的动物,明明才认识而已,可是却能仿佛十几年的好朋友般开心自然的交谈,甚至这三个女人还有着同一个男人。不过或许这也是她们能如此快熟悉的原因。
见她们相处的融洽,凤歌心里那点小小的担忧顿时消失。本来他还以为自己需要使用点强硬手段,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后来凤歌干脆就被赶走了!
“干嘛要赶我走啊?”凤歌满脸的无辜。
“因为我们要谈一些属于女人间的私密话题,你这个男人在旁边不合适!”刘雪烟掐着细腰道。
凤歌嘴角泛起一丝淫笑,道:“你们都是我的女人,到时候大家坦诚相见,大被同眠,还有什么是我不合适在旁边的。”
“你说什么!”三股强横的杀意从三女的身上爆发!
“没……没什么!我马上就走,你们慢慢聊!”凤歌干笑两声,很明智的选择了逃跑!身后包厢中传来她们的娇笑声。
至于说把她们三个女人留在那里,凤歌是丝毫不担心。不说萧楠楠和刘雪烟,一个传承了月神常羲的血脉,一个传承了火之祖巫祝融的血脉,淡淡丁芷若因为有凤歌的星辰结晶敞开供应,此时也有塑鼎期六重天的实力!寻常的混混根本就不是她们的对手!
即便是遇上武者,也有萧楠楠和刘雪烟在,不会有任何危险。
在学校乖乖的上了两天课,周六凤歌和丁芷若登上了飞往京城的飞机。
登机前,丁芷若已经给京城的爷爷家打过电话,告诉他们会带给他们巨大的惊喜!
说来这还是凤歌第一次登门,即便是在风华市的时候,凤歌也没有登过丁家门。
在飞机上,丁芷若详细的向凤歌介绍了她爷爷家的人。
丁家老爷子丁海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开国上将,在军界拥有极高的威望!
丁老爷子膝下有三子一女,三子分别是大儿子丁振平,二儿子丁振安,三儿子丁振成,以及女儿丁蓁蓁。
丁振平继承乃父衣钵进入军界发展,如今已经是某军区最高司令长官。丁振安却在年轻时因为与丁芷若母亲的关系与家里闹翻,从而与丁芷若的母亲离家出走,一走就是十几年,直到三个月前丁芷若回京,才再次有了来往。
丁振成同样在政界,如今是某地级市市长,也是年轻有为。
丁蓁蓁却继承了丁家的魔咒,有先天性心脏病!虽然有着极高的经商天赋,并且如今已经拥有不菲的身价,可是根据丁家的魔咒,丁蓁蓁离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遥!
可以说丁家最近正处于一个悲伤的氛围中。
丁蓁蓁为了在死前多陪伴父母,特意将公司事务交给信得过的属下。而她则一直在家陪伴丁海山夫妇。
除此之外,就是丁芷若的几个堂兄弟姐妹。
“对了,你的堂姐和堂妹都没有遗传到所谓的魔咒吗?”凤歌好奇的问道。
“怎么会没有,我大堂姐丁芷云和小堂妹丁芷嫣都有!我们这一代是丁家历史上遗传了魔咒最多的一代!”
如果换做以前,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丁芷若都会黯然伤神。可是如今有了真水玄功,丁芷若却再也不把所谓的魔咒放在眼中!
飞机在京城机场降落。
北方的气温已经被南方低不少,初冬的寒意让许多人换上了保暖的衣服。
刚下飞机,丁芷若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喂,二堂哥啊,我们已经下飞机了,正在往外走。凤歌,是我二堂哥来接咱们。”
丁芷若的二堂哥丁弘毅比丁芷若大四岁,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家公司。还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公司就已经颇具规模,是丁家公认的丁蓁蓁的接班人。
“芷若!”刚刚走出去,就见一个身材高大,容貌俊朗,气质极佳的青年招呼丁芷若!
“二堂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凤歌,这就是我二堂哥丁弘毅。二堂哥,这是我男朋友凤歌,现在与我同在浙大。不过凤歌读的是医学。”
“丁二哥,很高兴认识你。”凤歌既热情又不卑不亢的笑道。
丁弘毅朗声笑道:“暑假的时候,芷若第一次回来,就听她不少次的念叨你的名字,我一直对你很好奇,如今终于见到真人了,不错!”
