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是一种象征,一种隐喻,就好像希尔食用受害者的身体部位,格兰特用受害者的皮肤做面具,乔伊将受害者变成骷髅天使一样。
他们都是受到了某种潜意识驱使,才会做出这种常人匪夷所思的病态行为。作为一个心理学大师和自身人格的一部分,他很清楚乔伊口中所谓的艺术行为,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情感处理过程。
“既然那股神秘力量具备了标的性,那么久说明它跟死神游戏不同,它应该拥有**容器……”秦伦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换而言之,它是一种智慧生命,如果存在于眼前这个小镇,那么它就有可能是一个……人类?!”
“有意思!”秦伦的右手食指敲了敲太阳穴,他觉得原本因为唐纳德团队的低挑战性,已经低落下去的情绪重新亢奋了起来,心中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的目光微微闪烁,推测起那个凶手的大致身份。他之前袭击的那个旅人虽然不是小镇上的镇民,但也审问到了这个叫做蒙特镇的一些情况。
秦伦带有毁灭倾向的主人格苏醒之后,他虽然还有缜密的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但已经跟以前不同了,这一点包括希尔等人在内,目前都尚未察觉。
以前的秦伦就算没有原则和底线,毕竟是以生存为目的,做出来的行动计划总会带有明确的目的和利益性。可现在的秦伦虽然有这个能力,但是却不会再制定什么计划。
他没有明确的生存目标,只是单纯地追寻新奇和刺激,甚至不惜生命。因为没有目标,所以就无需计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更像是一头拥有绝伦智慧的野兽。
认真来说,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在性格方面,比以前的秦伦缺陷更大,更加偏执和无法理喻。这让他的行为更加危险和不可预测,但相对更加直接,没有了以前那种犹如蜘蛛网一样严谨和细致的谋划。
如果希尔等人只是以击杀他为目标,那么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比以前那个好对付多了!
“取走人体内脏的行为,在普通人眼里显得暴虐而残忍,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凶手深层次的意识当中,并不能带来病态的快乐。因为施虐过程太麻烦,受害者死得太快,同时有太多可以代替的手段。”
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因此,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
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否则就不用介错。
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于是问题就来了,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
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肯定会头疼欲裂,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那就毫无难度了!
在秦伦认知当中,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第一种是食用,第二种是当纪念品,最后一种是仪式。
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
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
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怀疑。充当纪念品的话,似乎用受害者的骨骼和随身物品更好。
这样一排除,他感觉凶手取走受害者内脏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进行某种仪式。类似血祭的邪教仪式不会频率太高,内脏也不用保存太久,最符合目前的情况。
“以进行某种古怪仪式为前提,凶手显然不会满足于那一点点不到两千克的人体内脏,他肯定还会继续作案……”秦伦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另外,在仪式进行之前,他还需要一个隐蔽而宽敞的私人场所,甚至包括几个同犯?!”
秦伦想到这里,只是一皱眉便站起身朝小镇走去。以他获得的情报,推测到这里已经是极限,想得到更多细节就必须进镇。
因此,他改主意了!他对那个杀死卡门的凶手或者说神秘力量很有兴趣,即便为此遭遇希尔或者唐纳德团队也在所不惜。
第二十七章威尔逊爵士
或许这几天下过雨,小镇的道路有些泥泞。泥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家畜的兽圈,味道很重。秦伦拉低从旅人那里抢来的小毡帽,稍稍遮挡住面容,弯腰挎着一个小包囊朝镇内走去。
蒙特镇跟这个时代北美大陆所有的移民城镇一样,建设才刚刚起步,城市规划显得工整而简洁。这里暂时还是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为主的农业城镇,除了种植园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镇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镇地广人稀,每户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筑,大多还有草料库,牲口栏和工具屋。特别是草料库,几乎比粮仓还要重要。没有粮仓,人不一定饿死,没有自己的草料库,别人是不会拿草料帮你养大牲口的。
秦伦一边走,一边留意观察。他发现小镇只有一条大路,泥路的尽头是一座教堂和一个小广场。
与其他建筑相比,这座教堂算是最宏伟的了,三层哥特式结构,顶上是钟楼。小广场周围则有好几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圆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几个小圈子,叽叽喳喳说得热闹。
秦伦走到这里,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脚步一顿,拐进泥路左侧一家招牌上雕刻着橡木桶的酒馆。
大概因为现在的时间还算早,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正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拭着紫褐色的胡桃木吧台。
“咄咄!”秦伦靠上吧台,敲了敲桌面,提醒调酒师自己的到来。
“要点什么?”调酒师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工作,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秦伦,随口问道。
秦伦扫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穿着一件亚麻汗衫,上面满是无法彻底洗干净的污渍。小臂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了数个线头,捏着抹布的虎口长有老茧,手背的皮肤粗糙蜕皮。
无论从年纪上,还是穿着上,他都不像是酒馆老板,否则即便经营不善,他也会给自己弄一身体面点的衣服。酒馆老板不在店里并不稀奇,现在还不是营业高峰期,老板说不定在补觉,准备傍晚时分的营业。
“给我一杯啤酒!”秦伦取出一枚10先令的银币放到吧台上,用手指按住推到调酒师面前,“除了酒之外,再回答我几个问题,它就是你的。”
年轻人看着银币喉头一动,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神情,低声说道:“您想问什么都行,但我这里听到的消息都是传闻,不保证都是真的!”
这个世界是地球的影像世界,很多方面与其相同。以英格兰的比值而论,一英镑等于20先令,10先令的银币差不多是半英镑。
别以为钱少,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一个纺织女工的周薪就差不多是一英镑,换而言之,她们每个月就只有4英镑多一点。
当时的纺织工也算技术工种,虽然是女工,但是报酬也比一个殖民地酒吧的服务生多。除去那杯啤酒,秦伦这枚10先令的银币,也是调酒师四五天的收入。
以现代3000月薪为例,那就是好几百大洋。代价只是回答几个酒馆当中流传的消息,年轻的调酒师当然暗暗欣喜。
“呵呵,我的问题并不难!告诉我,这个小镇里谁最有钱,谁以前是服过役的老兵……骑兵、水兵或者军官?”秦伦目光闪烁着问道。
秦伦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虽然发现了卡门的尸体,但她并没有见到过凶手,所以秦伦不知道杀死卡门的凶手是一个绅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只能利用手头的线索进行推理。
卡门致命的伤势有两处,一处是胸口被挖出来的大洞,另一处是切口平整,被斩首的脖颈。光从斩首的伤势来看,凶手显然是一个擅于使用利刃,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的人。
这类职业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厨师、屠夫、医生和士兵等等。如果这个人在蒙特镇,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一个打过战,杀过人的老兵,其他几个职业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镇是一个英国殖民者开发的新大陆小镇,这里的移民除了过来创业的庄园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产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无产者等等。
英国在这个年代已经在海洋上打败了诸多竞争者,有了今后日不落帝国的雏形。国力强盛,国内并无战乱,厨师、屠夫、医生这些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其中技能优秀者很少会移民来新大陆讨生活。
何况厨师、屠夫、医生尽管都会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术刀可没办法将人干净利落地斩首。斩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长刀,短刀具虽然也能将人斩首,但那需要很强的力量,以及娴熟到极点的杀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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