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咧!”别扭乐颠颠地跑回车上,启动suv开出一小段距离,成功地将南十字龙拉出了十多米远。
别扭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何大哥,行吗?”
“可以!”何骏喊道,“下来帮我看看,怎么才能把这头也带上!”
一头南十字龙两米多高,身上的肉少说有百多斤,只拉一头回去实在是浪费了,实在不甘心放弃,何骏立即求助于集体的力量。
别扭和豆子从车上下来,与何骏凑到一起,开始研究怎么才能用一条牵引绳把两头南十字龙拖回去。
需要解决的不仅是如何捆绑的问题,还要避免牵引绳落地,否则车开到一半儿牵引绳非磨断不可。
三个人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坐在车上的雷宇实在是不耐烦了,扒着车窗大喊:“等什么呢?直接塞我那车里,把车拖回去不就完了?有那么费劲么?”
三个人登时面面相觑,羞愧得差点掩面而逃。
可不是么,这么简单的办法就在眼前,他们三个居然视而不见,钻牛角尖里死活也不愿意出来,这脸算是丢大发了。
何骏脸都红到了脖子根上:“别扭,去把车开回来,豆子,牵引绳挂轿车上。”
等suv开回来,他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看也不敢看雷宇一眼,硬着头皮把放在车座上的匕首取出来,一刀切开了南十字龙的肚皮,把两头恐龙的内脏掏了个干净。
南十字龙的外皮长满了鳞片,比无鳞鳄鱼的皮结实了不知道多少倍,何骏费了不少力气才把外皮切开,为此还现找了块石头,反复地磨砺匕首的锋刃,前后一共磨了五次,才成功地将两头恐龙开膛破肚。
简单地将两头恐龙的清洗了一下,三个人合力将猎物塞进了小轿车,因为南十字龙的外形有点超标,何骏不得不临时发挥一下刀法,将其肢解成几大块,把车厢和后备箱一齐利用起来,才装下了这两头恐龙。
忙活完这一切之后,何骏差点没累得虚脱。
三个人拖着疲惫的身上回到车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雷宇好心问道:“用不用换我开?”
别扭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不用,我能行!”
101再入丛林
何骏还真怕别扭想也不想就直接把车交给雷宇。
他倒不担心旁的,而是担心雷宇一个冲动,再把suv开车湖里。
想到这儿他忽然想起雷宇开着小轿车冲出丛林的场景,好奇地回头问道:“雷哥,有个事儿我能问问吗?”
“有什么事儿你就问吧,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何骏冲后面的小轿车点了点下巴:“你怎么惹上它们的?”
要说雷宇赤手空拳的跑进丛林里遇上南十字龙,被两头凶暴的大家伙死追着不放很正常,但雷宇是开着车进的丛林,不管怎么想,恐龙都没道理盯着一辆勾不起半点食欲的轿车猛追。
“它们啊!”雷宇突然换上一副蛋疼的表情,“我就是想弄点吃的回来,运气好找到一窝这么大的蛋!”他双手抱爪比了个香瓜大小,“我去,我那个高兴就甭进了,但是我走过去还没来得及下手,那一对儿大家伙就突然冲出来,撵得我鸡飞狗跳,好不容易冲出来,又一个没注意把车开进了水里……狗日的,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倒霉透了。”
何骏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了,怪不得被两头南十字龙撵得这么惨,居然是跑到龙窝里偷蛋被抓了个现行,不追他追谁?
别扭诧异地问:“雷哥,你怎么不早开枪啊?”
手枪目前在豆子手里,他一直在不停地摆弄,拉套筒上膛,扣扳机放空枪,再拨弄拨弄保险,明明是个很简单的玩意儿,却一遍又一遍玩得乐此不疲。
雷宇的表情更加蛋疼:“我就一梭子子弹,还是个没装满的梭子,打光不就没了?要不是掉水里被它们追上,我哪舍得一口气打光?”