“多谢丁二哥赏识。”凤歌淡淡的笑道。
“听说你在杭州把乔楷那家伙弄得灰头土脸,真是深得我心!我也很讨厌那个虚伪的家伙,竟然还敢打我妹妹的主意,不知死活!”丁弘毅眼底闪过一缕微不可查的杀机!
不过想要在凤歌面前遁形,根本就不可能!
“乔楷?我都已经忘记这号人物了。”凤歌实话实说,要不是丁弘毅提起来,凤歌还真就已经把乔楷给忘记了。
丁弘毅见凤歌不像是说笑,顿时笑道:“要是让乔楷听到你的话,恐怕会被气的当场吐血!乔楷确实不足为虑,你需要小心的人是杭锦旗!这个人可是不一般,城府极深且深藏不露,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最好不要招惹他。”
杭锦旗,凤歌想不到丁弘毅对杭锦旗的评价竟然这么高!
不过对凤歌来说却无所谓,只要对他和身边的亲人朋友没有什么不好的念头,他是不会主动去招惹连他也有点看不透的杭锦旗的。
丁家拥有自己的庄园,不是丁家奢侈,而是这是家族势力的象征,不得不如此。
丁弘毅驱车来到庄园门口,却发现正好有一辆车驶进去。
看到那一晃而过的车牌,丁弘毅不由得有些皱眉道:“姓乔的竟然还不死心,还敢跑来丢人现眼!”
凤歌似笑非笑的道:“恐怕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依仗吧。”
丁弘毅不由得有些惊讶的看向凤歌,这小子还真不简单呢!
第九十一章 拜会丁家【下】
丁弘毅的车驶入庄园。
庄园面积很大,凤歌的地磁感应领域都无法将其整个笼罩。
水泥路两侧的草地上,凤歌甚至看到了几只鹿在悠闲的漫步。车经过的时候,这几只鹿仅仅抬头瞥了一眼。
草地外围,是一片浓密的树林。树林中生长着许多低矮的灌木,郁郁葱葱。
这就是老牌红色家族丁家!
或许以前的凤歌来到这里会紧张、会害怕,然而如今的凤歌却只有好奇而已。丁家对于他来说,只是丁芷若出身的家族。
车在一栋古香古色的三层木制建筑前停下,一边往里走,丁弘毅边向凤歌介绍道:“老爷子最喜欢这种返古风格的木制建筑,说钢筋水泥建筑死气沉沉的,只有这木制建筑才是咱们华夏人建筑的精髓和典范,因此庄园中钢筋水泥的建筑很少。”
凤歌笑道:“丁爷爷说的极好,在京城,这座庄园或许不是最漂亮的,但绝对是最雅致和灵秀的。这种以纯人工完成的建筑,拥有钢筋水泥建筑所没有的灵气,这样才能让人与自然契合,如同居于大自然,居于此中的人自然就拥有一种特殊的灵性,这才是华夏建筑的真正意义。”
“说得好!”一个虽然有些苍老却依然洪亮的声音响起,从里面走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老者虽然年纪已大,但是身体健朗且雄壮,由此可见其年轻时的威猛!
这老头自然就是丁家的家主,丁老爷子丁海山!
让凤歌惊讶的是,他发现丁海山的意境竟然极深!
意境,是每个人都有的。这是人对自然感悟的体现。对自然感悟深,意境就深,对自然感悟浅,意境自然也就浅。
丁海山有如此深的意境,如果能修仙的话,简直事半功倍!
此前凤歌就发现,庄园的建筑虽然不是修仙者以阵法安置,但是却颇合自然之道,想必就是丁老爷子的手笔!
这老爷子还真是不简单啊。
“爷爷!”丁芷若欢喜的叫了一声,松开凤歌的胳膊跑过去挽住丁海山的胳膊。
丁海山似乎对丁芷若极为宠爱,对她的撒娇甘之如饴,笑的老脸上满是皱纹。
而丁弘毅却没有丁芷若的待遇,只能老老实实的施礼:“爷爷,我把芷若妹妹和凤歌接回来了。”
凤歌上前一步,微微躬身施礼,有礼而不卑不亢的道:“小子凤歌,见过丁爷爷。除此拜见丁爷爷,不知道您喜欢什么,一点小子自己制作的东西,请丁爷爷不要嫌弃。”
说着,凤歌拿出一颗里面烟霞翻滚,烟霞中隐约有无数山水浮现的水晶球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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