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你也想来抢我食物?”林烈那锋芒毕露的目光,瞬间射向那老虎。
老虎也不前进,只是静静的看着林烈。
林烈徒然一吼,面目狰狞,身体徒然窜了出去,飞快的冲向那只老虎。
老虎见了之后,立刻扭头就跑。
原来老虎也有胆小的时候。当初林烈只能够将小狗狗吓飞,现在连老虎见了他也得逃命。
他并没有继续追赶老虎,因为那厮逃得太快。
这一番战斗下来,林烈真是差点累死。虽然全身无伤,但是离腰酸背痛腿抽筋也没有多少距离了。
现在,他不得不面对一个让他头痛的问题。
并不是没有食物,反而是食物太多了,更重要的是,这些食物还是死的,没办法保持新鲜。
五条鳄鱼,两只大灰熊。这足够他吃好几天了。
但是在这些天,必然会有一半,甚至更多的食物会腐烂掉,这太浪费了。
该怎么办,才能够让这些食物保存的久一点呢?林烈一边咀嚼着老硬的鳄鱼肉,一边开始细细琢磨起来。
第26章烤兔子
保存食物,对于没有冰箱的林烈来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上次,在那个山洞之中,他就因为蛇肉的变质,而失去了一部分食物。
对于他这种超级大胃王来说,食物真是太重要了。他的成长,离不开食物。
而现在,五条鳄鱼,两只大灰熊,这么多的食物,放着慢慢吃的话,几天后肯定会变质的,到时候扔掉就太可惜了。
“若是有火,就能够做熏肉了。”
熏肉能够长时间的储存,而且味道要比生肉好吃得多。可是,这荒郊野岭的,没有任何工具,去哪里找火?
林烈现在能够想到的唯一方法,那就是最原始的钻木取火。
钻木取火是根据摩擦生热的原理产生的,很需要技巧与耐心。
林烈前世为人的时候,师傅交给他很多东西,钻木取火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不过现在他变成了哥斯拉,手爪虽然力大无比,但是却不够灵活小巧,做起来一定很困难。
但为了能够保存食物,林烈最终还是决定以此种方法来取火。
他说干就干,填饱肚子之后,立刻开始行动。
来到茂密的丛林间,高大的树木挡住了他的视线。他需要找到各种生火材料,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没过多久,他便看见在一颗高高的树上,有着一个旧鸟巢。旧鸟巢是很好的引火物,而引火物好,能够大大的提高取火成功几率。
爬树对于林烈来说不再简单,他如今这幅体型,想要爬上这高高的树,的确是不容易。况且,树虽高,但是并不粗,让他的爪子不好用力,这大大的增加了攀爬的难度。而且,这棵树的树梢能不能承受起他的体重,还是一个问题。
不过,林烈并不需要担心。将那旧鸟巢取下来,简直是太容易了。
蓬!林烈一掌向那树干劈去,整棵树都严重的摇晃起来。
“挺结实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之后,他张开嘴巴,几下就将这棵树给咬断了。
他那锯齿状的牙齿,是非常强大的武器。
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旧鸟巢。这个鸟巢很干燥,里面还有鸟儿散落的一些羽毛,很容易燃烧起来。
林烈继续寻找,在林子中穿行。
这时,他在一片低矮的草丛后面,发现了一只肥美的大白兔。
烤兔子可是人间美味,反正他马上就要生火了,何不将这只兔子抓了拿到火上烤?
想起烤兔子的飘香,林烈食欲大涨,立刻决定今晚加餐。他小心翼翼的向那簇草丛移动,大白兔正埋头啃草,根本没有发现他。
离大白兔越来越近了,不过,以林烈这么大的体型,想要不弄出任何动静,是很难很难的。
果然,察觉到情况不太对劲的大白兔抬起头来,谨慎的观看四周,片刻之间,林烈的身形就直接暴露在它那圆润的目光之下。他两米多的身高,哪里可能隐藏得住,太明显不过了。
大白兔见了林烈,立刻心惊肉跳,扔掉手里的叶子,撒腿就跑。
林烈哪里肯放过这道美餐,连忙爆发出最高速度,飞快的在后面追赶。
可是,身体笨拙的缺陷,成为了他无法逾越的沟壑,兔子越跑越远,眼看就要消失在远处的草丛中。
这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道垂直的土坡,那土坡并不高,却恰恰成为了大白兔的障碍,它根本无法跃过那里。
无奈之际,大白兔只好往边上跑去,这让它与林烈的距离一下子就缩短了许多。
林烈心中大喜,连忙围堵上去,伸出爪子扑向它。
唰的一下,大白兔已经来到他的脚边。林烈赶紧弯腰伸手去捉它,可是他的动作实在是难以快起来,太过壮硕的缺点显而易见。
结果,大白兔轻而易举的就从他脚边溜了过去。
林烈心里大为恼火,长这么大,居然连一只兔子都捉不到!他当即竖起强壮的长尾,而后狠狠的向地面一抽,希望将兔子砸扁!
