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知道归知道,他一想到他和戴薇一同坐在马背上亲密谈笑的场景,心中就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就是这团嫉妒的火焰,让他带着家族的强大骑士,悄悄地跟在了军队后面。
他甚至没有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干,或许是为了监视这小子,在他和戴薇关系更近一步前,阻止他。或许是为了趁这小子运气不佳,任务失利地时候,他带着家族骑士冲上去力挽狂澜,一举俘获美人芳心。
总之,冲动的他就这么干了一件冷静时候的他绝对不会干的蠢事。
前方军队。
新晋的指挥官罗林不知道他后面还跟了这么一队人,他正骑着战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不断有斥候从队伍前方和后面纵马狂奔而来,向罗林汇报队伍周围的情况,汇报完之后,又呼啸而去继续探查,如是反复。
罗林认真地听着,作为一个曾经生活在热兵器时代的异界地球人,他对冷兵器时代的行军布阵可说是一窍不通。
他所知道的一些基本的行军常识还是抽空从戴薇给他送来的兵书中学来的,很粗糙,而且完全没有实践过。
所以他现在心里虚的慌,一路上,他尽量少发言,多观察,多思考,没事也听听戴薇这个博学魔法师的意见,尽量让自己不露怯,以免影响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望。
好在这群士兵也是新嫩,他们还知道他们的军士长武力很强大,所以罗林的指挥虽然有些生涩,但却没人感到不对。
在他的身侧则是身为战斗法师的戴薇,一开始,戴薇还很有兴趣地观察周围的景色,但如此看了半个多小时,她也看厌了,见身旁的罗林一直很忙,她就从腰包中拿出随身携带的魔法书看了起来,这一看,她倒是入了迷。马儿载着她一路走,她则沉浸在魔法知识中,对外界的变化几乎一无所知。
在戴薇身后跟着这百人队伍中最强大的三个盾战士,他们都是16级战士,任务就是在危急关头保护戴薇不受伤害,让她能心无旁骛的施放法术。
再往依旧是盾战士,包括保护戴薇的三个,总共有二十人,这些人可攻可守,主要任务就是为军队抵御伤害,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冲锋杀敌。
盾战士之后则是重剑武士,也有二十人,他们攻击非常犀利,一个重剑武士,全力一剑砍去,可以将一匹没有装备铠甲的战马直接砍成两段,他们是冲锋进攻时刻的中坚力量。
队伍中间则是弩手,这是一级军士长独有的配置,只有十人,装备的是特制的速射钢弩,十步之内可洞穿钢甲,一次上弦,能连射十支箭,十人齐射,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道密集如雨的箭网,极其可怕。
这是罗林的王牌攻击力量。罗林自问,他自己要是面对这种攻击,不死也得褪层皮。
再然后还有弓箭手,他们拿的是军用的钢制反曲强弓,其中有三人是狙击弓手,两百米内几乎百发百中。不论心理素质,单论箭术,他们都是和当初曾躲在树林中偷袭罗林的阿提是同一个水平的人物。
一个分队中配备三个狙击弓手,也是一级军士长的专利。
还有五人则是探查消息的斥候,这些人骑得是耐力最好,速度最快的马儿,他们现在已经全部分散了出去。
最后还有十人是勤务兵,基本不参加战斗,负责运送物资之类的,他们除了自己骑着一匹马外还额外带了两匹驽马,马背上装满了各种行军物资。
这一次,他们这支队伍只有一百人,而且是在领主境内执行任务,可以临时去附近城镇中获得军需物资,所以后勤压力很小。
这是一个分队士兵的基本配置,也是旺多姆武备的基本结构。整个旺多姆的陆军,总共有西、北、中三卫,每一卫各有三哨,每一哨各有十个分队。粗略算起来,正规陆军的总数大概是九千多人。
如果加上周边各个县镇的民兵,和预备役,应该有两万人。
当然,这只是陆军,旺多姆是港口城市,最强大的并不是陆军,而是维持海上贸易秩序的海军,那才是震慑周边的真正力量。
所以,对霍恩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军士长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人物,但实际上,对贵族阶层来说,军士长根本上不了大台面。
旺多姆领主也是真的富裕,他几乎为每一个正规军都配备了战马,罗林这支分队自然也是如此,所以一行人行军速度非常快,离开旺多姆不过四个小时,队伍就前进了五十多公里,一路穿过了郊外的田园,进入贫瘠的荒原地带。
泥沼镇在是湿地偏北方的深处,直线走大概有一百多公里路程,但谁也不愿意直接走危险的湿地,所以他们的行军路线是先沿着荒地往北,绕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圈,最后从东北方向折返回来,进入泥沼镇。
这么一来,他们只会经历经过一小段湿地,大概只有二十公里路程,而且北边的湿地相对干燥,更加地安全。
当然,这么行军,他们要走的路程就大大增加了,算算下来,应该有近两百公里,大概要走三天左右。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前方有斥候跑回来报告:“长官,前面五里路就是索拉河浅滩。”
罗林吩咐道:“继续前进,到河边安营!”