“太可惜了。”豆子遗憾地说。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有子弹的话,雷宇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枪扔给何骏。
“可惜什么?”雷宇不以为然,“这东西没子弹还比不上你们的弹弓有用呢。”
枪这东西的确好用,但枪的威力必须靠子弹来发挥,没有现代工业的支持,子弹打一发少一发,而且对人类来说足以致命的子弹用在恐龙身上,威力只能说差强人意。
雷宇觉得,只有军用步枪才能对恐龙造成致命的威胁——电影电视里的英雄常常身中数枪之后还能奋勇还击,可在现实中,一发7.62毫米的子弹打在人的身上,前面虽然只能看到一个小眼儿,后面却是一个血肉模糊的碗大肉窟窿,端地凶残无比。
据说因为军用步枪的威力太大,执行死刑时击中犯人之后会把头盖骨都掀开,所以枪毙女犯人的时候,会换成威力小些的手枪行刑。
若是12.7毫米的子弹击中人体,无论四肢中的哪一肢中弹,八成都是当场截肢的下场,打在躯干上,立马就是半个身子不翼而飞。
手枪里也有少量变态的大口径,最有名的就是因为游戏闻名遐迩的,12.7毫米的口径堪称凶残。
另一款比较有名,但是非军迷很少知道的大口径手枪是m1911,口径11.43毫米。
不过对于雷宇这样的专业人士而言,史密斯威森m500才是最佳选择,这货的口径也是12.7毫米,和相同。
虽然史密斯威森m500是左轮手枪,但其子弹动能是的一倍,已经达到了大威力步枪弹的水平,无论是人脑袋还是南十字龙的脑袋,一枪打成烂西瓜都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雷宇配发的是威力差强人意的92式9毫米手枪,对于国外那些大威力手枪,他只有眼馋的份儿。
何骏早就从刚刚得到手枪时的激动中冷静下来,好奇地问道:“雷哥,你还能找到那窝龙蛋么?那两只恐龙被你干掉了,肯定没有恐龙再看着龙蛋……”
雷宇眼睛一亮,用力拍着何骏的肩膀哈哈大笑:“有你的,好主意,好主意!”说着又拍了拍别扭的肩膀,“小兄弟,咱们俩换换,我带你们掏恐龙蛋去!”
他不是正了八经的军人出身,对军事地形学没有任何研究,但他小时候住在北方的老家,那里四面环山,从小在山区长大的他,最熟悉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山峰和茂密的树木,只要走过一遍的路,第二次就绝不会走岔。
别扭和豆子都傻了,鸟蛋他们俩确实掏过,掏恐龙蛋……光是嘴上提起这四个字都让人觉得刺激。
要是能孵出来当小狗一样养大……别人溜狗他们俩溜恐龙,真心不是一个档次!
他们俩也不想想,南十字龙那种脾气暴躁的大家伙,究竟养不养得熟。
别扭不知道该不该把车交给雷宇驾驶,下意识地看向何骏。
何骏重重地点点头。
想到煎蛋的滋味儿,他的口水差点流出来。
虽然不知道恐龙蛋是什么滋味儿,可无论是什么动物的蛋,都跑不了蛋壳蛋清蛋黄这三大主要结构,即使是史前时代的恐龙蛋,应该也脱离不了这个基本结构。
而且根据现代的研究,鸟类是恐龙的直系后裔,不管怎么看,恐龙蛋与鸡蛋的区别都不会太大。
得到了何骏的首肯,别扭与雷宇换了位置,雷宇熟练无比地启动suv开向丛林,一边开车一边瞥了何骏一眼:“小何,问你个问题怎么样?”
“什么问题?”何骏愣愣地问。
他的脑袋里仍然装满了煎蛋,甚至开始琢磨,能不能驯养一批杂食性的小型恐龙,像蛋鸡一样专门下蛋。
若是驯养个百八十年不断地优胜劣汰,没准也能像现代蛋鸡一样每天下一个蛋!
思想再向外延伸一点,能不能像恐龙帝国那样,驯养性格温和但善于奔跑的恐龙充当坐骑?
驯养翼龙就算了,一是翼龙还没进化出来,再一个,也没必要坐那玩意儿上天玩命。
“你说——”雷宇故意拉出一个长音,戏谑地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这是什么操蛋问题?
何骏崩溃得要死,脑筋一转已经有了答案,斩钉截铁地断言:“当然是先有蛋。”
102再入丛林(二)
雷宇刚想说话,却被别扭抢了个先:“为什么?没蛋哪来的鸡?”
何骏翻了个白眼儿:“咱们现在就去找蛋,你给我找只鸡出来瞅瞅!”
这个死循环一样的逻辑问题实在是老掉牙,看似无解,实际上一点也不难,稍稍用点脑子就能找到正确答案——问题问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而非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虽说只是一字之差,不过鸡又不是唯一一种卵生动物,早在鸟类进化出来之前,恐龙和其它一些史前生物就已经进化出了卵生的繁育方式,所以答案毋庸置疑。
雷宇放声大笑,豆子也马上明白了何骏的意思,只有别扭想了想才搞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忍不住吐槽:“这算什么答案哪?”
“标准答案!”何骏微微一笑,“我可是帮你们解决了一个千古难题!”
“快得了吧。”雷宇笑呵呵地斜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这种问题永远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不可能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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