只听见蓬的一声闷响,地面重重的一颤,周围的树木纷纷落叶飘飞。
尽管林烈的这一尾快若闪电,但是除了地面之外他却没有抽到任何东西。
林烈失望的转过头来,看看兔子还有影没,可是这一看,他立刻乐了!兔子居然就横身躺在他的尾巴旁边!
原来,刚才那一尾抽下的力量太大,所引起的震荡波太强,直接将大白兔给震晕了。
这下子,可惹得林烈心里咯咯直笑。
“嘿嘿,今晚有烤兔子吃了!”
又用了不少时间,林烈得到了生火所需的所有工具。之后,他回到河边,找了一块空旷的地方,而后开始钻木取火。
他将一根稍粗的木棍剥光皮,而后将一头在石头上磨圆,这根木棍就是钻子,之所以选择稍粗的,是因为这对于他的手爪来说比较方便。
他又找了根干燥的粗木头,用锋利的爪子将之撕开,取其中之一作为基座。他在基座上挖了道槽,在槽子便放置一块小木片,作为燃屑盘。到时,燃屑会从槽里出来,并集中在燃屑盘上。
当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林烈便开始了。
他叉开腿坐在地上,将钻子的一端放在基座上的槽子边,而后用爪子开始搓动钻子。
因为他前世为人的时候有过一定的经验,所以前面的步骤都很简单。但是,最考验耐心的一步来临了,能不能成功,全看这一步了。
由于爪子不像人类的手指那么灵活,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林烈很吃力。但是习惯了之后,他的动作开始变得顺利起来。
吱吱……
木棍与小孔的快速摩擦,发出了细碎的声响。林烈越搓越快,在这种情况之下,若是突然中断,那么就得从头再来。
生火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耐心和毅力才能够成功。
过了好一会儿,小孔终于开始冒烟,燃屑一点点的从槽子落在燃屑盘上,但这还远远不够。
在他的继续努力之下,烟雾越来越多,燃屑也越来越多。
林烈看时机差不多已经成熟,便停止了搓动,小心翼翼的将燃屑集中起来,放在干燥的鸟巢之上,而后捏着鸟巢,慢慢的吹气。
这是最后一个步骤,成功与否全看他的造化了。
呼……呼……
林烈刚刚开始非常轻柔,渐渐的加大力度,越来越用力,鸟巢之中的小小火星逐渐蔓延,开始冒出浓烟。
在他经过了好一会儿的努力之后,彭的一下,火焰直接窜了起来。
金黄的色泽照亮了他的双眼,这一瞬间,林烈心里十分自豪。
他终于生起了火堆。若是在白天,林烈会担心生火会引起人类的注意。高高的烟雾一目了然,会成为信号,那样的话人们或许会将他当做是迷路者,对他进行救援。这样的事情,他可不想遇到。
不过现在天色已黑,他不怕人类发现这里。
根本懒得理会那些鳄鱼与大灰熊,林烈首先对那只肥美的大白兔开刀!
他剥了大白兔的皮,祛除内脏,在河水中清洗干净。而后,他取出了之前去杀人蜂森林弄来的蜂蜜,将厚厚的一层蜂蜜涂抹在兔肉上。
还没开烤,兔肉就香气四溢了。
将兔肉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光亮的兔肉便开始转变为金黄之色,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油脂的香气,与蜂蜜的香气索绕在一起,诱人之深无法言喻。
闻着那阵阵飘香,林烈终于流出了作为哥斯拉以来的第一条口水……
第27章拍死
夜晚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夜幕之下的丛林散发着勃勃生机。漫天的繁星,流水般的月光,静静的点缀着这一方天地。
空旷的河岸之边,一堆篝火绽放着金色的光辉,烟雾袅袅,弥漫着浓烈的烤香。
坐在火堆边的林烈,一口气将手里的烤兔子吃了个精光,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爪也一起吞下去。
虽然并无作料调味,但是蜂蜜与兔肉在火尖上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兔肉中的油脂散发出浓浓的异香,简直好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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