士兵们轰然应诺,稍稍加快速度,十几分钟后就到达了目的地,罗林按着兵书上说的,选了一处视野开阔,远离树林的地方作为临时扎营地。
“你,你,你们这一队,去伐木做木刺。”
“你们这队,绕营开挖壕沟,要深两米,宽两米。”
“你们开始准备伙食。”
正规军训练有素,扎营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都有成法,罗林也只是按部就班地干。
大概一个小时时间,一个中规中矩的营地就搞好了,营地中间点上了一堆大篝火,勤务兵在上面架起了大锅,锅中煮起了干粮。火堆中的木炭里还烤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比如田鼠、灰雀、野薯根等等,都是士兵们在忙碌之余顺手在周围野地里掏摸来的,东西虽然不多,但也算是行军中的一大乐趣。
戴薇骑了半天马,早就累了,罗林扶着她从马背上下来后,她一手轻轻捶着大腿,感觉自己两条腿都快断掉了,大腿内侧火辣辣地疼,是被马鞍磨的。
她知道自己低估了一个战斗法师的艰辛,但虽然如此,她却没有后悔自己的选择。她知道,一个法师想要真正强大起来,就必须在战场上磨练自己。
她选择成为战斗法师,固然有罗林的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她不想成为温室的娇花,她要成为一个真正受人尊敬的强大法师,就像她的导师一样。
“你感觉怎么样?”罗林关切地问,在他眼里,戴薇就是一个娇娇女,今天可真是辛苦她了。
“还行。”戴薇微微一笑,看了看周围,是一片草地,犹豫了下,便找了个稍稍干净的地方,拿垫子垫了下,就一屁股坐了下来,她可真累坏了,已经顾不上淑女礼仪了。
罗林见她情况还好,就立即转头去忙自己的事了。他是指挥官,全部事情都要找他,非常忙碌,但每时每刻,他都在获得新的知识,这种充实感让罗林感到非常满意。
这一边,士兵们在忙碌着,在远处的树林中,伯纳德一行八人也找了处隐秘且视野良好的地方休息。
马车夫戈林作为伯纳德的贴身随从,自然也跟来了,他忙得团团转,尽自己所能让自己的主人感到舒适。
伯纳德作为主人,空闲的很,就找了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爬上去,透过树叶的缝隙,远远地看着树林外的营地。
他看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正不顾形象地坐在草地上揉着腿,又是敬佩又是心疼,对罗林也越加的厌恶。
“真是一个老粗。我讨厌他,我真不知道戴薇看中他哪点了。”
“是呀,少爷,你看他的模样,完全是一个生手,他肯定是第一天当兵。”一个骑士附和道。他也爬上了树,正在观察对手。
“要不我们扮成强盗,晚上去袭营吧?”另一个骑士建议:“把他劫出来狠狠教训一顿。”
“不,继续观察”伯纳德否决了还这个蠢主意,他不能让戴薇小姐对他产生厌恶感。
“少爷,我听说索拉河这一带有一个豺狼人部落,那些家伙凶残而贪婪,不如,我们夜里将他们引过来,让他们袭营?”
豺狼人,一种原生人形生物,豺狗的头,人的身体,吼叫起来和豺狼声音类似,它们有低微的智慧,同时非常强壮,喜欢群居,是凶残的食肉者。
“豺狼人?”伯纳德眼睛一亮,但随即皱眉:“这主意是不错,但凭那么一群野蛮东西,恐怕不足以对付一个正规军分队吧。”
“当然不够。”这骑士道:“但我看这群士兵,都是彻头彻尾的生手,根本就没有经验,那群豺狼人肯定会给他们带来很大麻烦,至少能让这个罗林出个大丑。”
能让情敌出丑?伯纳德立刻就没意见了:“好,就这么干!”
第一百章夜半的笑声
索拉河营地。
勤务兵很快煮好了食物,名字听起来很不错,叫牛肉丸子,就是将燕麦磨成粉末,然后混合牛肉、牛骨和牛杂搅成的肉酱,一起捏成肉丸,然后煮熟,晒干,最后封存。这些东西非常便于保存和运输,吃的时候,就将这些硬的和石头一样的疙瘩重新煮一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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